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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綠茵如風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對孫楊做出禁賽8年的處罰已經20多天了。在這20多天裡,孫楊從起初的曬證據證清白,到後來的刪文章陷入沉默。而國內輿論也從最初的力挺孫楊到對孫楊感到失望。

    孫楊還有上訴的權利,不過多數人並不看好他。如果孫楊上訴失敗,他不僅將無緣參加東京奧運會,整個職業生涯也將就此結束。

    近日,孫楊上訴終於迎來了轉機。有一位資深華裔律師表示,他堅信孫楊可以上訴成功,甚至可以趕得上參加今年夏天的東京奧運會。

    看過孫楊庭審錄影的網友估計都會有這樣一個感受:其實當時孫楊本有機會免於處罰,但是律師和證人在庭上的表現實在是差勁,準備明顯不足,被對方律師問的不知所措。如果在此之前,孫楊的法律團隊能夠制定合適的策略,應該不至於敗訴。

    所以,這位名叫趙括的律師如果真的能夠研究出合適的上訴策略,孫楊翻盤仍是有希望的。

    據悉,趙括認為當晚對孫楊的血檢是不合規的,因為血檢官是一位註冊地在上海的護士,按照中國的法規,她沒有在異地(杭州)採血的資格。儘管CAS認為世界反興奮劑組織並沒有這樣的規定,但是趙括認為,按照ISTI標準,血檢官的採血行為應當符合所在國的法律規定。

    所以,趙括認為當晚的血檢是無效的。既然血檢是無效的,孫楊不管如何處置所謂的血檢樣本,都算不上是抗檢行為。

    如果趙括的說法真的可以幫助孫楊翻盤,那麼算是一次大反轉,對於孫楊團隊來說是個天大的好訊息。孫楊的清白可以得到證明,甚至還能趕得上東京奧運會。當然,東京奧運會很有可能會延期。

    只不過,不知道這位律師為什麼要化名為“趙括”,是暗示紙上談兵嗎?是高階黑嗎?

  • 2 # 外婆的碗

    孫楊以及孫楊團隊不要再瞎折騰了,不要再做無用功,孫楊應該有自知之明,自己給自己留點兒面子,留點兒尊嚴‼️‼️ 普通老百姓也不要慷慨激昂,憤憤不平,進行道德綁架,覺得擁護支援孫楊就是愛國! 純粹扯淡‼️ 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代表國家利益‼️‼️‼️

    我個人觀點,此次對孫楊的禁賽決定是完全正確的‼️此外,從孫楊前幾次在公開場合的言論就看能出來,孫楊口無遮攔,毫無尺度,要麼沒文化,要麼沒有教養。一個有名氣的運動員在公開場合發表言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辭,要注意形象,要有尺度,有分寸,有禮有節,絕對不能信口開河,隨心所欲,甚至在語言上羞辱別人‼️‼️

    此外,很多律師表示可以站出來為孫楊提供司法支援,幫助孫楊申訴。恕我直言,依我看,99%的律師是衝著孫楊的代理律師費去的‼️‼️

  • 3 # 籃壇觀察家

    孫楊事件的輿論風波似乎從來就沒有停下來的意思,特別是在國際仲裁法庭宣佈對孫楊進行禁賽八年處罰後,很多人都由對孫楊的堅信不疑慢慢轉化為將信將疑,甚至出現了倒戈現象?總體來講,目前孫楊在輿論上的風評並不佔優勢,如果想要徹底翻身就必須走上訴這一條路。孫楊也曾明確表示過自己一定會向瑞士最高法院就此事提出上訴,希望還自己清白。那麼孫楊上訴的成功率有多高?此前有訊息稱經過國際仲裁法庭審理後的案件再遞交瑞士法院勝訴的可能性只有7%,雖然不知道這個資料是否精準,但也能看出確實孫楊想要勝訴並非易事。不過,就在今日北京青年報的一篇文章敘述者,有位化名“趙括”的著名律師指出了孫楊最後的勝訴關鍵點。

  • 4 # 湘楚風雲

    看了那個律師的觀點,我也不太瞭解法律,無法判斷這個律師觀點的對與錯。我先把那個律師的觀點列出來,各位看官發揮你們的聰明才智,或者專業知識,來評判這個理由對孫楊案有多大的幫助。

    這是一 位叫“趙括”的美國律師,認為孫楊案可以翻盤。他的理由是:註冊地在上海的血檢官在杭州採血違法違規 ,ISTI規定涉及採血的操作必須符合藥檢當地的法律法規,因此當晚的藥檢不合規,孫楊沒有違規行為。

    他的意思是,孫楊人在杭州,藥檢官是上海的。而ISTI規定涉及採血的操作必須符合藥檢當地的法律法規,也就是說異地的不行。

    不知大家覺得這個律師的理由合不合理。我就怕CAS的人說,以前幾十次都是這樣的,為什麼這次你就偏偏提出抗議。

    只能這樣說吧,孫楊案很被動,孫楊翻盤難度很大。先去做,能做到怎樣聽天由命。孫楊案太被動了。

  • 5 # 最愛生活匯

    19日,一知名華裔律師(化名趙括)在接受採訪時道出孫楊仍有翻盤的可能,而且勝率還不小。另外,他還提醒大白楊,留給他appeal的時間不多了。對於這名律師的化名也是引起了一部分網友的吐槽,戰國時期的“趙括”不只會紙上談兵嗎?下面就來聽聽這位律師對孫楊事件的看法。

    我們也都知道,向瑞士的SFSC提交appeal得出來的結果是最後的結果,所以對孫楊尤為重要。值得一提的是,最終得出來的結果不會對事實本身進行審理,而是對程式是否存在漏洞或者是否出現違規行為。因此,“趙括”認為孫楊方需抓住血檢官沒有異地採血的資質來做文章,同時他認為,這也是本次事件的最大疏漏(護士異地執業是違規的)。

    如果國際體育仲裁庭沒有給出合理的解答,那孫楊被禁賽8年的結果就要被取消。再來看看對孫楊進行血檢的護士,她的註冊地為上海,而孫楊當時在杭州,也就是說她存在異地執業的行為。按照國際藥檢標準條例,只要涉及到採血就一定要符合當地的規則,否則就是違規。另外,最關鍵的一點,孫楊沒有使用藥物。

    那麼問題來了,這位律師已經提前曝露了孫楊翻盤的關鍵點,那麼是不是也給了對方收集證據的機會呢?他們有足夠的時間來準備應對方案。不過,話又說回來,“趙括”分析得確實有理有據,也確實讓我們看到了一絲絲希望。

    如果光從孫楊將血樣留在家中以及沒有任何認錯的態度,還將所有的過錯都歸咎別人這2點來分析,他確實沒有多大的勝算。不過,CAS的判決結果如果存在違規,孫楊仍然有翻盤的可能。而且,在孫楊沒有違反公共政策的情況下,他被禁賽8年不合規。他們當時給出的重罰理由是,孫楊的態度毫無悔意,甚至還將所有的過錯都推給別人,那我們是否可以說是他們的主觀臆斷?

    律師“趙括”到底是不是紙上談兵還要看最終的結果,如果孫楊因此被解禁,那對中國游泳隊和孫楊本人來講真是一大幸事。不知各位看官又怎麼看呢?

  • 6 # 山海有夏

    我懷疑這位趙律師完全是在給大家開玩笑。

    他說的這個理由,客觀來說,對雙方都很難論證,但是仲裁中WADA一方強調這是孫楊事後的辯解,很策略性地避開了。這個問題屬於事實問題,如果一定要說是程式問題,那它屬於案件事實中的程式問題,不是仲裁中的程式問題。

    趙律師連這個都不分清楚,就斷言可以勝訴,我覺得是異想天開。真要幹這事,倒不如去挑一挑聽證會後期,仲裁員關於“如果現行程式不合法,有什麼替代辦法?”這樣的發問,是不是顯得非常不公正?

  • 7 # 水文2018

    希望孫楊能夠最後勝訴。

    孫楊一案鬧得沸沸揚揚,最終被判了禁賽8年,這對於孫楊來說確實是夠重的,如果上訴不成功,也就意味著孫楊的職業生涯可以了結了。

    近日,一位叫“趙括”的華裔美國律師點出了本案的一個關鍵點,他認為當晚對孫楊的血檢是不合規則的。按照ISTI標準,血檢官的採血行為應當符合所在國的法律規定,再看看當時的血檢官的資質,她是一位註冊地在上海的護士,按照中國的法規,她沒有在異地(杭州)採血的資格。

    孫楊上訴,最終的結果不會對事實本身進行審理,而是對判罰孫楊的程式是否存在漏洞或者整個過程是否有違規行為進行審查。因此,華裔律師趙括指出的就是孫楊一方需要緊緊抓住血檢官沒有異地採血的資質來做文章,如果法庭給不出合理解釋,孫楊就不存在過錯,因為判孫楊是抗檢而不是服藥。

    如果能夠證實這一點,能夠認定當晚的採血是無效的行為,那麼孫楊就有希望取得上訴的勝利。

  • 8 # 小螞蟻體育

    孫楊被禁賽,不僅成為華人關注的焦點,很多所謂的法律專業人士也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最近一位華裔律師在研究完孫楊案件後給出了翻案的關鍵點,簡單來說就是抓住護士身份問題,按照國內的法律護士證不可能誇地域,只要證明WADA的藥檢違規,那麼就不存在孫楊接下來所謂的“暴力”一說。

    這位華裔律師的建議,孫楊團隊不可能想不到;

    孫楊目前缺少的不是名氣多麼大的律師,而是需要一個和聯邦最高法庭經常打交道的律師。孫楊之前在國家泳聯宣判藥檢無效,就是因為當時的律師非常瞭解審理流程,以及仲裁員考慮問題的思路。之後因為孫楊目前提出更換律師,才間接導致被禁賽。俗話說:術有專攻,每個律師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如今孫楊已經銷聲匿跡半個多月了,想必一定是全力準備上訴材料,孫楊花在律師團隊的錢也不會少了,所以這位華裔律師給出的建議對於網友來說有些道理,可對於孫楊團隊來說不可能想不到,關鍵問題是孫楊的證據怎麼讓聯邦法庭採納。

    孫楊能否爭取“無罪不得而知”,但孫楊有機會保住職業生涯;

    拒絕提供樣本並不意味完全意味著心裡有鬼,孫楊如果有問題,隊醫怎麼可能不提前告知孫楊?況且一年之內兩次惡意拒檢的後果更輕,全世界合理利用WADA規則,逃避藥檢的運動員屢見不鮮。況且只要孫楊能證明沒有威脅藥檢官,藥檢官已經同意不帶走血樣,孫楊的處理方式最多是不恰當,在本質上並不存在所謂的暴力和威脅。如果這樣的話,孫楊最多就是處理方式不當,也不至於禁賽八年。

  • 9 # 沈克明

    向瑞士高等法院提交上訴材料,是孫揚團隊近日必做的大亊。

    世界疫情的蔓延,是否準期開庭還是個未知數。

    按照瑞士法院,審判的原則:只對仲裁庭的程式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不對仲裁過程中的內容進行評判。大大地壓縮了孫揚團隊,準備好的質疑旁證材料。

    瑞士法院的許可權:無權改少判孫揚八年禁賽的判罰,只有六個月至一年的暫緩執行期,責令仲裁庭重新審理。

    從仲裁庭以前的審理過程看,程式上不存在原則性的錯誤。

    孫揚團隊瑞士之行,是孫揚游泳生涯的最後一場。不是勝訴有多大的機率問題,是駁回訴訟,維持原判的定案。

    一分為二看待孫揚,善待孫揚,游泳生涯以這種方式結束,孫揚本人,平臺大眾是不願意看到的,既感到婉惜,又有恨鐵不成鋼的心情。但是結局己經無法挽回與改變。

  • 10 # 玉山核桃文玩

    律師不管勝不勝訴都要收錢,如果他敢不勝訴不收餞錢就叫他來當這案子的律師,讓全世界的人看看他怎麼吹牛。省反興奮劑官員作證都不敢理直氣壯說出來的理由到他那會變天?

  • 11 # 泉說體育

    這位所謂的美國知名華裔律師不過是在紙上談兵,如果真的有辦法讓孫楊勝訴,免除禁賽,為什麼到現在為止孫楊團隊還沒有任何的行動呢?

    今天距離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判處8年禁賽這個決定出爐已經過去將近20天的時間了,孫楊一開始表示會全力為自己爭取合法權益,會再度提出上訴,但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件事情並沒有任何的改變,我們也沒有看到孫楊團隊有什麼實質性的行為,似乎此事就將不了了之了。 而在近日,有一名資深的華裔律師表示,他堅信孫楊可以上訴成功,並且不但不會禁賽,還能夠趕上今年夏天的東京奧運會。這位律師化名為趙括,他認為孫楊並沒有“暴力抗檢”,因為當時的血檢官是一位註冊地在上海的護士,按照中國的法規,她沒有在異地(杭州)採血的資格。所以,趙括認為當晚的血檢是無效的,他隨後所做出的一系列行為,在血檢無效的情況下,都算不上“暴力抗檢”。 不過在很多網友看來,這位所謂的華裔資深律師,只不過是借孫楊一事進行了一番炒作罷了,因為他的一切言論到目前為止都還只是紙上談兵,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給到孫楊,孫楊的處罰依然還在,此事到目前為止依然對於孫楊非常不利,情況並沒有一絲一毫的好轉。

  • 12 # 郭廣吉律師

    猛一看到趙括,就有不好的感覺。

    這個律師是不是不瞭解中國文化?

    美國華裔律師趙括認為:孫楊一方需要緊緊抓住血檢官沒有異地採血的資質來做文章,如果法庭給不出合理解釋,孫楊就不存在過錯,因為判孫楊是抗檢而不是服藥。如果能夠證實這一點,能夠認定當晚的採血是無效的行為,那麼孫楊就有希望取得上訴的勝利。

    上述是趙括認為的孫楊的機會所在。

    那麼,我們看看國際體育仲裁院對這個問題是如何裁決的:

    (1) 孫楊一方沒有就該等程式瑕疵進行充分舉證(血檢官的執業地在上海,不能在外地作為護士執業的問題);

    (2) 這個理由是孫楊一方事後才發現的,不能解釋為什麼取樣時孫楊要拒絕配合。

    第(1)是說,你認為血檢官的執業地在上海,不能在外地作為護士執業,你只是提出了這個問題,卻沒有提供護士不能異地執業的證據。

    不能你說護士不能異地執業,護士就不能異地執業。你需要拿出這方面的官方檔案,或者行業管理的檔案來說明你的主張有規則依據,但你沒有拿出來。

    第(2)就說的很清楚了。你當時根本沒有意識到護士異地執業的問題,你就拒絕配合了,也就是說,你當時根本不是因為護士異地執業的問題拒絕配合的。

    而在仲裁庭上,孫楊一方恰恰是因為不能解釋為何拒絕配合而敗訴的,難道以趙括的這個理由可以解釋清楚嗎?

    不能吧。

  • 13 # 向陽星動

    對這個人不感興趣了,從他拒絕國家隊領獎隊服開始幾乎就是厭惡他,規矩就是規矩,不能因為你個人而改變,當初他領獎影片那一幕歷歷在目啊。不過,如果他有機會再拿牌,那就拿唄,但,最擔心的就是對付問題再現,為了國家,還是祝他好運吧

  • 14 # 唉不得不說了

    沒有新的東西,可能性不大。IDTM是為FINA工作,一切業務均按照國際流程,你現在和過去都是拿國內的一些規範(異地執業)去要求IDTM?想想是不是差了?如果按此邏輯IDTW在國內的所有檢測都有問題,就是有無中國的資質?否則都可視為異地執業。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上輩子欠你的,好吧這輩子還你,下輩子別讓我再見到你!”這是首詩還是“氣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