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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笑已經風雲過

    看到這樣的標題,就是一把淚。我看房的經歷有20年了,對樓市也略知一二。

    2016年我看好了房價上漲的趨勢,勸一個朋友買房。在限購的條件下,我自己沒有購房資格了。想跟他合買。我開出的條件是,費用共同承擔,賺了平分,虧了算我的。賣房的時間定位五年之後。她兒子已經過了18歲,所以他們家還有三個購房指標。

    但他害怕以後的經濟糾紛,所以還是拒絕了。我眼睜睜的看著房價從1.9萬/平漲到了2.9[流淚]

  • 2 # 大兔子丫頭

    剛剛和我老公外甥合買了一套,因為我名下有兩套,限購了,而外甥有公積金,還是首套房,於是便一對一半出首付拿了個房子,後期貸款一對一半還。但是我不會和朋友合買。有的時候你的真心在所謂的朋友面前一分不值。我不喜歡和親人以外的人有任何金錢上的牽扯。

  • 3 # 勇談樓市壹貳叄

    大家好,我是勇談。之所以想回答這個問題呢,其實是因為跟朋友合夥買房然後共同承擔月供和風險這樣的想法,早在10年前我就曾有過。後來隨著自己年齡的增長,開始逐步推翻了這個不成熟的想法。為何說這樣的想法不合適?有句老話“親兄弟,明算賬”翻譯過來就是“再好的朋友在利益面前也難維持”。畢竟房貸至少是在5年以上。藉此機會簡單談談我的觀察。

    購買房產獲益的時候還會出現分配不均的情況,更何況如今依靠房產獲益的難度更大

    從理論上來說,房產共有人是可以多個的,一般來說房產共有人都是夫妻或父母的多,為何會這樣?其實這裡面有一點小套路,畢竟夫妻或者父母不容易產生財務糾紛,作為放款的銀行來說也便於控制風險。幾點觀察:

    第一、購買房產獲取的不僅僅是收益,也是風險。開始之前大家可以問自己一個問題“為何炒房團不是合夥買一套房?”其實主要還是害怕後期出現各種債務和資產糾紛,畢竟一旦成為房產共有人承擔的不僅僅是房產增值帶來的收益,更多的時候是一種風險,畢竟如今的房地產市場行情與10年前是不能同日而語的。大家需要明白的一個道理“風險與收益是成正比的”,這個風險不僅僅是分配利益不均的風險,更多時候是承擔損失(或未達到預期收益)的風險。

    第二、銀行對於購房貸款者共有人是有嚴格規定的,沒有血緣關係(包括夫妻關係等)的共有人需要的手續和流程更加複雜。簡單來說就是如果不是血緣關係或者夫妻而成為共有人的,銀行大機率會把共有人作為購房者來對待。如果是在購房貸款階段,銀行大機率會拒絕貸款,直到你重新提供新的共有人(一般都是夫妻或者父母等)為止。

    很多購房的漏洞其實都是銀行或監管部門不想管而已,如今房住不炒背景下,他們不敢不管

    就像題主提到的跟朋友合夥買房,共同承擔房貸的情況,想到這個辦法的絕對不是少數,為何沒能成為趨勢?除去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不足外,銀行這關過不去也是主因,除非你是全款買房。再說如果真的有這個錢,為何人家不自己單獨買一套呢?為何要跟你合夥?幾點愚見:第一、鑽漏洞,鑽監管空子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說的難聽點過去的很多空子是故意給你的。這裡就需要提一個購房時機的問題,很多朋友往往抓不住購房時機原因在於看不懂形勢。其實政策的放鬆,尤其是貸款利率的調整等其實都是鼓勵你購房的表現,作為個人來說面對形勢只能順勢而為,只有在鼓勵你購房的時候開始購房這個時候才能得到最大的實惠。而不是在不鼓勵的時候,想要透過各種空子等來獲取利益。

    第二、購房置業是一個長期行為,再好的朋友也很難跟你同甘共苦5年以上。大家可以回顧下自己周邊的朋友能夠跟自己長期在一塊待著有持續聯絡超過5年的有多少?很少,為何?因為哪怕如今的教育最長的時間也就是小學6年而已,而且基本上每年都要分班。在大家20多歲還年輕的時候或許可以跟你瘋狂一把,但是5年後面臨婚姻、家庭等重擔的時候就是意見分歧開始的時候。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例子,我小姨夫跟我二舅曾合作做生意,但是合作一次之後再也不合作了,為何?其實還是因為後期對於利益分配不滿意的原因。親人尚且如此,更何況普通朋友呢?綜上,如果真的有購房需求且首付不夠的情況下,寧可選擇跟朋友開口借錢也不要有跟朋友合夥買房的打算。畢竟房產從某種層面來說是私有財產,牽扯到太多利益糾葛。各位覺得呢?原創不易,喜歡記得點贊、轉評、關注,歡迎大家積極訂購勇談的專欄,更多優質內容繼續貢獻中。

  • 4 # 我們的青春5678

    這樣不可以,以後房子歸屬是個大矛盾啊!房價漲了都想要房,房價落了都想要錢!不可能你倆一起住到老吧?朋友之間不要參與太多經濟利益!可以住的近一些在一個小區一個單元但不要住成一家!

  • 5 # 小豬房論

    朋友之間合夥買房是高房價和樓市調控政策下出現的一種投資行為,通常是一方不具備購房資格,或者無法享受首付和利率優惠政策,而另一方恰好有購房資格或者符合享受購房優惠條件,有購房意願但又資金不足,所以,雙方一拍即合。但是朋友之間合作購房還是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弄不好可能還會法庭相見,因此,需要謹慎行事。

    合作購房容易出現哪些問題?

    1、對投資損失的承擔容易引起糾紛

    一般朋友之間合作購房都會簽訂一個《合作購房協議》,對雙方的出資份額、盈利分配、虧損承擔等方面做出約定。由於多數情況下,有資格購房一方屬於被動受邀請一方,所以,在盈利和虧損分配方案上,雙方往往並不對等。比如,雙方約定盈利雙方平分,而虧損由無購房資格一方承擔。之所以會籤這種協議,是因為房價看漲似乎已成定式。當實際出現大額虧損時,原來約定單獨承擔虧損的一方心裡就會不平衡,可能反悔,雙方難免出現糾紛。

    2、對房屋的收益不滿而引起的糾紛

    由於雙方對投資房產預期收益的期望值可能不一致,對何時出手,雙方可能意見不同,有可能錯失賣房良機,最終導致一方對實際收益不滿意,雙方出現糾紛。

    3、對房屋產權歸屬引起的糾紛

    如果是一方不具備購房資格的情況下與他人合作購房,那麼房產通常就會登記在他人名下。在出現房價大漲情況時,面對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很難保證房屋產權登記人沒有昧著良心私吞房產的企圖,這個時候雙方就不得不對簿公堂,這方面的實際案例不少。

    4、替合作購房者承擔債務的風險

    像題主所述這種以按揭方式合作購房的行為,風險就更大。由於雙方的經濟條件、工作條件、家庭條件可能存在著較大差異,如果一方出現不能按時還款的情況,那麼無疑另一方會陷入被動,不得不替對方償還貸款,否則可能會失去房產。

    如何避免合作購房中的風險?

    由於合作購房存在諸多風險,因此,應儘量避免採取這種投資方式,尤其是兩人以上的合作購房。如果不得已選擇合作購房,應注意以下幾點:

    1、謹慎選擇合作伙伴,特別是如果以按揭方式購房,合作方應有穩定的收入和一定的經濟實力,具備按時還款能力。

    2、如果一方不具備購房資格,所購房產需登記在另一人名下,那麼在簽訂《合作購房協議》時必須就雙方出資比例、所佔份額、權屬登記等事項約定清楚,同時,未登記名字的一方務必保留所有的付款憑證、銀行流水等證據,這是日後維權的關鍵物證。

    3、儘量完善合作購房協議條款,除了上一條所列內容外,還應明確以下事項:房屋出售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出售房屋的決定如何做出;未登記名字的一方如何加名;如果一方提出全款購房如何計價等等。總之應儘量詳盡,以免日後出現糾紛。

  • 6 # Mei94316

    可以,分享周圍2個例子。

    座標深圳,一個同事跟他一個朋友,2個人合夥買的二手房,在價高的時候成功售出,不言而喻肯定是轉了。

    座標廣州,也是一個同事合夥跟她朋友在廣州買的期房,現在大家一起還房貸

  • 7 # 外太空的卡其色

    可以啊,各佔50%,證上都會寫了有,到時候賣掉就一人一半。如果他中途要賣,你又不想賣,你就跟他籤協議按市價給他一半就完事了。[呲牙]很多合夥炒房的都是這樣弄

  • 8 # 閒人叨叨叨

    我跟朋友一起合夥全款買了一套社群商鋪,商鋪出租第4年了,目前每年有12萬利息,一人6萬,然後租金每年遞增,。

  • 9 # 小十一爸爸

    大家好,我是ZZ家的小胖仔,榮幸受邀回答~

    合夥買房這件事在前幾年其實還是比較流行的。那個時候大家都是為了投資,而且也看好房地產。不過那個時候大家都是買了新房之後等交付就馬上轉手變現了,然後分錢或者把賺的當首付再去投資下一套,很多人其實都是賺到錢的。那時候我記得溫州炒房團是出了名的。溫州人也出了名,他們那時候都是一個家族團購的,然後等交付之後就哄抬房價。

    不過經過房價的前兩年猛漲,現在已經是在緩慢增長了,跟之前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比如現在兩個人合夥購置一套新房,等交付之後就出售的話,發現除掉自己貸款的利息啊和繳稅成本,再加上二人平分,還有兩年的時間,發現所賺並不多了。而且還要花費很多精力去折騰。更重要的事現在朋友之間還不一定信得過。在利益面前,很多事都是說不好的,這個還真的不得不信。如果合夥買房後再出一點點意外,那就真的是得不償失了。所以這裡面的風險還是蠻大的,還需慎重啊。

    之前我有個同事,他是跟親戚合夥買了一套住宅,後面漲了一點但是不是很多,親戚說聽別人說房價馬上要跌了,趕緊出手吧,不然套進去了,想用錢辦其他事都辦不了啦,但是同事說他很看好後面的市場,再堅持幾年能賺更多,兩人意見不同,一直吵吵鬧鬧,後面同事無奈還是賣掉了,但是之後他們的關係也就慢慢淡了。

    也許是現在市場沒有之前那麼瘋漲,所以合夥買房中間的風險還是蠻多的,如果是個人也就算了,無論是漲是跌都由自己做主。

  • 10 # 莉莉725409

    我兩個堂姐就一個一半給老家給我二伯母買了一套房子。

    其實大家最主要的害怕就是糾紛問題。

    如果你有想你朋友合資買房,其實我感覺也不錯。能找得到的說明關係還是信得過的!

    不過在好的關係在

  • 11 # 幻想自己是個仙子

    很多人都一大串的回答,其實歸根結底就是再好的朋友親戚,在利益面前沒有幾個人是願意吃虧的,為了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還是自己有能力就買,沒能力就算了。

  • 12 # 大齊放的羊

    這事兒最不靠譜了!找別人借錢,也不能合夥買房!以後都是麻煩事,朋友都做不成了!反正我的原則是,親戚朋友,最好不過錢,要不然,翻臉的機率比較大!

  • 13 # 單身彩霞在廣東

    合夥買房一定要請專業的律師,把合同寫好,如果房子在誰的名下,誰欠債,被起訴了,把名下房產查封了,到時候就知道,當初的選擇是錯誤的!

  • 14 # 胡婷婷17

    我老公一個高中同學就遇到跟你一樣的問題,他同學和他的同學合夥買了一套門面,內鋪,那時候是期房,貸款下來了,房子還沒搞好,開發商跑掉了,然後月供仍然一人還一個月5000,沒過幾個月,另一方不還了,因為貸款和產證都不是另一方的名字,他不還對他沒影響,後來老公同學拿他沒辦法,一個人每月還5000,有苦說不出,還了六年了,房子沒人接手,有苦說不出呀

  • 15 # 沉默者軍

    可以,畢竟能合夥買房的人,要不就是如戰場兄弟一樣可以把後背放心交給對方,再要不就是合資炒房,坐等升值。

    我不相信你和你朋友以後兩個人雙方家庭可以其樂融融的生活在一起。除非你們有過生死之交。

  • 16 # 李景坤婚姻律師

    合夥買房沒有問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夥買房協議中,要明確以下內容:

    第一,要對房屋產權進行明確約定,比如房屋登記在誰的名下?是按分共有還是共同共有?

    第二,要明確約定歸還貸款時間和方式,以及一方不能及時還款時,應當如何處理?

    第三,明確違約責任,明確約定一方在不按時支付房貸時,應當如何處理?

    第四,要明確約定房屋出售的情形,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出售房屋?

    無論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在房屋出售時都需要產權人同時到場,所以在選擇合夥人時,要慎之又慎!

  • 17 # 犀牛評宅

    不過如果要這麼操作的話,這個朋友要非常的可靠,而且還是需要簽訂相關的協議的,這個非常的有必要,因為之前的例子也聽說到很多的,最後因為利益驅使導致房子被朋友霸佔的,自己分文沒有的情況的。所以做這件事情還是要做好充足的準備,都是為了雙方的權利著想。

    之前有一個朋友就是雙方看中一個投資的盤子,就是預測他的漲幅是很可觀的,在幾年前買入的一個附城區的房子,然後後面因為政策和相關利好的原因,漲了好幾倍,雙方一拍即合就打算賣了這套房子,然後拿著這邊錢,在城市的中心買了一套房子,也是非常的不錯的。

  • 18 # 驚雷一掌

    看到這個問題馬上就想到兩方面:第一,房子是投資的情況。可以一起買,一起月供。為了避免後續的一些問題,可以簽訂合約。第二,房子用來住的情況。也可以一起買,一起月供。住的一方按租房來做。這樣應該可以避免很多經濟糾紛又不傷朋友之間的感情。總之,在這個房價高於一般人承受的年代,在這個房價不斷上漲的年代,一起買房也不失一個選擇。如何規避後期的糾紛矛盾是認真考慮的要點。這是我的一點建議吧。

  • 19 # 丁香晴空

    沒有過這種經歷,也沒有過這種想法。原因如下:

    如果你是想從買房中獲利,就是說炒房,那麼兩個人共同付首付和月供還是可以讓人理解的。但是實際操作中仍然會有一定的問題,例如說想賣房的時候一方想賣,但是另外一方覺得價格還不合適不想賣,這個時候如果雙方不能協調一致就會出現賣不了的麻煩。

    上面說的是沒有居住糾紛的情況,這還是最簡單的,因為雙方的權利還是對等的。如果說買房以後,有一方入住了,那麼還會牽扯到居住費用、裝修費用等額外的費用,到時候計算起來會更麻煩。那個時候恐怕你就會後悔為啥要一起買房了。

    因為房產而產生的民事糾紛真的是數不勝數,甚至一個家庭的兄弟姐妹之間都會因為房產問題產生矛盾。因此和朋友合夥買房一定要非常慎重,如果一定要買,不妨兩個人籤個協議,把買房、賣房等的約定都寫下來,一式兩份,避免以後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 20 # 環滬好房子

    可以的,我就操作過,13年在常州和朋友合買了一套商品房,後面開發商跑路了,但我們並沒有因此產生任何不愉快,期待著房價上漲後解套,皇天不負有心人,拿到房產證後,於今年五月份順利賣出,然後平分紅利。

    首先,要彼此信任,畢竟是做生意。

    其次,要寫好合約,做好公證,哪怕親兄弟

    最後,風險和收益同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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