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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玉虎妞妞

    物業屬於弱勢群體嗎?答案是不屬於弱勢群體,物業是現代城市化管理的產物,初衷是好的,但發展到現在幾乎成了小區黑惡代名詞,業主成了弱勢群體,採取各種手段收取物業管理費,該做的不做,沒有服務意識,不作為,只知賺錢,不交物業費的業主也許你的房門鎖眼被520膠水封了,你的車停不進小區了!物業可以有,但是我們業主請的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我們業主給物業飯吃,物業就應該為業主所想,為業主所做,業主有所求,就應該解決業主所需,我們何時才能有屬於自己的物業,象現在這種只為錢而生存的物業公司最好取締為好,減輕業主精神負擔和經濟負擔!

  • 2 # 楊君波

    中國大陸的物業行業起源於80年代的國家改革開放,房改政策落實(商品房買賣),是市場經濟取代計劃經濟的產物之一。物業管理起源於19世紀60年代的英國。全球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國家都有物業管理行業,中國從北上廣深一線城市,各省會城市,三線城市,縣城只要是有商品房的小區都會有物業公司。截止目前,中國大大小小的物業公司約13萬家,從業人員約1000萬左右。

    物業企業主要分為央企(國企)比如保利、中海、萬科等;開發商下屬物業企業,比如龍湖、佳兆業等;更多的屬於專業市場化的純民營企業。

    從中國大陸物業管理自1981年在深圳開始,物業管理行業就被賦予了部分的政府職能作用,在社會基層治理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獲或缺的作用。

    物業管理的範圍包括住宅(普通商品房、別墅、公寓)、商業(寫字樓、購物廣場、電影院等)、政府辦公樓、酒店、學校、醫院、產業園等型別。其中住宅物業管理是最多的,佔所有型別的90%以上。

    事實上,在中國最難做的就是住宅物業管理了,中國改革開放時間才40年,城鎮化建設過快,居民的文明素質沒有同步跟上,絕大多數購買商品房的居民(業主)對於什麼是物業管理,物業費的組成及用途,物業管理的責任和邊界,物業管理法規等知之甚少,不能正確的認識和看待物業管理的積極作用,頭腦中“物美價廉,質優價廉”的畸形消費觀念還比較嚴重,對於市場經濟環境下的質價相符,一分錢一分貨的正確消費觀念還沒普遍養成。導致惡意拖欠或拒繳物業費、水電費甚至停車費的現象比較普遍。

    你在日常消費活動中可以發現:去飯店吃完飯,買單了才能離開;你去超市購物了,付錢了才能帶走;你去酒店住店,先付房費和押金才能入住;你去肯德基、麥當勞點餐,先付錢了,再才有吃的。生活中的各種消費活動中哪有不給錢吃霸王餐的?恰恰只有物業行業存在這種情況,幾乎每個小區都會有一部分居民(業主)耍流氓無賴的,拖欠或者拒繳物業費長達一兩年、三五年、七八上十年的情況。很多欠費的理由都是違法違規,與物業企業沒有半點兒關係的,比如房屋質量問題,噪音擾民問題,違章搭建問題等,這些都有都有主體責任單位,與物業企業沒有直接關係。與法規和物業合同沒有關係。

    絕大多數小區八年、十年物業費難以上調一次,但是物業企業的人工工資、社保、稅金、設施裝置維保、維修、材料採購、辦公費用,公共水電能耗費用都會持續上漲,物業企業的利潤空間被嚴重壓縮,持平或虧損情況比較普遍,很多老舊小區物業公司因為虧損都會撤場。

    雖然按照國家政策,住宅小區物業企業利潤可以允許10%以內,但全中國十幾萬家物業企業排前100名的大型物業企業)含上市物業企業的淨利潤在5%左右,更多中小微物業企業的淨利潤在1%—3%,還有很多收支援平或虧損的企業。簡單來講,小區物業費低於1.8元/㎡,小區物業費收繳率低於85%的都很難盈利,這也就是為什麼物業工作人員工資在整個社會中偏低,絕大多數人不能購買社保的根本原因,公司沒有利潤,或者公司的利潤只能給大家發工資,買社保和支付其他各項成本,企業就會倒閉,沒有人願意做虧本的生意。

    由於物業行業的特殊性,是涉及千家萬戶基本生活環境保障的民生行業,政府部門或相關法律對於物業行業(企業)的監管非常嚴格,加上很多業主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住宅物業行業在現在的社會中已經屬於弱勢群體。對於欠費的業主只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苦口婆心溝通,是在不得已也只能訴諸法律途徑解決。

    現實中,物業行業(企業)中良莠不齊的情況確實存在,有些物業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經營情況,甚至對待居民(業主)的態度惡劣,不規範,不達標,這種都會被政府處罰和市場淘汰,小區業主大會有罷免權,同樣每個小區都會有些素質低下,流氓無賴的居民(業主),惡意拖欠物業費,蓄意損害公共利益,對物業人員惡語相向,甚至打罵的情況。需要辯證看待。

    準確的說,物業行業中的住宅類確實已經處於弱勢的情況,很多業主的低價高質錯誤消費觀念是主要原因之一,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青菜蘿蔔的錢肯定吃不到雞鴨海鮮。路邊攤炒個盒飯10塊錢可以,去星級酒店炒個盒飯起碼也要幾十塊錢。沒有利潤,哪來服務?包乾制模式下的漲費難,收繳難,成為嚴重影響物業行業(企業)健康發展的主要原因。

    物業管理不是萬能的,但是商品房小區沒有物業管理是萬萬不能的。否則物業管理根本就沒有誕生的必要了!

    只有真正認識到物業管理的本質是讓全體業主的物業(房屋及其配套設施)保值和增值,只有真正知法守法正確用法,遵守契約精神,才能雙贏,才能平等,也就沒有弱勢的一方了。酬金製取代包乾制的模式,會成為雙方最好的選擇。

    法治治國,任重道遠!

  • 3 # 墨海琴緣

    物業要是弱勢群體那老百姓算什麼?明明是服務業主,卻把老百姓管的筆桿條直還弱勢?問問哪個業主不怕物業?怕怕的噢!

  • 4 # 藍夕陽

    物業屬不屬於弱勢群體?這個根本就沒有討論的必要,物業是一個服務企業,是新時代的產物,任何新的東西總有一些人不能適應,或者由於知識的缺乏,反而產生認識的歪曲,這並不奇怪。現在全國有各種形式的物業千萬家,已覆蓋到社會所有的角落,比如高速高鐵,醫院學校,國防後勤等單位,我們揚州的環衛都有部分交給物業承包了,既節約了行政支出,又取得了更好的社會效果,這就是物業為社會起到的重要作用。但是小區物業面對的是基層百性,因為收費總會引起部分業主的不滿,總會找各種理由惡意逃費,而物業只是贏利的一個企業單位,他們對欠費又沒有強制的措施,只能釆用減少服務來保本,所以必定會造成小區矛盾的產生,最終的責任又是物業不作為,當然這種情況只是普通小區記憶體在,全國有數十萬個住宅小區,大多是運轉正常的,物業與業主的關係也都比較融洽。所以,物業並不存在強勢或弱勢群體之說。

  • 5 # 春夏秋冬知否

    物業公司不請自來,強行霸佔業主共有地盤創收,只收費不服務,業主如有不滿,輕則斷水斷電,重則不讓進小區,有家不能回……。由此可見,業主才是弱勢群體

  • 6 # 德博

    物業應該由業主選擇而不是強制為業主服務,而且定的都是霸王條款業主們沒有勾通餘地,物業應該也有競爭,業主也有自己選擇的權利,政府有關部門也該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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