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重慶臨空

    試用期月未籤合同就存在勞糾問題,但試用期一個月內辭退不能達成勞動賠償。你如果要申請勞動糾紛的點要修改為要求補充一個月的社會保險購買

  • 2 # 夏日凝萌

    即使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無權擅自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只有在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辭退。所以用人單位屬違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雙倍的經濟補償金即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約定工資標準支付五天的工資。如果遭拒,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 3 # 打聽生活

    這個情況比較少見,我們先梳理下關鍵點。

    一、入職在試用期1個月內。

    二、還沒簽訂勞動合同。

    三、因為專案解散被辭退。

    再逐一分析下合法性!

    一、入職一個月內未籤勞動合同,這個是合法的,只要公司在一個月內完成合同簽訂即可。

    二、專案解散被辭退,這個不屬於員工個人的原因,如果因為這個被辭退,肯定是要給賠償的。

    可以要到哪些賠償?

    對於工資、社保等這裡就不說了,公司應該要承擔的。那麼因為專案解散被辭退,究竟是要給經濟補償金還是2倍的賠償金?

    如果是雙方能達成一致,那麼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是沒問題的,因為只入職1個月,就是0.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非要糾結較勁,那麼就是2倍賠償金,也就是1個月的工資。但為了這0.5個月的工資去申請勞動仲裁著實不划算。

    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因為在一個月內,沒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工資發放記錄,所以要想證明勞動關係,得好好想一想,比如有沒有繳納社保,有沒有其他工作記錄等可以證明的。另外公司辭退你的書面通知或其他能證明公司辭退的證據。

    總的來說,如果要說賠償,建議和公司溝通協商,達成一致最好,如果走勞動仲裁,這一點的確不太值。

  • 4 # EE筆記流

    試用期是一個雙向選擇過程,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試用期1個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是沒有賠償的。如果超過1個月,那麼是要付雙倍工資的。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怎麼看待”吃虧是福”這句話,以及說這句話的人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