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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是否可以做到先解決偵探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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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橙心社

    理論來說,不是很容易實現。

    因為我們看到的最後解決案件的偵探對於兇手而言,隨機性是相當大的。

    這和偵探針對一個案件尋找案犯不同,偵探只要遵循有效的思路和證據線索,最後對應的目標永遠不會是隨機的,因為真兇永遠是固定的(當然了事實上難的是思路和證據線索的構建)。

    實際操作中,對於一個兇手,要預測到茫茫人海中哪個偵探可能負責自己的案子並可能對自己造成威脅,可能比製造一起不解兇案還要困難。因為看起來,要排除來自所有偵破方的壓力,似乎意味著該抹殺掉所有的維護法律正義或者以偵破案件為職業的人才行,憑藉一人之力,這似乎不是很現實。

    那麼問題就來了。很多人可能會說,多數偵探小說中警方都顯得一無是處,因此只要解決當地最有名的幾個偵探,問題似乎就解決了不是嗎。

    但是我們要考慮兇手的動機和心理狀態。

    一般而言,對於兇手而言,行為上總是因為某個原因而去製造兇殺,而後又想方設法地想要排除自己的嫌疑以免受到制裁。也就是說,對於一般人而言,試圖多殺一個人,尤其試圖是多殺一個極聰明的偵探(因為這很有可能反而引起注意,是自己無形中被暴露出來),似乎是個並不安全以及划算的想法。

    當然,對於一部分企圖透過製造兇殺案獲得存在感的變態殺人狂而言,事情會有些不同,但這類人設行動的一層驅動力通常是希望有人能見證他們的厲害之處,這意味著一個能夠活著見證他們厲害之處並足夠與之抗衡的正方使者,似乎也沒有被從一開始就解決掉的必要,他們需要被留下來,然後被打敗,已完成其整場演出的收穫感。

    以上只是個人看法,實際操作中,當然一般不會有人把主人公(要塑造的主體人物)過早地寫死以使他脫離故事,否則這本,小說大概會面臨不少麻煩(像是觀眾無法投射共鳴,敘事角度會變得比較棘手,故事的核心可能會趨於負面化等等)。

    文:JOJO

  • 2 # 眾生法妙

    這本書,從標題來說完全符合你的設想。或者說,它就是把你提出的這個可能性作為一個初始腦洞,而生髮出來的“反推理小說規則”的產物。

    但是,但是!但是!!

    只要你讀了它,就會知道:這個“理論上”,可以是可以,別說理論上,實踐上都可以啊,可是,可是,

    你造它有多尷尬嗎?????

    去豆瓣上看看書評吧。一位書評人說得好,“節操一上來就死了”。

    在推理小說的情節設定中,偵探之所以不該被殺,是因為,這個角色是“推理小說”這一型別得以成立的結構性要素。就好像你是一個人,就必須是“直立行走的兩足動物”一樣。

    其實,即使在這部以偵探被殺為噱頭的小說裡,作為負責解謎的功能性人物,偵探也沒有真的“死”,而是。。。。變成別的東東了。。。。。

    推理小說有很多套路和規則,當然可以變,所以“本格派”之後才有“變格派”。

    但是,套路這東西,看上去是束縛,其實是用來讓作者寫得更方便 、讀者讀得更順暢的必要之物。

    那些經久不衰的套路都經得起檢驗,因為人類的思維習慣、講故事的方式,其實有強大的慣性。即使你挑戰成規,也要以成規為參照和抓手

    講到這裡先說說推理小說規則的建立。在20世紀2、30年代的歐美,古典推理小說的第二次黃金時代,在愛倫坡、柯南道爾、切斯特頓等先驅者的行業開拓為推理小說這個型別闖出了一片天之後,新一代的作家們開始追求推理小說自身的理論建設,大白話說,就是要樹門立派,制定行規,以標舉“江湖地位”了。

    於是SS範達因等人,就提出了著名的“偵探小說二十則”。雖然這批人自己,也沒有幾個敢說百分之百遵守了這些規則(特別是其中的“公平性”規則),有一些後來被打破得差不多了,但是還有一些很少被打破,就因為它們順應“敘事行為”的天然規律和推理小說這一型別之構成的核心條件,也符合讀者的心理預期。

    比如,兇手不能是無關人物和“推理小說必須有偵探、要確保偵探的地位”這兩條,在本格推理中基本上是鐵則,因為本格推理比起社會派、寫實派的推理,更強調解謎的快感。既然要解謎,就要有確定的懷疑物件,還要有替代讀者在作品中出現的“解謎者”:

    -------如果兇手是一個沒有在“謎面”階段出現的“外來者”,不在讀者的懷疑名單之列,那麼我們幹嘛還要讀小說?看社會新聞不就好了嗎?

    ---------如果偵探一上來就被幹掉了,那麼誰來為我們自己猜出來的答案當保證人呢?

    在這裡要強調的是,這個“偵探不能被幹掉”,指的並不是身份上的設定,而是功能上的設定。比如柯南里,柯南的身份是小學生,偵探是毛利,但真正承擔偵探功能的是柯南。

    毛利可以先死,而柯南,必須活到解謎之後。

  • 3 # 緘默的小丑

    有些兇手與偵探是互相競爭的對手,與其把偵探殺死,他們更喜歡偵探束手無策的窘態;有些兇手是為了復仇,他們目標明確,雖然不願被人發現,但是也不想殺傷無辜;還有些兇手也曾試圖挑戰過偵探,但是在其強大的主角光環面前敗下陣來,其實兇手殺不了偵探就跟反派殺不死主角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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