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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口和乙

    友友好,工傷也有等級區別,因工傷的等級不同,享受的理陪待遇也不同。

    但是:所有經政府部門調查,核實,認可的工傷職工,都可按工傷等級高低,享受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理陪待遇,任何企事業單位都必須嚴格依法執行,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 2 # 奮鬥的若水

    職工發生工傷後要求企業照顧家屬工作沒有法律上的依據,企業沒有法律上的照顧義務。

    第一,職工在工作期間受傷的,可以鑑定為工傷。申請工傷鑑定一般由用人單位到當地人社局工傷科申請,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家屬也可以直接去人社部門申請。一般發生工傷後的三天內向工傷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工傷職工出院後帶上工傷鑑定申請表和住院病歷等材料就可以去申請工傷鑑定了。

    第二,職工發生工傷的,治療期終結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等級鑑定,評定傷殘等級。傷殘等級是指一個人的傷殘程度,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的,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一級最重。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十五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勞動部門申請重新定。

    第三,賠償專案包括

    (一)治(醫)療費。(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四)康復治療費。(五)輔助器具費。(六)停工留薪期工資。(七)生活護理費。(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傷殘津貼。(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十一)喪葬補助金。(十二)供養親屬。職工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十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第四,現實中有的單位處於人道原因會對工傷職工家屬提供工作上的照顧,在單位提供相應的崗位。

  • 3 # 肥力本力

    職工工傷,企業會照顧家屬工作嗎。我的答案:基本不會。

    第一點:職工工傷,企業照顧家屬工作發生在什麼時候

    這種因為職工工傷而給家屬工作的情況都出現在90年代之前,那個時候因為大部分是國企所以就產生了大企業文化。這種文化的意思就是:一個人進了國企以後那麼他就是國企人了,國企裡面有自己的食堂,醫院,宿舍等等設施,就像是一個小社會一樣,一個人在這樣的企業裡面工作基本上可以不怎麼去外面了。

    在這種小社會的氛圍下,一個人就很有歸屬感,他們真的覺得自己就是企業大家庭裡面的一份子,那個時候如果一個員工有什麼家庭瑣事基本上是可以向領導打報告的,然後組織需要幫個人解決問題。

    在這樣的情況下,經常出現家裡面的大人到了一定年齡後由家裡的一個孩子頂替這份工作,或者是大人因為工傷無法再工作的情況下,家裡面的孩子就頂替進入企業工作以支撐住一家人的生活所需。

    看看那些年代的各種作品就可以知道這種情況在當年是司空見慣的,特別是那個年代的工廠特別多,這樣頂替家人進廠也是很正常的情況。畢竟90年代前當工人是很好的職業,工資高,待遇好,婚戀市場上也吃香,就是那種從生到死都是國家的人的意思。

    第二點:現在如果職工工傷,是否會有企業照顧家屬工作

    現在社會講求效率,講究的是合同條款和法律條款,一個人無論是哪種型別的企業裡面,他的工作就是他的個人行為,如果出了什麼事情,公司裡面會按照法律來賠償一定金額,但是公司不會照顧職工家人,如果職工的醫療費用不夠了,只能透過打官司來讓企業追加賠償。

    現代社會節奏緊張,因為公司一個人受傷而需要照顧他家人對於企業來說是很大的負擔,如果受傷的員工有這種要求,企業會找律師來駁斥他的。

    總結:90年代前確實有照顧工傷職工家屬的事情,現代基本沒有這種事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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