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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37愛家楊老師

    樓主的意思,女戶的意思就是上門女婿,子女姓氏更改為女方家姓。然而離婚後,淨身出戶,女方為子女索要撫養費。

    這個問題我分幾個關鍵點給您回覆,

    1,上門女戶和上門女婿不太一樣,上門女婿可能有養老子女的意思,女戶則是出生子女隨女方家庭姓氏,但是上門女婿和女戶稍比正常婚姻是一定有所不同的,他們在婚姻前序一定是對婚後生活有所責任劃分和超越常規倫理的一些約定。具體看你們約定的什麼情況?重點有木有公證紙質條文,還是口頭約定。

    2.七年的婚姻走到盡頭,雙方彼此分離,7年光陰時間經歷,具體雙方因為什麼原因分開,為什麼是淨身出戶,離婚協議時是否對產權歸屬劃分,子女以後教育,撫養費等條文有明確宣告。

    3.女方為什麼要起訴要撫養費?是因為離婚協議有約定?你不執行?還是因為情感難以割捨,想以一種強行的態度對你的生活進行干擾?想復婚?婚姻發洩脾氣,還是你在婚姻過程中犯了原則性問題,離婚時沒有撫養費一項,她後續氣不過,反目?

    最後總結幾一下供你參考,

    相識不易,結成夫妻更不易,7年之癢,

    具體情況參考以上3點,

    清官難斷家務事,具體什麼情況,問題沒有表述清楚,兩個人的情感,外人也無法體會,

    孩子無論姓什麼,他畢竟是你的孩子,無論妻子怎麼樣,她和你有過7年的婚姻歷程,如果造成離婚的結果是你有重大錯誤,或者在你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子女的經濟給予補償是應該的。無論她要不要,老話講,男人頂天立地。

    當初決定生下他的時候,就有義務和責任把他撫養成人,到18歲,如果夫妻關係走不下去,孩子沒有錯,不能把錯誤分擔給孩子。

  • 2 # 我不是噴青

    招女戶也就是招上門女婿,凡是肯上門做女婿的,大都是家庭比較貧窮,再加上能力不大,只使生下孩子,也會被掃地出門。不過,己然離婚了,被掃地出門,只使生下孩子,也是留在女方的家裡,隨母親的姓,男方也就成了外人,陌生人。隨後女方也會再婚,重組家庭。對於撫養費也就不必再繼續支付了。即使再支付,女方也是提高警惕,嚴防男方拐跑

  • 3 # 岷岷12

    當然該給,那是你的種,你就有責任撫養成人當然如果你們離婚的時候另有約定,並且肯定不需要孩子將來照顧你,你也可以不管。

  • 4 # 使用者68825449672

    當然該給,那是你的後代,你就有責任撫養成人當然如果你們離婚的時候另有約定,並且肯定不需要孩子將來照顧你,你也可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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