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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偉1121

    買了車位還要交車位管理費,這個和你買房子交房子的物業費是一個道理,車位管理費用含車庫日常衛生,供暖,照明,安保等費用!

  • 2 # 鄭在扒盤

    筆者觀點,僅供參考!

    我們常說的物業費,主要指的是房子的物業管理費,是不包含車位的。

    大家都知道,我們入住小區後,物業公司主要提供的服務有:

    1、安保服務:負責進出人員資訊的核實,防止小偷等閒雜人等隨意進出小區,給我們的生命財產造成威脅;

    2、保潔服務:園區的保潔還有樓道等公眾區域的保潔服務,給我們營造一個環境優美的居住環境;

    3、綠植、裝置維護:交付後的小區,隨著時間的推移,綠植和相關裝置都會面臨著老化、損壞等問題,這也是物業費使用的範圍;

    但是車位,不是園區所有的業主都會購買的。

    針對物業公司來說,地下車庫的維護,也是需要聘請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比如:車位的垃圾清理、車庫進出口的安保人員工資、進出口車輛識別系統的維護等等,都需要一定的資金。

    因此,買了車位後,繳納一定的管理費是合情合理的。

    不過,收費肯定要有一個合理的標準,常見的標準是40-120元/月/車位,根據小區的管理水平,價格不等。

  • 3 # tangdaoyu

    隨著購車熱潮不斷攀升,買車的人越來越多,很多賣完車位後業主會發現,每個月都需要繳納一定的車位管理費,一年就是一千幾百了,到底這種車位管理費合理嗎?我們買了車位還要交管理費嗎?

    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所以在大家購買車位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瞭解清楚,你簽署的是《機動車位購置協議》,還是《車位租賃協議》或《使用權轉讓協議》。

    常見的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也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已經列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只要列入了公攤,從法律上來說就屬於不能辦出產權證的車位,因為是全體業主共有。因此該類車位不可以購買產權但可以租賃。另一種是人防車位。

    人防車位不同於其它車位,有著其特殊性。因為人防車位所佔的面積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屬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根據有關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此外,建設部相關條例已明確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人防車位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該類車位也不可以購買產權。

    那人防車位可不可以進行租賃呢?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人防車位的租賃主要有兩種觀點:

    觀點一、部分法院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出售和轉讓人防工程的產權和使用權,轉讓人防工程車位的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買受人利益,即使雙方簽訂了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觀點二、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交由開發商開發管理的,開發商可以透過租賃人防車位獲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因此,如要租賃人防車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而且,租賃人防車位存在著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該車位被政府部門無償徵用的可能性。

    最後,大家在約定租賃期限還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最終不管結果怎麼樣,各方面還是要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以及業主委員一起解決,單方面的問題是很難控制。

  • 4 # 房有約

    實際上,不僅小區的公共區域需要人管理,停車位也是需要人管理的,構成小區車位管理費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管理服務人員的費用;

    (2)車位、車庫的公共設施裝置執行、能耗及維護保養費用;

    (3)清潔衛生費用;

    (4)秩序維護費用;

    (5)法定稅費等。

    車位管理費規範稱呼是汽車停放費。汽車停放費包括用於車位、車庫的公共設施裝置執行能耗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管理服務人員費用以及法定稅費等。

    物業服務費裡面

    為啥沒有包含車位管理費

    首先,一般住房的物業服務費和停車位的管理費是分開的,住房物業服務費主要是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的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裝置、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專案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業主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由於購買了住房的業主並不一定都購買了停車位,如果將停車位的車位管理費用放入到物業服務費中,那麼對沒有購買車位的業主是不公平的,所以停車位管理的費用一般不包含在物業服務費裡面。

    收取車位管理費

    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般來說,小區的停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有個人產權證的和租賃停車位的。租賃停車位的租賃費實際上是分兩部分:車位租賃費和車位的物業管理費。有個人產權的停車位的費用則只有車位管理費。

    但是,不管哪一種都會收取車位管理費。

    那麼,收取車位管理費有沒有法律依據呢?

    《物業管理條例》中對物業收費的相關約定:第四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有的省市對停車位收取管理費有明確的規定,2013年5月1日實施的新版《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將物業公司收取的車位服務費統稱為汽車停放費。

    2014年7月1日實施的《蘇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汽車停放費是物業服務企業或專業管理機構對車位、車庫及配套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護、管理所收取的費用。

    汽車停放費一般由下列因素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費用;

    (2)車位、車庫的公共設施裝置執行能耗及維護保養費用;

    (3)清潔衛生費用;

    (4)秩序維護費用;

    (5)法定稅費等。

  • 5 # 講道理的小老頭

    買了車位,還要收車位服務費合理嗎?

    合理不合理要從收費的道理說起,①房產與車位都是獨立產權的。房有房產證,車位同樣有產權證。都是證明你買了產權的。產權證你會看到購買車位的面積與車位實際面積相差很多。這是因為公攤了約佔百分之五十至六十,車位只佔四十多點。我們觀察一下會發現地下停車場中有很多縱橫交錯形態各異的設施管線。水電及相關配套設施。這些有能源消耗,有定期檢查維修的工作,要有專人負責,使設施保持完好狀態,防止發生火災,水患,確保車輛有順序通行進出,這一切費用都要由車費服務費中支出。②有人說交了物業費了,再收車位費不合理。車位和房產都是獨立產權,分開交費是應該的。物業的主要服務的業主,業主不一定是車主,但車主肯定是業主,車主的支出不應由業主承擔,所以收車位服務費說是公評的。③我們買汽車如同買車位一比車有保險,年審,維修費用,車位同樣有費用這車位就應該由有車的業主交,④物業與業主的合同也有有關車位收費的約定。合同即使是開發商簽定,同樣符合規定。車位交費是必須的。⑤物業費,車位服務費是在物價局備案的,收費符合物價局的相關檔案的規定,所以說收費是合理的。

    這些業主心裡都明白,只不過月月從口袋裡向物業掏錢,不捨的,心痛錢了,在農村老家房孑是自己的,不交啥費,車想停那都行。可城裡寸土寸金,城裡人員相對集中,大事小事都與其它業主關連,農村戶外沒有一點個人產權,小區戶裡戶外都有共有產權的設施裝置。方方面面都涉及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業主是主人,物業收費是為了自身經營,為了維護全體業主的利益。因為小區的一草一木都是業主花錢買的,,有人管理才有常新常在。自己花錢為自己的產權做維護,你說應該嗎?合法嗎?合理嗎?

  • 6 # 律師周亞斌

    物業收取已出售車位管理的管理費是合理的。業主繳納的物業費一般包括業主公有的小區公共區域的管理等費用。而小區對業主出售的車位屬於業主私有並不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可出售的車位一般都會是地下車位,安防,保潔,照明等都時需要經費支援的,這些費用不能用全體業主繳納的物業費開支,只能有擁有車位的業主繳納,符合誰收益誰交費的原則。

  • 7 # 濟寧創東選房

    我是濟寧東東,我來回答。

    我認為車位管理費非常不合理!

    物業費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透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那車位管理費又是做什麼的呢?

    不好意思,查不到。你問物業,估計他也給不出一個準確答案。那你給我車位提供了什麼服務?24小時站崗?還是挨個車位盯著,不讓車颳著蹭著。如果你只是打掃衛生,那車位在產權上是不是屬於小區的一部分,你打掃衛生不應該麼?如果你只是在拐角裝個攝像頭,那小區地面的攝像頭你有沒有額外收費,地面不收費,憑什麼車庫拐角裝攝像頭要交錢!

    所以,車位管理費非常不合理,聯絡業主們成立業主委員會,維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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