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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常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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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矛與盾
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
(一)申請時限。用人單位應當自發生工傷事故之日起一個月內、職工應當自發生工傷事故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人社部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如果超過工傷認定時限,那麼職工將失去透過工傷得到救濟的途徑。
(二)提供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實踐中,經常發生負責工傷認定的部門(行政審批大廳人社部門工傷認定部門)違反法律規定,要求職工提供《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八條規定以外的,甚至是職工難以取得的材料。這種情況下,可以向當地市政府或省級人社部門行政複議解決,行政複議不能解決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三)仲裁存在勞動關係。如果職工在申請工傷認定時,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文字,那麼人社部門往往要求職工補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材料。實踐中,需要職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確定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四)作出工作認定決定。當地人社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事實比較清楚、案件簡單的,可以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實踐中,經常發生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這種情況下,職工或者用人單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工傷認定之後,職工傷情穩定後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後,經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職工的勞動能力障礙程度和護理依賴障礙程度進行的技術性鑑定。
(一)提交材料。1、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2、完整病歷材料;3、工傷職工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二)鑑定時限。1、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鑑定申請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材料不完整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2、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在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3、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鑑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鑑定結果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4、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5、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三)注意事項。勞動能力鑑定為技術性鑑定,不能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再次鑑定結論就是最終結論。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了工傷職工的傷殘等級和護理依賴程度,接下來就可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
工傷鑑定的標準為《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目前該標準用於工傷人員的致殘等級鑑定。侵權的鑑定標準《人體致殘程度分級》。兩者鑑定結果差別比較大,並且鑑定傷殘相對較難。實踐中,個別用人單位會透過司法鑑定按照侵權的標準進行鑑定,以降低傷殘的等級,減少自身的賠償數額。
三、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一)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出來後,工傷職工的賠償數額已經基本上確定,雙方可以溝通工傷賠償問題。如果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話,那麼部分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部門承擔,如果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話,所有的因工傷支出由用人單位全部負擔。
(二)實踐中,有時職工與用人單位就賠償數額難以協商一致。在這種情況下,職工可以依法提起工傷賠償勞動爭議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提起訴訟。
(三)實踐中,經常會發生用人單位不按照職工的正常工資繳納社保費,致使工傷保險部門在核定工傷待遇時,按照用人單位的實際繳費數額計算,而降低了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數額。降低的工傷待遇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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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遠慮君探險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什麼才能被認定工傷,才能再回答受工傷後要怎麼辦?
什麼是工傷?工傷:員工在工作期間,以及工作前後從事與工作相關的事情的過程中受到的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可以認定為工傷。
事故傷害: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可能會遇到暴力、中毒、爆炸等各類事故,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事故的結果可能是對職工的人身造成傷害,致殘或者致病,也可能是下落不明;職業病:指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職業性疾病。目前納入《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傳染病”只有五種:炭疽、森林腦炎、布魯氏菌病、艾滋病(限於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萊姆病。除此之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樣視同工傷:
其中,有兩點需要大家注意:
員工上下班過程中如果遭遇交通事故,非自己主要責任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自己為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48小時內沒搶救過來,可以認定為工傷,48小時還是比較關鍵的。受工傷後怎麼辦?(一)工傷申報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參保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所在單位不申請的,職工或近親屬以及工會組織可以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來定傷殘標準。
1-4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根據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21、23、25、27個月的本人月工資。傷殘津貼: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需要每月像發工資一樣支付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月發放本人工資的75%、80%、85%、90%。以上都由工傷保險來支付,用人單位需要與員工保留勞動關係,並以津貼為基數繳納醫療保險。
5-6級傷殘
除了工傷保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用人單位需安排員工可以從事的工作,如果安排不了,用人單位為員工發放傷殘津貼,標準為員工本人工資的60%、70%。
如果員工主動要求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社保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上圖所示是北京的標準,為15、18個月的月社平工資。
7-10級傷殘
合同期滿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社保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舉個例子:
北京某員工因工受傷後,住院一個月,醫囑休息三個月,住院期間安排一人護理,後該名員工被鑑定為8級傷殘,其受傷前工資為每月8000元。用人單位需承擔:
停工留薪費:4*8000元/月=32000元
護理費:社平工資7706元/月*30%=2311元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9*社平工資7706元/月=69354元
社保差額:(8000-3082)元*一次性傷殘補助月數11
合計:157763元
(三)就醫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到轄區內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待病情相對穩定後,按規定轉往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治療。
2.工傷職工在協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工傷職工本人或用人單位應到所住醫院的工傷辦或醫保辦進行登記。
(四)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進行工傷認定後,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或停工留薪期滿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需進行傷殘等級鑑定者,先到所在區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初次鑑定。
單位和個人任何一方對鑑定結論不服,在收到初次鑑定結論15日內,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等級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作出初次鑑定的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遠慮君總的來說,工傷保險的賠償專案比較全面,涵蓋了醫療費、護理費、傷殘賠償、工亡補助等,而用人單位也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具體的賠償金額,需要根據個人工資水平、工傷鑑定等級來進行核定,不同省、市之間也會存在一定的差異,具體的政策還得諮詢當地社保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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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保之聲
受工傷後怎麼辦? 發生工傷,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都不希望發生的事情。但是一旦發生,就儘量按照法定程式走,可以有效保障工傷職工的權益,進行相應的治療,及其後期的相應的補償。
流程如下:
一、第一時間去醫院治療,告知醫生是工傷。二、及時進行工傷申報。1. 用人單位於工傷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工傷申報,你需要督促單位進行申報。
2. 如果單位未按時申報工傷,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可以在工傷發生後一年內自行申報工傷。
三、確定停工留薪期。治療完畢出院,跟單位確認停工留薪期。出院後,由醫生根據傷情恢復需要,開具假條,回家休養。單位發放停工留薪期工資,所有待遇不變,以工傷發生前的工資待遇為標準,由單位按月發放。
四、 及時進行勞動能力鑑定。1. 勞動能力鑑定是對你工傷傷殘等級的確認,直接涉及到你後期的工作安排和應該得到的工傷待遇,所以,請務必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 停工留薪期結束,傷情穩定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如果達到工傷傷殘等級1-10級的,根據傷殘級別進行相應的安排。
3. 1-4級的,退出工作崗位,保留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髮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單位每月發放傷殘津貼;
4. 5-6級的,由工傷保險基金髮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後,由單位適當安排工作,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
5. 7-10級的,由社保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合同到期或者勞動者自己提出離職的,由社保發放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發放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綜上所述,工傷發生後,儘快住院治療,然後申報工傷,傷情穩定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取得相應的工傷待遇。 -
5 # 四川仨合羅軍律師
受工傷了應當及時治療,在治療期間受工傷的勞動者及其家人是可以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鑑定結果後公司如果沒有購買工傷保險,費用按照工傷保險的要求由公司支付。只要有證據能證明勞動關係,如打卡記錄、工牌等都可以作為勞動關係的證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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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為理想拼搏588
說起受工傷,我與2020年5月20日也受過工傷,右手母指遠節骨骨折,不過我們公司還是有良心的,該報工傷也報了,只讓我休息一個星期就讓我來上班,我感覺手指留下了後遺症,特別是要下雨前有點疼痛,希望大家受工傷後,一定要調養好了在上班,防止像我一樣留下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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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律線上詢問
受傷都是人們所不期望的,但有的時候受傷又是在所難免的,特別是在完成工作所必須的事情的時候受傷。相信很多網友都有這樣的經歷,完成工作必須要操作特定的機器、去到一定的地方、做一定的事情等等,這些舉動導致網友們受了傷。因此,很多網友就問了,到底什麼樣才算工傷?受了工傷又該怎麼辦呢?
工傷是指因工負傷,即職工在生產勞動或者工作中受傷。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職工將在下列情形下,被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另外,職工將在下列情形下,被視同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有的時候,員工替用人單位工作的時候沒有或者暫時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構成工傷嗎?答案是肯定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屬於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實際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情形的,且是在工作中因工作受傷的構成工傷,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並透過工傷認定要求公司予以工傷賠償。
在員工受了工傷以後,要首先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這兩個程式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也可以由職工本人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否則,職工有權提起勞動仲裁,依法維權!
相關法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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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學習歷史的小博主
24小時之內,必須把工傷反饋到公司相關部門和領導,公司會反饋到勞動局備案,去醫院看病,後面按程式報工傷。或找公司領取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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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周曉林律師
受工傷了應當及時治療,在治療期間受工傷的勞動者及其家人是可以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鑑定結果後公司如果沒有購買工傷保險,費用按照工傷保險的要求由公司支付。只要有證據能證明勞動關係,如打卡記錄、工牌等都可以作為勞動關係的證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回覆列表
如果我們在受到工傷之後要做到以下三點第一點,儘可能收集和保留相關證據。1、在受到事故之後,首先是需要體息和接受冶療,申報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的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材料。2、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等材料。3、證明受傷的經過的相關人證、物證、監控錄影等應當儘可能地及時固定和保留。二、等待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