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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音樂法師

    每個人對音樂的理解都不一樣:

    至於我對音樂的理解:

    一般的:只是音樂本身的動感與節奏。

    .

    稍微好一點的:應該是唱這首音樂者的心情是否也這首歌屬於同類,也就是說這個人的心情是苦澀的,而這首歌需要表達的也是苦澀的意思,那麼這首歌即便在不堪,也能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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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好一點的:那便是多種感情的投入,這邊是唱歌者心情~靈感到來時與要唱歌曲處於同一平行。

    .

    好歌:應該是聽眾能夠感受你的心情與你需要表達的意境,而心隨你動那麼這首歌才算是初步成功,當然這並不是在因為人多時而造出來的氛圍。

    .

    如果以上的都滿足那麼這首歌才算是比較完美:

    .

    (為什麼很多歌曲只是在剛剛創作是才能讓聽眾聽出演繹者的心聲與心情,而在後來在唱此歌卻很少有人能在唱出那番感覺,那是因為此時的心情並不是當初的心情)

  • 2 # xiangZI

    好的音樂的含義很廣泛,個人喜好不同,喜歡的音樂也就不同,有的音樂可能你喜歡,別人不喜歡。所以,在我看來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更在於情感的延伸。

    當然,這樣的音樂前提是要有優美的旋律,配上Teana的歌聲,能夠表達出歌手的真情實感,這是最為基本的。

    而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個人覺得,能夠跟你的心靈契合,似是傾訴又似聆聽的音樂才是好的音樂,至少它能打動你的內心。

  • 3 # 安之若素文音坊

    好的音樂的含義很廣泛,個人喜好不同,喜歡的音樂也就不同,有的音樂可能你喜歡,別人不喜歡。所以,在我看來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更在於情感的延伸。

    當然,這樣的音樂前提是要有優美的旋律,配上Teana的歌聲,能夠表達出歌手的真情實感,這是最為基本的。

    而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個人覺得,能夠跟你的心靈契合,似是傾訴又似聆聽的音樂才是好的音樂,至少它能打動你的內心。

  • 4 # Oscar神

    那麼對於音樂,什麼才是“好”,什麼又是“不好”呢?

    藝術審美本來就是一個很個人化的東西,每個人因為其生活閱歷不同、環境氛圍不同所導致的個人審美也是完全不同的。另外,這些藝術的“好”與“不好”也並不是靠傳唱量和播放量來評定的。

    從主觀角度來說,只要這首歌是你個人是你自己喜歡的,那它就是好的。

    作為使用者而言,使用冰箱評價冰箱還得必須自己去學會製造冰箱嗎?不需要。同樣作為一個聽眾而言,他只需要把關注點放在自身的體驗感受上就可以了,自己聽著好聽自己喜歡就不用管其他人怎麼評價這個東西的了。

    但是從客觀角度來說,好的音樂又包含太多參考性因素。比如,這首歌它的編曲是否新穎、作曲是否老套,再者它是否是拼湊或者抄襲,它對於提高聽眾審美有沒有幫助等等。

  • 5 # 林魯江

    一首好的音樂,它應該能讓人伴隨著它的喜怒哀樂而喜怒哀樂,能直擊聽者的心房,體味到作者想要表達的情感。一首好的音樂,它能帶我走過我生活中的一個個低谷期,讓我感受到自己也不是那麼孤單,一首歌,它就代表了一個故事,一段回憶,也有些歌,它會成為某些人心裡永遠的傷,永遠不願去聽到它的旋律,可能,它代表了一個人。一首好的音樂,它能讓人陶醉在優美的音樂旋律裡而“沉醉不知歸路”;一首好的音樂, 委婉清麗的樂曲好似點點雨滴,滋潤著人們的心田;一首好的音樂,宛如陽春白雪,Teana之音,真是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難得幾回聞啊!歌詞是一首歌中給人最直觀的感受。對於大眾來說,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音樂的語言,比如什麼曲調、什麼聲音、什麼節奏或什麼旋律能夠表達什麼情緒?這對於非音樂專業的人來說是比較難得。

    有些音樂聽的是新鮮 聽的是熱鬧,聽完就忘了,也不會覺得有什麼特別,就僅僅是一首歌,而好的音樂能夠經久不衰,一直留在腦海中。

  • 6 # 三行

    《安河橋》

    我已不會對誰滿懷期待

    我知道這個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遺憾

    所以你好,再見

    《斑馬斑馬》

    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門為我開啟啊

    我終究還要回到路上

    我只是個匆忙的旅人啊

    《小詩人》

    立春的時候柔軟還不能停留

    《皆非》

    他沒流過一滴眼淚

    卻被大雨包圍

    點燃一場支離破碎的美夢

    《成都》

    分別總是在九月

    回憶是思念的愁

    《囈語》

    風把眼淚沉入腦海裡

    時間也不可能帶你回去

    《餘香》

    快將塵埃撣落

    別將你眼眸弄髒

    而我在顛沛中

    已飽經一臉滄桑

  • 7 # 滕州小許巍

    音樂就是任何一種藝術的、令人愉快的、神聖的或其他什麼方式排列起來的聲音。所謂的音樂的定義仍存在著激烈的爭議,但通常可以解釋為一系列對於有聲、無聲具有時間性的組織,並含有不同音階的節奏、旋律及和聲。

    《詞典》上的定義是,用有組織的樂音來表達人們思想感情、反映現實生活的一種藝術。分為聲樂和器樂兩大部門。

    在所有的藝術類型中,比較而言,音樂是最抽象的藝術。

    音樂可以通過幾種途徑來體驗,最傳統的一種是到現場聽音樂家的表演。現場音樂也能夠由無線電和電視來播放,這種方式接近於聽錄音帶或看音樂錄影。有些時候現場表演也會混合一些事先做好的錄音,如DJ用唱片做出的摩擦聲。當然,也可以製作自己的音樂,透過歌唱,玩樂器或不太嚴密的作曲。

    甚至耳聾的人也能夠透過感覺自己身體的震動來體驗音樂,最著名聾音樂家的例子便是貝多芬,其絕大部分著名的作品都是在他完全喪失聽力後創作的。

    人們想學習音樂的時候會去上音樂課。音樂學是一個歷史的科學的研究音樂的廣闊領域,其中包括音樂理論和音樂史。

  • 8 # 佳藝

    我認為一直以來大家對好音樂的定義有偏差。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這樣一句話:“只要是大家喜歡的就是好音樂。只要能感動人的就是好音樂。”而然,這樣的話語在手,如果要反對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 音樂好聽的含義很廣泛,各人的喜好也不盡相同,有的音樂可能你喜歡,別人不喜歡。有的音樂甚至剛開始聽不好聽,聽多了就好聽。但是大致說來,音樂欣賞是有個層次問題的。聽到“九妹”“流浪歌”“九月九的酒”民工會覺得親切,但是城市裡的人就覺得挺土。城市裡的人喜歡周傳雄,蔡依琳,陳亦迅等等,專門搞音樂的人就覺得不堪入耳。音樂專業喜歡那種有深度的作品,大眾接受起來就比較困難。這是對音樂的認識不在同一層次造成的。 大多數人喜歡的那種音樂叫做大眾音樂,如果要稱為是好音樂,還得看它的藝術性如何。大眾音樂當中有好音樂,但是也有不好的,這是大眾欣賞層次決定的。不能因為一首歌大家很喜歡很流行就把它稱為好音樂。有一句話叫做“藝術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說明了真正的藝術並不是大眾的,它必然是根基在大眾,但是屬於一種精英層次。這些精英們可以從中體味出音樂的各種元素,將其分解,以確定它的層次與來源。但是大眾做不到,大眾只能從感觀來體驗音樂,這樣的體驗方式的確是一種本能的,但同時也具有一定的侷限性和盲目性。 現在的音樂屬於一種商業操作範疇,它對市場是一種迎合,而不是一種引導。也就是說大眾喜歡什麼樣的,我就寫什麼樣的。但是大眾真正有多少是對音樂有心的?這必然導致音樂出版物素質下降,聽眾素質下降的惡性迴圈。音樂的出版者忘記了自己有責任去引導音樂消費者提高自己的層次。市面上充斥的很多流行音樂,老實說,可以稱為垃圾。但是還是有不少人會喜歡,因為他們沉醉在自己所在的層次很滿意。 至於是不是發自內心,這還是個學術問題,或者說還是得歸結到藝術問題上來。比如聽“十年”,很多人會很感動,覺得詞和曲都寫到他們心裡去了。但實際的上讓另一欣賞層次的人來判斷它就是做出來的假感情。或者退一步,寫十年的人或許真的是發自他的內心,但是他個人的藝術修養有限,使他的作品不能獲得更多的藝術性。因而讓不少人感覺到了他的“假”。 我就碰到過這樣的情況,一個朋友,有很痛苦的戀愛經歷,為了紀念這段愛情寫了很多詞要別人來幫他譜曲。他是發自內心的嗎?是的。但是看看他的詞,都是惡俗的老套的港臺流行味。他本人平時就是夜總會擔任那種型別的歌手的。如果他的歌真的出版了,經常去夜總會的那種型別的歌手的。如果他的歌真的出版了,經常去夜總會的那些人肯定覺得很真實。但是真正搞音樂這行的人都心知肚明這裡面的分量到底有多少。 我的上面的意思是:感動不感動得了你根本就不能說明音樂的真實性,這還是層次問題造成的。

  • 9 # 不認識囧的囧先生

    無論是音樂還是繪畫等其他形式的藝術,它們都沒有對與錯之分,它們所有的,只是好聽好看,或者不好聽不好看的區別。

    那麼對於音樂,什麼才是“好”,什麼又是“不好”呢?

    藝術審美本來就是一個很個人化的東西,每個人因為其生活閱歷不同、環境氛圍不同所導致的個人審美也是完全不同的。另外,這些藝術的“好”與“不好”也並不是靠傳唱量和播放量來評定的。

    從主觀角度來說,只要這首歌是你個人是你自己喜歡的,那它就是好的。

    作為使用者而言,使用冰箱評價冰箱還得必須自己去學會製造冰箱嗎?不需要。同樣作為一個聽眾而言,他只需要把關注點放在自身的體驗感受上就可以了,自己聽著好聽自己喜歡就不用管其他人怎麼評價這個東西的了。

    但是從客觀角度來說,好的音樂又包含太多參考性因素。比如,這首歌它的編曲是否新穎、作曲是否老套,再者它是否是拼湊或者抄襲,它對於提高聽眾審美有沒有幫助等等。

  • 10 # 彈琴K歌

    如何定義好音樂,其實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自己的定義規則,正如那句“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你覺得好聽的就是好音樂,你覺得不好聽的就很難被你認可為好音樂。當然,每個人的認知不一樣,但是好音樂還是有他的一些大家都比認可的定義準則的。

    1.音樂旋律準則

    2.演奏難度準則

    演奏難度很能拉高音樂分數,比如《第三鋼琴協奏曲》被稱作世界最難演奏曲目之一。難度也是一種高度,就算我們不愛聽,但是當我們瞭解到某一首歌是如此如此演奏之困難時,我們肯定對這首歌肅然起敬。

    3.音樂創作技巧程度準則

    周杰倫的《以父之名》就是最好的例子。這首歌曲曾經飽受爭議,被人們不認可,甚至他的粉絲也不看好這首歌曲。直到後來大家逐漸瞭解到這首歌的作曲相當有難度,人們就開始接受他,甚至有人稱這首歌為“教父”級歌曲。這就是創作技巧的完美詮釋。

    4.音樂好聽度準則

    對於我們音樂渣渣,一首歌最直觀的判斷就是好聽程度。好聽,我們認可,不好聽,我們不聽了。就算你再渣渣的作曲,只要得到大家認可,他就是好歌。

    5.音樂影響力準則

    音樂影響力我覺得應該是音樂的最終目地,每一首歌曲都是為了其影響力而生的。黃家駒離世那麼多年,他的歌曲仍然那麼火,這就是最直觀的影響力。很多歌曲,要經歷多個時代才能表現他的巨大影響力,一首歌是影響一代還是幾代或是永恆。

  • 11 # LoveDJ

    有的時候就很不明白,音樂做出來不就是為了大眾聆聽的嗎?

    然而為什麼那些抖音爆紅的《學貓叫》《佛系少女》等會被人頻頻吐槽,音樂的目的不是被人傳唱嘛?

    傳唱度高難道就不是好音樂嗎?

    而那些已經很有名的音樂人唱的歌就都是好音樂嗎?

    其中專業音樂人很多的歌並沒有所謂的網紅音樂傳唱度高!

    專業音樂人很多的歌並沒有所謂的網紅音樂傳唱度高,這是事實。

    專業音樂人制作的優秀作品沒有被髮掘跟聽眾也有關係,畢竟咱們國內多數的受眾質量還是沒有那麼高的……

    再來,很多人聽音樂就是為圖個樂,其實也沒有多少人會去研究什麼和聲。

    無論是音樂還是繪畫等其他形式的藝術,它們都沒有對與錯之分。

    它們所有的,只是好聽好看,或者不好聽不好看的區別。

    那麼對於音樂,什麼才是“好”,什麼又是“不好”呢?

    藝術審美本來就是一個很個人化的東西,每個人因為其生活閱歷不同、環境氛圍不同所導致的個人審美也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這些藝術的“好”與“不好”也並不是靠傳唱量和播放量來評定的。

    從主觀角度來說,只要這首歌是你個人是你自己喜歡的,那它就是好的。

    作為使用者而言,使用冰箱評價冰箱還得必須自己去學會製造冰箱嗎?不需要。

    同樣作為一個聽眾而言,他只需要把關注點放在自身的體驗感受上就可以了。

    自己聽著好聽自己喜歡就不用管其他人怎麼評價這個東西的了。

    但是從客觀角度來說,好的音樂又包含太多參考性因素。

    比如,這首歌它的編曲是否新穎、作曲是否老套,再者它是否是拼湊或者抄襲,它對於提高聽眾審美有沒有幫助等等。

    舉個例子,在《明日之子》中華晨宇對李袁傑以及曉月老闆的點評。

    李袁傑和曉月老闆的歌你能說不好聽嗎?你能說傳唱量不高嗎?應該不能。

    他們的歌都有很大的傳播量,也有很多人喜歡,這就是大家基於現階段自身審美水準從主觀上的喜歡。

    這些歌會被人喜歡會有那麼大的傳播量,跟其作者的審時度勢應該分不開關係,他們應該是考慮到了聽眾們的喜好。

    但華晨宇是完全站在一個專業的、負責的音樂人的角度來做點評。

    如果斟字酌句,《離人愁》中的一些詞確實會有些許不恰當,從曲式上來看,它也許有著過多的拼湊感。

    而對於曉月老闆來說華晨宇更是一針見血,這是二十年前的音樂。

    傳唱度高自然好,可與之附帶的是對於聽眾們的引導。

    在這裡就又得分開來講,一部分聽眾有自己的審美,他們聽這些歌就是圖個新鮮好玩。

    而另外一些更年輕更稚嫩的孩子們,也許就會被這樣的音樂所誤導。

    對於那些還沒有定性的孩子,他們的音樂審美能力是很容易被帶跑的。

    比如說時下《學貓叫》很火,大家都在聽,那他也去聽,這就會使他認為這樣的音樂就是“好”的。

    與此同時,一些專業的音樂人帶著更精良更前衛的音樂給他聽時,他反而就會不是那麼容易接受。

    這會使他覺得這種更復雜更精良的音樂是“不好”的,因為這跟他以前聽的《學貓叫》不一樣。

    音樂沒有對與錯,只有好聽和不好聽的區別,但這個區別又無法統一成一個標準答案。

    但就對於每一位真正的音樂人、專業的音樂人來說,你所創作出的東西應當是更加專業更加認真的。

    你可以弘揚民族文化,把民族精髓融入你的作品中,但這些並不是說你自己一點基礎樂理都沒有隻靠拼拼湊湊就可以去騙流量了。

    你可以說 20 年前的東西現在拿出來是復古,但是大清終歸還是亡了。

    現如今街上也沒有那麼多人留著清朝人長辮子的髮型,對吧?

    復古不是退化,國風也不是複製,他們都是基於對經典傳統的發展和繼承,在此基礎上的發揚和改良。

    在這一過程中,又會不斷地出現淘汰進化和篩選,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最終留下來的將會成為新一代的經典。

    像是張國榮、beyond、鄧麗君等等,他們的歌到現在還是會有人喜歡會有人唱。

    但在與他們同時期瞬間走紅的那些歌曲,又有多少剩下來流傳到了現在呢?

    這些在經過時間和人們的篩選和沉澱後,仍能流傳下來且被人們喜愛的,才是真正好的音樂。

    最 後

    你覺得什麼樣的音樂才是好的音樂呢?

  • 12 # 創業小子p

    一直以來大家對好音樂的定義有偏差。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這樣一句話:“只要是大家喜歡的就是好音樂。只要能感動人的就是好音樂。”誠然,這樣的話語在手,如果要反對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韙。 音樂好聽的含義很廣泛,各人的喜好也不盡相同,有的音樂可能你喜歡,別人不喜歡。有的音樂甚至剛開始聽不好聽,聽多了就好聽。但是大致說來,音樂欣賞是有個層次問題的。聽到“九妹”“流浪歌”“九月九的酒”民工會覺得親切,但是城市裡的人就覺得挺土。城市裡的人喜歡周傳雄,蔡依琳,陳亦迅等等,專門搞音樂的人就覺得不堪入耳。音樂專業喜歡那種有深度的作品,大眾接受起來就比較困難。這是對音樂的認識不在同一層次造成的。 大多數人喜歡的那種音樂叫做大眾音樂,如果要稱為是好音樂,還得看它的藝術性如何。大眾音樂當中有好音樂,但是也有不好的,這是大眾欣賞層次決定的。不能因為一首歌大家很喜歡很流行就把它稱為好音樂。有一句話叫做“藝術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說明了真正的藝術並不是大眾的,它必然是根基在大眾,但是屬於一種精英層次。這些精英們可以從中體味出音樂的各種元素,將其分解,以確定它的層次與來源。但是大眾做不到,大眾只能從感觀來體驗音樂,這樣的體驗方式的確是一種本能的,但同時也具有一定的侷限性和盲目性。 現在的音樂屬於一種商業操作範疇,它對市場是一種迎合,而不是一種引導。也就是說大眾喜歡什麼樣的,我就寫什麼樣的。但是大眾真正有多少是對音樂有心的?這必然導致音樂出版物素質下降,聽眾素質下降的惡性迴圈。音樂的出版者忘記了自己有責任去引導音樂消費者提高自己的層次。市面上充斥的很多流行音樂,老實說,可以稱為垃圾。但是還是有不少人會喜歡,因為他們沉醉在自己所在的層次很滿意。 至於是不是發自內心,這還是個學術問題,或者說還是得歸結到藝術問題上來。比如聽“十年”,很多人會很感動,覺得詞和曲都寫到他們心裡去了。但實際的上讓另一欣賞層次的人來判斷它就是做出來的假感情。或者退一步,寫十年的人或許真的是發自他的內心,但是他個人的藝術修養有限,使他的作品不能獲得更多的藝術性。因而讓不少人感覺到了他的“假”。 我就碰到過這樣的情況,一個朋友,有很痛苦的戀愛經歷,為了紀念這段愛情寫了很多詞要別人來幫他譜曲。他是發自內心的嗎?是的。但是看看他的詞,都是惡俗的老套的港臺流行味。他本人平時就是夜總會擔任那種型別的歌手的。如果他的歌真的出版了,經常去夜總會的那些人肯定覺得很真實。但是真正搞音樂這行的人都心知肚明這裡面的分量到底有多少。 我的上面的意思是:感動不感動得了你根本就不能說明音樂的真實性,這還是層次問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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