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漲不起
-
2 # kevinmai
物業無主管和監管部門負責,居委,街道,房辦只有指導物業工作的義務,沒有管理和處罰物業的責任和權利。目前除法律途徑,協商外並無處罰手段,說到業主自治,從物業基數看,業主自治成功的案例鳳毛菱角。
-
3 # 使用者孫福斌
業主委員會,大多數是沒用的,是跟物業穿一條褲子的,都被收買連社群都成了物業幫兇,我們小區業主沒有認識業委會的人,社群儘量不讓業主跟業委會的人有接觸,
-
4 # 小豬房論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權可以分為以下六個層面:
1、業主的監督業主作為物業的所有人,其監督權比較寬泛,主要包括以下四項內容:
一是對業主委員會工作的監督;
二是對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情況的監督;
三是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的監督;
四是對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也就是說,任何一個業主都有權對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公司的工作情況提出質詢,可以要求其公開專項維修資金及公共收益的使用情況。對於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服務企業侵害自己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對其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應或者舉報。
2、業主委員會的監督業主委員會實際上是代表業主大會行使監督權,主要包括以下兩項內容:
一是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二是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後一項主要是對業主的監督權,即業主委員會有權對業主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制止、督促、催告。例如,對業主亂搭亂建、樓道堆放雜物等行為予以制止,對欠繳物業費的業主進行督促、催告等。
由此看出,業主和業主委員會之間實際上是相互監督的關係:一方面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對業主的違法、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業委會有權阻止和制止;另一方面,對於業委會做出的錯誤決定,業主可以請求房地產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或法院撤銷,對業委會成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業主也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
3、主管部門的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的主管部門是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各地名稱可能有差異,一般是稱為住建局(委)或房管局。主管部門的監督權是行政監督權,可以說對物業服務企業最有威懾力。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對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主管部門可以依法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或者行政處罰。
4、政府基層組織的監督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對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權,主要側重業主大會的成立和業主委員會的選舉、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監督物業移交等。一些地方出臺的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多數明確由街道辦事處牽頭組織上述相關工作。對於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做出的錯誤決定,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予以撤銷。
5、居民委員會的監督根據相關規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居委會做好小區治安和社會管理工作,並接受其指導與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應告知居民委員會,並聽取其建議。
6、物業管理協會的監督物業管理協會是物業服務企業的自律性行業協會,在規範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規範和標準,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聯合懲戒機制方面將發揮重要作用。有關物業行業的國家標準,均是由中國物業管理協會主持起草、制定。各地市物業管理協會也應發揮應有的作用,協助主管部門和基層組織指導、監督好本地物業服務企業。
-
5 # 春天36739
幾個業委會無法代表,業主的。他只能和百分之六十的業主商量決義,才能做決定。父母都不能快定兒女的事情,知道嗎。幾個外人能決定廣大業主。社會來管理最靠譜。
-
6 # 知行合1致良知
我小區業委會不會“辦事”,被街道辦事處一紙告示給解散了,街道辦事處權力那是相當的大呀,這下物業老和尚打傘真可就無法無天啦
-
7 # 仁心248
一百平米的房子公攤面積26平米,高層。物業費是100平米的價格收取。我就奇怪了。物業給我屋裡掃地了還是澆花了。還是給我幹啥了。他們不就是幹了26平米公攤面積活了嗎。為啥要收100平米的錢。買個車位還要在收費。
-
8 # 守望時光的人
好像說是除了業委會,還有社群,街辦,市上有房地局的物業管理部門。但是實際上又不管啥。最明顯的就是各地的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各種矛盾激化到堵路維權,爭執打架情況,也是沒有這些管理部門管啥。都白吃了飯
-
9 # w苦行僧
物業管理企業和其他行業一樣,都是要受到國家各個部門的監管的。但是物業管理企業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小區物業的附屬設施裝置及場所提供維修,維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持續,這方面的管理當然是全體業主。
業主居住在小區裡、生活在小區裡,直接感受著物業提供的服務,當然對物業的服務好壞是最有發言權的。毫無疑問他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第一監督人。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他代表全體業主監督《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執行情況,因此業主委員會是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最重要的監督者。
政府部門的各職能部門對物業管理企業也是有嚴格的監管,具體如下:市場監督管理局: 監管著企業的註冊登記、特種機電裝置年審等市場行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行業的管理、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稅務局: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稅收的收取和企業員工社保的收取。
直接監督和管理物業管理企業的是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的組建和監督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及業主委員會的選舉工作;同時還是物業管理區域內重大事件聯絡會議的召集人;每年物業管理區域內量化檢查也是由真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的。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管理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最重要的監督者和管理者。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物業管理企業從事物業管理經營活動是要接受市場監督管理局、建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稅務局等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在物業管理企業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過程中,直接監督和管理的是小區全體業主、業主委員會、社群居民委員會、鎮政府、街道辦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
-
10 # 昊月當空225
物業有業委會,由社群街道很多部門監督,新出臺的法律法規也對物業有了更多的制約。現在出大問題的是業委會!沒有什麼可以實質監督的。小區被幾個低素質業委會成員搞得是烏煙瘴氣!整天在那挑撥業主和物業的冠詞。業委會竟然還任命一個80歲和物業有矛盾的老人當業委會的監督員,社群街道都不管。這就是現在最真實的例子!福建福州,歡迎來查!
-
11 # 港灣78434432
業主委員會都是物業自己找的並沒有業主推薦的 應該成立業主維權委員會 就是直接撤銷物業交有關部門管理 現在都有正規專業的保安還僱些什麼也不懂的看門 真是
-
12 # wjc103569
物業的上級主管部門_房管局屬下物業管理處投訴,對物業進行監管,實在不行就召開業主大會,只要有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就可以取締原物業,重新聘請新物業進駐!
-
13 # 銳眼說小區
理論上來說,監督物業公司的還有房管部門、工商部門(市場監管、質監)、消防部門、公安部門,以及街道鄉鎮辦、社群等等,但是,這些部門的監督監管(包括監督的專案、類別、方式、頻率等)跟小區居民所希望的監督完全是兩碼事。
因此,對物業公司最直接的監督還是小區的業主委員會。
但是,如果天真地以為小區成立了業委會後,對物業的監督就能一勞永逸,而且能讓所有業主都滿意,那是不現實,也是永遠不可能的。
實踐證明,絕大部分的業委會和絕大部分的業主,都根本沒有弄清楚業主“委員會”的真正含義,也就導致了眾多小區好不容易成立起來的業委會,經過一段時間的執行後,變成如同虛設,甚至有很多業委會是集體辭職。
在小區裡監督物業公司的主體永遠都是業主,但是,沒有規矩和規範的業主監督,反而會讓物管人員無所適從,甚至引發混亂。原因就是,個體業主的監督,往往是從自己所需要的方面對物業公司提出訴求的,而很多個體業主的監督訴求,往往又是互相矛盾的。比如:沒有車的業主向物管提出,要求增加綠化面積,增加綠化率。而有車的業主又提出訴求,對綠地進行改造,增加停車位,解決業主停車難的問題。
此類的矛盾問題並不少見。本人所在城市的一小區,業主提出,物管門衛如同虛設,什麼人都可以隨意出入小區,對小區的安全不利,要求加強管理。後來,物管增設了門杆,門禁,對出入人員加強了檢查,結果又有人強烈抗議了:我回我自已的家,憑什麼要有人來攔著我檢查。甚至還有人因為門杆開的慢而將車停堵在小區門口,並提出要求,物業不應該這樣做。
還有的人提出要打通小區圍牆,方便業主出入。而又有人提出,為了小區安全,圍牆應該完善。
上面的例子,我相信很多小區都發生過。
因此,業主“委員會”的真正含義是:組織小區內的業主,為業主參與小區事務提供一個規範的平臺。
業主委員會那麼幾個人,而且很多小區的業委會都是無償義務的,怎麼可能做得了那麼多的事。
我們國家,以“委員會”的命義執行,行使社會管理職能的機構很多很多,難道都是靠委員會員裡的那幾個委員嗎?怎麼可能!紀律檢查委員會這些年要辦那麼多的案子,是告紀檢委那幾個委員辦的嗎?那不累死他們了,紀委下面還有很多很多工作人員呢。
這就需要動員廣大的來主,按照規範來參與監督。而業主也要認識到,成立了業委會,所有業主,其實是所有小區居住者都成為了業主委員會中的一員,要在業主委員會委員們的組織規範下,對物管包括小區內的所有事務,進行有序的參與。
如果廣大業主不參與,冷漠、譏諷甚至對抗,誰能說出來,業委會那幾個人,能堅持多久?
-
14 # 清水60049877
除了物業管小區外,當然還有很多部門可以管。例如,街道辦,居委會,發改委,住建部,工商部門,衛生部門,文明辦等等。都有交差的單位可以管的。個人認為。
-
15 # 使用者5753201782745
物業幾乎等同黑社會,僕人變主人,一沒合到物公司的意就斷水斷電,是誰給物業斷水斷電的權利:業主不是和供電,供水公司簽了會同嗎?它:怎麼能代表供電供水公司呢?
-
16 # 講者理正義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回覆列表
從小的說就是給幼兒園小盆友講的自己的事自己做,從大的說中國有能力做好自己的事,物業由業主們自治是有條件滴,業主們對自己的事都上心,是有能力滴,只業主們才會對自己的物業負責,同時是物權法負予的權力,是公序良俗的底線。一個連自己物業都管理不好的公民,怎能聚合力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社會主義價值觀在公民自己權益被侵害的土壤裡又能結什麼樣的果來,現在是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