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無敵小廿廿
-
2 # 初彼此之
我覺得和平分手第一個便是大家互相沒有感覺啦,這樣和平分手還可以做個朋友。第二個,有一方還愛著,或者都愛著,但都沒開始那麼堅定,愛的那方可以剋制現在對對方的愛,可以接收對方不愛的現實,可以看清這份已經結束的愛情,那麼這也是和平分手。其他的都不會是和平分手。
-
3 # 朗朗乾坤昭昭日月
幾天前的晚上!老家的閨蜜發微信問我!你開超市的那個遠房親戚為什麼離婚啊!我當時回她!開玩笑吧!是不是吵架了說著玩的!她說真的!已經辦好手續了!財產也分割完了!就是人們都不知道為什麼離啊?我當時還是不太相信!因為過年回家走親戚買東西都是在他家超市買的!去了無數次!兩口子或者說他全家毫無異常!怎麼才一個月時間就已經離婚了?我立馬微信在老家的親戚!三個人都是說離了!超市開了十三年!掙來的錢平分!兒子十四歲了跟男方!超市因為佔的是女方家的門面開的!超市歸女方!具體什麼原因離婚都不太清楚!對外都說沒外遇!沒出軌!就是沒共同語言了!過不下去了!可是沒人信!後來我的同學跟女方是閨蜜!她告訴我說女方一直都很強勢!男方脾氣太好!女的一直就不喜歡他的懦弱!十幾年了都是湊合著過!不吵架是因為男人懦弱從來不還嘴!時間長了女的也懶得理他!湊合了多少年了!有錢了孩子大了!半年前男的要在市裡買房子!女的不同意!就開始分居了!其實早就分居半年了!只不過沒吵沒鬧又住在一個家裡!外人不知道而已!離婚也是幾個月前就開始談起的!是真的覺得過著沒意思了!乾脆離了吧!這在我們老家那絕對算是和平離婚!和平分手了!老家以前的離婚那都是持久戰!得鬧的街知巷聞了!臉都丟盡了!才能把婚離成了!
-
4 # 美年大健康錢同學
所謂和平分手,顧名思義的話就是分手了,世界還是和平的,我們之間還是和平的,平靜的。我想這就是和平分手吧,可話又說回來,能和平分手,那除非你們曾經就是好哥們一樣的鐵,然後因為互相愛慕而在一起,然後交往了有發現你們的感情並不那麼熱烈,僅僅是喜歡罷了,真正在一起又不那麼好了,所以兩個人也沒因為瑣事爭吵,就和平的分開,繼續做回原來的好兄弟。
除了這種情況之外,我不接受任意深愛的情侶和平分手這麼一說,不為什麼,愛的深了,沒有什麼能替代你的另一半,最好的異性朋友只有男朋友或者女朋友。要說和平分手,為什麼?唯一解釋就是從來沒有愛過。
也有人說正是因為深愛所以和平,一方提出分手,並保持平靜。然後你怕傷害到她,怕她因為捨不得你分手後的狼狽而不分了,所以你假裝很平靜,並欣然說好的,分手快樂。
我並不反對有上述那樣的存在,不過,這算和平分手嗎?和平嗎?你說完分手快樂轉身不會淚流滿面嗎?你一個人回去的路上不會喝的爛醉如泥嗎?你能保證從此適應一個人吃飯,一個人起床,一個人睡覺,一個人。。。嗎?你又能保證你能一個人的時候你的心情是愉悅的嗎,臉上是洋溢著燦爛嗎?想必不能吧,你深愛的女朋友突然丟了想必你不會那麼釋然吧,所以啊,和平不成立。退一步,你照顧了好多年的另一半雖然跟你說和平分手了,她就真的想分手嗎?要是因為不愛了那麼你們也走不動這麼久。那既然還愛著幹嘛要分手呢,而且還想和平分手,她可能傻傻的以為和平分手你就不會難過,所以和平分手說出來就說明還在為你考慮,還是愛著的。既然如此,她說完心裡不會苦不堪言嗎?回家路上不會去找酒嗎?以後的早晨醒來不會哭溼枕巾嗎?。。。這算和平分手嗎,不,這不算。
我不相信和平分手,我也不想和平分手。既然決心要走,挽留不住何必和平。
願所有情侶的戀愛都可以走進互相的生活,是嫁給愛情。
-
5 # 手機使用者邱書慶
和平分手,一般都是經過幾日或稍長時間的淡化和冷處理之後,容易和平分手,你情我願到此結束!儘管存在著主動與被動的前提,但面子還是覺得被動接受的一方有一些掛不住,不免會在許多場合裡,說一點維護自身尊嚴的體面話:"我們是覺得不合適,就和平分手了″!如果在兩個人熱戀階段,因為某些原因突然終止前行,男人就會顯得比女人不那麼冷靜,女人最多也就是大哭一場,再也不會做出其它的事情。男人則不平,一定說清楚為什麼?當然知道細節之後,許多挽回的機會也同時存在,理智做事,感情上事有時也是不能勉強的!和平分手沒有任何社會危害,兩個人彼此不能相融,分手是好事,婚姻一定要講究門當戶對,普通階層的就找普通階層的,教授也別找普通小兵,有時有理你講不清。小兵也別找教授,簡單的問題,在教授的眼裡變得非常複雜。和平分手在餘溫中容易晾涼,反應不大,千萬別在高溫中煮青蛙。
回覆列表
兩個曾經相愛的人分手了真的能夠順順利利、心裡一絲牽掛都沒有嗎?我覺得這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情,每個人的情況不同結果也就不一樣了。分手這種事,分手後有的大吵大鬧的、反目成仇的、死不甘心的,各種各樣的都有,真正能夠和平分手的少之又少。
和平分手是一種命題,但不是正負向決定性命題。因為每個人都不一樣。所謂和平分手,還是互相傷害,取決於當事的兩個人,也取決於分手的原因。
很多人說,我們和平分手了,因為沒有爭吵,分手後我們還做了朋友。
我覺得和平分手應該是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在一起,沒有感情破裂,沒有第三者介入,分手後能夠彼此祝福。至於還可不可以做朋友,這個不重要。
為什麼分手之後還要做朋友呢?就因為是和平分手嗎?我的朋友那麼多,為什麼還要多你一個?我不想要一個見了面會尷尬,會膈應,或者說會想起過往種種的人做朋友。
既然都和平分手了,為了自己,為了別人,為了現任,於情於理都不適合再和前任有任何交集。也為了在彼此心中留一份美好和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