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現實(Augmented Reality, AR),是在虛擬現實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技術,是透過計算機系統提供的資訊增加使用者對現實世界感知的技術,將虛擬的資訊應用到真實世界,並將計算機生成的虛擬物體、場景或系統提示資訊疊加到真實場景中,從而實現對現實的增強。
VR作為虛擬現實技術,給使用者營造的是在虛擬現實中的一種身臨其境感;
AR作為增強現實技術,則是在現實環境的基礎上強化一種極致體驗,通常首先借助於某種裝置(最典型的是攝像頭)獲取“現實”的影像,然而這種影像卻不是如傳統影片應用那樣原封不動地展示到螢幕上,而是經過一道資訊科技的處理,將在原生的影像上疊加文字、聲音、虛擬影象形象等資訊之後再展示給使用者。
AR共有三種顯示方式,按距離眼睛從近到遠分別為手持式(Hand-Held)、空間展示(Spatial)、可穿戴式(Head-Attached)。
手持式
即用手機或任何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現實世界的影象,並在移動終端的現實世界圖片、影片中疊加虛擬資訊。當前基於手機端的AR遊戲、大量的AR卡均是採取這種形式。手持式的呈現方式由於門檻低,大量簡單的AR呈現可以採取這種方式。手持式採取的顯示原理與下文中的“影片式”相同。另外還有如透明手持式AR展示裝置(Optical See-Through Hand-Held Devices)等,但當前並不常見。
空間展示
只要是透過非手持、非頭戴的AR展示,都歸類為Spatial,包括用顯示器展示AR、演唱會、商業展示、博物館、遊樂園等透過AR技術進行公共的虛擬形象的展示,或以其他螢幕呈現增強現實資訊。
可穿戴式
需要透過佩戴AR眼鏡類裝置進行呈現。可以分為如下幾種:
光場顯示或其他視網膜顯示技術(Retinal Displays):這種技術原理在於裝置將虛擬光線直接投射到使用者的視網膜上,從而形成以假亂真的效果。光場式被稱為AR顯示的終極形式。這種顯示技術不需要螢幕做載體,透過光場呈現物體全方位深度的影象,使用者觀察近景或遠景均可以實現不同景深的切換。這種顯示技術是最為模擬視覺呈現原理的一種顯示技術。
頭戴式顯示技術(Head-Mounted Displays):影片式:這種顯示方式的原理為裝置透過外接的攝像頭獲取真實世界的資訊,並根據機器視覺等技術同時疊加虛擬資訊,使得使用者透過配置在其眼前的AMOLED屏等顯示螢幕看到真實世界和虛擬疊加資訊。在影片式的顯示技術中,使用者看到的均為從裝置攝像頭所獲取的影象,也就是說真實世界的光源是透過裝置的攝像頭,再透過裝置的螢幕呈現給使用者的。
光學式:這種顯示技術的原理在於,使用者透過人眼前的透鏡看到真實世界,而計算機生成的虛擬資訊則透過一系列的光學系統投射到人眼中,從而實現在真實世界的光源下疊加虛擬資訊的效果。這種顯示技術的優點在於真實世界的資訊真實、解析度高、相對輕便,缺點在於虛擬資訊的顯示效果容易受環境光源強弱的變化。
在市場估值上,AR的估值比VR高。
從技術層面來講,AR和VR是包含和被包含關係,屬於計算機圖形影象研究範疇。AR的本質在於適應現實、保留現實,真正可以面向千變萬化的真實世界,與各行業場景緊密聯絡;正因為保留現實,才能夠做到選擇性資訊化增強,降低技術應用的時間成本和製作成本,實現高效的認知和互動。總而言之,AR能做的事“想象空間極大”。這是AR估值高於VR的原因。
增強現實(Augmented Reality, AR),是在虛擬現實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技術,是透過計算機系統提供的資訊增加使用者對現實世界感知的技術,將虛擬的資訊應用到真實世界,並將計算機生成的虛擬物體、場景或系統提示資訊疊加到真實場景中,從而實現對現實的增強。
VR和AR是兩個不同的細分領域:VR作為虛擬現實技術,給使用者營造的是在虛擬現實中的一種身臨其境感;
AR作為增強現實技術,則是在現實環境的基礎上強化一種極致體驗,通常首先借助於某種裝置(最典型的是攝像頭)獲取“現實”的影像,然而這種影像卻不是如傳統影片應用那樣原封不動地展示到螢幕上,而是經過一道資訊科技的處理,將在原生的影像上疊加文字、聲音、虛擬影象形象等資訊之後再展示給使用者。
增強現實的呈現形式AR共有三種顯示方式,按距離眼睛從近到遠分別為手持式(Hand-Held)、空間展示(Spatial)、可穿戴式(Head-Attached)。
手持式
即用手機或任何移動終端的攝像頭獲取現實世界的影象,並在移動終端的現實世界圖片、影片中疊加虛擬資訊。當前基於手機端的AR遊戲、大量的AR卡均是採取這種形式。手持式的呈現方式由於門檻低,大量簡單的AR呈現可以採取這種方式。手持式採取的顯示原理與下文中的“影片式”相同。另外還有如透明手持式AR展示裝置(Optical See-Through Hand-Held Devices)等,但當前並不常見。
空間展示
只要是透過非手持、非頭戴的AR展示,都歸類為Spatial,包括用顯示器展示AR、演唱會、商業展示、博物館、遊樂園等透過AR技術進行公共的虛擬形象的展示,或以其他螢幕呈現增強現實資訊。
可穿戴式
需要透過佩戴AR眼鏡類裝置進行呈現。可以分為如下幾種:
光場顯示或其他視網膜顯示技術(Retinal Displays):這種技術原理在於裝置將虛擬光線直接投射到使用者的視網膜上,從而形成以假亂真的效果。光場式被稱為AR顯示的終極形式。這種顯示技術不需要螢幕做載體,透過光場呈現物體全方位深度的影象,使用者觀察近景或遠景均可以實現不同景深的切換。這種顯示技術是最為模擬視覺呈現原理的一種顯示技術。
頭戴式顯示技術(Head-Mounted Displays):影片式:這種顯示方式的原理為裝置透過外接的攝像頭獲取真實世界的資訊,並根據機器視覺等技術同時疊加虛擬資訊,使得使用者透過配置在其眼前的AMOLED屏等顯示螢幕看到真實世界和虛擬疊加資訊。在影片式的顯示技術中,使用者看到的均為從裝置攝像頭所獲取的影象,也就是說真實世界的光源是透過裝置的攝像頭,再透過裝置的螢幕呈現給使用者的。
光學式:這種顯示技術的原理在於,使用者透過人眼前的透鏡看到真實世界,而計算機生成的虛擬資訊則透過一系列的光學系統投射到人眼中,從而實現在真實世界的光源下疊加虛擬資訊的效果。這種顯示技術的優點在於真實世界的資訊真實、解析度高、相對輕便,缺點在於虛擬資訊的顯示效果容易受環境光源強弱的變化。
AR相比VR可能更受投資者青睞在市場估值上,AR的估值比VR高。
從技術層面來講,AR和VR是包含和被包含關係,屬於計算機圖形影象研究範疇。AR的本質在於適應現實、保留現實,真正可以面向千變萬化的真實世界,與各行業場景緊密聯絡;正因為保留現實,才能夠做到選擇性資訊化增強,降低技術應用的時間成本和製作成本,實現高效的認知和互動。總而言之,AR能做的事“想象空間極大”。這是AR估值高於VR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