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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春風下的楊柳

    具體情況是這樣的,吉恩在西班牙一家超市的經理,公司規定7點上班,但是吉恩每天5點就來的超市進行準備。最主要是,這一切都是自願,而且還不跟老闆要加班費。要是在中國,老闆遇到這樣的員工,豈不是要偷著樂?

    但是西班牙的這位老闆卻不樂意了,你憑什麼加班不要加班費?法律規定你工作的每一分鐘都是需要有報酬,加班不要加班費是違法法律。所以正義的老闆把該員工炒了魷魚。員工感覺不滿,把老闆告到法院,目前還沒宣判。

    這要是在中國,估計會反過來,你加班要加班費,反而可能會被開除。在有些公司,正常點下班,都會感覺心中有愧。不過話又說話來了,如果哪天和老婆吵架了不想回家,想加班都很難啊。看來,外華人也不容易!

  • 2 # 仙田瑞谷

    吉恩的老闆做法值得肯定,首先該國法律規定加班必須得到相應的報酬,不要加班費是違法的;其次我認為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因其是僱∞傭的勞動關係,老闆付費是理所當然,若人家義務勞動,老闆會欠別人的人情則不利於管理;再者一個人提前上班或推遲下班在安全方面有很大的隱患,是違背了其管理制度,所以老闆的行為是正確且可以理解的。

    然而中國由於文化差異,反而是鼓勵這種行為,認為是高尚的,在精神層面可取,但若按管理角度看待,義務加班不可取。

  • 3 # 港漂漂深圳

    首先這個只是特例,特例才會成為新聞。

    解僱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也許違規加班只是一個藉口罷了,反正西班牙那麼遠,誰會專門去考察詳情呢對吧。

    就算是確實因為加班被解僱了,這種特例也沒有什麼意義。你敢說中國就沒有公司不允許義務加班?中國也有很多行業,很多公司必須給加班費的。比如中信銀行,連程式設計師加班都有每小時150的加班費,當然,加班必須得到批准,否則公司是不認的。當然因為義務加班被解僱這麼誇張,當然不至於。

    所以這個特例我認為別有隱情。

  • 4 # 亞龍

    這個事情最近被刷屏了。

    1.在國外如果員工加班時間過長的話,對公司的聲譽是會有影響的。

    2.在國內加班是一種常態。996模式被很多公司所推崇。但是說實話員工即使人在公司,他真正能夠為公司創造更多的價值嗎?

    中國的工作模式也會逐漸的去改變。我相信每天工作時間那麼久,絕對不會是常態。

    首先就是人的身體是承受不住的;其次就是他不會給公司帶來更好的經濟價值;第三點就是不利於公司的管理。因為別人總在加班,好多考核制度就不好去執行。時間久了,公司的各種制度就形同虛設了。

  • 5 # 紅色十月

    西班牙不清楚。目前在俄羅斯生活10年了。。在俄羅斯加班也是給加班費的。並沒有義務加班一說,就算你自願加班,很多老闆也會認為你能力不行所以加班來完成工作!

    其實國外老闆一般不會要求加班。主要有幾個原因:1.勞力人少,人難招。人口少,培養一個員工很難,一個忠實的員工更難。員工不高興了就撤攤子走人,耽誤公司運營的!

    2.國外有工會組織。並且如果公司員工告老闆,並提供足夠證據,老闆一般沒好!

    3.老闆對員工能力的考量!正常工作時間合理安排的話完全能把工作做完,而你卻加班?懷疑你工作能力!當然除了公司統一安排的加班!

  • 6 # Mini-nature

    這種事分工作種類的,有些工作比如設計師就是容易加班,這麼有什麼可說的。但拋去這類工作不說,說說那些義務加班的。

    我覺得他愛工作是他的事,開除不至於,但絕不要宣傳。他可能因此被表彰,可能有了收入上的變化。但你去加班並不會如此。這種加班是不可推廣也不可持續的,所以不要推廣。這隻能讓人看到公司的虛偽。

    如果真的需要加班,必然要有有效的加班機制,足夠的利益補償,沒必要加班就不要加班。

  • 7 # 用微笑面對人生1

    還是我來解答吧!我就在馬德里!老外為什麼會提前加班兩小時上班,那是賊的狠騙加班費,或者博取老闆的好感!再說難聽點,大家多沒上班,就你一個人在裡面,監控肯定沒有開,你有是店裡一把手在店裡拿錢和拿東西,那簡直就是探囊取物,還可以做的滴水不漏!再說了誰知道你在裡面是睡覺還是幹嘛!在歐洲你本地人加班老闆不給你加班費,那老闆的小辮子就抓著你手上了!萬一以後老闆覺得你不適合這個崗位,想吵你魷魚,你就有把柄在手裡了,歐洲的工會還是相當強大的,再說這幾年西班牙經濟差,萬一被工人實名舉報到稅務局,政府逮住絕對會狠狠的罰你一大筆錢!我之前就有過西班牙老頭有過一起上班!我在馬德里最旺的旅遊景點美食廣場上班,平時多是輪班制一個人買東西和收錢!晚上人多了才會兩個人調配一起上班!還有另外一個華人比我在哪裡上班的更久,老外很聰明和我們搭配的時候,就感覺一直在做事情,輪班的時候,就他一個人在的時候多在偷懶,我們快上班了提前半個小時才會裝作很忙的樣子,其實店裡有沒有特別情況,就我們幾個人上班誰心裡沒有電b數!每天他都有去健身房鍛鍊的習慣,有時候舉鐵遲到了!就會讓我們早點下班,不會讓我們兩個有加班的機會萬一有時候真的很忙的時候,也會然後多上兩小時班,空虛的時候再讓我們早兩小時下班!每天晚上故意多比我們美食廣場其他攤位遲一兩個小時收攤,讓我們兩個人準時下班,基本多沒什麼事情了也在那裡摸摸的!白天不做事,晚上下班不積極!你真以為他傻嘛?那是因為加班會有雙倍工資!搶著給自己加班多拿錢!其實工作熟能生巧了,每天基本都是那些基本工作,很少有波動!,只要你白天上班的時候認真工作了,絕對不會出現需要經常加班的情況!!!附一張自己馬德里的照片

  • 8 # 寧白則雅

    這個問題太大而化之了,你要結合當地的勞動法律來看吧,大膽揣測一下,是不是當地對加班不給加班費的老闆有更嚴厲的懲罰措施?老闆為了不繳納罰款所以開除了這個員工?我想說的是再千奇百怪的問題也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來分析

  • 9 # 鐘錶一點通

    加班被開除,重新整理三觀了

    西班牙一連鎖超市店經理,賣命工作12年,每天提前2小時到公司,並且從未要公司支付過額外的加班費。可是因為這個原因被老闆開除了。這訊息著實把寶寶嚇了一跳。我看了看時間,設好下班的鬧鐘,再次確認了一遍。決定響鈴就走,一秒也不敢停留。保工作要緊。也有網友表示,我們從來只有不加班被開除的。西班牙已經不適合這位經理了,來國中國就對了,保證給他一個施展拳腳的天地。只要你加班不死,你就作死的加班。絕對不會被開除,搞不好還來一勞模的稱號。當然也有質疑這位經理暗藏小心機的。在西班牙法律規定,不準無償加班,老闆必須支付加班費。所以萬一這位經理哪天把這些加班時間掉調出來,需要公司賠償加班費。老闆除了懲罰可能還有牢獄之災。想想都後怕呀。突然覺得這位老闆真是太明智了。也不知道老闆看了這條新聞怎麼想的,是在得意對待加班員工的“不殺之恩”呢,還是在反思有種加班叫做不合法。搞得心裡好糾結呀,to加班or not to加班,that"s a question.今天你加班嗎?

  • 10 # 職路彎彎

    擅自加班,加班不拿加班費,在西班牙是違法,既然是違法的事,員工就應當遵守,不要認為我免費加班為公司做貢獻就想獲得老闆的法外開恩。既然是員工違法,作為公司的老闆,就理應對違法員工做出處罰,這老闆沒有錯。

    至於這員工,他法律意識淡泊,他想不通,自己為了完成公司的銷售目標,努力分擔公司的任務,這有什麼錯。這點意識在我們國內那絕對沒有錯,不但沒錯,還有可能獲得老闆的最佳貢獻獎。要知道,國內很多民企為了降低企業成本,想盡一切辦法壓縮員工福利,五險一金按最低繳納,加班費能不給就不給……但那是西班牙,違法就要付出代價,法律意識淡薄的人就應當接受違法的處罰 這樣才能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員工。

    反觀國內,很多老闆的法治意識卻是非常的淡薄,儘量想鑽法律空子,比如,員工每月加班36小時成了最大的笑話,沒有哪一家公司認真對待。裁員要補償員工損失,不良老闆則想盡辦法折磨員工放棄賠償自己主動離職。

    好的員工好的老闆,一定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所以西班牙那老闆的做法應當得到讚賞。

  • 11 # 微薇職場日記

    在國外,法律規定:禁止無償加班,規定要求:每分鐘工作都是有償的,只要員工在工作,公司就必須打卡付薪”。而吉恩卻在沒有獲得公司允許的情況下擅自加班,沒有收加班費。

    近來,西班牙一位員工卻因為私自加班被開除,這位員工在超市上班,每天比大家提前兩小時上班,早上七點就來到店裡開始工作,後來無意被老闆發現,老闆決定解僱這位員工,原因是,員工沒有經過公司的規定私自加班,違反了法律規定。員工也覺得很委屈,自己加班是因為身負銷售績效的重擔,自己也想把工作做的更好,於是將老闆告上法庭。

    很多網友看了此訊息說,西班牙不適合你,快來中國,前途一定大好!

    看到這則新聞之後,我想起了實習的時候,我們每天8:30上班,每天上班到單位的時候,老闆都已經早早的到單位了,等到大家都上班之後,九點左右,老闆就失蹤了,每天一到下午下班之前,老闆絕對會準時出現在公司,有一次一個員工XX因為有事情,就按時下班,老闆走到我們工位面前說,為什麼好久都沒有見過XX,詢問他最近都在忙什麼,我們竟不知作何回答,所以我們慢慢的把下班時間很自覺的往後延長,以讓老闆可以天天“看到”我們,其實我們在加班時基本都是在瀏覽新聞,看影片,聊QQ,玩遊戲。等到實習期結束之後,我選擇離開這家公司,畢竟我覺得無謂的加班是沒有意義的,這樣的公司發展前景是有限的。

  • 12 # 無良HR

    西班牙一家超市的經理,每天提前兩小時上班。公司規定7點上班,他5點就到了,然後就被老闆開除了,原因是不按規定打卡拿加班費。(我們西班牙人民都是很守時噠!)

    很多人都會感到很詫異,還有這種操作?要是在我們國家,這樣的員工應該深得老闆欣賞才對呀。對於老闆來說,不要錢的勞動力啊,這樣的便宜不佔白不佔嘛,最好所有的員工都免費加班才好。

    這名超市經理因為完不成自己的績效目標,所以每天加班。然而,自己加班也就算了,他還經常要求其他的員工“配合”他一起加班,所以有很多員工都投訴他。

    由於這名超市經理是管理層,他對員工的這種“無償加班要求”就變成了一種公司行為,而不是個人行為。根據西班牙的法律,老闆可以會遭到嚴厲的處罰。這樣一來,這名超市經理被開掉,就非常合情合理了。

    在這裡也警醒各位老闆:

    不要以為有員工無償加班是什麼好事,更不要獎勵這樣的員工。為什麼呢?

    1、其他人都能完成任務,就他加班,說明能力不行。

    2、獎勵了這樣的員工會讓員工們都學樣,創造一大堆原本沒有的活兒出來磨洋工,最後大家都很疲倦,對於公司可能也沒有多大幫助。

    3、有的優秀員工不想加班,卻被迫陷入了加班文化,這會導致員工離職,人才流失。

    4、新員工一進來發現員工都在莫名其妙的加班,很可能沒幾天就跑了,這會導致你招不到人。

    5、有巨大的法律風險。國家法律規定,8小時以外的加班給1.5倍工資,週六週日加班給2倍工資。如果員工想坑你一把,收集每天加班的證據,拍照片拍影片證明很多人都在加班,ok,經濟補償金+未發放的加班工資,少則幾萬,多則十幾萬幾十萬的真金白銀就賠出去了。更可怕的是,這個賠償的口子一開,員工一看,喲,有利可圖,爭先恐後的去仲裁,我估計你這公司就該倒閉了。

    你還在無償加班嗎,請把這篇文章轉給你的老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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