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但時常一起看望雙方父母,老婆鬧著要離婚,好幾次了,離婚後還不讓我告訴孩子和她父母,說她想自己過,想要自由。說離了婚我們還保持以前的方式生活,但我不想離婚。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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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朝向光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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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有山海318
要明確你老婆的動機。
她說想要自由,是真的被你束縛太多,管的太寬還是現在足夠自由,這不過是藉口?
被束縛太多,那你不想離就要看你自己原因了。但是看了說分居三年,其實多數自由只是個藉口和託詞吧?
其次面對感情,成熟點吧,如果老婆心不在你這裡強求也沒用的,早離早解脫。
女人和男人不一樣,女人本就感性,如果已經沒有感情在這裡,三年都拉不回來,捂不化的心,後面越是捆綁,越是心累。
活著一輩子不容易,何必讓自己不開心?你們這樣,難道父母孩子真的沒感覺?
還有一種情況,你老婆如果精神出軌了,覺得離婚了,沒有那一紙束縛,可能就真的自由,這時候你死死不放手,反而折磨了所有人。
放手著去吧,女人不能太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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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鹿與驢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一個人強求著另外一個人遲早是會出問題的。
既然都已經分居三年了,那麼你要重新考慮你們的婚姻今後是不是還要繼續,還是分開。拖拖拉拉只會對孩子和彼此都不好。如果早就沒有愛了,不如早早分開,放過彼此。
至於要不要告訴家人,其實也不必要主動地去說,做父母的看得出你們之間的關係好壞,如果打算離婚,就做好離婚的計劃,父母可以暫時放在一邊,她不想告訴父母,那就是她個人的事情,但是你作為她父母曾經的女婿,做好自己本職的事情就對了。
對於妻子的問題,我認為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下手。
1.她是不是早就背叛了婚姻,是不是早就對你變心了,如果是的,這段婚姻就沒有什麼好挽留的。
2.孩子的撫養問題,商量好孩子以後的撫養問題,父母離婚,不要讓孩子成為受害者。
3.財產分配問題。財產分配上,最好還是兩人商量為主,如果沒有什麼深仇大恨,那麼最好還是好聚好散,多為孩子考慮,處理好大人之間的情感問題。
紙包不住火,就算暫時瞞得了孩子和父母,時間長了也難免露餡。其實我更關心的是,你們為什麼分居?你老婆為什麼如此迫切想要離婚而你卻不想離?
一、她出軌了?你說“她想自己過,想要自由”,但“離了婚還保持以前的生活方式”。既然還是以前的生活方式,依然同處於一個屋簷下,那麼“自己過”和“自由”又如何做到呢?你們早已分居,離不離婚對你們又有何意義呢?最大的區別是否這樣她就可以理所當然去愛別人了?
二、你出軌了?你說老婆“鬧”離婚,是否你想“外面彩旗飄飄,家中紅旗不倒”?你享受愛情的滋潤卻讓老婆在家盡保姆的義務?抑或因為你的“出軌”讓老婆感覺厭惡,不願與你再有夫妻之名?
三、你們三觀不合或性格差異太大?你們已無法繼續生活,你老婆不想你們繼續浪費生命,為了各自能重新找到另一半、重獲幸福只能選擇離婚?
不管怎樣,離婚對孩子一定會有傷害,即便不離,貌合神離的婚姻對孩子也沒有多少營養,因為夫妻關係優於親子關係,夫妻和睦的家庭,孩子是不太容易出現太大問題的。
所以,現在最要緊的是梳理一下,看看你們的婚姻出了什麼問題,還能不能挽救?
行有不得,反求諸己。既然不想離,就應該有不想離的誠意。而如果你傷害對方太深而又不自知不自悔,放過對方也不失一種風度。
只是,如果不得不離婚,還是勸你們要冷靜而充滿尊重地告知孩子。
與其被動地被孩子鄙視虛偽,還不如大大方方承認。
我非常贊同法國影片《追愛》裡夫妻兩人與孩子的交流方式,當愛已成往事,告訴孩子,你們彼此愛過,只是不再一起生活,這是你們共同選擇的生活方式,跟他無關,你們對他的愛不會變。
還有,千萬不要讓孩子自己選擇跟誰。
至於父母方面,他們的接受能力應該比孩子好很多。
假的真不了,戲不是那麼容易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