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在推出之初,就有人預測,這將是全世界的基建改革序曲。中國作為目前全世界最大的汽車市場之一,其實也是個後起之秀,相比起歐洲和美國,中國是自改革開放,第一批人富起來之後,私家車才進入千家萬戶的,而中國私家車的大發展時期更是21世紀初加入WTO之後才開始的。
萬幸的是,中國是全世界認可的基建狂魔,在加油站和停車場的建設上,幾年時間就趕上了國外幾十年的建設。然而,新能源車需要的,可並不僅僅是普通的停車位和加油站,要的是充電樁。很令人高興的是,到6月為止,中國已經有了數十萬個公共充電樁,尤其是在一線城市,分佈相當多。但可惜的是,中國的私人充電車位仍然非常的少。

很多人要說了,當然會少啊,因為小區沒車位啊,有車位不讓租 ,租了不讓裝,或者是有些小區銷售的車位太貴之類的理由。沒錯,但很多的車主也抱怨,明明有固定車位,為什麼物業不讓裝呢?甚至是有些車廠的充電樁建設人員在實地勘測之後就拒絕了安裝。
2018年中國物權法經過了全新的修訂,其中第74條對於車位和車庫特別進行了解釋,物業公司之所以對你的私家車位表示不讓裝充電樁,實屬無奈。
車位的所有權分幾種,第一種是開發商所有,第二種是業主共有,第三種是國家持有。其中,只有第一種車位才是允許買賣的。也就是說,只有第一種車位才是可能會變成私人充電車位的。單從字面上看,似乎小區只有三分之一的車位才有可能變成私人車位,而實際對這三種車位的解釋之後,大家或許能自己想想,自家小區有幾個成為符合第一種。
首先解釋一下業主共有車位,一共分兩種,第一種是公共場所車位,第二種是地下公攤車位。所謂的公共場所車位指的是在小區道路,綠化,樓門口等等場所劃定的車位,全部都是公共場所車位。簡單地理解就是隻要是地面能停車的停車位都是公共場所停車位。有人要說了,那如果有專門的地面停車場呢?小編笑笑小區不是商場,地面如果有能建個停車場的地方,開發商不會多造一棟樓嗎?
第二種地下公攤車位就很好理解了,在購房合同書中會明確標明公攤面積包括哪些,如果包括了地下停車場,就屬於公攤停車位。
再來說說國家持有產權的停車場,簡單點解釋解釋就是有些小區的地下停車場實際上也是本地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只是說在沒用的時候允許小區設立為地下停車場,收取管理費。這部分的產權是國家持有的,也無法安裝充電樁。
那麼開發商所有產權的停車位是哪種呢,就是非公共區域(基本上等同於非地面),非公攤非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車場了。只有這種停車場才是允許買賣的,也就是說業主可以擁有產權,才可以改造成充電樁車位。
如此嚴苛的法規條律,幾乎把私人停車位給限制死了,那麼在本來就很難搶到的私人停車位中,又有幾個會是新能源車主所有呢?
實際上小編認為這樣的法規沒什麼問題,這是在申明權力。但是這不利於新能源政策的推廣的。試問,如果沒有私人的充電樁無法普及,那麼新能源車到頭來還是隻能成為有錢人的玩具,那麼政策就變得虛有其表了。現在的解決辦法要麼允許在租賃車位上安裝停車位,要麼就是建立小區停車場的公共充電樁。
如何解決小區私人停車位的充電樁安裝問題,是切實讓新能源車成為像汽油車那樣為大眾接受的日常用品的關鍵。如果國家想跟隨世界潮流用新能源車替代燃油車,那麼解決掉這個問題即使不在現在,也必須在不久的將來!
新能源車在推出之初,就有人預測,這將是全世界的基建改革序曲。中國作為目前全世界最大的汽車市場之一,其實也是個後起之秀,相比起歐洲和美國,中國是自改革開放,第一批人富起來之後,私家車才進入千家萬戶的,而中國私家車的大發展時期更是21世紀初加入WTO之後才開始的。
萬幸的是,中國是全世界認可的基建狂魔,在加油站和停車場的建設上,幾年時間就趕上了國外幾十年的建設。然而,新能源車需要的,可並不僅僅是普通的停車位和加油站,要的是充電樁。很令人高興的是,到6月為止,中國已經有了數十萬個公共充電樁,尤其是在一線城市,分佈相當多。但可惜的是,中國的私人充電車位仍然非常的少。

很多人要說了,當然會少啊,因為小區沒車位啊,有車位不讓租 ,租了不讓裝,或者是有些小區銷售的車位太貴之類的理由。沒錯,但很多的車主也抱怨,明明有固定車位,為什麼物業不讓裝呢?甚至是有些車廠的充電樁建設人員在實地勘測之後就拒絕了安裝。
2018年中國物權法經過了全新的修訂,其中第74條對於車位和車庫特別進行了解釋,物業公司之所以對你的私家車位表示不讓裝充電樁,實屬無奈。
車位的所有權分幾種,第一種是開發商所有,第二種是業主共有,第三種是國家持有。其中,只有第一種車位才是允許買賣的。也就是說,只有第一種車位才是可能會變成私人充電車位的。單從字面上看,似乎小區只有三分之一的車位才有可能變成私人車位,而實際對這三種車位的解釋之後,大家或許能自己想想,自家小區有幾個成為符合第一種。
首先解釋一下業主共有車位,一共分兩種,第一種是公共場所車位,第二種是地下公攤車位。所謂的公共場所車位指的是在小區道路,綠化,樓門口等等場所劃定的車位,全部都是公共場所車位。簡單地理解就是隻要是地面能停車的停車位都是公共場所停車位。有人要說了,那如果有專門的地面停車場呢?小編笑笑小區不是商場,地面如果有能建個停車場的地方,開發商不會多造一棟樓嗎?

第二種地下公攤車位就很好理解了,在購房合同書中會明確標明公攤面積包括哪些,如果包括了地下停車場,就屬於公攤停車位。
再來說說國家持有產權的停車場,簡單點解釋解釋就是有些小區的地下停車場實際上也是本地人防工程的一部分,只是說在沒用的時候允許小區設立為地下停車場,收取管理費。這部分的產權是國家持有的,也無法安裝充電樁。
那麼開發商所有產權的停車位是哪種呢,就是非公共區域(基本上等同於非地面),非公攤非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車場了。只有這種停車場才是允許買賣的,也就是說業主可以擁有產權,才可以改造成充電樁車位。
如此嚴苛的法規條律,幾乎把私人停車位給限制死了,那麼在本來就很難搶到的私人停車位中,又有幾個會是新能源車主所有呢?

實際上小編認為這樣的法規沒什麼問題,這是在申明權力。但是這不利於新能源政策的推廣的。試問,如果沒有私人的充電樁無法普及,那麼新能源車到頭來還是隻能成為有錢人的玩具,那麼政策就變得虛有其表了。現在的解決辦法要麼允許在租賃車位上安裝停車位,要麼就是建立小區停車場的公共充電樁。
如何解決小區私人停車位的充電樁安裝問題,是切實讓新能源車成為像汽油車那樣為大眾接受的日常用品的關鍵。如果國家想跟隨世界潮流用新能源車替代燃油車,那麼解決掉這個問題即使不在現在,也必須在不久的將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