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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斌格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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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研習社
如今我們熟知的腳踏車是19世紀幾位不同的發明家不斷髮明改進的成果。1917年德國的一位爵士卡爾·馮·卡拉斯創造了第一款可操作的兩輪機器。這款沉重的木製機器和今天的腳踏車相比沒有鏈條、剎車和車蹬。騎行者需要用雙腳推動接近50磅重的車型結構前進。儘管這款發明如今看來何等粗糙,但作為最早版本的腳踏車雛形,卡爾·馮·卡拉斯爵士還是獲得了“腳踏車之父”的美譽。
卡爾·馮·卡拉斯和他的“腳踏車”
卡拉斯的發明只贏得了人們短暫的關注,但這款機器很快在歐洲的其他地區獲得了改進。19世紀60年代初,三位法國發明家皮耶·拉勒芒、皮耶·米蕭和厄尼斯特·米蕭在這款機器的前輪加上了車蹬。人們也第一次叫這款機器為“腳踏車”(bicycles),但後來人們更願意叫它老爺車(boneshakers)來形容騎行它的顛簸感。
為了增加車子的穩定性,發明家歐仁·邁爾和詹姆斯·斯塔利等人將前輪設計得巨大無比。這款車被稱作“一便士”,這款看似古怪的機器在19世紀70、80年代極其盛行,甚至產生了腳踏車聚樂部和腳踏車比賽。1884年初,英華人托馬斯·斯蒂芬騎著這款車環遊了世界。巨輪腳踏車賽
雖然這款“一便士”腳踏車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但它4英尺高的車座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實在太危險了。腳踏車最終定型是在1885年,英華人約翰·肯普斯塔利完成了一個“安全腳踏車”的設計,它具有相同尺寸的車輪,和驅動輪子的鏈條。剎車器和輪胎的發明緊隨其後出現,這些創造完成了我們今天所熟悉的現代腳踏車。
在19世紀90年代,歐洲和美國都捲起了腳踏車熱潮。《紐約時報》1896年的一篇文章提到“腳踏車極大地伸展了個人的權力和自由,幾乎不遜於擁有翅膀。” -
3 # 2分鐘看世界
隨著對腳踏車的需求猛增,各國準備斥資數十億重新設計城市,將重點放在騎腳踏車和步行上,值得記住的是,腳踏車在19世紀末的出現如何改變了世界各地的社會。
第一次環法腳踏車賽於1903年7月舉行。參加比賽的60名腳踏車選手中,只有21名完成了艱苦的1,500英里賽道。巡迴賽組織者亨利·德斯格蘭奇(Henri Desgrange)著名地表示,理想的環法腳踏車賽是如此艱難,以至於只有一個競爭對手能完成比賽。
這是一項極具影響力的技術,很容易相當於今天的智慧手機。在1890年代激動人心的幾年中,腳踏車是終極必備快捷產品,價格適中、時尚的交通工具。
幾乎每個人都可以學習騎行。桑給巴爾蘇丹開始騎腳踏車,俄羅斯沙皇也是如此,喀布林的酋長為整個後宮買了腳踏車!但真正使腳踏車普及是中產階級和工人階級。群眾有史以來第一次流行,能夠隨心所欲地來去去。不再需要昂貴的馬和馬車。腳踏車被稱為“人民的騾子”,它不僅輕巧,價格適中且易於維護,而且是道路上最快的東西。
腳踏車運動的第一位超級巨星,美國的馬歇爾·沃爾特·“大少校”泰勒(Marshall Walter“ Major” Taylor)於1896年成為一名少年,並在他的職業生涯中創下了七項世界紀錄。他的站立里程(1:41)記錄將持續28年。
腳踏車剛開始流行,社會發生了變化。婦女們特別熱情,拋棄了笨拙的維多利亞時代的裙子,穿著燈籠褲和“合理”的衣服,成群結隊地上路。蘇珊·安東尼(Susan B. Anthony)在1896年接受《紐約週日世界 》採訪時說:“我認為騎腳踏車在解放女性方面比在世界上做得更多。每當我看到一個女人騎著腳踏車經過時,我都會感到高興和高興。輪子...自由,不受約束的女性形象。”
到1898年,騎腳踏車在美國已成為一種非常流行的活動,以至於《紐約商報》聲稱,每年餐館和劇院的生意損失超過1億美元。腳踏車製造業成為美國最大,最具創新性的產業之一。在所有專利申請中,有三分之一與腳踏車有關——如此之多,以至於美國專利局不得不建立單獨的附件來處理所有專利。
1942年,年輕的腳踏車手在紐約中央公園兜風。在1890年代風靡全球之後,隨著汽車在道路上行駛,腳踏車很快被降級到玩具部門。
通常被認為發明了現代腳踏車的人是一個叫約翰·肯普·史塔利的英華人。1885年,這位30歲的發明家認為如果腳踏車沒有那麼可怕和危險的話,可能會對腳踏車有更大的需求,他開始在考文垂工作室試驗帶有兩個小得多的車輪的鏈條驅動腳踏車。在測試了幾個原型之後,他想到了Rover安全腳踏車,這是一種45磅重的機器,或多或少地類似於我們今天所認為的腳踏車。
當1886年在腳踏車展上首次展出時,Starley的發明被視為一種奇怪的東西。但是兩年後,當它與新發明的充氣輪胎搭配使用時,不僅可以緩衝行駛,還可以使新的安全腳踏車快30%,結果是神奇的。
世界各地的腳踏車製造商都爭相提供自己的版本,數百家新公司紛紛湧現以滿足需求。在1895年倫敦的斯坦利腳踏車展上,大約200個腳踏車製造商展出了3,000種車型。
有了腳踏車,似乎一切皆有可能,普通百姓踏上了非凡的旅程。例如,在1890年夏天,俄羅斯軍隊中的一名中尉從聖彼得堡騎行到倫敦,平均每天走70英里。1894年9月,24歲的安妮·倫敦德里(Annie Londonderry)穿著更衣和一把帶珍珠把手的左輪手槍從芝加哥出發,成為了世界上第一位騎腳踏車旅行的女人。不到一年後,她回到了芝加哥,並獲得了10,000美元的獎金。
在美利堅合眾國西部,1897年夏天,美軍第25團團(一個名為布法羅士兵的非裔美華人部隊)從蒙大拿州的米蘇拉堡到密蘇里州的聖路易斯,進行了長達1900英里的跋涉向軍隊展示腳踏車的用處。布法羅士兵攜帶全套裝備和卡賓槍,穿越崎,不平的泥濘小路,平均每天近50英里,是騎兵部隊的兩倍,而成本卻是騎兵的三分之一。
腳踏車的出現幾乎觸及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藝術,音樂,文學,時尚。英國作曲家亨利·達克雷(Henry Dacre)於1892年在黛西·貝爾(Daisy Bell)和其著名的格言“一輛為兩人造的腳踏車” 上在大西洋兩岸都大獲成功。作家HG威爾斯(HG Wells)是一位狂熱的腳踏車手和精明的社會觀察者,他寫了幾本“腳踏車小說”,這些溫柔的敘事圍繞著這種奇妙的新型交通方式的浪漫,解放,階級化的可能性展開。
布魯克林於1895年開通了美國最早的專用腳踏車道之一,從Prospect公園到康尼島。第一天,大約有10,000名腳踏車手使用了它。
在美國,一位腳踏車修理工做得很好!名叫亨利·福特(Henry Ford),是的,就是福特汽車的福特!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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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第一輛腳踏車出現於1790年,由法華人希布拉克用木材製成,沒有腳蹬,靠雙腳交替踏地前進。 1801年,俄華人阿爾塔莫諾夫發明了一輛輪子前後掛著的小車。這些發明家把它作為禮物獻給了俄國沙皇。 1831年,德華人德列斯發明了車把,可以方便地轉彎。 1839年,英華人麥克米倫發明了腳踏,裝於前輪上。 1880年,法華人基爾梅發明了鏈條,用它帶動後輪旋轉。 1888年,英華人鄧勒普發明了充氣車胎 。 腳踏車究竟在哪個年代、由誰發明的很少人知道,在1791年法華人曾發表了兩輪的木馬車;德國男爵卡爾杜萊斯是一般公認的腳踏車發明人,他在1817年製造出有把手的腳踢木馬腳踏車,他在車子前輪上裝了一個方向把手,這是人們第一次看到不需用馬拉的奇怪車子,也是人們最早的腳踏車印象。他的發明是構想是來自於溜冰鞋的原理,他想如果人們在兩輪之上放個座墊,人坐在上面兩腳下垂互動踩踏前進車子就能像溜冰一樣前行了。 他的木馬腳踏車在1818年正式取得德國及法國的專利,成為腳踏車的開山鼻祖,這輛腳踏車是以木頭製造,這臺車就是靠人的兩隻腳在地上蹬,以現今來看就像是木造的玩具木馬,比現在的鐵馬重好幾倍,這臺木馬腳踏車的發明對人類有極大的貢獻。 最早的木馬車沒有把手不能控制方向、不能轉彎、只能直線前行,木輪的轉動及停止完全靠雙腳踢地來控制;杜萊斯把木製的車架跟把手裝在車上之後,轉彎或移動方向就更方便了,不必停止兩腳踢在地上的動作,更不必提起車子移動方向;這部車子就被拿來作為玩具馬。 1819年英國、德國也都先後成立了腳踏車運動歷史上最早的腳踏車學校,教人如何騎玩具馬-Hobby Horse;在當時沒有汽車、火車的時代,以馬車為交通工具的法國、英國、美國形成了爭相騎玩具馬的風氣,人們跨上了玩具馬用力蹬,速度越快,車子就越穩,這個騎玩具馬的風氣在歐美持續了約十年的歷史。
在1818年英國的鐵匠及機械師丹尼士強生(Dening Johnson)率先以鐵造取代了木頭材質,以鐵造取代了車輪的骨架,接著他又在倫敦創辦了兩所學校以訓練人們學習及騎乘腳踏車。後來英華人就把這臺有趣的車子叫作Hobby Hors,這臺鐵制的車由技術好、有經驗的人騎乘時速可以到十三公里。
到了1830年法國政府正式決定以玩具馬作為郵差送信的交通工具;1839年英國蘇格蘭的冶鐵匠湯馬士麥米倫(Thomas Macmillan)將Hobby Horse改良,他不斷思考如何能坐在車上,腳能不著地還能使車子前進,最後他終於設計了一輛前輪大於後輪,並加上踏板及槓桿在後輪來驅動車子的腳踏車,騎乘時不需再以腳踩地面去轉動輪子前進,這也是腳踏車發明的一大進步。
1861年法國的娃娃製造商Michanx發明了前輪驅動的腳踏車,在前輪軸上直接加上踏板,靠著這臺腳踏車可以騎遍整個歐洲。他們推測車子走得更快主要關鍵在於車輪體積的大小,車輪越大則滾動一圈的距離就愈長,速度相對也就愈快。1867年Michanx成立公司並開始大量製造。 由於大量推廣使用,此時腳踏車開始了量產化的階段,後來腳踏車的製造都是以這臺車作改良,當時法國巴黎就是腳踏車的製造中心;法國在1868年在競馬場舉辦有史以來第一場腳踏車競賽,使用的就是這臺腳踏車。1869年法華人又發明了鍊條來驅動後輪,到此時的腳踏車算是完整的版型。 1870年英國的詹姆斯史達雷(James starley)設計了大小輪的腳踏車,那時後輪的直徑只有90公分,前驅動輪直徑卻有125公分以上,行車速度相當快;同一段時間法華人也作同樣的改良,將車子的材質由木質改成鐵質與橡膠零件,也是前輪驅動,前輪直徑比後輪大數倍。騎這種車像騎馬一樣高高在上很威風,但是下坡時加速十分危險容易跌倒以及高度的關係上下車就存在著危險性。 1869年法華人發明用鏈條來驅動後輪,出現了安全型腳踏車;1874年英國詹姆斯史達雷發明了穿鋼絲的輪圈,並且製造了三輪車,成了當時淑女們的最愛。1885年英華人把腳踏車改良成前後輪一樣大小,並使用鏈條驅動,叫做Rove型的腳踏車,這個車型就是現代化腳踏車的雛型。 1888年一位住在愛爾蘭的獸醫(John Boyd Dunlop)發明了橡皮充氣輪胎,這是腳踏車發展史上非常重要的發明,它不但解決了腳踏車多年來最令人難受的震動問題,同時更把腳踏車的速度又推進了許多。其實之前也有人發明過橡皮輪胎,但因為那個年代橡膠的價格非常昂貴,所以未被廣為使用。 從德國男爵的發明第一臺腳踏車以來經過許多人不斷研發,到現在腳踏車才算完全定型。與以前發展中的腳踏車相較最大的進步,就是高度變低、材料變好;傳動方面則是由鍊條傳動後輪,增加了車子的穩定度。 1970年代由一群美國嬉皮所發展出的越野登山車將以往競速用的公路車,變更為肥厚輪胎、平直把手,成了現代人又一項最新的戶外休閒運動;快拆式的前後輪裝置,方便了腳踏車的隨身揹負或隨車運載,車身輕、周邊配備又多,使得腳踏車的騎乘變的運動又休閒,騎上腳踏車的炫耀感及優越感油然而生。 從木馬逐漸演變成鐵馬,使用的材質從木質轉換成鐵質、鋼管及鉬鉻合金、鈦合金及碳纖材料等的使用,愈來愈輕巧,而腳踏車的種類也可以使用功能性概分為公路車、登山車、旅行車、一般車甚至於電動腳踏車等產品,滿足了現代人對腳踏車既舒適又多功能的要求,腳踏車的研發與人體合而為一的表現越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