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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k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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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鄭州房產銀行貸款
你只管拍,你的拍賣款是交給法院的,原房主欠一個億跟你沒有關係!
只要你按時繳納尾款,法院給你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裁定書即可!
然後你拿著法院給你的裁定,去房管局繳稅、過戶。房本就拿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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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象牙山律師
其實你提出了兩個問題:
一、法拍房拍賣後,如果拍賣房產的價格等於或低於該房產在銀行的抵押,其它債務人(申請執行人)是不是就拿不到錢了?
二、以房抵債是否可行,是否需要替被執行人先行清償貸款?
我看了很多律師的回答,其實給你的答案都比較寬泛,因為法律服務是有價的可以理解。今天我可以簡要對你的兩個問題進行分析:
一、法拍房如果如果拍賣房產的價格等於或低於該房產在銀行的抵押,其它普通債務人(申請執行人)的確就拿不到錢了
因為,按照中國《擔保法》和《民法典》等法律規定,抵押權是優於普通債權的,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利。在房屋存在抵押的情況下,普通債權人只能分配抵押權等權利人受償之後的債權。如果拍賣房產價格等於或低於該房產在銀行的抵押,其它普通債務人(申請執行人)是拿不到錢的。
二、以房抵債是有條件可行的,是有前提條件的。條件是: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必須透過調解或和解的方式,才可以以房抵債。按照中國民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為了避免債務人損失,在法院和強制執行的情況下,債務人的財產必須透過拍賣方式變賣後,才可以給債權人受償,而不能夠以財產直接抵消債務。但是,如果是透過調解、和解方式的話,民法是尊重雙方意思自治的,只要不影響第三方利益,以房抵債是沒有問題的。
2、以房抵債當前需要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但是在《民法典》實施後不需要徵得銀行的同意。
按照中國當前正在實施的《擔保法》的規定,抵押物所有人如果想將抵押物進行轉讓的話,必須徵得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一般來說,如果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新的抵押物的話,銀行才會同意。只有少部分銀行是支援轉抵押的,由受讓人承擔原抵押物的抵押責任和清償責任。也就是說,一個房子受讓人與轉讓人之間,只對銀行抵押債權之外的價格進行交割,轉讓人與銀行之間的債務和抵押,直接由受讓人承擔。
但是《民法典》對於有抵押權的不動產轉讓有了新的規定,如果是在2021年1月1日以後想以房抵債的話,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達成一致即可。在此情況下,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後及時通知抵押權人(銀行)即可。但是這種情況下,受讓房產的一方面臨較大風險,因為原債務人與銀行之間有債務關係仍然存在,抵押權也沒有變,只不過抵押物的所有人變成了受讓不動產的一方。萬一原債權人不及時向銀行清償貸款的話,銀行有權利變賣該房產。在這種情況下,應該讓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新的抵押比較妥當。
法拍房拍出的價格正好夠還銀行的房貸,那申請執行人的錢是不是拿不到了?
或者是三拍的價格已經低於被執行人欠的房貸的情況下再流拍了。然後提出以物抵債的話。但剛好夠還申請執行人的錢!
是不是還得替被執行人把欠銀行的錢還上才能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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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如果存在房貸,一般情況下,可以理解房貸對該房產享有抵押權,對拍賣房款具有優先受償權。舉例說明,房貸剩餘70萬元,申請執行人的債權金額200萬元,經拍賣,房產變現50萬元。此時,因房貸對應銀行有優先受償權,50萬元拍賣款全部歸房貸銀行所有,申請執行人受償金額為零。假如,房產變現100萬元,扣除房貸銀行的70萬元後,剩餘30萬元可由申請執行人受償,但是還有一個前提:申請執行人必須是第一順位查封人,並且根據當地司法實踐,法院對拍賣款的分配是按照查封順位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