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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376889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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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灣仔哥說不算
不符合邏輯,你是被逼的你沒殺人?那你為啥要跑路逃亡而且是隱姓埋名20多年!你當中國公安是吃素的啊、反對嚴刑逼供但是針對這種實打實的嫌疑人進去了吃吃裡面的傳統套餐什麼鬼都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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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愛你7953
勞榮枝不是從犯,而是主犯,法子英沒認識她之前沒這麼惡,從她被抓之後表現就可以說明勞榮枝有能力控制法子英,要不她怎能案發消失在世蕭灑二十年。相信公檢法有能力依法辦事,把案件證據挖出來,把勞榮枝繩之以法,讓受害人安息,受害人家屬得到安慰!在狡猾的狐狸也抖不過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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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牛仔很忙6871512
勞榮枝即使沒殺人也一樣判死刑立即執行,因為她是主犯,被害人都是她親自約出來的,她是策劃者,此等惡魔如果不殺,那是對善良的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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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Z家的小Z
這個問題,存在一個假設前提,那就是二犯在罪行暴露前,有過商議,如果被抓,男犯扛下全部罪行,死保女犯。因為他倆都清楚,被抓住後,只有死路一條。坦白從寬、認罪減刑,對他倆已經不存在了。
而男犯被捕後,他是不會知道女犯逃脫的訊息的。那麼從他死扛的行為上看,他倆真有可能商議過。
而對於女犯而言,在20多年的逃亡中,她也一定不止一次地設想過被捕後的情形。她也一定會知道男犯已經伏法。那麼依據他們之前的商議,她也有了頑抗的思想準備。而在被捕後的審訊中,也會負隅頑抗,妄圖逃脫的。
被捕後,她會感受到,這20多年,公安機關並沒有放棄對她的搜捕,突然降臨在她面前的被捕,已經徹底摧毀了她的心理防線。她會猜測公安機關到底掌握了她多少犯罪事實和證據,也一定會把所有罪行推給已經伏法的男犯。
我相信,公安機關一定會依據所掌握的證據、審訊技巧、政策攻心,讓她徹底交代自己的罪行,並給予她應得得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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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1705727345888
如果勞的口供真的滴水不漏,那她還真的只能是包疵罪!現在的媒體已經鋪天蓋地的報道認定勞相當於是主犯,這給公安的審訊帶來的史無前歷的壓力!審不好的話,怎麼向全國人民交待!所以,勞如果不老實,刑訊逼供的擦邊球一定會上的!畢竟勞沒有複雜強大的關係網支撐她,找公安審訊的瑕疵!如果這事沒公開報道,勞一口咬定自己是受害者甚至還歸勸法,只是受到精神脅迫,自己膽小不敢逃不敢報警而跟隨目曙了一切!至於一直不自首,反正認為自己沒殺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則躲,也沒錯!因為沒先入為主的報道,公安沒壓力,一切都可以按口供,疑罪從無!只是現在有壓力了!看當年白寶山、張軍幾個魔頭的女人誰被斃了![靈光一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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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6024942344567
如果確是這樣結果,那就證明整個社會沒有法、勞的思維聰明瞭。也符合了勞魔被抓後的笑臉了,整個作案過程用不作審問,連小孩都知道勞是主體,法在沒有與勞在一起前是沒有殺過人的動機的,完全是為了討好孝敬勞,也是與勞設計分工密謀好了殺人套路的,是以勞的姿色誘騙實施殺人的,勞能脫離了干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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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風雲甲午
要知道,中國公檢法從來都是輕口供,重證據!因為犯人都會拼命抓救命稻草,為自己做最大限度的辯解,好讓自己處於有利的地位,所以主觀訴求必須有證據支撐,才是中國司法的核心,鐵證如山,不冤枉一個好人,但也決不放過一個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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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Casualty107679596
參考張君案,女計程車司機也是被迫殺人,最終結局也是一起赴刑場,而勞榮枝和法子英合作的更多,因此死刑的機率還是相當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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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灞陵山水
這個站不位腳,犯罪嫌疑人推脫責任,拒不認罪的情況是有的,但零口供,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也可定罪。但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最能客觀反映犯罪動機和犯罪事實,過程,所以不能一味追求零口供。本案中勞榮權已被通緝,證明事實還是清楚的勞榮枝負案在逃期間,刻意迴避鏡頭,混跡於夜晚的酒吧,說明對自己年輕時犯罪的事實有悔罪的心理,不大可能一概推脫。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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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燈火闌珊4571753
不要想當然,仙人跳是二人合謀!這個問題太蠢,因為另一個已經交代了全部作案細節,並且公安機關也掌握了全部案情,其實已經沒有太多懸念,審案就是進一步核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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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FattyRabbit
從報章上得知兩者未結識前一個只是中專學歷的教師而另一個是頗有名氣的小混混,那為何大家相識後會有翻天覆地的改變?歸根究底都是勞榮枝的貪婪!
試問一個真心愛上自己的男友,又怎會在廿多年前每月花費一、二萬開支,雙方折衣縮食也能過一輩子!勞榮枝就是用美色和所謂愛情去支配法子英,將他由一名小混混改造成殺人狂魔,為的是用最簡單而粗暴手段去籌錢供自己揮霍。縱使她沒有動手殺人,但她肯定是殺人時刻身在現場,分分鐘是她支配法子英行兇;她應該是主犯而法子英是從犯,這貨在情在理也該槍斃,否則怎去告慰那無辜的七條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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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北極熊66
一次殺人,估計有逼的可能,而她參加了多次系列劫財殺人,並且每一次色誘,她都知道結果是劫財後殺人,並積極參與作案,並系列作案後潛逃多年,並整容妄想逃脫法律治裁。無自首情節,除7條人命外,估計還有隱情命案。到案後,拒不承認勞榮枝真實身份。必須從重處理,依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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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使用者18156089554
憑什麼勞是主犯?要公安機關拿出足夠的證琚或勞的口供來證明有罪,.強逼供是不民主,是法律的倒退,當年主犯堅定表示與勞無關或許是真的,現要看公安機關提審的策略,.更不能勞跟隨了殺人狂就認定勞是幫兇,是同犯,或許在法殺人的過程中阻止過,勸過,都有可能,我個人關點認為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女孩應該不會和大多人想象的那麼壞,或許勞也是個真正的受害者都有可能,我們期待著案情客觀公正大白與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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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BObo
他們屬於共同犯罪不分主次犯,大雁飛過都留痕跡何況人呢?辦案人員有的是手段讓你說出實情,在硬的人進去了也會把你意志磨滅,逃亡在外她想辦法活下去,現在她想怎麼儘快結束自己生命,所以她會積極配合而不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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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順其自然441115310351
不管勞榮枝如何招供,現在都已經無證據支撐了!法律不是講究證據嗎?不是可以零口供,但卻不能證據不足嗎?我想,判處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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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沉默31676
逃亡二十幾年,不敢成家,不敢交朋友,深夜難熬會把被抓後應對警察想的已經很完美了!二十年想幾個應對計策應該很難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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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張向欣58
勞榮枝也應該為主犯吧,她利用自身的條件誘騙多人,夥同法子英殺人,劫財,勞也分得贓款,既便把所有罪都推在法孑英身,也脫離不了罪孽深深,法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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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feier平凡的世界
律法面前沒有被逼的這一說,只要命案與她本人有關,就難逃刑法,商鞅變法,但商鞅依然死在車裂之刑法,既然定了律法必須人人遵守,皇帝兒子也殺無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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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體型美健康管理師
我國法律定罪,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疑罪從無。勞永枝不管她認罪與無認,只要證據鏈完整,確實充分,零口供照樣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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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榮枝案舉國關注,《中國日報》已用英語通報全世界,她曾是個老師,又一表人才,她的命運牽動著人們的神經,回南昌後再無訊息,確實令人著急。當年在法庭上,法子英一口咬定七人命案全是自己所為,與牢榮枝沒有關係,還說他們倆已斷絕關係。我國是法制國家,一切案件都要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反對主觀武斷,要有充分可靠的證據鏈,疑罪從無,慎用死刑,可殺不可殺的堅決不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