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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鍋子哥掃芒

    鍋子哥觀點:廣場舞大媽的行為,令人生氣。派出所的解釋,推卸責任。說到底,還是停車場的規劃和定位不清晰造成的!

    鍋子哥理解大媽們跳廣場舞,但不支援大媽們搞“圈地運動”!畢竟場地不是自家的,既然有了規定是停車位,就不要仗著“法不責眾”野蠻佔用公共場所。

    “廣場舞”不該擔責,擔責的應該是跳舞的人,只要跳舞者不影響周鄰和路人,為健康跳舞,也不應該責備。

    發生啥了?

    5月25日,在陝西安康市,一群大媽為能在晚間跳廣場舞,竟然私自拉橫幅佔用停車場“不讓停車”。橫幅上寫著“19:00-20:00此處請勿停車”,後面落款是“快樂團隊”。

    當地的警方表示,他們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已經接到該警情不下5次了,但是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據瞭解,停車場原本是為跳舞人員安排了場地,但是因為地處偏僻,並且跳舞的人員比較多,所以就經常因為沒有場地而搶佔了其他的位置。

    介於停車場和跳舞人員並沒有發生較大的爭執,所以只能以調解的形式來處理,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的溝通當中。

    第二、派出所的說辭不敢恭維。

    聽了派出所的說辭,我是非常不認可的,什麼叫“沒有發生實質性衝突,所以只能以調解的形式來處理”?

    首先,廣場舞大媽們私自佔用了一塊場地,並設定上橫幅禁止停車,很明顯就是私自佔用了社會資源,就像私家車的路邊停車一樣,為什麼那個就可以拍照罰款,但是這個行為就成了只能協調處理?

    其次,沒有發生實質性衝突是什麼意思?看看影片裡面幾十人的隊伍,難道需要一個蠻橫強壯的青年去找他們理論?然後還必須要發生衝突?發生圍毆事件才能解決?將這個責任推到沒有發生衝突上,是不是不合適?難道派出所是在盼著出了衝突才要解決?

    第三,廣場舞大媽年齡趨老年,無論長幼,都對她們“退避三舍”,怎麼和她們發生衝突?

    第三、鍋子哥觀點

    迴歸到這件事的本質上來看,我有以下的幾個觀點:

    第一、她們並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有問題。而是作為中老年女性,總覺得自己的道理和資本比較足。說實話,對於“拉橫幅圈地”這種行為,看起來很正式,也很有道理。

    誰都清楚,既然她們跳起了廣場舞,就沒有人會莽撞地進去停車。

    所以,“報警歸報警”,“跳舞歸跳舞”,不管怎樣,廣場舞大媽們的目的已經達到,其他的都無所謂啦。

    第二、警方和停車場不夠強硬,是因為其在建設中沒有絕對的功能劃分,只能弄出這麼一塊空地,通知大家為停車場,但是要規劃無規劃,要證明沒證明,這就給其作用埋下了空子。怎麼辦?

    現在停車難的問題的確困擾著廣大車主,尤其是停車位如此緊張的城市社會,所以依靠人們的自覺解決停車難的問題實在是不現實,建議相關部門重新做好研究規劃,幫助大媽們科學合理地選擇一塊場地,不要發生這種推諉扯皮的事件。

  • 2 # 龍城大剛子

    但是大媽強行搶佔停車場是錯誤的,這個不容置疑,規劃了跳舞場地大媽們就不應該嫌場地偏僻就用這種另類的做法,影響停車場停車,幾個舞蹈隊也應該協商,合理使用場地!

    但是廣場舞大媽們的隊伍好像越來越龐大了,小小的廣場已已經容不下她們。路邊、公園、人行區域,到處都是她們的身影。

    這一次還打起了停車場的主意,強行拉橫幅,佔車場,著實讓人大開眼界。這是別人花錢買了的車位啊,再說,這樣一來,讓人家車放哪了?放你家樓下不成?

    希望警察叔叔來教育教育一下她們吧。有網友稱應該禁止廣場舞。不過禁止就是一刀切,不現實,應該定一些規矩,比如設立指定地點,規定時間,限定人數等等。

  • 3 # 林芝廣場舞

    我是一個廣場舞大媽並且還是領隊,想想這個問題我有發言權,首先停車場就是停車場,不是跳廣場舞的地方,跳廣場舞也不可能是一天兩天的事,必須有一個固定的寬闊的場地練習!針對好多地方可能會很困難,那可以自學解決,不能使用停車場,車子的進出也有隱患問題,真的出了事情大媽們可能就不是鍛鍊身體而已了,我們在上海,可能屬於廣場舞地盤資源緊缺的城市了,相互協調啊,可以找居委會或者鎮政府部門領導商量,一個問題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停車場入口還跳廣場舞,還拉橫幅?大媽們是不是太霸氣啦

  • 4 # 快樂節奏廣場舞

    廣場舞大媽真霸氣,為了能爭到一席之地,採取果斷行動。這件事情就要引起街道和社群的重視,怎樣去合理的按排居民的娛樂的活動,

    現在我們國家都面臨老人化,老年人喜歡跳舞鍛鍊身體,就要有一個好的活動場地。跳舞是老人最好的有氧健身。聽著優美的音樂,踏著輕盈的舞步,心情愉悅,生活充滿Sunny。

    廣場舞全國都晉級了,不只是老人喜歡跳廣場舞,現在好多年輕人都喜歡跳廣場舞。

    在大城市找一塊跳廣場舞地方確是比較難的,主要是住的居民小區沒有一個像樣廣場,除居民樓就是店鋪。在哪兒跳都要被趕跑,跳舞場地經常換來換去,沒一個固定地方。在我們老家就不一樣,政府為民眾著想,打造好文明城市建設。在老區、新城區都建設了很有地方特色大廣場。

    到了晚上那廣場舞上唱歌的、跳舞的,聲音一個比一個大。跟本就不影響居民生活,也不要去跟誰爭地盤,更不要用盡心機在停車場入口處拉著橫幅:此處請勿停車

  • 5 # 炫舞飛揚風信子廣場舞

    說起廣場舞,可能大家有兩個最深的印象,一個是跳舞的大媽,另一個就是爆炸的音樂,很多人也說,廣場舞的噪音,可以讓人失眠,而廣場舞的大媽,讓人敬而遠之,論武力值,大媽們毫不遜色,相比之下,體質方面也很好,精神倍兒棒,當然,這是說在跳廣場舞和搶購的時候的狀態,在公交地鐵上,大媽們就是另一種狀態了,需要讓座,你懂的

    大媽們在小區停車場入口拉橫幅這也是太囂張了,雖然可能是公共活動區域,但是這樣阻礙車輛進出,也是不好的行為,影響車輛通行不說,還容易引起糾紛,試想一下,如果有人有急事,但是又不能出車,那就太急人了,還有,大媽們在這拉橫幅,一旦打起來怎麼辦呢

    有網友說,廣場舞現在都要成為一種公害了,首先就是擾民,大音響轟轟響,震得窗戶玻璃嘩嘩響,其次就是佔地範圍廣,十幾個大媽就能佔十幾個停車位,這嚴重影響了其他居民的生活,尤其是需要早睡的學生們,一直聽著勁爆的音樂,家庭作業都受影響,還有需要早睡早起的人們,真是太難了

    現在的大媽太恐怖了,佔地為王,畫圈為牢。乾脆別叫大媽叫大害吧!當然這是調侃的說法,健身有許多方式,儘量用不讓人討厭的方式為好。如果規劃本身就是停車場,那就支援停車,如果是公共廣場,那就社群或者派出所參與協調一下,一起使用,不能一方強制另一方不能用,我想任何一方沒有權利自己決定誰使用。

    有網友認為,公共場地大媽拉橫幅標語的行為有點霸道了,公共場所不是你們家的小院,過分霸佔會招眾怒,跳廣場舞的大媽成了一大公害了,不過呢,全民健身也不是壞事,畢竟百姓生活需要多姿多彩,但是儘量不要打擾他人,還有,其實汽車保有量越來越大也不是好事,首先汽車停車位佔地,還有就是汽車尾氣的汙染,比燃燒秸稈什麼的還要嚴重的多

    公共場所,不是某個人和某個社會活動團體的專用場所,大家應該協調使用,每個團體都應該有權使用,不過大媽們跳舞時候的音量,一定要稍微放小一點,不影響他人才是最好的,如果影響他人,那就是素質低的表現了,是退休金領的太高,兒媳婦生的孩子少,為了讓你的父母不出現在廣場跳舞,請大家儘量多生二胎,多生二胎

    你覺得大媽拉橫幅佔地盤的行為,是不是有點太霸道了呢?

  • 6 # 開心飛揚愛舞廣場舞

    近年來因為廣場舞擾民,佔用公共資源等一些不文明所為被他人所詬病。據瞭解事情的始末是這樣子的,因為近期的車輛逐漸增多,佔用了一部分大媽跳廣場舞的活動區域,導致他們活動的範圍縮減,引起大媽不滿,所以才拉起橫幅表示抗議。目前園區已經安排了專人來引導車輛的停放,廣場舞大媽也並未與他人發生衝突,雙方也已經協調解決完畢。

    愛好健身,無可厚非。作為社會公民的一份子,都要胸懷公德意識,遵守公民道德規範。群眾對大眾休閒運動場所的需求增加,相關部門做好公共休閒運動場所的和諧合理規劃和制度化管理工作更顯得尤為重要。

  • 7 # 多彩舞蹈

    這種行為做的不對,是在強佔,畢竟是公共場所,個人任務如果廣場能劃分活動區域,用不同顏色或者圖案劃分的話,這樣人們在活動的時候各自在自己的活動區域就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了。

  • 8 # 彥開

    廣場舞是中國中老年人近些年興起健身、娛樂活動,是中國獨有的一道靚麗風景,不可忽略。單從提問的字眼上看、看不出洋細情況,是公共活動場所?還是停車場?不清楚。

    要是公共場所、你可以停車我為什麼不可以跳舞?何況每天只佔用1~2個小時的時間,但是小區要有個明確的總體規劃,才能兩不誤。下圖是我小區圖片,停車、活動場所有明確的畫線圈地,不存在車和舞有矛盾事情。

    有的網友說跳舞大媽“霸道”,“大媽不如說是大害”,世上每件事如能換位思考就不一樣,如果這個舞隊中有你的父母或家人,或者哪一天你也加入了這支隊伍你的想法又何在?

    上述情況也反映到了個別城市地盤不夠用的社會形象,急待解決問題。那就要當地派出所和管理相關人員,不要和稀泥、觀點明確,這地盤該誰用就誰用,不含糊,不拖延時間、才能把事情果斷處理好,建立一個和諧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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