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國家佔股51%,且設定永不稀釋此股份,僅可同比例增資,另49%參照華為的股份組成模式設計。國家立法,設定在正常的情況下經營權由另49%股東行使,國家相關機構持有監督權,只有特定條件下才可以干涉經營權的履行,甚至收回經營權。大家覺得可行嗎?或者還有更好的辦法?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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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世照網傳媒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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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清如鏡臺
華為現在已經被美國盯上,國企更不能入股了,正好著了美國的道,可以封殺中國在美資產,美國已經赤裸裸的叫囂:中國在美資產眾多,任意封殺就會使中國經濟將損失慘重,也可能會是無法承受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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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藏閣
國企保值增值,這一塊兒就註定了國企有時候不按規則出牌,另外,華為鉅額研發投入,會稀釋很多利潤,國企也根本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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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博格洞察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不成立的。
首先看看華為的股份模式是什麼。華為是一家純粹的民營企業,實行的是員工百分百持股的制度,但沒有公開發行上市,這是他很重要的一個特點,在世界五百強榜單裡面也是比較奇葩的一個。員工的股份叫做虛擬受限股,可以享受年底分紅,並基於員工大會選舉董事會、監事會等管理機構。但這些都是在員工在崗的情況下,如果員工離職,股份也就沒有了。華為員工的收入一般為“333”模式,也就是工資、獎金、分紅三馬分肥,可見股份分紅收入是非常可觀的。所以,我們看華為股份模式的本質特點:
股份100%由員工持有,由員工選出的董事會等機構來管理公司股份不是永久的,而是僅在員工在職期間存續股份的分紅額度很高,是員工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我們再來看看國企,既然稱之為國企,從字面意義理解,那就是國家所有,這主要是從所有權角度來看,無論是地方性國企還是中央企業,國有資本都佔據主導地位,只是國有資本的比例不一樣而已。國企如何實現對於企業的控制呢?股份和人事。也就是說主要透過佔有多數股份以及任命企業主要黨政領導人來實現的。國企尤其是央企要受國資委管理,每年實行工資總額制度,國企薪酬總體大盤子是受限的。我們看國企的特點:
國家或集體所有,一般是政府代替國家行使出資人權利,履行出資人義務鑑於國企的“公有”性質,國企的股份制,一般都是要公開市場發行上市國企不可能無限分紅,分紅範圍和額度都是有限的所以,國企引入華為股份模式本身就是偽命題,是和國企的本質特點相悖的。
只能說,國企可以借鑑下華為模式的某些長處,比如利用內部虛擬股份刺激員工活力等,引入外部多元化股東等等,但無法直接照搬華為股份模式。
近些年的國企混改,應該來說,目的就是要透過體制機制變革,啟用企業發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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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淡紫金蓮花
我認為是可以的,現在已經取消了吃大鍋飯的年代,國企也好,私企也好,總的說來為盈利和發展腳步快為目的,關鍵在於人才的引進,精英的組合和團隊管理,國企束縛太大,不像私企不看面子有獎罰制,關鍵人物工資上調都有自己決定,可以更有快的調動積極性,使人們就想給自己幹一樣拼命努力工作,這不是挺好的嗎?
國企機制跟民企機制差異較大,引入華為股份模式不一定現實。特別是現階段,國企情況複雜,多頭管理也較為嚴重,國家政策環境也不十分明朗。當然,從長遠來看,一切有利可行的模式和試驗都有可能進行,這得等待時機,還得看國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