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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WD風子

    我個人覺得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是贊同的,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即使在婚姻中也是一樣,都是靠自己的經濟獨立,誰也不依賴誰,自己可以打理自己的財產,如果家裡有什麼需要共同支出的,大家一起出,也不會造成生活中的很多矛盾。

    但是在大家一起相處的過程中不要去斤斤計較很多就可以了,像朋友一樣相處,比如出去吃飯不要計較誰出錢,過節時也可以相互買禮物,對方做一些事情用錢時需要給建議,那就給建議。

    最主要是雙方要商量著來,達成共識,有哪些要提出的就敞開心扉去聊這個話題。

    這只是我的觀點,僅供參考。

  • 2 # 冰心翠美人

    夫妻間簽了各自財產協議,各自掙的錢各自花與對方無關,能繼續嗎?

    回答這個問題情況不同答案不同。

    如果兩人都想丁克,且兩人都願意用這種方式生活,可以繼續;如果女人願意且男人無所謂,也可以繼續;如果男人主張這種方式生活,女人不同意,則夫妻繼續不了。

    一、在婚前,雙方為各自的財產簽定協議很正常,但婚後很難各自管理財產。

    婚前財產和債務屬於個人,簽署婚前財產協議,可以避免未來離婚時有經濟糾紛。但婚後各種生活支出都在一起很難分清你我,特別是女性要生育,收入和事業會受到長期影響,需要男人為女性的生育造成的影響承擔責任。如果夫妻經濟完全屬於自己,兩個人根本不需要結婚,談戀愛,更不能生育,花自己的錢管自己的賬,誰也不欠誰。女人不會傻到送上自己的所有去換男人不用對她承擔任何責任。特別是懷孕和養育問題,不可能由男女來平均承擔,因為女人一個人要承擔生育,且生育不僅會產生孩子的花銷,還有會讓女人有不可逆的損失和付出,女人不會傻到倒貼錢去為男人生孩子防老。

    二、處處算計的婚姻根本沒有存在的意義,這種冷漠的婚姻不需要。

    各自掙錢各自花,相當於男女兩個人做任何一件產生成本的事,都需要計較是你出還是我出,誰出多誰出少。表面上看是各自獨立,其實是各不相干,誰也不需要為誰承擔任何責任。愛是責任和付出,愛是相互的幫扶和承擔,如果無心為對方承擔什麼,無心的 婚姻根本沒必要存在。婚姻不是兩個為了在一起去拿個證,而是拿了證之後,老病死的不離不棄,相互承擔。各不相互的婚姻,誰也不想為誰多承擔一分,不會共同面對磨難。

    三、所有想婚後各自承擔的人,都不值得相守。

    婚姻要麼不存在,存在就應該有它的形態。想完全不承擔的男人是斤斤計較的男人,根本沒有愛的能力,只想白得媳婦孩子,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要吃就自己掙。這樣的男人不值得女人帶著她的全部去助力男人,共同承擔。

    夫妻間簽了各自財產協議,各自掙的錢各自花與對方無關,只要女人不願意,就不必繼續了。男人與其整天想與女人各自獨立,毫不承擔,不如沒能力就別結婚,自由自在地守著自己的財產。不願承擔的男只會帶給女人不幸的婚姻。

  • 3 # 秋天的腳步0616

    這還是夫妻嗎?連搭夥都算不上,還不如分開呢?是否一方生病另一方不用管。現在的夫妻和6,70年代的夫妻差太遠,再沒有了男耕女織的感情。

  • 4 # 大妮金三順

    如果在國外,這樣的生活方式可以接受,畢竟國情所致,但在中國不能接受,各自掙錢各自花,以後生病了吶,有孩子了吶,照顧父母吶,什麼都算的那麼清楚,時間久了,避免不了一地雞毛,一肚子氣,再把自己氣病了,圖什麼吶?自己能掙錢養活自己,何必過夫妻不一心的生活,自討苦吃吶!

  • 5 # 社工視野

    婚前財產公證,婚後財務獨立,自己掙錢自己支配。這是一種興起於西方發達國家的婚姻觀,近年來在中國也逐漸流行。這一觀念建立在尊重人性、促進公平的基礎之上,更利於維護婚姻的長久穩定。理由如下:

    一、有利於促進夫妻雙方勤奮上進,共建新家。

    夫妻雙方能力不同,賺錢多少各異,有的家庭男人掙錢多,有的則是女人掙錢多。如果不確立經濟獨立的原則,有可能導致掙錢少的一方形成依賴性,不思進取,老是想著有人養就行了,努不努力沒關係。

    我樓下一個鄰居就是,女主人在銀行工作,薪水多且穩定。男人沒本事,跟別人合夥做生意失敗,沒正式工作。40多了高不成低不就,找不到像樣工作,也不去努力找出路了,沒錢就找他老婆要,兩個人吵吵鬧鬧,一點兒幸福樣都沒有。

    二、有利於消除騙婚騙財現象,使婚姻更健康。

    隨著思想觀念的開放,部分人的道德水平卻出現了滑坡。只要有實惠,只要能不勞而獲,什麼辦法都去試。反映在婚姻上就是騙婚閃婚現象增多。男人女人都有這類非分之想,不過因為女人更有優勢,更容易實現,所佔比例也就更大些。

    我以前單位的老闆就遇到這類事情,家裡資產幾千萬,不好好過日子,跟原配離婚了。50多歲了找個20多歲的姑娘。然而,結婚不到兩年,女方提出離婚,要分一半財產。這不是明顯騙財嗎,連個孩子都沒生,生活一年多就分人家一半財產。

    這老闆當然不願意,找律師,打官司,被動得要死。如果當時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婚後籤一份財產協議,也就不會有這事了。

    三、有利於夫妻經濟界限清晰,婚姻更穩定。

    如果經濟邊界模糊: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夫妻之間的糾紛也就多起來,給孃家送的多了丈夫不高興,給婆家花得多了,妻子鬧情緒。時間久了,感情自然就淡了,最後可能就是分手了,這種例子多的是。

    所有的矛盾都起源於邊界不清晰,不管是戀人還是夫妻,做事都應該有合理的邊界,不跨越這個邊界就出不了大問題。

    當然,不能走極端,不能曲解財產獨立的含義。經濟獨立並非不管不助,否則和普通朋友沒什麼區別了。

    當一方或其父母有難有病時,另一方自然是要提供經濟援助的,但接受幫助的一方事後有條件時會歸還的,即使一直都落魄潦倒還不上或對方不要求還,至少內心會存一份感激。這就是有邊界和沒邊界的區別。

    如果兩個人都有這種理念,而且在生活中保持邊界清晰,婚姻就會很穩定。但現實中很難做到,因為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很物質很實惠,只求純潔愛情的人哪裡去找?

    東方和西方不一樣,中國和外國也不一樣,入鄉隨俗就好,即使婚後做不到完全的經濟獨立,能明確一下大致的邊界也是好的。特別在中國這樣一個男女比例失調的國家,如果一個普通男人戀愛期間和女友談婚後經濟邊界,相信他連結婚的機會都沒有啦。

  • 6 # lipurnc

    夫妻結婚就要籤那麼多協議,把夫妻財產分割的清清楚楚,為隨時離婚留好了後手。悲哀!只有我們老輩人傻傻的,結婚了就要講求忠貞不二,同甘苦共患難,白頭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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