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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8246486352

    謝謝邀請。感情不和,是離婚好還是分居好?我想說的應該是協調好,感情不和有很多種,只要不是觸犯道德底線(比如出軌等等)。就應該解釋清楚,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情侶或夫妻之間感情矛盾,過多都是誤解產生的,兩個人都有錯,所以要解決問題,而不是出現問題就鬧的更大,婚姻不是小孩過家家,不是兒戲,是責任,是態度。所以儘量去協調解決,夫妻之間有些話永遠不要說,尤其是出現矛盾,更不能大叫不過了等等的話,話雖簡單,但是扎心,生活中不可能不出現矛盾,所以要解決,而不是激化。

  • 2 # 國玉輝煌

    夫妻之間沒有什麼所謂的感情好不好的問題,所謂的感情不好不是指夫妻之間生活了那麼久突然就變得冷淡了,變得乏味了,就覺得是感情出現問題了,感情不好導致的所有矛盾的發生。其實都是錯誤的,真正的原因是不管彼此的感情有多好的男人女人都會因為一些不同的意見和看法爭吵,性格使然,夫妻是兩個不同性格,不同背景,不同家庭環境的男人女人組建為一個家庭,在這組建的過程中要不斷的磨合不斷的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也許其中會有很多吵鬧很多問題。但是這夫妻要結合是為了兩個人能夠一起面對未來的風風雨雨,如果就因為一點小問題而放棄,那麼在人生的大海里,就註定只有一個人在漂泊。

  • 3 # 檸檬我的7

    謝邀,感情不和,如果給予兩種選擇離婚?分居?個人認為是離婚比較好。選擇分居大部分原因是因為孩子的問題,分居表面上看還似夫妻,不知情的孩子看不出父母之間存在的矛盾,但是某一天孩子知道了自己的父母在自己面前那麼恩愛只是逢場作戲,換位思考你是孩子會有怎樣表現?選擇離婚,一乾二淨對誰都好,對於自己的孩子只能實話實說,更重要的是闡述一下為什麼會選擇離婚,為什麼兩人共處在一起那麼難受。離婚相對分居來說,精神上比較舒服,也需要更多的勇敢。如果就單單因為暫時的感情不和,就選擇離婚的話,也是不理智的。不管因為什麼原因,都需要謹慎選擇,如果真的只有兩個選擇的話,選擇離婚吧。

  • 4 # 水瓶座的星星

    這個問題其實很難回答,感情不和有很多原因,比如結婚的時候就沒有感情,比如在一起時間久了沒感情了,又比如有了婚外情感情淡了!

    這裡只說一個原則

    如果雙方都沒有婚外情,單純的覺得在一起不開心,建議分居一段時間,看看平靜後是否還想著離婚,當平靜後所做的決定,將來不會後悔!

    如果雙方有一方發生婚外情,那麼選擇離婚是不錯的決定,因為出軌的一方好像掉在廁所的雞腿,撿起來卻無法繼續吃下去!

    很多時候,一時的衝動說了一些絕情的話,為了面子去做一些讓自己後悔的事情,兩個人今生能成為夫妻,要幾輩子修來的緣分,無論愛或不愛,一定不要選擇去傷害!

    一生很短,短到一轉身一輩子就過去了!珍惜,放下,感恩,尊重!

  • 5 # 喜臨門婚慶公司

    個人認為夫妻之間就應該有情.有義.有關心。如果夫妻之間失去了這些應有的紐帶,那麼日子對雙方來說就如同嚼蠟,對雙方來說都不公平都是一種折磨!

    常聽人說夫妻久了沒了激情,就如同左手摸右手,剩下的就只能說是親情了,我極其不贊同這樣的觀點,在我們身邊有的夫妻就真的能做到恩恩愛愛,互相牽掛與珍惜,相濡以沫對他們來說那是必然的!而有的夫妻卻恰恰相反,他們整日爭吵不休甚至拳腳相加,而這又讓我們怎麼去理解呢?親情嗎?首先,夫妻沒有血緣關係,如果夫妻雙方沒有了感情,那麼親情又從何而來呢?

    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不置可否,是有些夫妻為了孩子在勉強維持著所謂的家,可是捫心自問,他們的一生難道真的就這樣為了維持而維持的走向完結嗎?尤其一些有文化有素質的夫妻,我發現他們所謂的感情生活更是可笑,人前表現的很恩愛,背地裡卻冷戰不休!真搞不懂他們做這些虛偽的假象在給誰看?

    婚姻給人們帶來了快樂與幸福,也給一些人帶來了無盡的煩躁與苦惱,為了所謂的名譽為了孩子他們身心疲憊,不得不違心的去維持這個冰冷的家。理想很豐滿,現實太骨感,想的和做的相差太懸殊了,於是乎小三小四便踴躍而出,人類,活著真心好累!

    說了這麼多,才回到主題,個人認為人生苦短,首先要多愛自己一些,活著首先要對得起自己,自私點不算毛病,就如小瀋陽小品裡面所說,眼睛一睜一天就過去了,眼睛一閉,說不準一輩子就過去了。今天晚上脫下的襪子說不準明天是否還能再穿上,所以不要考慮太多,兒孫自有兒孫福。更不要冒著輿論的危險去嘗試找小三四,愛了請深愛,愛了就有點責任心好好對人家,不愛,請放手,沒感情就趁早離開,別耽誤了人家也苦了自己。

  • 6 # 車魯豫

    離婚或者分居,無論哪個,都是指男女分開,只不過一個是法律層面,而另一個是個人層面。所以要看你們感情不合到什麼程度。

    一、為了孩子

    既然提到離婚,那前提必定是已經結婚。那麼如果二人有了孩子後而感情不合,那該離婚還是分居呢?這就看兩人對待問題的態度和所處的境地了。

    那另外一種狀況就是難以承受或者沒有固定的經濟支援,且在精神上很難確定對方是自己不再需要的(大部分人都是這種情況)。這種情況雙方都是比較感性的,會認為感情不合只是一時的,不必要動用到法律層面,所以暫時分居使二人保持冷靜也許會是更好的解決辦法。

    二、為了自己

    有時感情不合並不是雙方犯了同樣的錯,而可能會有一方犯錯較嚴重的情況,比如出軌、賭博等。面對這種情況我們會怎麼做呢?

    一是對方認錯態度良好,但總不會改的,而另一方願意相信或者自己下不了決心離開,那就只能以分居的形式表達一種反抗的訴求,只要你改,我還會回到你身邊。

    二是自身已不再愛對方,此時的感情不和已上升到對對方失望的程度,也可以說是上一種情況的惡化版。出軌的認為自己找到了真愛,另一方認為自己終於認清對方的面目。此時分居儼然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或許離婚就成了最好的選擇。

    所以,感情不合是選擇離婚還是分居?二者只是有著程度上的區別而已,怎麼選擇,關鍵是問問你自己的心:如果我選擇這個,結果是什麼?我會後悔嗎?考慮清楚後,相信這已不是個困擾你的問題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國足真有裡皮說的那麼不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