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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斌格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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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鄧海春
避諱,除了迴避君主的名字之外,還要回避尊長的名字。
在某些正式或非正式場合,相對低地位或階級的人直呼相對高地位或階級的人姓、名、字、號是不合禮儀的,為了合乎禮儀,用詞必須有所改變。一般有幾種避諱的方式:
1.用同義字或義近字、形近字代替。漢高祖名邦,漢代人便以“國”代替“邦”;古代叫邦家,漢代就叫國家,一直沿用到今天。五代後周君主名郭威,一個叫郭彥威的人就用“成”代替“威”,改名為郭彥成。
2.用同音字或音近字代替。清聖祖名玄燁,清代人便以“元”代替“玄”,以“煜”代替“燁”。
3.減少筆畫或拆字、刪字。
4.增加偏旁,構成新字。
在避諱的歷史中,時間最長的不是帝王的名諱。王朝更迭,各朝代的避諱字都不一樣,只有孔子的名諱跨越了幾個朝代。
在中國歷史上的很長時間內,孔子的名字是不可以直言不諱的,而要讀作“某”。漢武帝納董仲舒“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對策,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從此避孔子名諱,令丘加“邑”(“阝”)部改為邱。宋代下詔必須避諱孔子的名字。
孔子名字的避諱,民間一直延續到解放後,我也曾有切身體會。我還是小學低年級的時候,1983年左右,在整理家中雜物的時候,發現一本馮友蘭寫的《論孔丘》,應該是“批林批孔”的時候派發給我爸爸的,一直沒丟掉。我就按照本來的讀音讀出了書名,結果遭到了爺爺的呵斥,告訴我:聖人的名字不可以直呼,要讀成“孔某”。我印象非常深刻。爺爺也不是大知識分子,只是讀過三年私塾,還是在民國初期讀的,這個避諱的傳統就一直保留到他晚年,可見其影響深遠。下邊是那本書的照片,我還留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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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創史人
在古代,統治者為了鞏固統治維護封建等級秩序,人們對皇帝、官長以及尊親長輩的名字,不能直接說出來或寫出來,而要用別的字代替,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如空字或缺筆),以示尊敬,這就是所謂的避諱。避諱,是中國古代社會特有的一種習俗,也是一種特有的文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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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偶來三徑
中國古代的避諱,有廣義和狹義的兩種。
廣義的避諱,包含了敬諱,忌諱,憎諱這三種情況。其中,敬諱是制度層面上的一種忌諱,是封建禮教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古代史上特有的奇葩現象。它起源於周,成於秦漢,盛於唐宋,一直延至清末。
狹義的避諱,就是單指敬諱這一種。而敬諱又分為兩類,其一即是我們大家都十分了解的避皇帝名諱,避聖賢名諱,這又叫“公諱”或“國諱”;另其一即是對除君主聖賢外,其它所有尊者的避諱,這又叫“家諱”或“私諱”。這兩類,算是包括了帝王諱,聖賢諱,長官諱(又叫憲諱),長輩諱,個人諱(又叫自諱)這麼的全部。
敬諱之初,避君主名諱,或避上司,父祖,尊長者等名諱,只需迴避這些人的名及名之相同的字,這叫“避正諱”。而三國之後,則開始擴大為凡是有與名音同,甚至音近的字也迴避了,這叫“避嫌諱”。
所以,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弄清了這一點基本常識,便可知道,古代避諱,遠遠不止僅有避皇帝名諱的這個狹義的君諱,還有花樣百出的敬諱中的各種私諱和廣義上的其它忌諱與憎諱。
那麼,什麼是忌諱呢?通俗地講,就是不願說出或不願聽到某些會引起不愉快的不吉利的字眼。實質上這種形態還主要是出於民俗,而且,這種諱,一直到現在,或多或少地在有些地方都還存在著。例如有的地方,諱言“離散”兩字,便稱“梨子”為“圓果”,稱“傘”為“堅豎”等;再比如行船的人一般都避諱“翻”,“沉”字眼等。
而憎諱,則是出於厭惡心理,不願以其名或姓來稱呼物。例如,在唐代,唐肅宗憎惡安祿山,於是就把郡縣名中帶“安”字的多加以更改。
由於諱制之嚴,花樣繁多,古代的人們容易動輒“犯規”。在國諱中,觸犯諱禁也成了歷代文字獄案件中的“重頭戲”。大到殺頭,小到撤職。而在其它的諱禁中,則更是留下了無數啼笑皆非,荒唐捧腹的傳說故事。在此,引舉一例:據元朝仇遠在《稗史》中一則趣文記載,有個叫錢良臣的人,官做得並不大,但家諱很嚴,他的小兒子頗有點小聰明,凡遇到“良臣”二字,一律改作“爹爹”。一天讀《孟子》,書裡有“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兒子照改不誤,並且朗朗誦讀道“今之所謂爹爹,古之所謂民賊也”……
另外,著名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俗語,正是因州官田登,自諱其名,為避登音,下令轄州之內皆呼燈為火。上元放燈,榜告曰:“本州島依例放火三日”。遭時人譏之而有此言,逐流傳開來,成為經典。
至於具體的避諱形式和避諱方法,因不在此題設問的範疇內,故以下就簡略而述之:
避諱以諱名為主,然而也有諱字的,諱姓的,諱陵名的,諱諡號的,諱年號的,等等。
方法有:作某,標諱,省闕,代字,改稱,缺筆,變體,更讀,曲說,填諱,析言,拆字,覆黃…等等。在此,茲不一一詳解和舉例引證了。
由此可見,古人為了顯示尊君崇祖,敬上重尊,真可謂絞盡了腦汁,挖空了心思。而這麼做,不僅自欺欺人沒有意義,更是給後人在閱讀史料典籍上,造成了很大的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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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蝸牛小小姐
曾經看過一段影視作品,朱元璋建立明朝,因為姓朱,如果農民家裡養豬的話,不能稱之為“豬”,叫“肥肥”。影視作品並不是真實的歷史,但是也可以看出皇家的威嚴看的十分重要,不容褻瀆。不光要避諱名諱,姓氏也要避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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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邢俊國
漢是大一統的第二個朝代,其忌諱也很多。
一是改詞語名,邦家→國家:“邦”是指封土(豐<像枝葉繁茂[三:像層層繁茂的枝葉,與繁茂有關]的樹木[丨:像樹的主幹,指樹木],這裡指植樹,表示植樹封土的意思>)建邑(阝<右阝旁是“邑”的變形,像人們[巴:像跪著的人形,與人有關]湧向小城鎮[口:像圍起來的城牆,指城鎮],與城邑有關>),與國家有關。而“國”指君王(玉<是指用一根繩子[丨:像一根繩子的樣子]串著三塊玉石[三:指三片玉石]來表示帝王。據說天照大神把鏡、劍、玉三種寶物賜予了皇孫,天神命他奉此神器,君臨萬姓,建立皇統,治理人間,所以“玉”就成了君王的化身>)統治的疆域(囗<像圍起來的一塊疆域>),指國家。
國家與家庭起初說成“邦家”,眾多家組成邦,而邦是由家構成的,以此表示邦與家的關聯與一體,是古時一種政體的表述。
由於漢朝高祖名叫劉邦,為了避諱“邦”字,就將“邦”改為“國”,便形成“國家”一詞並沿用至今。
二是改科舉名稱,秀才→茂才:“秀”是指穀子(禾)抽穗(乃),籽粒飽滿,致使穗子低垂下來。由於抽穗期是植物一生中最輝煌和最亮麗的時期,因此含有美麗、有成果的意思。
“秀才”指優秀人才,也是科舉中的一個科目,漢以後薦舉人員科目之一,唐初於科舉考試中設“秀才”科,後成為對一般讀書人的通稱,明清兩代對府、州、縣學中的生員也稱為“秀才”。
而“茂”是指枝繁葉茂(戊<是指古代頭上有側刃[丿:像豎著的刀刃樣子]的長矛[戈:是指古代長矛],是一種斧形武器,擁有武器就表示擁有力量,以此表示多、強的意思,與枝繁葉茂有關>)、草木(艹<像兩棵小草的樣子,這裡與草木有關>)旺盛的意思,因此表示旺盛、美好的意思,如“豐茂”,指植物生長茂盛,非長得好的意思;“茂才”是指演唱的音色、唱腔和表達的感情都很動人。
東漢皇帝劉秀當上皇帝后,為了避諱科舉考試中的“秀才”,將其改為具有相同含義的“茂才”。
三是改神名,姮娥→嫦娥: “嫦”是指月宮中身穿華裙(常)的女子(女)。“娥”指像蛾翅(我)樣美眉的漂亮女子(女)。嫦娥是指一個身穿花長裙、飄飄欲仙的神話人物,她是后羿之妻。相傳她偷吃后羿從西王母處得到的不死之藥,遂成仙,飛入月宮,有玉兔為她搗靈藥、吳剛為其釀酒。
“嫦娥”這個神話人物有千百年的傳說,但其原名為“姮娥”,傳到了到漢文帝的劉恆時,由於犯諱“恆”的heng音,便用與“亙”同義的“常”替代,終成現名“嫦娥”。
四是改市名,啟封→開封:“開封市”,春秋時期,鄭莊公為“開拓封疆”而築邑,故名為啟封。後來漢景帝為避諱自己始名劉啟中的“啟”,將“啟封”改為了現名“開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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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經略幽燕我童貫
其他的回答裡,其實大多談的是中原王朝的避諱制度。
咱家來個特別點的,咱們來談談遼金西夏這些王朝的避諱制度吧~
其實,党項人、女真人、契丹人本來沒有這個習俗,只是他們在逐步漢化的過程中,接受了漢人的這種習俗,但接受又不徹底。
例如,他們的避諱制度中,只避諱他們的漢名,而不避諱他們的本族名。例如,宋朝的韓億擔任皇后生辰使出使遼國,為避免韓億的名與遼太祖的漢名耶律億衝突,所以特意改名為韓權(遼方記錄改名為韓翼,可能路上又改了一次)。
遼國為了避諱遼太宗耶律德光的名諱,把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等改名為崇祿大夫,金紫崇祿大夫、銀青崇祿大夫,又把光祿卿和少卿改成了崇祿卿和少卿。
西夏因為國主曾經是受封於宋,所以早期原先就尊從漢俗,避諱同宋朝一樣。例如,李彝興和他兒子李克睿就分別避諱宋宣祖(太祖父)和宋太宗的名諱,先後改名。後獨立建國以後,也繼續繼承了這個習慣,只是不再尊從宋朝的避諱方式和名字,而改用自己的避諱方式和名號了。例如宋朝的年號為明道的時候,西夏國主為李元昊,他為避自己父親李明德的名號,於是改稱宋朝年號為顯道。
金人特別注意避諱,甚至比宋朝還注重,體現了一種亦步亦趨不敢越雷池一步的風格。例如,金世宗的父親身前漢名為宗輔,但金世宗認為自己既然是皇帝,那父親不能為“輔”,所以給自己的父親改名了。結果連帶來出使得宋方使者趕緊改名,一干檔案也要跟著改,造成很多麻煩。不僅僅如此,金世宗繼位後,馬上就把自己妻子和生母的名諱也列入避諱名單,他後來改漢名雍,於是又連帶各種更改,造成了很多麻煩。
這些細小的知識,與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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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漢字見大歷史
其實,中國古達的避諱制度十分複雜,除了避諱皇帝名以外,還有各種各樣的「避諱」講究,所以,中國誕生一門叫做「避諱學」的學問,與考據學、文獻學、語言文字學等多門學科交叉。
最早對「避諱學」這個領域進行系統研究是陳垣先生由於古人「文書避諱」有十分明顯的時代特徵,我們可以加以利用,以實現對文獻古籍的斷代、鑑偽、校勘。。。這就是我們今天研究避諱學主要目的。
我有段對古籍善本有過興趣,在這個領域有一定的涉獵,所以,還算有知識盈餘可以輸出。
題主提出問題,從五個方面談:避諱的種類、方法、物件、範圍,下面,我就從五個方面簡單綜述一下。----------------------------------------------------------
陳垣先生將古代避諱方法分為「改字、缺筆、空字、改音」四種,以及十七個避諱種類。避諱方法:
避諱種類
見:陳垣:《史諱舉例》(北京:中華書局,1962),目錄頁陳垣先生是避諱學的草創者,分類並不詳細,《史諱舉例》並不是避諱學的理論架構,算是一種避諱學領域的「文獻彙編」吧。
王彥坤先生將「避諱」分為「忌諱、憎諱、敬諱」三個種類。避諱皇帝的名字就是「敬諱」,「敬諱」是文書避諱中最多的一種,其實,研究避諱學主要也就是研究「敬諱」。見:王彥坤:《歷代避諱字彙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頁1——3比如有的賣肉屠夫把「舌頭」成為「賺頭」屬於「忌諱」,把女性的「月經」稱作「好事、大姨媽」、清代康、雍、乾就不準提「胡虜、夷狄」字眼,就是「憎諱」。
學者王新華的《避諱研究》一書將避諱種類分為兩種:「敬諱」和「惡諱」,二者區別簡單一點說:前者表達尊敬,後者表達厭惡。王新華將「敬諱」的「物件」分為「國諱、聖諱、家諱、官諱」四種:可見避諱皇帝名字和就是屬於「國諱」,這個我們都很熟悉,就不舉例說。
避諱孔子、老子、關羽、黃帝的名字,屬於「聖諱」:
避「官諱」則不是強制的:
「家諱」就是避諱父輩祖先的名字:
避諱範圍包括:
見:王新華:《避諱研究》(齊魯書社,2007),頁34-95不要以為古人在任何場合下都要「文書避諱」,其實避諱也分場合和規則,一般文書避諱都是在公域文獻,比如:科舉考試、政府文書。比如古人常說的「臨文不諱、詩書不諱」,意思是寫文章、儒家經典可以不需要避諱。學者王新華總結出歷代有十種避諱規則:
見:王新華:《避諱研究》(齊魯書社,2007),頁201-223我就不一一舉例說明了,詳細說太複雜了。我提供了線索資訊源和參考書目,想具體知道的可以自己去找文獻,不想知道的,知道這些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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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唐不聞
《古代避諱那點事兒》
關於避諱,耳熟能詳的一個故事是,唐朝的詩鬼李賀因為要避父親名字中「晉」的諱,而終身無法成為「進」士。可憐李賀仕途不濟,又病障纏身,灰頭土臉,一臉沮喪地離開長安,不到二十歲就唸著“歸來骨薄面無膏,疫氣衝頭鬢莖少”,可能已經禿了。
如果李賀早出生幾個時代,可能命運會有所不同。因為關於避諱的原則,本來沒有那麼嚴格。
從最早講究避諱的周朝開始,人們只在祭祀或提到死去的人時,才會避而不說他們的名字。因為死去的靈魂是鬼神,對待鬼神的禮和對待人的禮是不一樣的。
即使是避諱已逝者的名字,也常常有寬容的場合。舉孔子的母親為例,她叫「徵在」,孔子既不需要對同音的「爭、蒸、再、載」這些字特別敏感,也不需要在書寫文字時有所顧忌,他唯一需要注意的,只是不要把「徵」和「在」兩個字一起使用。那樣才是犯了諱的。
避諱的環境從秦漢開始就逐漸惡化了,如你所知,這或多或少和君主集權,需要尊崇君王的地位以及進一步提倡「孝道」是有關聯的。「孝道」的提倡,在舊的帝國時代實際上也是為了培養順民,尊崇君權。
所以因為始皇名叫「正」,當時的「正月」全部被改成「端月」。不僅如此,始皇還廢除了諡號制度,他認為臣子和兒子來評價死去的天子和老子,也是犯了諱的。
漢朝基本是秦朝的延續,很多制度上則變本加厲。比如在《漢書》裡,是沒有「邦」字的,因為要避漢高祖的名諱。而「恆山」這個地名,為了避漢文帝劉恆之諱,被改做「常山」,後來便有「常山趙子龍」。
在漢朝的時候,不僅你的名字不能犯諱,有時姓也不得不改掉。比如當時的「莊」姓曾因避諱改成「嚴」,「慶」姓則改作「賀」。
細心的人可能已經發現了,避諱的常見方法之一就是換用詞義相近的字。
唐朝儘管很多風俗都較為開明開放,避諱一事卻很講究。前述的李賀是一例,連「觀世音」都因為要避「李世民」,變成了「觀音」。
《酉陽雜俎》裡說:唐朝時抓到紅鯉魚必須放生,更不能叫它鯉魚,要叫「赤鯶公」。都是因為「鯉」字和國姓「李」同音。
宋代理學將對人性的桎梏推上新的高度。宋高宗的避諱名多達 55 個。不僅帝王的名諱要避,還有皇親、聖人、考官、長輩的名諱需避,考試時常常有幾百字都不能用,稍一犯忌,就名落孫山。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故即來自宋朝,是為了避諱州官「田登」之名。
元明反而是相對最不講究避諱的朝代,尤其是元朝。
清朝的康雍乾時期,避諱制度一度又登峰造極,而且往往和「蚊子欲」結合在一起。
和過去相比,康雍乾時期的避諱,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一是避諱「胡」、「虜」、「夷」這些字眼,總覺得是在暗指滿人的出身。二是避諱「明」字,總怕你是在偷偷摸摸思念前朝。如果「明」字前面還加什麼「復」、「興」之類的字樣,更是大逆不道。比如「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不管本意如何,在乾隆眼裡幾乎等於是赤裸裸的挑釁。至於「一把心腸論濁清」,把「濁」字冠於國號之前,自然也是非死不可的了。
避諱制度就是如此,從只避諱死者、不避諱同音、不避諱文章進化到活人也避、同音也避、詩書也避、各種牽強附會都需要避一避,彷彿這樣才不會觸尊者的黴頭。而究其原因,總離不開權力的傲慢、內心的自卑和媚者的奉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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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湖南懷化信訪
中國古代的避諱,有廣義和狹義的兩種。
1、廣義的避諱,包含了敬諱,忌諱,憎諱這三種情況。其中,敬諱是制度層面上的一種忌諱,是封建禮教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國古代史上特有的奇葩現象。它起源於周,成於秦漢,盛於唐宋,一直延至清末。
2、狹義的避諱,就是單指敬諱這一種。而敬諱又分為兩類,其一即是我們大家都十分了解的避皇帝名諱,避聖賢名諱,這又叫“公諱”或“國諱”;另其一即是對除君主聖賢外,其它所有尊者的避諱,這又叫“家諱”或“私諱”。這兩類,算是包括了帝王諱,聖賢諱,長官諱(又叫憲諱),長輩諱,個人諱(又叫自諱)這麼的全部。敬諱之初,避君主名諱,或避上司,父祖,尊長者等名諱,只需迴避這些人的名及名之相同的字,這叫“避正諱”。而三國之後,則開始擴大為凡是有與名音同,甚至音近的字也迴避了,這叫“避嫌諱”。
所以,我們先弄清了這一點基本常識,便可知道,古代避諱,遠遠不止僅有避皇帝名諱的這個狹義的君諱,還有花樣百出的敬諱中的各種私諱和廣義上的其它忌諱與憎諱。
那麼,什麼是忌諱呢?通俗地講,就是不願說出或不願聽到某些會引起不愉快的不吉利的字眼。實質上這種形態還主要是出於民俗,而且,這種諱,一直到現在,或多或少地在有些地方都還存在著。例如有的地方,諱言“離散”兩字,便稱“梨子”為“圓果”,稱“傘”為“堅豎”等;再比如行船的人一般都避諱“翻”,“沉”字眼等。而憎諱,則是出於厭惡心理,不願以其名或姓來稱呼物。
例如,在唐代,唐肅宗憎惡安祿山,於是就把郡縣名中帶“安”字的多加以更改。由於諱制之嚴,花樣繁多,古代的人們容易動輒“犯規”。在國諱中,觸犯諱禁也成了歷代文字獄案件中的“重頭戲”。大到殺頭,小到撤職。
(商業用字避諱)
而在其它的諱禁中,則更是留下了無數啼笑皆非,荒唐捧腹的傳說故事。在此,引舉一例:據元朝仇遠在《稗史》中一則趣文記載,有個叫錢良臣的人,官做得並不大,但家諱很嚴,他的小兒子頗有點小聰明,凡遇到“良臣”二字,一律改作“爹爹”。一天讀《孟子》,書裡有“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兒子照改不誤,並且朗朗誦讀道“今之所謂爹爹,古之所謂民賊也”!!另外,著名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俗語,正是因州官田登,自諱其名,為避登音,下令轄州之內皆呼燈為火。上元放燈,榜告曰:“本州島依例放火三日”。遭時人譏之而有此言,逐流傳開來,成為經典。
至於具體的避諱形式和避諱方法,因不在此題設問的範疇內,故以下就簡略而述之:避諱以諱名為主,然而也有諱字的,諱姓的,諱陵名的,諱諡號的,諱年號的,等等。方法有:作某,標諱,省闕,代字,改稱,缺筆,變體,更讀,曲說,填諱,析言,拆字,覆黃!等等。在此,茲不一一詳解和舉例引證了。由此可見,古人為了顯示尊君崇祖,敬上重尊,真可謂絞盡了腦汁,挖空了心思。而這麼做,不僅自欺欺人沒有意義,更是給後人在閱讀史料典籍上,造成了很大的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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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龍山大先生
中國最重要、最普遍的忌諱,恐怕無過於避名諱了。陳垣的《史諱舉例·序》中說此俗”起於周,成於秦,盛於唐宋,其歷史垂二千年“,縱橫的牽涉面之廣,以至中國學問中必須有一門”避諱學“來解釋研究它。唐宋以來,史學家的論著很多。其中國諱和聖諱,即帝王和孔聖人的名字,東晉時,國家明令規定必須遵避的。在公文、書籍、試卷上犯了諱,就是”不敬罪“,要受到處分和黜落。(《世說新語·任誕》)避諱,在中國古代則更為廣泛、完備和嚴格。它是封建宗法制度的產物。國有國諱或公諱,讓臣民對帝王絕對尊敬。家有家諱或私諱,讓晚輩對長輩表示尊敬。凡遇帝王和孔子的名字時,不能直說直寫,這是避國諱。凡遇祖先和長輩(不論是活著的還是死去的)人的名字,全家共避之,這叫避家諱。避諱習俗源於西周。《左傳》記載魯桓公給太子取名時,問名於申繻,申繻說:“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說明周人取名已經開始避諱。另一方面,人死以後,也不能再道其名。《禮記·曲禮上》說,親人死後要哭喪,以示惜別。“卒哭乃諱”,哭喪之後,死者已被當成鬼了,就不能再稱呼他的名字。還說:“二名不偏諱”,即官名和人名中都與皇帝名字相同的字,只避諱一字即可。可見西周、東周避諱制度尚不完備。到了秦漢時代,避諱制度漸趨完備。由於秦始皇出生於正月,取名嬴政。為了避他的名諱,強制規定把“正”讀為“徵”。農曆正月,在春秋時代的《春王政月》記載,稱一月為正月,周朝時期一般在正月處理國家大事,所以正月又叫政月。秦始皇的名字叫嬴政,以後,就改讀正月為“徵月”或“端月”了。西漢淮南王劉安因其父淮南厲王劉長,名中有“長”,所以在《淮南子》一書中,沒有“長”字,用“脩”字代替。司馬遷著《史記》忌用“談”字,也是為了避父名“談”字諱。到了唐宋,避諱之禁令逐漸嚴格了,為“尊祖敬宗”和維護天下的權威,唐代要求對七世以內的已死君主必須避諱。所以唐人因避唐高祖的祖父李虎之諱,把鹹語“畫虎不成反類狗”改為“畫龍不成反類狗”,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改為“不入獸穴,焉得獸子”,簡直不知所謂。宋代又規定,七世以上的君主之字,也要避諱。到了清代,尤其是雍乾之世,諱禁之嚴,可謂登峰造極。觸犯諱禁成為清代文字獄中的重要部分。順治皇帝本名愛新覺羅·福臨,他的後代乾隆皇帝為了避順治名諱,於乾隆十三年(1748)八月,在北京月壇參加祭祀之後,回宮途經西四牌樓處,偶見一戶居民門楣上書寫“五福臨門”四字,心中憤然,第二天便頒詔責問,並把這家門楣上的四字除去。為此還詔示全國,規定以後的民間門額不許再題這四個字,違者治罪,若為官者革職。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宗法制度崩潰,延續二千多年的避諱制度也隨之宣告結束。對最後一個皇帝溥儀名字的避諱,在唐紹儀一度改“儀”為“怡”之後,就再也沒人避諱了。不過1915年12月,袁世凱復闢帝制八十三天中,還鬧過一個改“元宵”為“湯圓”的笑話。因為“元宵”與“袁消”諧音,他特別忌諱,怕衝了他的皇帝寶座,下令各地禁稱“元宵”,一律改為“湯圓”。幾天之內,商店招牌全換,當時北京盛傳一首民謠:“大總統,洪憲年,正月十五買湯圓。”古代避諱的方法有三種。一是改字法。對君主和所尊者之名改用其他字代替。這種方法從秦漢始用,歷代未廢。由於改字,在古書中出現了混亂現象,或改人姓名,或改地名、官名,或改前代年號、書名;或改物品和紀年干支等。而且有的改,有的不改。秦始皇之父名子楚,《史記·秦始皇本紀》仍用“楚”國,而《正義》、《索隱》的註釋都說因避莊襄王子楚之名諱改“楚”為“荊”。神話傳說中的“嫦娥”,在《淮南子·覽冥訓》中作“姬娥”,但在南宋淳熙版《文選·月賦》李善注中,“姬娥”又改為“嫦娥”了。這是因為宋人避真宗趙恆名諱。二是空字法。將應避諱的字空而不寫,或寫為“某”或“□”或直書諱字。唐人撰的《隋書》改“王世充”為“王□充”,這就不是東漢那個王充了。三是缺筆法。對所避之字的最後一筆或幾筆不寫。如《紅樓夢》第二回說:林黛玉因其母名賈敏,所以“她讀書時凡‘敏’字她皆念著‘密’字。寫字時遇著‘敏’宇亦減一二筆”。清朝同治、光緒、宣統三帝都講避諱,都是用缺筆法,因而引起民間有趣的附會。同治名載淳,避諱“淳”字,就將“淳”中的“子”字去掉而補寫一個“曰”字,即寫成“漓”字。人們便附和說:“淳”去子而無字,所以同治帝無後。載湉,避“湉”字,將“湘”宇的最後一筆去掉,寫成“湉”字。人們又附會說:“光緒年間所以發大水,就是因為‘湉’字開了口引起的。”宣統溥儀,諱“儀”字,將“儀”字少寫一撇,成為“儀”。又有人附會說:“清室自我而無了。”對人名禁忌的遺蹟到現在還是有的。“文化大革命”前和“文化大革命”中,民間對毛澤東的稱呼都是毛主席。在毛主席逝世和粉碎“四人幫”後,人們又常委婉地用“老人家”來稱毛澤東。在家庭、親友之間,晚輩對長輩也不直呼其名,而是叫親屬稱呼。師生中,學生對老師尊稱某先生、某老師。這除了表示尊敬、反映了尊老敬長外,也是服從相沿的習慣,含親切之意,與避諱已根本不同。家諱,即不能直稱父祖等尊長的名字,雖然同出於“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的禮制,如司馬遷父名“談”,把古人名“談”者一律改“同”;蘇軾祖名“序”,作序改“敘”之類。但避親諱不見歷代律令,頂多只是一種禮法上的慣例。所以詩人李賀,因父名晉肅,“晉”與“進”同音,爭名者毀之,說他不得應試進士,韓愈特作《諱辨》以避之。不僅在言談中,而且在函牘中也不能直稱別人的父母姓名,必須忌諱;必不得已要提名時,也只能以字、以號代替;連平輩交往,也須稱字號而不名。因為規矩,只有尊長才能直呼晚輩的名字。老一輩講究禮法的人到現在也還有人重視這類稱呼上的忌諱。避諱在中國和外國都有。據美籍奧人羅維的《初民社會》一書中說,在西伯利亞“布利雅特婦女不得直呼翁姑之名”,“吉爾吉斯族婦女不得正視翁及長於夫的親屬,口不得道其名字。倘其名原為常見事物,必須用隱語曲達。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女子的丈夫親屬中有羊、狼、河、蘆等名字,可是這些普通字眼她都不能說。因此,當她要告訴她的丈夫,在河的對岸的蘆葦叢中有狼在竊羊而走的時候,她只能說:‘看呦!在潺潺者的那邊的索索者當中,一個嗥號者正在拖走一隻咩咩者!’”又如,在澳洲,“美拉尼西亞的班克斯群島,女婿不得道其岳父母姓名,媳婦不得道翁之名,不但諱全名,而且偏諱,倘若那個字包括在他們的名字之中,從此不得複道,而以隱語代之”。又如,在美洲,克洛人“不得口道岳母之名,也不許道及其中的任何一個字”。“岳父的名字是可以說的,但認為是失敬之事”。從這些例子中可以看出,國外二些地方,晚輩的媳或婿必須對姻父母的名字實行避諱,目的是表示晚輩對長輩的尊敬。中國有的民族,不但自己忌說長輩名字,也不許別人說,鄂倫春族就忌諱別人說自己長輩的名字和死人的名字。布依族老人忌別人直呼其名,別人要借他兒孫的名字來稱呼他,如“某他爸”、“某他公”。還有對乳名(小名)的禁忌。在漢族及一些兄弟民族中,小孩的乳名只許父母及長輩叫,晚輩不許叫。上學或結婚後的男子忌別人再呼其乳名,否則被認為是侮辱人格。在壯族中,有時為這種事甚至刀斧相見。其實,依現代的觀點,用某個名人的名字作路名、單位名,是一種尊崇的意思,如中山路、毛主席紀念堂、魯迅藝術學校均是。富陽有郁達夫中學,也是紀念鄉賢之意。若說酒肆不宜,則北京有老舍茶館。茶樓酒肆,一向並稱,何須忌諱。現在,對名字的不吉的忌諱,仍然普遍地紮根在華人的意識中。由於趨吉避凶,極少有人生了子女肯起個不吉利不光彩的名字。給孩子起名“長壽”的多的是,名叫“短命”的絕無。富、貴、榮、華人人愛用,卻都忌諱用窮、賤、醜、敗這類壞字眼起名字。但民間也有反其道而用之的,有的人家怕小孩長不大,故意取一些賤名,如阿狗阿貓之類。正如魯迅在《我的第一個師父》中所說,華人的迷信,認為“有許多妖魔鬼怪,專喜歡殺害有出息的人,尤其是孩子;要下賤,他們方放手,安心”。這種反其道而用之的忌諱法也是由來已久的,宋佚名王某《道山清話》載:一長老在歐陽公(修)座上,見公家小兒有名僧哥者,戲謂公曰:“公不重佛,安得此名?”公笑曰:“人家小兒要易長育,往往以賤名為小名,如狗、羊、犬、馬之類是也。”年齡表示生命的長短,因此計算年齡的數目也就與生命有了瓜葛。有的數目因各種原因,被歷史賦予了兇禍的含義,漢族民間在敘說年齡時即避免使用它們,以防危及生命。山東男人忌說自己41歲,四十一妨妻,要跳過去多說一歲。楊州人做壽,有所謂男不做“三”,女不做“四”之說,指年齡的“三十”和“四十”;一層意思是“三十”和“四十”年歲不大,不應該做壽;另一層意思是“三”和“散”、“四”和“死”諧音,認為不吉利。據李家瑞《北平風俗類徵·語言》引《閉紀》雲:“燕人諱言四十五,人或問之,不曰‘去年四十四歲’,則曰,‘明年四十六歲’,不知何所謂也。”又據《卞梁鎖記》載:“汴地民間流傳:老包(拯)奉命往陳州放糧,中途遇盜,喬裝王八(江湖中下九流妓女的鱉腳),逃出險地,倖免於難。其時正值45歲,民間認定45這一歲,必屬厄運,因而忌言45歲,多改稱44歲或46歲以避之。”可見忌言四十五歲,實際上是與遇險、當王八等兇禍不吉之事相關的。忌六十六。民間以為66歲是老年人的一個“坎兒”,俗諺雲:“年紀六十六,閻王要吃肉。”東北一帶老人66歲生日時,要由後輩給他包66個餃子(一般都儘量做得小些),如果能一次吃完,就預示這個“坎兒”能夠平平安安地過去。河南一帶,老人66歲生日時,閨女要送一塊肉來,大概是為的還上閻王的債。客觀上卻是解了老人的饞,還了女兒的願。有的地方,還要把肉切成66塊,讓老人吃下去,據說如此一來,就能順利度過這一關了。歲數又忌言七十三、八十四,據說與孔孟二聖的終年有關。傳說孔子(丘)卒年73歲,孟軻卒年84歲,因此人們以為這兩個歲數是人生的一大關口,謂之“損頭年”。連聖人都難以透過,一般人更不用提,所以都很忌諱。雲:“七十三、八十四,閻王不請自己去。”如能過七十三,便可活到八十四了。現在中原一帶仍有以七十二或七十四避七十三者;同樣84歲這一關,亦以此法而避之,期望長壽百歲。歲數還忌稱言“百歲”。百歲常常用來指壽限之極,如“百年和好”、“百年之計”、“百年之後”等等都是暗指壽限之極的,所以若要問到某人的歲數時,是忌諱說百歲的。真正是100歲整,也要只說是99歲,否則,不吉。山東泰安一帶說100歲是個驢,臨清一帶說100歲是個老刺蝟。關於歲數的禁忌,各地還有一些特別的說法。浙江湖州凡年老壽終,恰遇81歲,不能說出這一數字。俗曰九九八十一,財數算盡,後代有窮敗之意。臺灣忌諱歲數逢九,以為9歲、19歲、29……99歲等等為厄關,恐有病災傷亡禍事發生。這是因為,在古人的觀念裡,一三五七九為陽,二四六八為陰;九為陽數之極,物極必反,故是代表由盈而虧,由盛轉衰的不吉數字。清人董含在《莆鄉贅筆》裡就說:“古人逢九,雲是年必有災殃。”所以漢族民間忌諱歲數逢九。語言是一種社會交際工具,人們利用它交流思想,傳遞資訊,達到彼此之間的瞭解。但語言並不簡單的只是一個工具,而是一種文化現象。在漢族民間,在語言交際過程中,便刻意追求有關死亡及一切不幸之事的語言表現形式,於是漢語裡便出現形形色色表示禍害的詞彙。這便是所謂的語言禁忌。語言禁忌,是很富有地方方言或社會方言特色的語言風俗現象。禁忌的原則,大體是出於吉凶、禮教、功利、榮辱等諸種考慮,其具體內容有以下幾方面。首先是不能說出表達兇禍的詞語。禁忌語產生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迷信思想,人們往往認為,說出某個不吉、不祥的字眼,不吉不祥就會降臨。於是,碰見了不吉利的詞兒,怕把不吉利也沾上了,便改用另一詞語代替。代替的方法有數種。一種是用比喻,如在現代漢語裡,軍士打仗受傷叫“掛彩”,南方則叫“帶花”,皆為受傷後紮了繃帶的比喻。一種是用典故。如古代漢語把病到快死叫“彌留”,用的是《尚書·顧命》周成王之典。或叫“易簀”,用的是《禮記·檀弓》曾子臨死換席子的典故。一種是用假託之詞。如古代漢語稱帝王的死為“晏駕”,意為他不出朝,只是由於他的車駕出來晚了。稱有封邑的人臣之死為“捐館舍”,意為他不在,只是由於他拋棄了他的館舍到別處去了。後稱人死為“捐館”,即由此而來。佛教僧尼之死為‘圓寂’,意即他們完全沉浸於唸經中去了。士大夫的死被稱為“棄堂帳”,意即他放棄了自己的職業,到他處謀生去了。“西歸”是死亡最常用的託詞。《說文》“西,鳥在巢上,象形,日在西方而鳥棲(接),故因以為東西之西。……西或從木妻。”日落西山,鳥棲於巢。西是棲息的引申義。西方是日落之地。自然也是黑暗之地,進而成為陰間之所在。至今仍將死亡稱為“上西天”、“命歸西天”、“西歸”等等。如《詩·檜風·匪風》“誰將西歸,懷之好音。”唐朝孟郊《感懷》詩之五:“去去荒澤遠,未有西歸日。”“西歸”均用作死亡的委婉託詞。在中國古代墓葬中也是頭朝西方者居多。一種是用其他相似物類的名稱。如長沙方言忌說“虎”字,由於“府”、“腐”和“虎”同音,因此長沙的“府正街”被改稱“貓正街”,“腐乳”也改稱“貓乳”。最普通的一種是改用反義詞。如戲院中的“太平門”,原意是為了萬一發生了失火的事故好讓觀眾逃走的,說“太平”便是失火事故的反義。乘船的人,忌諱說“住”,“翻”,所以稱‘箸’為“筷”,稱“帆布”為“抹布”。其它“沉”、“停”、“破”、“漏”之類的話語也都在禁言之列。在上海,平時人們忌說“眉毛倒了”,是忌諱“倒黴”之意。忌言“梨”、“傘”,而稱“圓果”、“豎笠”,是避諱“離散”的意思。忌說“苦瓜”而稱“涼瓜”,是要避開苦難之“苦”字。忌說吃藥,而稱“吃好茶”,是忌諱“生病”之意。這一類避兇求吉的語言禁忌現象,民間稱之為“討口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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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諱
避諱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現象。[避諱,漢語詞語之一,意思是謂帝制時代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必須避免直接說出或寫出。 該詞語出自於《淮南子·要略》、《顏氏家訓·風操》、《蒲劍集·屈原考》等。《公羊傳·閔公元年》說:“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這是古代避諱的一條總原則。
起源一說起源於夏商時期。錢希言在《戲瑕》中提出,避諱之俗夏商時已有之,證據是《山海經》中往往把夏後啟寫作夏後開,這就是夏人避諱的例項。但陳光堅《諱源略說》一文以為,避諱起自夏商的證據不足,《尚書》中對夏商國君的名字,都直書不諱,如《尚書·五子歌》雲:“太康尸位,以逸豫,滅厥德,黎鹹貳。”太康是繼啟之後的帝王,可臣下並不避諱。《山海經》、《楚辭》中之所以避啟為開,乃是漢朝人按當時日趨嚴格的諱法,抄書時避漢景帝劉啟諱所致。一說起源於西周。《左傳·桓公六年》說:“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禮記·檀弓下》也說:“卒哭而諱,生事畢而鬼事始也。”因此,宋代洪邁《容齋三筆·帝王諱名》提出,避諱之制始於周代,但僅在本廟中避諱。生者避諱是很不嚴格的,當時有所謂“讀書不諱”、“臨文不諱”、“不諱嫌名”等,如《詩經·》“克昌厥後”以及《詩經·噫》“駿發爾私”中的“昌”、“發”,’都沒有避諱。一說起源於春秋時期。清代趙翼《陔餘叢考·避諱》主張避諱習俗始於東周。其理由是,晉僖侯名司徒,宋武公名司空,魯獻公名具,魯武公名敖,避諱之風興起後,造成晉廢司徒的官職,宋改司空為司城,魯國改掉具、敖二座山名。他們都出生在西周末年,如果當時已有避諱之俗,為什麼要為他們取那樣的名字呢?陳光堅《諱源略說》也力主避諱之俗起自春秋時期。避諱之風至唐、宋和清朝,極為盛行。
避諱的物件有四類:一是帝王
對當代帝王及本朝歷代皇帝之名進行避諱,屬於當時的“國諱”或“公諱”。如在劉秀時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詔門聯中不許有五福臨門四字,為的是避諱順治帝福臨之名。有時甚至還要避諱皇后之名,如呂后名雉,臣子們遇到雉要改稱野雞。
二是諱長官
即下屬要諱長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諱。甚至一些驕橫的官員嚴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諱。陸游編著的《老學庵筆記》記有一故事:一個叫田登的州官不準下屬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準寫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燈三天。寫佈告的小吏不敢寫燈字,改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笑話。
三是避聖賢
主要指避至聖先師孔子和亞聖孟子的名諱,有的朝代也避中華民族的始祖黃帝之名,有的還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讀書讀到“丘”字的時候,都應讀成“某”字,同時還得用紅筆在“丘”字上圈一個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從此以後,都要加個耳字旁,改姓“邱”字,並且不許發音為“邱”,要讀成“七”字。 於是,天下姓“丘”的,從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來的“丘”字了。
四是避長輩
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諱”或“私諱”。與別人交往時應避對方的長輩之諱,否則極為失禮。唐代詩人李賀之父名晉,“晉”與“進”同音,故李賀一生不能舉進士。《紅樓夢》中林黛玉之母叫賈敏,故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讀成米或密。司馬遷的父親叫“司馬談”,所以《史記》裡,把跟他父親名字相同的人,一律改了名。例如“張孟談”,改為“張孟同”;“趙談”,改為“趙同”。後來《後漢書》的作者范曄也是如此,因為范曄的父親叫“範泰”,所以在《後漢書》裡,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覺地變為“郭太”了;叫“鄭泰”的,也變為“鄭太”了。
又如唐朝的詩人杜甫,父親的名字叫“杜閒”,為了避“閒”字的諱,杜甫寫了一輩子的詩,卻沒在詩中用過“閒”字。杜甫母名海棠,《杜集》中無海棠詩,不名母名也。又如蘇軾祖父名“序”,即諱“序”字,所以蘇洵不寫“序”字。碰到寫“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蘇軾也跟著不用“序”字,他以“敘”字來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