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夏夏心情記

    這種事情要看情況一般來說,憑著做人的道德底線來說是可以的,但是。因為要看付出,如果抱養我的親生父親,他不是故意的,而是因為不得已而為之,或者說因為某種原因放棄了我現在又要認回我,我相信接受的。

    但是出於某些方面考慮,如果是因為自己的過失不可原諒的過失的話,一般是肯定不會接受的,同時還要看我們的年齡,到底有多大能不能有自主判斷的關係?但是換句不管怎麼說,畢竟無論是什麼父母都對我沒有養育之恩,我們就算不能任回的話,也需要做一些自己該做的事情。

    有些事情無法做主觀的判斷無法做決定如果自己的親生父母把自己丟了,然而,等自己快長大,吃的時候又來認回這個要看是出於什麼出於真誠利益還是什麼如果是樣的話就在考慮了,如果父母,不小心或者說因為做錯了什麼,後面,不斷的悔過,然後一直都在,近似這種我覺得是可以原諒,是應該的,畢竟,沒有什麼能大過父母的養育之恩。

    我是小夏有關於情感當中的交流,我們可以相互交流。

  • 2 # 鄉村趙姐

    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如果是我,我會跟自己的親生父母相認,因為我也是一個母親,深知一個母親從懷孕到孩子出生的辛苦,不管當初是什麼原因把孩子送走,但是對於給自己生命的親生父母,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永遠割不斷的。

  • 3 # 思風人

    這種事情主要由自己本人來決定,我個人解的有兩個問題,你有必要自己清楚。

    一,作為父母對子女的責任

    親生父母給你生命那是事實。但你可以問他當初既然生你,又為何送人。他的責任在那!又是什麼原因,他是否考慮過你的生活,你心裡的感受。再說作為你的親生父母有責任為他們當初的做法給你一個答案。

    二,養父母心裡的感受

    養父母雖不是親生,但畢竟是他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養育起來的。對一個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願意把他們自己的全部都給你,他們心裡圖的是什麼,期待又是什麼。對養父母你應該瞭解他們心裡的想法。對親生父母想和你相認,你更應該知養父母此時心裡的感受。

    如果你覺的這兩點都不是問題,那你和親生父母相認也不是問題。如果親生父母給你答案你覺的不服,你應該感謝他們給你生命,數十年沒見面沒什麼感情,相認也就沒必要。如果養父母囗頭沒說,而心裡卻不同意,那你就不要相認。畢竟你們數十年培養的感情。你有必要維護他們,那是他們對期待的責任。

  • 4 # 24號永存

    我願意認,每個人都渴望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渴望和他們在一起,我們要分析為何被抱養:一,有可能自己是被拐兒童。現在社會,有很多家庭因為不注意不小心,而導致自己的孩子被拐走、被販賣,作為親生父母他們肯定很懊悔、很自責、肯定為了找自己吃了很多苦。現在在透過科技,重新找到了被拐的孩子,他們的心情肯定很激動。二,如果是當初太窮被遺棄。不是每個家庭都富有,有的是家庭太窮,養不了這麼多孩子,只能遺棄或者送人。三,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而遺棄。這個社會,很多地方,很多家庭還有這個思想,因為是生的是女孩子而被遺棄。四,因為出生患病被遺棄。有些小孩出生就有先天性疾病,父母沒有條件醫治,只能狠心遺棄。五,夫妻沒有做好生孩子準備。有些年輕人,年紀輕輕就偷藏禁果,有了孩子又沒準備好、沒能力扶養,他們自己都還是孩子,只好將孩子遺棄。總之,不管什麼原因自己成為別人抱養的孩子,親生父母來認,我都會認他們,畢竟有血肉聯絡,但是不代表我會和他們生活、回和他們走。養父母把我養大,也付出很多,我要綜合分析各種因素,選擇一個合情合理的處理方式,對得起自己、對得起養父母,也對得起親生父母,爭取一個圓滿結局!

  • 5 # 66嫲嫲

    假設我被抱養

    如果養父養母給予了我無微無致的愛護,我得了解清楚:

    第一,當初親生父母為什麼不把我留下來,如果是生活經濟問題,真的不能養活我,兄弟姐妹比較多,給條件更好的家庭扶養,我能理解!生活所迫現在條件好了,回來找你,可以認,這樣的話,就有了幾個多愛自己的人!

    第二,涉及到養父養母,他們含辛茹苦把我拉扯大,不管親生父母是好是壞,有拒絕讓我認親的情況,遇到好的父母那就要跟養父母溝通好!可能養父母也覺得有多一個人照顧了,那更好!如果他們強烈反對是因為親身父母如老虎,看上如今的成就,想巴結,甚至看上養父母的家庭條件,想吸附,那就割袍斷義吧!

    當然,這事得客觀分析,畢竟我爸是親爸,我媽也是親媽,這問題不是發生在我身上,還是結合題主的具體情況,願你得到所有的親情,不在為此事所困擾,祝你幸福

  • 6 # 檸檬茶9302

    當然要認,不管以前發生什麼,必竟是你的父母,但是要先和養父母商量得到他們的理解,要做到有情有義人生才沒遺憾

  • 7 # 我是心理諮詢師

    看他們當初是不是真的無法生活了,如果真是迫不得已而為之,而你又得到了不錯的照顧,生活的很好,完全應該認他們。如果是出於某種自私的理由拋棄了你,換得了他們的一部分利益,而你沒得到好的照顧,生活因此不好,那就不認

  • 8 # 楠小二

    不會。抱養的意思,是當初親生父母放手是他們深思熟慮的結果。當年,他們已然親手斬斷了緣分,無論血緣多麼強大,緣分已了,各自安好才是正道。認了,對養父母其實也是一種傷害,無論從法理人情上,養父母的付出,絕不能以一種兒戲的態度去抹殺。在嗷嗷待哺的時候,他們放棄了孩子,等孩子兩條腿走路了,他們又回來認。如果單是為情感滿足,叫一聲爸爸媽媽他們就可以退場了,但往往人心總是貪婪的。口子一開,就開始比較,要求,最後擾得孩子不得安寧。本質上,親手斷掉的緣分,還是就此斷掉,這才是真正對孩子好。不認,也是成全了養父母數年教養。

  • 9 # 瑞氣盈門

    如果當初父母把自己送人是因為生活所累,養活不起,是想讓自己有個好的去處,迫不得已才把自己送人,我會選擇原諒,因為人總有無能為力的時候,只要他們的初衷是好的,都會願意認,畢竟血脈相連,是他們給了自己生命。但假如是為了私利或其它原因把自己送人,那是怎麼樣都不會認的。

  • 10 # Smile749

    如果我是抱養的,親生父母來我不會認他們。既然當初選擇了把我送人,就是他們主動放棄了我。養父母把我養大,其中的付出和愛是無法言喻的。早知今日,又何必當初呢?

  • 11 # ami九九

    如果親生父母為了自己的前途、發展、利益等原因而放棄了孩子,不認也罷,因為他們不配;如果父母當初出於無奈,那認吧,畢竟血緣關係擺在那,但以後怎樣相處要尊重養父母的意見。

  • 12 # 煤球和元宵

    必須認啊,畢竟親生父母給予了生命,無論當初他們出於啥目的,沒有養育你,反正託養父母的福,自己長大成人了,他們的恩情都要報答。

  • 13 # 小小番茄呀

    如果他們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把我丟棄,我想我會願意,但我也不會離開我的養父母,兩邊都不會落下,會抽出時間來陪伴他們

  • 14 # 蛋卷麻麻

    沒有如果,我就是被抱養的。如果我的親生父母來認我,只要不拖累我,我就願意認。如果是有求於我,不好意思,當初不要我現在巴結我,我不認識你們。

  • 15 # 王恆峰

    親生父母來認你,你願意認嗎?我的回答是:認不認,看女兒態度。一是親生父母事先透過熟人聯絡,透過熟人(最好與養父母親戚)做工作取得養父母同意。再由養父母做養女工作。不要急,慢慢來。能認親生父母最好。但要支付養育生活費,更要尊重女兒意願。女兒想在哪邊生活就在哪邊生活,不能違背女兒意願。這邊是親生父母,那邊是視為親生的養父母,兩邊情感同等重要。雙方分別生活一段時間最好。二是若養父母不同意,且用錢也不能解決問題,那就透過村,鄉鎮婦聯,民政部門做工作。嚴肅指出會擔法律風險。婚姻法明確規定,父母與子女關係不能因任何關係而改變。若養父母仍不同意,向法院提出。三是養女同意認,而養父母不同意,辦法同二。四是養女不認,那就無法了。

  • 16 # 貓眼人生

    不認!

    我才出生的時候,我已經有4個姐姐了。同村有一個已經生了兩個兒子的,又生了第3個兒子。

    那家特別想要個女孩。就找人來我們家說和,想著跟我換一下。

    我父母堅決不同意,任憑他們找了幾撥人。在別人家看來好幾個女兒了,第5個女兒應該不能稱之為父母的心頭肉了吧。我父母說我幾個孩子哪個都是寶貝。說和人說:人家的兒子也是寶貝呀。

    我父母說:那正好呀,他們的寶貝他們寶貝著吧,我們的寶貝我們寶貝著。

    父母現在當玩笑跟我說起這件事來,說10個指頭哪個都疼,憑什麼就要漠視某一個孩子。

    我感謝我的父母。也奉勸某些生兒不養的人:天下沒有賣後悔藥的。有付出才會有得到,有責任才會有承擔。你們已經做了自己的選擇,孩子也會有自己的選擇。

  • 17 # 陌上芊羽

    要看是什麼情況把我送走的吧!要說心裡沒有埋怨是不可能的,身邊的同學就是被抱養的,親爸媽是名義上的姨和姨夫,最後是相認了,對她都很好,之前她也問過自己的好朋友要不要去原諒,最後她自己的心理關卡過去了也就坦然了,現在她說兩個爸爸媽媽自己很幸福,也有不認得也不能說認了就對,不認就錯,未經他人事,莫勸他人善。

  • 18 # WangjinZhi

    如果我是被抱養的,親生父母來認我,我願意認。因為血緣至親無法掩蓋的事實真相我是左右不了自己的。再就是我可以斷定,親生父母要是真心拋棄我,他/她們還會再來找我嗎?這種種的疑問我會問清楚,再做決定的。

  • 19 # 德村情感

    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情況,我是願意認的:

    在我們這裡,一個孩子從小被抱養,那不是隨隨便便的事情,親生父母必定是有一定的原因或者難處的。而現在又來認我,說反口話,也是得有足夠理由和勇氣的。面對這樣的情況,作為兒女,應該可以理解。

    另外,按照我們這裡的風俗,“來認你”並不代表一定是要把你領回家,而是指從今以後作為父母和子女的關係相互正式或者非正式來往;而“不認你”則表示在過年過節、生日滿月紅白喜事等方面,不相互正式的來往,或者乾脆一點也不來往,儘管父母和子女雙方都知道對方的住址。。

  • 20 # 女士2008

    我願意認,因為那是你的親人,等你結婚有了孩子以後,你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對你有多重要。你不但要認你的親生父母,還應該孝順他們,他把你給別人一定是有原因的,他們是想讓你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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