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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峰峰說史

    押司是衙門裡的書吏,也就是書寫文書的人員。他們雖然被士大夫階層看不起,但畢竟屬於官吏階層,而且衙門中的書吏要比官多,他們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因此與百姓接觸的多,影響不容小視。 他們也享有免役的特權。 在穿戴上,他們可以穿長衫(雖然只能是黑色),和秀才一樣可以結一根長長的儒絛衣帶,腳蹬靴子;而普通百姓只能穿短衫,蹬高幫鞋。更重要的是,書吏同時掌握著一定的權力,可以滿足部分人的權勢慾望。 再者是歷代法制都允許書吏在供職一定年限後,經過考核,證實在職內沒有過錯,就可以得到升級為官的提拔。

    當然最出名的就是宋江了,宋江在上梁山之前就是這個職務!

  • 2 # 婉兮歷史

    押司屬吏不屬官,就是府縣幫助縣官起草文書的文書,押司數量的多少取決於府縣多大,有些大的府縣底下需要配備七八個押司呢,押司的要求就是幫助縣官看往來公文起草文書需要工筆嫻熟一些,說重要呢也重要說不重要呢還需要就這麼一個尷尬的小吏罷了。

  • 3 # 枕千古

    1.押司: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2.《宋史·職官志》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在陳茂同著的《歷代官職沿革·宋朝…

    2.《宋史·職官志》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在陳茂同著的《歷代官職沿革·宋朝》中,把官職分為官和吏兩大類,押司屬於吏,在州和縣政府中都有押司一職,主要是招募而來,也有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徵收稅賦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但級別不好說,因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職,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一般一個縣有8個押司。

    觀察與押司都為小吏。觀察:觀察在宋代為捕役的別稱,相當於捕快。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押司: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宋史·…

    3.押司是衙門裡的書吏,也就是書寫文書的人員。他們雖然被正式計程車大夫階層看不起,但畢竟屬於官吏階層。而且衙門中的書吏要比官多,他們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

  • 4 # 貪戀長安韻

    宋朝官制承唐制。三省六曹、二十四司。都有正式官員,押司是宋朝的吏,並非官員。相對於現在,就是街道辦或者鄉鎮文職人員。

    宋朝官制

    趙匡胤建宋以後,三師、三公之制雖承唐制保留下來,但授與大臣者為數並不多。宋朝設定三省六曹,二十四司衙門。

    最高行政權者是“宰執”,是宰相與執政之統稱。稱中書門下平章事。副職稱為參知政事

    宋代設中書、樞密、三司分掌政、軍、財三大務,宰相之權為樞密使、三司使所分齲宰相、樞密使、三司使三者的事權不相上下,不相統攝。中樞機構中三省制已進入衰落荒廢的階段。

    宋神宗改制後,撤銷中書門下,恢復唐初三省制度,置三省長官——尚書令、中書令和門下侍中。仿照唐制,用尚書左僕射、右僕射代行尚書省的職權;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代行侍中的職權;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代行中書令的職權,他們是正宰相。這時,參知政事的名稱被取銷,而增設了四名副宰相即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尚書右丞

    官與吏的區別

    宋朝官與吏是兩個不同的體系,有很大的區別

    1、身份上:

    官:上等身份,官是正職,即長官,有品級(一品、二品、三品等),官由中央統一任命,因此也叫“朝廷命官”,因此官都是“國家幹部”。

    吏:下等身份,服務於官員,雖然在衙門裡做事,但還是相當於百姓。吏則“不入流”,由長官自己招聘,因此吏只能算作官府中的“服役人員“。

    2、事業晉升上:

    官:都是進士、翰林出身,學識好,只要是在任的時候沒有大的問題,一般三年一次考核,都能得到官職的提升。

    吏:無法像官那樣步步高昇,只能不斷地加強自身技能,為官員服務,以求得到賞識。

    3、工作上:

    官:官管轄治理一方百姓,根據自己施政理念發號施令。對比與今日,官更像是政治家,他必須有自己的政治理想和執政理念。

    吏:吏的任務則是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為自己的”官員“服務,幫助官員出謀劃策,落實官員提出的政策。對比於今日,吏則是技術專家,透過自己的技術經驗將上司的計劃一步步實施,並取得最佳效果。

    4、工作穩定性:

    官:官是三年一任。官員是外來的,等到任期已滿,就要調職去另外的地方做官,這也防止了官員魚肉百姓的情況發生。

    吏:吏是本地的人,熟悉當地的風俗人情,可以為新上任官員提供幫助,只要能得到官員的認可,就可以一直做下去。

    押司

    《水滸傳》中,宋江上梁山前,就是吏的身份,擔任縣衙押司一職,縣衙的吏一般有押司、錄事、手分、貼司等。

    宋朝在州和縣政府中都有押司一職,主要是招募而來,也有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徵收稅賦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

    押司在宋代是文書的職務,相當於現如今縣、鄉、街道辦事處這一級別的基層工作人員,沒有官身等級,無品無級。頂多就算個副科級的科員吧。

  • 5 # 棒槌襖襖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押司是中國兩宋時期官府中特有的一個職務。要問這個職務有多大?套用《西遊記》裡形容弼馬溫的話:“小到沒品了!” 因為押司一職只是屬於吏員,連官都算不上。弼馬溫好歹還有官衙皂隸、公座隨從。

    押司是宋代州縣官衙中的吏員。主要職責是辦理文書起草、檔案收發、案卷管理等各種事務。其工作性質大約相當於現今各級政府裡事業編制的文書、秘書、通訊員、機要員、打字員等。《宋史 職官志》記載:“群牧司所置吏員中,有押司官一人;臨安府所屬辦事部門中,有押司官八人。” 押司的地位低於孔目等,而略高於貼司等,雖然帶有“官”字,但仍屬於“吏”的一種,與縣丞、縣尉、主簿等地方副職長官有本質區別。

    我國自古以來的行政體系中,官和吏的區別是很大的。各級官員職位、數額是有固定編制的。讀書人必須透過參加科舉考試,被錄取以後才能獲得文職官員的“出身”,才可以享受國家發給的俸祿;吏員就不同了,只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或者一技之長,能夠勝任文書、法律、刑獄、稅收、工程等工作的,都可以到官府應聘為吏。吏員的薪水不由國家財政撥付,而由官府的長官從辦公經費裡直接支給。這一點就和現行的體制很相似: 公務員是官,主管行政事務,要透過公開考試招錄;事業單位人員是吏,具體辦理政府的各項事務性工作,是透過公開招聘得以上崗的。

    歷史上最有名的“押司”,應該就是《水滸傳》裡的宋江了。從書中的描述,就可以看出押司的地位。宋江“刀筆精通,吏道純熟……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難解紛,只是周全人性命。” 所謂“刀筆”,就是指的訴訟狀文等法律文書。說明宋江是鄆城縣衙主辦法律訴訟的小吏。他經常利用職務之便,將法律文書改重為輕,周全別人的性命,以此結識了不少江湖上的好漢,也為自己聚斂了大量的錢財。宋江最後憑藉仗義疏財,在黑白兩道獲得了極高的人氣,到梁山泊坐了“第一把交椅”,開啟了“替天行道”的輝煌事業。

  • 6 # 法律小君

    押司是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其實不算是官,算是個辦事員。也就是書寫文書的人員。他們雖然被士大夫階層看不起,但畢竟屬於官吏階層,而且衙門中的書吏要比官多,他們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因此與百姓接觸的多,影響不容小視。 他們也享有免役的特權。

    更重要的是,書吏同時掌握著一定的權力,可以滿足部分人的權勢慾望。 再者是歷代法制都允許書吏在供職一定年限後,經過考核,證實在職內沒有過錯,就可以得到升級為官的提拔。

  • 7 # Selenium

    押司就是縣衙的文書,負責案卷整理工作與文秘工作。他是縣州府各衙中級管理人,大體類似副秘書長,書記主官,辦公室主任這樣的職務。級別較低,縣衙押司九品,州府衙押司八品,一般不會超過七品。但是在他們中間大多數是有老資格的多年吏胥,少部分是主官上任時帶來的私聘人員,因此通常具備相對比較寬範的庶務決策權,負責管理零碎開支,人力資源方面工作,所以對下層公務人員有相當大的影響。

  • 8 # 樂樂樂樂不思蜀

    《水滸傳》裡的宋江在沒有上梁山之前是做什麼的?都知道是衙門裡的“押司”。大家見了宋江都押司押司的叫,但是你知道這個所謂的“押司”是個多大的官兒嗎?

    其實押司只能算“吏”,還真稱不上是“官”。在宋代的縣衙中有押司、錄事、手分、貼司等衙吏,而押司還算是其中的長吏,負責某一方面的具體事務,一個縣衙一般有八個押司,分別負責一項事務。

    宋代的州和縣衙門一般都有押司這種職位,主要職責是幫助長官處理具體的某項工作。而宋江擔任的這個押司,則是鄆城縣衙的一個書吏,相當於現在的文書人員。雖然他們不是官,但是也享有免除各種差役的特權。

  • 9 # 石萬溝vlog

    宋朝那個時候最基層的政府機構是縣級,而現在最基層的政府機構是鄉鎮、街道等等。

    押司在宋朝是縣政府的補充人員,是宋代朝衙門裡的書吏,也就是幫助政府書寫文書的人。一般來說,每個縣有8個押司。政府的書吏要比官員多,享有免役的權利。在穿戴上可以穿長衫,和秀才一樣可以結一條長長的儒絛衣帶,腳蹬靴子,而普通百姓只能穿短衫,瞪高邦鞋。想當押司有兩個途徑:一是招募和舉薦,二是差遣。

    那麼宋朝的押司是多大的官呢?宋朝的一個縣也就是3至10萬口人,所以說押司的官就是相當於現在的鄉鎮政府的秘書。

  • 10 # 歷史老貓

    ​宋朝的押司不是官 而是吏。主要負責文秘工作,相當於現在的辦公室秘書。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稅賦徵收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

  • 11 # 衛功奎律師

    縣是宋代最基層的政府機構。(今天是鄉鎮與街道辦)

    如果全國有1000個縣的話,每個縣人口不足10萬。

    今天的平均每縣人口約50-100萬。鄉鎮嘛,2-10萬。

    押司是宋代縣政府的基層吏員(宋官吏殊途,吏永遠無法晉升為官),每個縣約8名押司。

    宋代是小政府,本朝是大政府,宋的政府職能弱,本朝的政府啥都管。

    結合以上推論,押司級別上相當於縣上的官員,但實權上與鄉鎮差不多。

    如果從實權上講,宋押司相當於鄉鎮政政府的秘書。(不帶長)最多混到副科級(只是享受副科級待遇,但無實權)

  • 12 # 重為輕根

    宋朝的押司是芝麻大點的“官”。按宋江這個鄆城縣押司來看,他上面有縣令(知縣),還有什麼主簿,縣尉等人。說押司是官,其實有點抬舉押司這個職位了。因為在宋朝,“官”和“吏”有很大的區別。俗話說“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員幹好幹差都要有升遷或貶謫。不可能在一個地方長久任職。而吏,基本上在一個地方或者一個職位上幹到退休。這也是宋江為什麼對自己作為押司,心存不滿的重要原因。

  • 13 # 三拳日記

    北宋時期一個縣治最多可設6個押司,主要職能是上下協調、處理公文、對外接待等,相當於現在的縣政府辦副主任或專職秘書。宋江經常自稱鄆城小吏,值得一提的是,在北宋,所謂“官吏”是分開的兩個概念,官就是官,吏就是吏,吏的地位較低,吏永遠不能為官。官和吏的區別相當於現在的公務員編制和事業單位編制。

  • 14 # 舊夢難尋MAX

    押司是宋朝衙門裡的書吏,也就是書寫文書的人員。押司屬於吏(由於官數量有限,在行使行政權力時需要增加人手,故增加吏一職,如衙役)。

    宋朝在州和縣衙內都有押司一職,主要是招募而來,也有經受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稅賦徵收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但級別不好說,因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職,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一般一個縣有8個押司。

  • 15 # 陳4毛子

    押司是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其實不算是官,算是個辦事員。也就是書寫文書的人員。他們雖然被士大夫階層看不起,但畢竟屬於官吏階層,而且衙門中的書吏要比官多,他們代表官府同百姓打交道,因此與百姓接觸的多,影響不容小視。 他們也享有免役的特權。 在穿戴上,他們可以穿長衫(雖然只能是黑色),和秀才一樣可以結一根長長的儒絛衣帶,腳蹬靴子;而普通百姓只能穿短衫,蹬高幫鞋。

    更重要的是,書吏同時掌握著一定的權力,可以滿足部分人的權勢慾望。 再者是歷代法制都允許書吏在供職一定年限後,經過考核,證實在職內沒有過錯,就可以得到升級為官的提拔。其中最有名的的押司就是《水滸傳》裡的宋江宋押司了。

    擴充套件資料:

    宋江原為山東鄆城縣押司,宋宋縣衙門中,有押司、錄事、手分、貼司等。押司是長吏常負責某一方面事務,如負責糧料者,稱糧料押司官等。算是縣裡最高階的屬吏了。《宋史·職官志》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在陳茂同著的《歷代官職沿革·宋朝(下)》中,把官職分為官和吏兩大類。

    押司屬於吏(由於官數量的有限,在行使地方權力時需要增加人手,故增加吏一值,如衙役),在州和縣政府中都有押司一職,主要是招募而來,也有差遣的,宋朝的吏主要是經手徵收稅賦或者處理獄訟,押司應該是負責案卷整理工作或文秘工作的小吏,但級別不好說,因為州政府也有押司一職,宋朝和明朝的刑部也有押司一職。一般一個縣有8個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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