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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國傳統文化集錦

    三國演義中的魏國的軍事機構

    先回答問題,三國時期曹魏的軍事制度比較大,這裡我只說明三國演義中的魏國的軍事機構。

    三國最後並歸於晉,而晉源於魏,兵法有云:“兵者,國之大事”來論證軍事戰爭在國家存亡中的重要作用。那麼我們就來看看,最後在三足鼎立中勝出的魏方(晉方)在此“國之大事”中有什麼制勝的長處,使得蜀吳兩方先後舉起降旗從而結束了自漢末起近百年的亂世。

    先說一下置將,讀三國演義中發現劉備和曹操治軍御下第一個不同,便是對待將領的態度。比如說結納,曹操初見典韋神勇:“操曰:‘此古之惡來也!’遂命為帳前都尉,解身上棉襖,及駿馬雕鞍賜之”,反觀劉備遇見趙雲呢,是幾番持手淚眼相看,依依情深。

    再說任用,曹阿瞞明顯恩威並重,縱然將領有兄弟親信之親,但相處不過恩威賞罰,主臣地位分明不容逾越。比較有代表性的一件事如曹仁求見:

    “一日操酒醉,褚仗劍立於堂門之內。曹仁奉命星夜來見,被許褚擋住。曹仁大怒曰:‘吾乃曹氏宗族,汝何敢阻當耶?’許褚曰:‘將軍雖親,乃外藩鎮守之官;許褚雖疏,現充內侍,主公醉臥堂上,不敢放入。’仁乃不敢入。曹操聞之,嘆曰:‘許褚真忠臣也!’”

    這裡明顯看出曹操對許褚的行為是大加讚賞的,許褚此為,既保護曹操的安危,也明確了親疏尊卑,尤其是對曹氏宗族亦如此,曹操呢,嘆曰“許褚真忠臣也!”什麼意思?就是說,許褚做得對,孤王亦做此想,大家都別管什麼宗族至親,各就各位,安心臣屬本分罷了。

    反觀劉備呢,動輒與某某兄弟之親,在蜀方,關羽張飛等有著不可動搖的特權,諸葛更是隻手風雲,不可無一的人物,趙雲等也是結以情誼,用以情誼。對比之下不難看出,曹操以恩威結人,至於四野,劉備以恩情籠人,居於身側,四野闊,身畔狹,故曹操將士眾謀士廣,而劉備堪用的僅有關張、趙雲諸葛等,此四人精固精矣,如此模式卻也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蜀方後繼無人。

    說罷置將的智謀度量,我們再來看看曹操的識人惜才。也許毫無爭議,說到這點,第一個映入腦海的就該是關羽,曹操對關羽之禮遇,完全是無微不至的,金銀美女,寶馬戰袍,加官進爵,甚至連關二爺那幾縷虎鬚也照顧到了,贈紗錦囊儲之,引得皇帝也來讚一聲“美髯公”,且關公封金掛印時,眾將皆欲殺之,曹操仍然錦袍相送,任憑自去,只是“於路嘆想雲長不已”。如此禮遇之恩,雖未得關羽長留麾下,但一者有華容道關羽刀下留情,再者天下之士觀此,也易生投誠之心吧。

    此外,徐晃張遼等,也是曹孟德識才惜才,或於敵營裡賺來,或於刀斧下赦免招降,後皆成為魏營裡足以重用的大將。

    古人云“舉賢而不用,是有舉賢之名,而無用賢之實也”。從上文看,曹操是足夠識才舉賢的,但是否有用賢之名呢?以下,我們再看看魏方是如何用人的。

    人皆言曹操多疑,但有些方面看來,其過人處恰恰是其恰到好處的不疑。官渡之戰過後,曹操從袁紹處發現大量己方將士與袁紹暗通之書,左右建議逐一核對姓名,收而殺之,操曰:“當紹之強,孤亦不能自保,況他人乎?”遂命盡焚之,更不再問。孟德有楚莊王絕纓之度,自然臣屬之中便不乏如唐狡之輩捨身相報。再有龐德自請做先鋒去戰關公,于禁以馬超事啟知曹操,曹操便令龐德納先鋒印,龐德頓首懇訴,曹操便準其出行,且善言撫慰,於是龐德抬櫬決死戰,且至死不降。如此弱勢時寬宥不疑,部屬自然歸心;強時亦用人不疑,便自有猛將甘願捨身赴死,用人不疑,是曹阿瞞善用人之一。

    演義中張遼威震逍遙津之前有一個細節:“張遼曰:‘主公遠征在外,吳兵以為破我必矣。今可發兵出迎,奮力與戰,折其鋒銳,以安眾心,然後可守也。’李典素與張遼不睦,聞遼此言,默然不答。樂進見李典不語,便道:‘賊眾我寡,難以迎敵,不如堅守。’

    張遼曰:‘公等皆是私意,不顧公事。吾今自出迎敵,決一死戰。’便教左右備馬。李典慨然而起曰:‘將軍如此,典豈敢以私憾而忘公事乎?願聽指揮。’張遼大喜曰:‘既曼成肯相助,來日引一軍於逍遙津北埋伏:待吳兵殺過來,可先斷小師橋,吾與樂文謙擊之。’”其中張遼李典坦蕩磊落且不因私廢公,私憾為下,公事在上,同心破敵。終成逍遙津之捷,殺得吳軍膽寒,孫權也險些被擒。任用有隙之將共同守城,卻不誤大事,曹丞相制衡之妙,可見一斑。由此亦可看出魏軍中將領一心為公的大環境。

    吳子兵法曾雲勵將可使“發號佈令而人樂聞,興師動眾而人樂戰,交兵接刃而人樂死”,且言“舉有功而盡饗之,無功而勵之”可致之。於此曹阿瞞做的可謂不錯,如曹操大宴銅雀臺,武將各顯身手,文臣各領風騷,紛紛顯威示勇,進辭獻章,而曹操對眾人有嘉譽有封賞,和樂融融之下,勵將之效已然達到。

    但竊以為曹操勵將做的最妙的莫過於定軍山之時。曹操差人持節到定軍山,教夏侯淵進兵。劉曄諫曰:“淵性太剛,恐中奸計。”操乃作手書與之。使命持節到淵營,淵接入。使者出書,淵拆視之。略曰:“凡為將者,當以剛柔相濟,不可徒恃其勇。若但任勇,則是一夫之敵耳。吾今屯大軍於南鄭,欲觀卿之“妙才”,勿辱二字可也。”

    夏侯淵覽畢大喜。當然要大喜而不惜命了,曹丞相寓勸於譽,鼓勵有加,最妙的是欲觀“夏侯妙才”之“妙才”,且有“勿辱”之言,即使你不諳心理學,也設想一下,以如此妙的方式被主公鄭重其事的褒揚鼓勵,其心若何?鬥志若何?

    制衡,勵將,用人不疑,如此等等,曹操用人,理合兵法,情達人心,某種程度上講,這便是魏方將士謀士眾多,堪用者更多的原因。

    御下有方、識人惜才、知人善用,若說以上是促成魏軍強大的因素,那麼又是什麼因素使這強大得以延續,並最終吞併了蜀吳兩方呢?

    對《三國演義》稍有了解者即知蜀方人才斷代情況,“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成了後人經常引用的俗語,待到後來鄧艾鍾會攻蜀時,姜維已年老矣,且手下幾無堪用之人,所以說蜀方之敗,一方面是劉禪之弱,但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後繼無人的失敗。

    我們再來看一下後期魏晉和吳的比較,吳亡前丁奉陸抗皆死,再無可用之人,而晉尚有杜預、王濬等,最後的戰勢是沿江直上,勢如破竹,終於“一片降旗出石頭”。但到底是什麼因素導致如此局面的呢?相比較一下不難看出,一是舉新,二是用新。

    先說舉新,吳蜀後期將領,幾乎嫡傳佔大部分,姜維為諸葛亮嫡傳弟子,廖化是關公嫡系,吳班是張飛親信,及到後來啟用的諸葛瞻更是武侯之子。吳方也是孫家諸葛家陸家那幾夥人在那折騰,最後是人才凋零,有個別將才也是獨木難支的局面。反觀晉呢,在選用人才,舉薦新人方面,沿襲了曹操的做法,不拘泥於身份地位,唯才是舉,如鍾會是文臣之子,鄧艾起於草莽,羊祜是降蜀的夏侯霸的女婿,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如此納新,自然是人才濟濟,後繼不乏。

    再說用新,在蜀吳兩方,即便是已經人才凋零,對其少數存在的將才也不是用之不疑的,阿斗信任黃皓,導致姜維屯田避禍,諸葛瞻託病不出,陸抗有乃父之風,屯兵江口,晉不敢犯,卻被孫皓罷權降職,如此內耗,自然難抗外侵。

    至此,魏的軍事機構優勢已經顯而易見,御下有方、唯才是舉、識人惜才、知人善用、後繼有人,一個個重要環節構成了魏晉強勁的軍事鏈條,從而達成一統,結束了從漢末軍閥割據到三足鼎立近百年的亂世。

  • 2 # 良人一品

    魏(220~265)、蜀(221~263)、吳(229~280)三國的軍事制度。東漢末年,鎮壓黃巾起義過程中出現的武裝割據勢力,經過混戰兼併形成了魏、蜀、吳三國;鼎立的三國又不斷為一統天下而爭戰。頻繁的戰爭,促進三國軍事制度在兩漢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但各國因建立過程和地理差異,又有不同特點。

    1.軍事領導體制:三國形成時期,起兵將軍或王,都打著漢王朝旗號,親自領兵,以其幕府為軍事指揮機構。曹丕稱帝后,魏軍權集中於皇帝,置尚書、中書二省長官為軍政輔佐。尚書省之下設五兵尚書曹,為處理日常軍事要務的專門機構,並分置中兵、外兵、都兵、別兵和騎兵五曹郎,分理不同軍隊事務。凡有徵伐,皇帝臨時命宗室重臣為大將軍或都督中外諸軍事,總理參戰諸軍。後置而不廢,成為全國最高軍事統帥。末期,魏國軍權旁落司馬氏,司馬昭相府實為最高軍事機構。蜀國建立後,劉備廢大司馬,親掌軍權,並統兵征戰,以諸葛亮任丞相的丞相府為統御全國軍政的最高機關。劉禪當政後,諸葛亮掌軍政大權,總攬全軍。末年,則以大司馬主管軍政,以大將軍加都督中外諸軍事為最高軍事統帥。吳國軍政大權決於孫權,以左、右大司馬掌軍事行政,大將軍或上大將軍為最高統帥。孫亮即位後,置大司馬為最高軍事統帥。其後,通常以大將軍冠督中外諸軍事或領中外諸軍事總掌全國軍務。此外,三國設軍師參議軍務,或協助將帥統軍。曹操於建安(196~219)初年設軍師,他任司空後又設軍師祭酒,繼有中、前、左、右軍師。後來,外軍中也設定軍師,如徵南、徵東軍師。曹丕稱帝后,高階武官下皆設軍師,如太尉軍師、大司馬軍師、大將軍軍師、撫軍大將軍軍師等。蜀國早期有軍師中郎將、軍師將軍,既當參謀又有指揮權,後來設中、前、後軍師,也多為將軍兼任。吳後期所設左、右軍師,一般以左、右大司馬兼任。

      2.地方軍事機構:三國承漢,實行州郡領兵制。州刺史(州牧)或冠將軍號,或以持節都督兼任,為轄境最高軍政長官。郡太守加將軍號者領郡兵,並置都尉專管。

      3.軍隊構成:三國形成時期之初,各起兵將領以將軍親自統軍,兵力較少,並集中使用,實各為一支軍隊。赤壁之戰奠定三國鼎立基礎後,曹操同時要對付劉備、孫權,其中央軍分為集中機動與分割槽鎮守兩部分:一部分集中於中央所在地,擔任宿衛兼出征,稱中軍;另一部分由中央派遣,分別鎮守京外,尤其是與蜀、吳鄰近地區的軍事要點,稱外軍。中外軍體制隨之形成。當時,孫權、劉備仍以將軍或王開府(設立機構),統掌軍政大權,實行中、前、左、右、後五軍制。蜀、吳統治者相繼稱帝后,同魏一樣,軍隊分中央軍和州郡兵,中央軍分為中軍、外軍。

      4.中軍:魏初,主要由曹操相府親軍轉變而來的武衛、中領、中護、中堅、中壘等五營組成。正副統帥為中領軍和中護軍。後期,司馬氏為準備代魏,擴充中軍,兵力遠強於外軍。蜀中軍的宿衛軍主要有左、右羽林郎和虎步營、虎騎營,長官稱部督或監。其他中軍統帥不固定,有監軍、都護、護軍等稱。吳中軍以宿衛軍為主,稱羽林、武衛、虎騎等,首領稱督或將軍。

      5.外軍:指由在京外各都督統領的軍隊。魏主要置於沿邊諸州,由朝廷委宗室貴戚出任都督,統掌一方軍事。有的還兼領太守、刺史,視其資望,加四徵(徵東、徵西、徵南、徵北)、四鎮(鎮東、鎮西、鎮南、鎮北)或四安(安東、安西、安南、安北)、四平(平東、平西、平南、平北)將軍稱號;有的同時轄兩三州駐軍。其許可權有使持節、持節、假節等。蜀、吳外軍將領,一般將駐地名冠于都督或督前為稱號,如永安都督、江陵督等。

      6.州郡兵:即地方軍,基本以刺史、太守私人部曲為基礎增募組成。擔負本州郡守備,有時也奉命配屬或協同中外軍征戰,其長官由刺史、太守兼任,多帶將軍稱號。魏在未置外軍都督的各州,設監軍1人,稱監某州軍事,以控制地方兵。

      7.軍種:三國軍隊有步兵、騎兵、弩兵和水軍等兵種。水軍以吳最強,步、騎以魏為盛,弩兵以蜀最著名。三國總兵力,最盛之時約達80萬~90萬:魏40萬~50萬,蜀10多萬,吳20多萬。

      8.兵役制度:三國形成之初,沿襲東漢,主要實行募兵制。至建安年間,因長期戰亂,逃兵增多,人口減少,募兵困難,曹操、劉備、孫權都開始逐漸實行不同名目的世兵制,以確保兵源。曹操將士兵家屬集中居住,作為人質,並從中獲取後備兵員。其兵稱士,以服兵役為終身義務;其家稱士家或兵戶、軍戶。士家另立戶籍,與民戶分離,子孫世代為兵,士兵叛逃罪及家屬。同時,規定士家女子不得外嫁,士死後寡妻遺女仍配嫁士家,以繁衍士裔。吳還實行世襲領兵制,將帥世襲,所統之兵亦世代相襲,家屬隨軍營居。三國時期,除世兵制外,又用招募、收降、徵兵補充軍隊。還以多種手段,從少數民族中獲得大量兵員。如魏的烏桓兵、涼州兵,蜀的南中飛軍、叟兵,吳的山越兵等。

      三國沿襲漢制,建有撫卹制度。如士卒死亡,要收殮葬埋,魏曾規定送至其家,官為設祭。對傷殘將士,免徭役,授土地,給耕牛,分米穀等。

      9.管理與訓練制度:各國注重以法治軍,定有管理、訓練一系列制度,並嚴明賞罰,以確保其施行。曹操頒佈的《論吏士行能令》、《軍令》、《敗軍抵罪令》等,魏軍一直奉為治軍的法令、制度。其主要內容有:行軍、列陣、攻守、駐營和戰船停發等,均得按指揮訊號行動,違令者斬;戰場上士兵緊隨本隊旗幟,不得亂位,臨陣逃脫者,一律斬首;家屬隱藏逃回士兵逾一日不報,同罪;行軍不得損壞莊稼等。還規定諸將出徵,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三國的將領出徵或鎮邊戍守,皆以家屬為人質。魏、吳還設校事,監察軍民隱事。軍隊有輪休制度,魏、蜀休假人數常為五分之一。各國都較重視軍事訓練,建有訓練基地,諸葛亮在成都附近以八陣圖演練軍隊,曹操作玄武池培訓舟師,孫權利用江湖大練水軍,收效顯著。魏在每年立秋後舉行閱兵,號曰“治兵”。

     10.後勤保障制度:三國軍隊補給,主要由政府籌辦。軍糧、軍費依靠租調和屯田收入,其中屯田收穫的軍糧比重很大。屯田有民屯和軍屯。魏國軍屯又分軍隊屯田和軍戶屯田。軍隊屯田,主要由駐守與吳、蜀臨近地區的外軍擔任,按建制由各級軍官管理,且耕且守,耕戰結合。軍戶屯田,由軍事系統的農官度支中郎將、度支校尉和度支都尉管理。蜀軍屯主要在與魏接壤的漢中地區,有時與農民雜錯墾耕,但原建制不變,由當地長官擔任督農,指導屯田。吳的軍屯多是士兵和家屬一起耕作。吳還實行奉邑制,賜給統兵將領若干縣邑,用其租稅收入供給部曲及所統之兵,奉邑多少根據官職大小和領兵數量而定。

      11.武器裝備:由官府作坊製造,設軍官監造。相傳蜀諸葛亮曾改制成一發十矢的連弩,裝備部隊。各國均有造船基地,吳國在武昌(今湖北鄂州市)所造“長安”號,可載士兵千餘人。物資運輸,主要靠牛馬騾驢和車乘,傳說蜀用“木牛”、“流馬”運輸,提高了山區補給效率。

      另外,三國襲用漢時邊防烽燧制度,建有守望、報警和其他通訊設施,溝通京城與邊防、督將與部屬間聯絡。軍事文書由驛站傳遞,魏還定有在急信上插雞毛的制度。

      三國軍制突出的特點是:中央軍建立中外軍體制、普遍實行世兵制和大興軍屯。這是當時政治和經濟的產物,與軍事鬥爭相適應。但後來外軍勢力膨脹,至東晉,中央已無法控制、指揮。世兵制有較強人身依附性,對後世士兵地位低賤化和門閥制度的形成有直接影響。

  • 3 # 達特地下金屬探測器

    軍事制度方面,曹魏時期的中央軍,分為中軍和外軍。中軍擔負著宿衛皇宮、拱衛京師的任務;外軍留屯各地,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除了中軍與外軍,曹魏政權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

    為保持固定的兵源,曹魏建立了士家制。士家有特別的戶籍,男丁世代當兵或服特定的徭役。士家身份低於平民,士逃亡,妻子沒官為奴。冀州士家有10萬戶以上。

  • 4 # 解讀歷史五千年

    軍事制度方面,曹魏時期的中央軍,分為中軍和外軍。中軍擔負著宿衛皇宮、拱衛京師的任務;外軍留屯各地,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除了中軍與外軍,曹魏政權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

    為保持固定的兵源,曹魏建立了士家制。士家有特別的戶籍,男丁世代當兵或服特定的徭役。士家身份低於平民,士逃亡,妻子沒官為奴。冀州士家有10萬戶以上。

    曹魏和外族進行了30多次戰役,例如:河西之戰,消滅烏桓,擊敗鮮卑,討氐羌,破東濊、平濊貊、滅韓濊等,絕大多數都取得了勝利。甚至後世有人認為,曹魏政權是中國古代對外族勝率最高的。

  • 5 # 濤哥觀歷史

    我是農村俗人,我來回答。

    軍事兵制,曹魏兵制

      三國官制、兵制和東漢官制、兵制比較相似。曹魏的中央軍,分中軍和外軍。“‘中軍’是對‘外軍’而來的,中外軍的區別形成於漢建安時代(196-220),到黃初年間(220-226)都督製成立,中外軍的區分及中外軍的名稱也就正式成立。建安以前,曹操集團只是割據的群雄之一。曹操迎獻帝都許,挾天子以令諸侯,尤其是在官渡之戰打敗袁紹取得冀、並、青諸州以後,他的統治區才漸具國家的規模。這時局面大了,再不能象過去一樣,帶領一支軍隊到處征戰,因之便產生了留屯的辦法。平定一個地方,留部分軍隊駐防,並由一人任統帥統攝轄區內諸軍。這種留屯制,實即魏晉以下盛行的軍事上分割槽的都督諸軍制的濫觴。這種情形,發生於曹操打敗袁紹佔有冀、並諸州之後,到赤壁戰後,三國鼎峙的局面形成,便漸漸固定為一種制度,而且發展為後來的都督制。國家的軍隊既在事實上分了內外,內外的名稱自然也跟著形成,留屯在外的將軍及都督所領的兵,就稱為外軍;中央直轄的軍隊,就稱為中軍。”《歷代兵制》敘述了魏中軍的發展:“初,曹公自置武衛營於相府,以領軍主之。及文帝增置中營,於是有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武衛營是曹魏集團最親近的宿衛禁兵,其設定時間,《補三國兵志》說在建安十三年(208)。那時曹操剛做相國,便在相府自置武衛營。當時漢帝的禁兵為數已不多,且在曹操控制之下,武衛營一成立,有所疏漏。“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也是不確的。事實上,曹魏先後置武衛、中壘、中堅、驍騎、遊擊等新五營,歸中領軍統帥;東漢以來北軍的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營,曹魏時期依然存在,但兵員已少的可憐,五校地位已不如武衛將軍等,已無可能去統帥武衛、中壘等新營。

      留屯各地的外軍,開始編制很不一致,統帥往往臨時由中央委派和更換。到魏文帝時,情況發生了變化。《歷代兵制》:“黃初三年,特置都督諸州軍事,尋加四徵四鎮將軍之號,又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諸州軍事,是代表中央分駐各地的軍事長官,所領是不同於州郡兵的中央軍隊。所謂四徵四鎮,是指徵東將軍、徵南將軍、徵西將軍、徵北將軍與鎮東將軍、鎮南將軍、鎮西將軍、鎮北將軍等稱號,此外還有所謂四安四平將軍的稱號,這些都不是固定軍職,而是臨時贈封的稱號。從這些稱號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諸州軍事的將軍,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中外諸軍即中軍與外軍,“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則是以大將軍統帥全國中央軍,大將軍成為曹魏最高軍事統帥。曹魏政權是取代東漢王朝而建立的,開始仍以太尉為最高軍政長官,置大將軍後,太尉最重要的權力被分割,所以陳傅良說大將軍“位太尉上”。綜上所述,曹魏中央軍的系統是:

      除中軍與外軍,曹魏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東漢光武帝罷兵募士,郡國兵力十分薄弱。到東漢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據稱雄,兵力轉強,多數州郡的軍隊則逐一消滅或兼併。曹操統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據武裝或被消滅,或被收編,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中央軍,而沒有地方武裝了。當時丞相主簿司馬朗建議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裝,以“外備四夷,內威不軌”。《歷代兵制》:“自納司馬朗之言,復令州郡典兵,但地方州郡長官的權力卻藉此大大膨脹起來。所以《歷代兵制》認為,曹魏政權的“兵權外聚於州牧,內歸於大將軍及太尉”。因此後來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緣邊州郡刺史、太守的領兵權,另外派遣大將去鎮守,以免刺史、太守領了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獨修務本之業”。

      曹魏兵制,還有屯田兵值得一提,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兩種,是漢代官田出租辦法及邊郡屯田的推廣。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農掌管全國的民屯,典農中郎將負責一州郡的民屯,典農都尉負責一縣級單位的民屯,屯司馬負責一生產單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務是種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穫上繳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實行軍法部勒式管理,應該納入兵制研究的範圍。建安初年開始的屯田,本是為了束縛流民於土地和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軍需;到魏末晉初,統治者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經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毀滅性破壞。兵屯的開始晚於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軍事編制,設立在與吳蜀兩國對峙的邊境,讓士兵且佃且守。東吳也;有與曹魏大體相似的兵。名將:曹氏兄弟(曹仁、曹洪)、夏侯兄弟(夏侯惇、夏侯淵)、許褚、張遼、張郃、徐晃、于禁、樂進,其中後五者並稱曹魏五良將。蜀漢兵制

      大致和魏相同,但又有其特點。蜀漢的中央軍,《歷代兵制》說:“蜀置五軍。其左、右將軍、督、護一人,其中師、監、護、典、參軍各一人,其前師、將軍、監、護、督軍各一人,其後督、將軍、兼一人。其將校略如漢。”五軍即前、後、左、右、中軍。中軍與曹魏一樣同時又是宿衛部隊;前、後、左、右四軍略等於曹魏的外軍。蜀漢中央軍置軍師將軍一至二人,為全國最高軍事統帥。五軍的組織系統不完全一樣,中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都護、領軍、典軍各一人;前、後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領軍、典軍各一人;左、右軍有護軍、監軍、都護各一人。史書記載,前、後、左、右軍的統帥分別是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只有中軍統帥是護軍[20];而據王平、劉敏、姜維等傳,前、後、左、右四軍又常以護軍或監軍為各自的統帥。因此,前將軍等官號,究竟是護軍的另稱還是進稱,或者是不同時候的職官,還有待進一步考查。

      蜀漢的基層軍隊,有許多不同的稱號。《歷代兵制》:“兵有突將、無前、賨叟、青羌、散騎、武騎之別,蓋不全用蜀人也。”“劉璋時,三輔流人數萬,收以為兵,號東州兵。”這裡所舉的尚不完全,據王欣夫《補三國兵志》統計,蜀漢有以下稱號的基層軍隊:曲長則蜀漢往往有專門的前鋒隊。無前、無當,二者可能同為一支精勇的隊伍。飛軍,以羌族的一支——青羌為主,分為五部。虎步,精勇的步兵隊伍。虎騎,精勇的騎兵隊伍,此外還有散騎、武騎等騎兵隊。白毦,由以白羽毛為飾的少數民族組成。賨叟,由賨人(湘、川一帶的少數民族)組成。此外還有夷兵,由荊州一帶少數民族組成。從這些稱號可以看出,蜀漢政權不僅讓蜀中漢人當兵,而且大量以外族為兵,組成飛軍、青羌、白毦、賨叟、夷兵等外族軍隊。從東州兵的情況還可看出,蜀漢還把外來流民組建成軍隊。名將:關羽,張飛,馬超,黃忠,趙雲,魏延,姜維,廖化,王平。東吳兵制

      東吳兵制比較雜亂,大體也與魏無異。其軍隊特點,如《歷代兵制》所說:“吳多舟師,營校略異於漢。”東吳立國江南,北有長江天險,東南有東海、南海,內地多湖泊水澤,多水域的自然條件,尤其是豐富的物產和發達的經濟,決定其水軍強於魏、蜀,以致數次以舟師挫敗來進攻的曹魏大軍。東吳的船隻體積大、數量多,並且有艨艟、鬥艦、樓船、飛雲、蓋海、赤龍、馳馬、長安、大舶、大艑、青龍戰艦、晨鳧等眾多名號。根據《吳書》的記載,當時能載馬八十匹的還算小船。又根據《晉陽秋》,西晉滅吳時,接收其船隻五千餘艘,其中包括運輸船和戰船,運輸船中,相當大一部分屬於水軍作運輸軍需用。這樣,雖不能得知東吳水軍船隻的具體數字,但其規模之大則是可以想見的。當時東吳水軍舟師不僅時刻巡守長江天險,而且遊弋於遼闊海域。東吳水軍統帥為水軍都督。

      東吳的中央軍與曹魏、蜀漢相同,有前、後、左、右、中五軍,軍中將領亦有護軍、領軍、典軍、軍司馬等。一旦進行戰爭置大都督總領五軍,各軍置部督等。名將、周瑜、魯肅、呂蒙、陸遜、程普、韓當、周泰、甘寧、太史慈。

  • 6 # 亞瑟王的折凳武士

    似乎沒什麼可以評價的。魏承漢制,除了軍事,政治文化習慣方面也幾乎沒有大變化。如果說有變化的話,那麼最大的變化是提出了都督一個職位。漢朝時州一級的行政長官叫做州刺史,沒有軍事指揮權,而同時擁有軍事指揮權的叫做州牧。曹魏時改為都督指揮軍事,並可以在任命下靈活指揮多個州,不同郡的兵力。至於說屯田,這個漢朝早就有了,形式不同有官屯有私屯而已。

  • 7 # 慈海覺林1j2T

    三國時曹魏實行的是府兵制即戰時為兵,閒時為農。即兵農合一,戶籍在冊猶如<木蘭詩>所描述可:汗大點兵,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阿爺無大兒,木蘭無長兄,願為市鞍馬,從此替爺徵,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這樣就形成全民皆兵,一來可以節省朝廷軍費開支,二來可以農忙時不耽誤收成確保軍糧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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