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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冷胡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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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北獨行狼
一看就是搞事情的,哪家物業有權利強制購買車位???你連車位出售權在開發商那你都不知道???物業只負責服務管理,車位是開發商的。
再說了你不買車位憑啥讓你停車啊?你停到哪裡?佔別人車位?別人花錢買車位讓你佔了人家不投訴物業嗎?
還有一些人無知者無畏,連一二三都數不明白硬感覺自己是數學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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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葉
超兩小時收一元,這種好事哪裡找……路邊停車費都8元一小時了好嗎?物業公司物業公司,首先他是個公司,運營要成本,員工也要吃喝拉撒,提供點服務收點費用就好像佔了多大便宜似的,不用這麼敵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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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愛小牛牛的牛牛
超過兩小時一元,一天一元,一年365元,十年3650元,你買個車位要多少元?你用買車位即使存銀行,十年也不止3650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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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財主裝飾
肯定不合理的吖,地下車庫是全體業主共同擁有的吖……你只有小部分擁有,汽車要進去也得花大錢才能得全體業主高興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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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牛news
建了地下車庫,起碼這個小區不是很差。
你說的強制購買是說業主必須購買嗎?按照你後面所說的超過兩個小時收費一元,應該不是說強制購買吧,是給了你選擇權:買或者租。
無論買還是租都是需要花錢的,不同的是,一個是一次性繳費,一個是按照時長繳費。
至於車位的賣價,車位的出租收費,這個多少屬於市場活動,本區域車位價格決定了你們小區車位價格,本區域車位租金決定了你們小區的收費,一般不會超過太多(超過兩個小時收費1元,這個收費在我看來算是比較低了,沒猜錯的話車位賣價也不會太高吧。另外外來車位收費估計更高吧。)
最後:如果本小區車位量少,而小區居住的人數多,不買車位意味著每次到小區都要重新找車位停車,車位多了還好,如果車位緊俏,以後可能會出現沒地方停車的情況。
感覺不合理可以聯合所有業主和開發商協商,看看大家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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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東方正義之箭
首先你可以不買車位的!地上車位如果規劃車位,產權屬於小區全體業主所有,但是並不代表免費無償使用的!因為車位在物業服務範圍之內的區域(打掃衛生、車位管理、規劃停車線、照明燈具、配置消防裝置)等需要開支相關費用的!透過業委會、居委會或業主代表或小區業主群通報開會研究關於車位收費管理事宜,經過以上組織授權就可以收費的!(地上車位費收取除了開支物業車位管理費以外)剩餘車位費歸全體業主受益。以上純屬個人觀點,不與苟同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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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喀晨
你沒有買車位,在公共場所停車交費是應該的,收費標準按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執行,沒有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參照地方政府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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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齊洪建—小區論道
這是一個”沒有質量”的問題。地下車庫停放車輛,超過兩小時收一元,都不夠支付地下車庫的管理成本,這是執行政府指導價時,地上車位的收費價格。如果,停放在地下車庫的車輛受到損害或丟失,車主是否會向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單位提出賠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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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善L
第一個問題:開發強制購買,如果發生了“強制”購買行為,例如,不買房子或者不買車位,開發人員就抽你大嘴巴子,不買就抽。或者,拿著棍子捅你嘴巴,強制購買,這樣的行為一定是違法的,可以採取報警。
第二:如果自願購買開發商品(房子、車位),卻因自己有需求,但未購買車位,造成的問題,只能說自己不需求,如果需求,都是商品你可以買也可以不買,完全取決自己的需求,不要試圖買個電飯煲,還得要求超市免費提供你大米。
第三,不花錢買衣服沒關係,你可以租。因此,不買車位也可以,租或者臨時繳費也可以,因此,合理,總不能,在同樣的商品上,有人花錢享受,有人不花錢也能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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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寒露一秋
物業應該是業主請來管理的,怎樣收費應該根據國家規定和業主委員會的決定來收,這必須徵得大多數業主的意見。我住的小區因業主與物業在收取的停車費的支配上存在分歧,最後我們換了家物業,現在的停車收入是物業和業主各得50%,這樣我們小區的一些改造和基礎維修就有資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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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濤聲依舊山野村夫
是超過兩小時,每一小時收費一元吧?大部分人每天晚上回家,車在小區停車時間12小時左右,按小區規定兩小時免費,也就是每天晚上交10元停車費,一年3650元。如果算上休息日,一年也就4000元左右,再多算你20%,也不過5000元。以前按年交,現在按時間交。只是你感覺不方便,其實是一樣的。如果小區安裝了ETC自動交費系統,出入不需要停車了,沒有掏現金的感覺了,就沒有什麼問題,出入會一樣感到簡單,方便。
這是個消費心理學的問題,“刷卡消費與現金消費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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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產小小白
1.強制購買不合理。小區地下車庫是為全體業主配套服務的,可買可租,但肯定是機會自願的基礎上。
2.租金問題。建議每次收費交錢時跟物業要發票,再看他是否有收費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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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眾裡尋她仟百渡
你問的這是一件事麼?買了車庫還計時收費?感覺不太可能。
如果這兩件事是分開的,那就是兩種選擇,就談不上“強制購買”了,因為你還可以選擇計時收費。當然,如果你希望完全免費,那也不是不可以,只要產權人同意就可以。
具體到收費是否合理合法,這需要對照法定程式要求,這由各地方法律約束,一般情況下,由當地發改委與靜態交通委負責,你可以向主管部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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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68650
才一塊錢,我們那個小區超過半個小時5塊,每過一小時加五塊,24小時20塊封頂,中途你要是出去了另外從新開始算時間
回覆列表
你提出來的地下車庫問題分兩部分回答:①關於強制業主購買地下車位。車位的產權肯定是開發商的了才可以出售。你沒有說清楚開發商採取怎麼樣的辦法強迫你買車位。②又寫到地下車庫臨時停車超過兩小時收一元錢,這樣的收費是則合理。
從第二個問題印證了你說的第一個問題不成立,地庫有臨時停車位你可以不買產權車位。但臨時車位停車必須交費,付合誰建設誰受益的原則。所以說第一個問題你在胡說八道。
本人居住的小區地庫車位只賣不租,就是說不設臨時車位。無車位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即使是業主汽車也必須在門禁系統錄入資訊,否則門禁系統不識別也不能進去。也從來沒有見無車位業主用車堵路的事情出現。小區地面各門是臺階式的汽車電動車就上不去,只留一個門是消防車道由專把守。各位網友看看小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