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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車有貨

    8種高速公路前車突然急剎車造成追尾的責任劃分,一定要注意了!

      

    情況1:前車在掉頭的時候與後車發生追尾

      

    白色車與黑色車並排同向而行,中間為虛線可以掉頭或轉彎,這個時候黑色車突然加速超前掉頭,在掉頭的過程中後車閃避不及與之發生碰撞。此時黑色車車主就會下來一副不關我事的模樣報保險和交警,可當交警來到就會告訴他,不好意思,你要負全責。根據有關法規,黑色車這種掉頭的情況屬於轉彎,轉彎車輛應該避讓直行車輛,直行車輛有絕對路權!  

    事故專家分析:不靠譜。兩車並排同行,紅車突然超車調頭,白色車同樣要有注意觀察並減速的義務,白色車輛同樣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情況2:壓實線時發生追尾  

    黑色車因為壓實線而違反了交通法規,哪怕是後車追尾,也應該由紅色車來負責為碰撞損失埋單。那麼就會有人問了,如果雙方都壓實線違反交通法規呢?很抱歉,這種情況交警一般會告訴你,你們倆都有責任,請各自自行修車解決。  

    事故專家分析:存在以偏概全之嫌。事故民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是多方位的,如果交通違法行為並不是必然導致事故的發生,就不能簡單地以交通違法來認定某一方責任。因此,如果黑色車是因為避讓其他車輛,或者被其他車子逼得壓線,黑車就不一定要擔責了。  

    情況3:惡意加塞或惡意切線  

    如果惡意加塞而導致追尾,前車難辭其咎,可後車得有證據說明前車是加塞,又或者前車自己沒有狡辯,坦白交待。除了加塞之外,惡意切線,也可以說是太過急的變線導致後車躲避不及的話,也應該是前車的責任,同樣的,這個時候後車得有證據,證明前車的惡意行為。  

    事故專家分析:比較靠譜。對於加塞行為,不管是不是惡意,都是明令禁止的,這也是讓車友深惡痛絕的惡習之一。但是,如何證明前車惡意加塞,卻存在難題。  

    情況4:後車從右側超車後發生追尾  

    右側超車與後車發生追尾的話,前車得為追尾負責,而不是後車的責任,也就是上圖中,紅色車的責任。  

    事故專家分析:不靠譜。後車只是存在違法行為,但是前車應該通過後視鏡觀察左右車輛狀況,即便是對方從右側超車,仍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提前減速,一般情況下,後車仍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情況5:前車突然急剎導致後車躲避不及而追尾  

    這種情況比較含糊,按理來說,道路上行駛車輛與車輛之間應該保持足夠的車距,後車不能夠跟前車太貼,因為要有足夠的空間和時間來反應以防止意外的發生。雖然說實際上很多時候道路上行駛都不能夠做到有足夠的跟車距離,但要證明追尾是因為前車急剎的話,後車得拿出證據來。  

    事故專家分析:不靠譜。即便是前車緊急剎車,但也要看具體情況,比如前方有行人,或者前方有車子急剎等,無論如何,後車都應該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一旦發生追尾,後車是要擔責的。  

    情況6:前車溜車或倒車造成追尾  

    一些碰瓷黨,在路口遇到紅燈時他們以緩慢的速度倒車並與後車發生碰撞來訛詐後車。此時,只有行車記錄儀或者路邊的監控能夠幫到大家,沒有證據證明前車溜車的話,後車就只能夠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事故專家分析:不全面。倒溜造成追尾,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兩車都是在靜止狀態下,前車溜車造成追尾,前車應該擔責;但是如果後車是在行進狀態過程中,前車是在倒車或者倒溜,此時後車如果沒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未及時觀察的話,後車也是要擔責的。  

    情況7:因第三方導致的追尾  

    最前方的黑色車惡意變線,中間的黑色車緊急剎車,白色車追尾中間黑色車,如果能夠證明最前方的黑色車是惡意變線,那麼中間黑色車和白色車都能夠躲過責任的糾紛,而如果沒有,恐怕中間黑色車和白色車就要根據上面說到的急剎導致追尾的情況來吵一架。類似的情況其實還有其他,例如因為交通訊號燈的故障突然轉紅燈而導致前車突然剎車,只要有足夠的證據,那麼交警部門也要負上一定的責任。  

    事故專家分析:不靠譜。無論什麼情況下,銀色車如果沒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都要為追尾埋單的。  

    情況8:連環碰撞  

    一般連環碰撞的情況,如果最前面的一輛車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後車是一輛賠一輛,例如第二輛車賠第一輛,第三輛賠第二輛。也有比較特殊的情況,如果最後一輛車是先撞到前面一輛車,在作用力之下再一起撞到再前一輛車的話,那麼最後一輛車是全責,要賠兩輛車。  

  • 2 # 上下盤

    謝邀 嚴格的說在高速公路上沒有特殊情況發生 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採取急剎車的 道路交通法規定 後車與前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要保持100米的安全距離 故如果前方有緊急情況發生 後面車追尾 責任應該是後面車的 如果沒有緊急情況發生 前面的車無故停車 產生的交通事故 責任應該按比例分擔

  • 3 # 天和Auto

    高速公路因前車急剎追尾,事故定責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有以下幾種可能:

    1、前車剎車是主觀原因導致,路面沒有障礙物、車輛沒有故障、在高速公路急停導致車速降低是違法的。

    交法規定高速公路最低車速不得小於60km/h,兩車道左側不得低於110km/h,如果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低於這個車速,開慢車是導致追尾的主要原因。而後車沒有保持超過150米的安全距離,同樣佔有次責,如果是這種情況定責大致如此。

    2、前車躲避障礙物導致車輛追尾,後車全責,或者追責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高速公路要求最低安全距離為150米,但實際情況一般家用車在150米內是很難停住車輛的,但是前車沒有違法行為追尾全責是一定的。

    高速公路的安全距離建議保持200米以上,建議的150米大多數情況下很難停住車輛。

    以時速100km/h為例,定速行駛一小時行駛100000米,一秒鐘行駛27.77米;如果安全距離是150米,駕駛員從發現事故到反應剎車平均時間為3秒,三秒的反應時間內車輛已經行駛83.3米。

    機動車測試的制動距離一般為40~50米,實際用車隨著制動蹄的效能衰減和滿載帶來的慣性加速度,實際制動距離要大的多;如果速度保持在限速最高120km的話就更不夠用了,所以150米的安全距離只是理論值,絕對的安全要保證200米左右,安全第一。

  • 4 # 開心文化

    高速上無端停車,被追尾後,前車負全責。如情節輕微未造成人員重大傷亡,應儘快駛離高速車道到相應的應急帶再協商處理,以免造成二次事故。如果情況嚴重,造成財產重大損失,應立即開啟危險警告燈,並後方放置危險警告標誌,然後報保險和報交警處理。

  • 5 # 孟子說車

    在高速行車的時候,一般都會有三個車道,這三個車道的車速限制都是不同的,快車道,最高限速120碼,中間車道最高限速100碼,那麼慢車道最高限速80碼,但是當我們實際開到高速上的時候,其實發現並不是這樣的,快車道上面開80碼的人,也是非常多的,慢車道,開120碼或者是超過120碼的人也是非常多的,但是有一個問題,如果是慢車的開80碼被後車追尾了,那麼後車到底需不需要負責任的?需不需要賠償呢?

    在瞭解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我們還要知道一個問題,就是高速上,最低限速是60公里每小時,也就是說我們在高速上行車的時候,無論是哪個車道上面去看,車速都是不能低於60碼的,別過慢的車速,會嚴重的影響交通安全,當然如果說你的車速是低於60碼,被後車追尾了,那麼你前車是要負主要責任的,後車到底有沒有什麼責任,具體也要看交警如何去定責。

    瞭解了上面這個問題之後,我們再回到原來的問題,慢車道如果是80碼在行駛的時候遭到後車追尾,請記住後車也是要負一定的責任的,並且可能也是要負主要責任的,因為關於這個問題,筆者之前到當地的車管所也諮詢過,因為我們開過車的人都知道前車在正常行駛的時候,後車追尾後車一定是全責的,但是在高速行車的時候,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劃分,也就是說交警要了解整個事情的經過,才能夠劃分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所以我這裡也給大家一個建議,在高速行車的時候,對於快車道慢車道,大家一定要分清,而且每一個車道的限速都是不同的,自己也要走好自己的車道,坐前車在快車道跑80碼,被後車追尾了,後車也是需要負一定責任的,所以當我們在高速行車的時候,不要因為對方的一些小細節而影響到我們自身的行車安全,和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不要存在僥倖的心理,當然自己也不能在快車道一直佔據著,跑80碼,那麼對於後車來說也有一定的影響,所以說安全行車才是最重要的。

  • 6 # 磨嘰的正義漢子

    一般後車如果能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且不超速的情況下,一般是不會追尾都能避免,除非司機跟前車太近速度又快而且還存在走思的情況下都會追尾!

  • 7 # lgp3651

    一般情況後車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首先從違法角度看,雙方都有違法行為,前車違法停車,後車未保持合法車距且觀察不周導致剎車不及。

    但違法行為只是確定事故責任的次要原則,主要原則還是要看違法行為和事故之間的因果性和直接性。比如有車在路邊違停,後車追尾,那麼後車負事故全部責任,前車只負違停責任。再比如前車酒駕但正常行駛,後車追尾,則後車負事故全部責任,前車只負酒駕責任。行為的違法程度和事故相關程度並不成正比,責任的判定首先考慮相關性,其次考慮違法性。

    如果後車保持規定車距、不超速、處理及時就不會發生事故,這是替代法。但前車則不同,你不能說前車違法停車後車換誰開都必然會發生事故。所以前車行為和事故之間的關係是非必然的和非直接的,後車行為和事故之間的關係是必然的和直接的。

    所以不管是高速還是城市道路,絕大多數追尾都會判定後車責任,除非能證明前車故意製造事故。

    以下是交警判定事故責任的基本原則:

    1、因果關係原則

    當事人存在有違法行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違法的嚴重程度與在事故中的作用並不成“正比”,有些行為並不違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違法行為很嚴重,但在事故中並未起作用。行為與該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係,也沒有加重事故後果。同樣,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某些違法行為也不一定是導致事故的原因。要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其行為必須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交通事故認定是技術認定,在確定行為與事故因果關係時,只需要確定行為人的行為是否事實上屬於事故的原因即可。事實上原因的檢驗方法,可以借鑑侵權行為法中的因果關係理論,採取必要條件規則。按照必要條件規則,凡構成後果發生之必要條件的情況,均為事實上的原因。其檢驗方法有:

    第一、“如果沒有”檢驗法,即:如果沒有行為人的行為,交通事故及損害結果仍會發生,行為人的行為就不是事故的原因;反之,如果沒有行為或事件的出現,就不會有損害事實的發生。行為或事件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必要條件,凡屬於損害事實發生的必要條件的行為或事件均系事實因果關係中的原因。

    第二、剔除法,即:如果將行為人的行為從交通事故事實中剔除出去,事故仍會按原來的因果序列和方式發生,則行為人的行為與事故的發生和損害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反之,則構成事實上原因。

    第三、代換法,即:如果把行為人的行為換成一個無過錯的行為,或者把他的不作為換成一個適當的作為以後,交通事故及損害結果仍然會發生,則行為人原來的行為就不是事故發生的原因;反之則構成事實上的原因。必要條件規則最顯著的缺點是“即使行為不發生,結果無論如何都會發生,那麼行為就不是結果的事實原因。”這源於由果追因的思維邏輯。

    第四、因果關係的推定規則。在某些情況下,運用通常的規則無法證實事實因果關係,法律規定了特殊的認定規則,這裡包括因果關係的推定規則。該規則要求責任人舉證證明應當由其承擔責任的行為或事件不是造成損害結果發生的原因,如果不能舉證的,則認定有事實上的因果關係。的規定也是採用了因果關係的推定規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認為“…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除了能夠證明損害是由於受害人自己故意造成的,否則就認為行為與結果具有因果關係,侵權人或相關事件及行為的責任人即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2、直接原因原則

    行為人的行為是實實在在地足以引起交通事故及損害後果發生的因素,它就構成事實上原因,即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作為技術認定,應載明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認定只是證據之一,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應從技術的角度出發,認定直接行為人的責任,而不須考慮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 8 # 遠方的聲音1

    給我的感覺 至少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司機在高速上 離前車車距偏緊 簡單理由 不願意讓其它車插進來 非常容易造成追尾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導彈飛行中會遇到小鳥之類的障礙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