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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賀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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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端美
詐騙是法律概念,是刑法罪責;要由法院做出判定,其他人等不能代替法院宣判這樣的罪行。
法院會根據事實和證據鏈,確認是否存在詐騙。法院的獨立裁判權不容侵犯,那種搞輿論動員、電視採訪只會干擾司法獨立性和客觀性,是給法院施加壓力。
有罪推定是司法大忌。但古代當庭暴打屈打成招是合法的,可見中國司法落後。那時候既是縣太爺還要審案子,頒佈規定或通告讓草民遵守;太忙了,那時的幹部。所謂古老文明其實非常低端。
企業家怎麼運作資金,屬於分內之事;自救也好、新發展也好、合作也好、戰略也好,都與詐騙無關;這樣的司法概念不能亂用,比一般的扣帽子還要傷人,破壞企業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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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廣角微距
詐騙罪的法律認定是非法佔有,即將借款用於個人或家庭的私用消費。
凡是將借貸用在企業的經營活動中,就不屬於詐騙罪範疇;反之,只要有證據證明你用作私用,你就踩到了紅線。
在經濟上行時,企業家可以採用借貸方式,用於擴大生產,趁著趨勢將企業做大做強。這符合我們的預期,因為前二、三十年的經濟經營都是如此,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而在經濟形勢下行、大趨勢非常不好的情況下,企業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仔細判別企業是否已經深陷紅海泥潭,企業的匯款時間和還款能力是否有足夠的保證,只要有疑問手,就應該選擇保守穩妥的策略。
擴大生產規模想都別想,如果用於救急、維持經營也要適度,最理智的策略是縮小規模,壓縮開支。如果依然沒有起色,經濟資料繼續惡化,企業經營者應該果斷停止營運,及時止損。
十幾年前經濟向上時我們有足夠的盈利能力,還款都能按計劃執行。而今天的經濟形勢在跳水,各類經營成本飛漲,我們已經失去了原來的盈利能力,我們對貨款的回籠已經失去控制。一旦某一環節超出了我們的掌控,資金鍊就容易斷裂,拆東牆補西牆的借貸很大機率不起作用,這時我們的企業就面臨破產,成為被執行人。
這就是這幾年殘酷的、血淋淋的教訓,多少企業資金鍊斷裂,多少企業紛紛破產,多少人成為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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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春語清文
現在是市場經濟,企業奉行的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買醬油的錢,可以打醋”,資金究竟如何使用,關鍵是要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以獲取資金的保值與增值。
當然,現在我們國家的企業流動資金短缺是個“老大難”的長期問題,“拆東牆補西牆”也是常態。因此,無論國家還是企業都在努力想辦法解決。一是國家增加信貸,緩解企業資金匱乏;二是企業開源節流,用好用活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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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嶺財經
拆東牆補西牆是無奈之舉,若有其他辦法,沒有企業家願意這樣幹。
一、老闆名為企業家,實質是一個“債務”人公司成立後,老闆就成了一個“債務”人:購買原材料應付供應商的錢,成為應付賬款;給員工支付的工資、繳納社保及公積金、福利費,成為應付職工薪酬;繳納稅金,成為應付稅費...
二、幾乎每個企業都負債經營有的企業負債經營是利用負債利息的稅盾作用,但大多數企業的負債經營唯一目的是讓企業活下去。
當應收賬款收不上來,當需要支付採購款項,當需要支付工資,當需要支付稅金...當收不抵支,並且持續時,企業開始借款維持。若繼續持續,那就出現了拆東牆補西牆的情況。
三、拆東牆補西牆,總比拆牆不補強企業用借到的款項,改變借款用途。比如借款是用來支付20號的工資,但15號又必須交稅,沒辦法兩責相權取其重,先用來交稅了。
企業借到的款項,只要用於企業的正常經營,即使改變用途,也就是說拆東牆補西牆,無論其目的和手段,都不應構成詐騙。但非用於企業經營,即拆牆不補牆,用來消費、佔有或其他非經營用途,個人認為有詐騙的嫌疑。但是否詐騙,需要相關機構和部門判定。
四、詐騙的特徵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透過上述可以看出,詐騙有兩個特徵:目的上是非法佔有,手段上是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
企業為了取得借款,特別是在拆東牆補西牆的情況下,可能隱瞞企業經營的部分真相,但其目的是為了經營,而不是非法佔有。從這點來講,不應認為拆東牆補西牆是詐騙。
五、拆東牆補西牆,有最後成為詐騙的可能在拆東牆補西牆,拆南牆補北牆,當牆沒法補之後,可能個別企業家存在心裡發生變化,與弄一筆就走人的情況,如果這個情況出現了,那很大可能就是詐騙或有詐騙嫌疑了。
企業家不易,當然也沒有人容易。如果他經營出現拆東牆補西牆的狀況,請你客觀看待他。
回覆列表
是否詐騙我認為看資金的用途!如果把拆借款用於企業經營、如發工資、交社保、購買原材料、基建等……不能說是詐騙!一句話只要是為了企業的發展、壯大!若要是為了個人的享受、奢侈的生活就不好說了!大部分企業家拆東牆補西牆借款多半是為了企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