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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諾登對於美國來講是背叛者嗎?肯定是!他危害了美國的國家利益,但是對於美國那些上層人士,尤其是掌握網際網路大資本的那些資本家或者是美國總統來講,他真的是背叛者嗎?我想應該打一個很大的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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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生全精彩歷史

    2013年5月20日,美國29歲的中央情報局技術分析員愛德華·斯諾登,以病假為由離開夏威夷來到香港。

    6月4日,英國《衛報》資深作家格林沃爾在香港某酒店採訪了斯諾登。斯諾登以前CIA特工的身份,揭露美國國家安全域性一個代號為“稜鏡”的秘密專案。這個專案要求微軟、雅虎、谷歌、蘋果等在內的9家國際網路巨頭,和美國國家安全域性簽訂秘密協議,允許CIA秘密監聽美國公民的通話記錄、電子郵件、影片和照片等資訊。

    訊息一出,全世界為之譁然。在一向標榜人權和自由的美國,政府居然肆無忌憚地監聽公民通訊資訊,甚至入侵包括德國、南韓在內的多個國家網路裝置。一時間,美國民主自由的形象轟然倒塌,招致國際輿論的如潮譴責。

    6月23日,斯諾登被美國政府定性為“叛徒”,遭全球通緝。在經過一番權衡後,斯諾登決定離開香港,前往俄羅斯。美華人只好尷尬而無奈地目送著他登上飛機。

    在俄羅斯謝列梅捷沃機場,斯洛登滯留了39天后,普京決定收留這個無家可歸的孩子,同意了他的政治避難請求,給了他為期一年的臨時庇護。

    2014年8月7日,俄羅斯又做出決定,向斯諾登提供了3年的居住許可權。2017年8月,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在迴應“美國要求俄羅斯引渡斯諾登”傳聞時,對外宣稱再次延長斯諾登的居留許可,有效期到2020年。

    (普京)

    那麼,斯諾登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為什麼他會選擇揭露美國“稜鏡”計劃的醜行呢?

    實際上,斯諾登的學歷很低,甚至連高中都沒有畢業。他15歲時就讀於阿倫德爾高中時,因一場疾病終止了學業。一年後,斯諾登進入了一個毫無名氣的社群學院,主修電腦課程,這為他後來進入美國情報機構奠定了基礎。

    2001年,斯諾登的父母離婚,他和母親搬到了馬里蘭州埃利科特市生活。這段時間裡,斯諾登整天沉迷電腦,瘋狂地愛上了電腦遊戲,軟體製作等。

    2003年,伊拉克戰爭爆發後,20歲的斯諾登報名參軍,但在一次訓練中嚴重受傷,不得已退役回家。2006年,斯諾登憑藉著退役軍人的身份和一手過硬的電腦技術,成功擠進美國中情局。這對於一個連高中都未畢業的年輕人來說,無異於天上掉餡餅。

    一年後,斯諾登被中情局派往日內瓦,負責計算機網路安全維護,從而接觸了大量中情局的機密檔案。特別是美國政府肆意竊取私人資訊的黑幕,讓斯諾登極為憤怒。2009年2月,斯諾登從中情局離職,來到了美國國家安全域性,最終發現了美國政府大規模的監聽活動。

    在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後,斯諾登決定將美國政府無視公民權益、侵犯個人隱私的醜行公之於眾。

    (伊拉克戰爭)

    到現在為止,斯諾登已經在俄羅斯度過了整整7年,這期間,美國政府就沒有想過將他帶回美國,或者直接從肉體消滅嗎?

    一般來說,像斯諾登這種情況,美華人能做的不外乎兩種:一是將他引渡回國,二是秘密暗殺。

    引渡肯定是不可能的,這得走正常的法律程式,主動權完全掌握在俄羅斯手裡,既耗時耗力還達不到目的。更何況斯諾登事件已經上升到政治和外交層面,單純的司法程式是走不通的。

    那麼,美華人剩下的唯一方法就只有追殺了,爭取在肉體上消滅斯諾登,這一招能實現嗎?

    首先,在整個事件初期,美華人是無法刺殺斯諾登的。

    在“稜鏡事件”初期,美國情報機構肯定想到過暗殺斯諾登,縱使美華人十分擅長暗殺活動,但並不等於他們就能手到擒來。

    由於斯諾登本人就出身中情局,對他們的暗殺套路十分熟悉,在各方面加強了自身防護,採取了極端的防範措施。

    他不但將自己的電腦進行了硬體改造,加入了大量的防監控晶片和裝置,還在手機上使用了最為先進的安全通訊軟體,可以實現防截圖、閱後即焚、雙向訊息自毀等功能。這些保密措施讓美華人很是抓狂,根本找不到斯諾登藏身何處。

    俄羅斯的特工也是世界聞名的,他們當然會對斯諾登實施全天候的貼身保護,這必定會讓美華人焦頭爛額,無處下手。

    (特朗普和普京)

    其次,美華人不能暗殺斯諾登。

    在美華人眼中,斯諾登是“叛徒”,欲除之而後快。但在其他國家眼裡,斯諾登無疑是英雄,他毫不留情地撕下了美華人的偽裝,將他們的竊聽醜行暴露在全世介面前。如果斯諾登莫名其妙地消失,所有人都知道是美華人乾的,這對美國的所謂“大國形象”是一種損傷,美華人不會為了一個斯諾登冒此風險。

    再次,美華人現在也不想追殺斯諾登。

    眾所周知,斯諾登儘管爆出了不少猛料,但他始終是美情報機構的邊緣人物,手中掌握的核心資料較少,其價值也並不高。

    而且在長達7年的時間裡,斯諾登該說的已經說完了,該透露的也已經交底了,美國犯不著為了這個失去價值的人勞神費力地去追殺,進一步損傷美俄兩國的關係。

    所以,現在的斯諾登,對於美華人而言,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儘量讓他得到懲罰,以挽回一些顏面。即便美華人將斯諾登成功緝捕回國,還得面對國內氣勢洶洶的輿論紛爭,能不能將他繩之以法,還得看國內民眾的臉色。

    對於俄羅斯而言,斯諾登已經徹底淪為雞肋,留下來沒有價值,送給美國又顯得不仗義,還會落個卸磨殺驢的口實。他唯一的價值恐怕就是在今後的美俄引渡談判中,可以做為一個籌碼使用而已。

    所以,斯諾登事件已成過去式,美俄雙方都不會太在意他了,美國更不會趕盡殺絕地追殺他了。這不,前段時間媒體還爆出,普京想將斯諾登作為“禮物”送給特朗普,為改善兩國關係做點努力呢。

    (參考資料《“稜鏡門”事件》等)

  • 2 # 最美不過初見

    斯諾登只是揭露 按照中國 法律 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S刑 美國一般 在15年以上監禁 終身 或者死刑 (死刑可能性不大)

  • 3 # 故鄉的芳草地

    放出去的鴿子,想告訴中國名人政客被美國監聽了許多隱私醜聞。接下來是選擇合作還是被曝光?合作意味著要聽從美華人的擺佈。曝光你的隱私意味著你將醜聞纏身,或被查處或者坐牢。崔做的就是和他類似的事。

  • 4 # 文韜武略64

    這是老問題了,當初斯若登確實給美國造成不小麻煩,但隨著時間推移許多秘密也不神密了,美國的臉面也早已不要了,斯對美國也不是過去的一張牌了,由於俄羅斯庇護,斯若登也就是僅僅得到一個安身之處而已,想再回到美國等待他的將是叛國罪。

  • 5 # 真弘

    美國皮厚,

    不怕影響。

    為了裝飾,

    回國,

    也許更加,更加,

    人性化,

    有人權。

  • 6 # 爸哥哥

    最近幾天,原本已經銷聲匿跡的斯諾登再次成為國際新聞的熱點。定居在俄羅斯的斯諾登提出要回到美國,稱自己可以接受審判,但條件是美國必須要保證審判是公正的。斯諾登也向法、德等歐洲國家申請庇護。他尤其點名了法國,因為法國憲法中有一項規定:“任何因維護自由而受到迫害的人,都有權在法蘭西共和國境內獲得庇護。”

    斯諾登

    斯諾登提到了“公正”與“自由”等關鍵詞,在他本人的理解中,這兩個關鍵詞絕對是至關重要。但美國政府對斯諾登以“公正審判”為條件的概念嗤之以鼻,認為斯諾登在混淆是非。有相關美華人士迴應斯諾登說,從沒聽說過哪個罪犯還能對自己的審判提出要求。

    顯然,美國政府從始至終都並不準備將斯諾登的洩密事件上升到人權的層面,他們只想在法制的層面上解決這件事。因為這麼一來事情會變得非常簡單:斯諾登洩密違法了,所以斯諾登應該被抓起來,他逃到國外去了,所以他現在的角色和普通的海外通緝犯沒有區別,他甚至在充當一個販賣情報的國際間諜的角色。

    前任總統奧巴馬也正面表示過他對斯諾登的看法,他說他不覺得斯諾登是一個愛國者,因為斯諾登違反了美國的法律。

    奧巴馬

    但根據斯諾登的說法,他覺得美國的法制是為了保障“公正、自由”而存在的,也就是說,他理解的美國法律保障人權的,當美國的法制反過來危害到了人權,那他洩密的違法行為就是在捍衛人權。他說他覺得為了維護法制而忽視人權,這是本末倒置,所以他要身體力行地糾正這個錯誤。斯諾登說他是追求自由的先行者,是勇士,雖然全人類似乎從來沒在“自由”的定義上達成共識,也似乎從來沒對“勇敢”這個傳統意義上的美德下過準確的定論,但斯諾登確實說出了一部分同樣為美國的網路監聽計劃良心不安的人士不敢說的秘密,說出了自己的國家到底在做什麼,說出了網路安全的一部分真相。奧巴馬說斯諾登不愛美國,可那些守住秘密愛美國的人究竟是在愛什麼呢?

    自由女神像

    這個問題再往深裡說,就要談到美國的價值觀了。一直被很大一部分人奉為“民主燈塔”的美國,似乎一直都在維護民主和自由的美國,一直都在抨擊另一些國家不夠維護人權的美國,一直都在宣稱別的國家危及網路安全的美國,私底下卻在搞嚴重侵害人權的監聽活動。洩密計劃一出,看美國接下來的反應,很多人都明白了,原來美國也將自身的國家利益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當人權遭遇美國的國家利益,美國的人權就靠邊了。這樣的表裡不一難免讓人懷疑:看似建立在自由民主美好價值觀上的美國,事實上究竟是怎樣的存在?

    美國的“稜鏡”計劃

    從斯諾登發表的言論來看,他似乎是一個理想主義者,而不像是那些經驗老道有心理準備的國際間諜,因為他還在試圖和美國說理,總是在言語中提及“公正、自由”這樣的名詞。他已經得到了俄羅斯的庇護,卻又對美國隔空喊話,說自己可以回到美國,只要美國公正地審判他。

    對於斯諾登要求的公正以及他追求的自由,美國這個閃閃發亮的民主燈塔還能照亮他嗎?美國已經給出答案:不能。儘管美國平時一再標榜公正和自由,但美國也是一個國家,和美國批評的所有國家一樣,美國也有國家機器,也要維護秩序。理想很美滿,現實卻很殘酷,美國用實際行動不斷告訴斯諾登:一旦涉及到美國的國家利益,在美國政府的眼裡,斯諾登就不是追求自由的公民,而是故意違法的罪犯。

    稜鏡門之後,美國對斯諾登的態度一直都沒有改變,一個暴露了美國秘密的人,必將得到美國嚴厲的審判。至於斯諾登提到的法國也是一個值得懷疑的存在,雖然法國憲法裡寫著捍衛自由的法律,但對自由的解釋權卻一直掌握在法國政府手裡,申請庇護的人是追求自由還是犯法,這要看申請庇護的人是從哪裡叛逃過來的,考驗法國的時候到了。自由本身就是一件主觀的事,法國想怎麼解釋別人也挑不出毛病。為了洩露美國機密的斯諾登得罪美國,筆者對法國沒信心。

    斯諾登在美國憲法日出版了新書《永久記錄》,此書講述了他在2013年公開美國國家安全域性實施網路監控活動的資料時的一些細節。因此,斯諾登遭到美國司法部指控,稱此新書違反了保密協議,要沒收斯諾登靠此書賺取的所有版稅。斯諾登迴應說自己並未簽過保密協議。究竟籤沒簽過保密協議,其實已經不重要了。斯諾登喊話歸喊話,自己心裡應該也清楚,他如果回到美國,就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公正和自由了。

    筆者覺得《永久記錄》的書名起得很好,不管怎樣,斯諾登記錄了他為美國的監聽計劃工作的那段經歷,並將其公之於眾,而他本人和他的洩密事件也已經被永久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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