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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弱國無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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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立殘陽
怎麼可能昏庸而被推翻的,要知道基本上沒有一個王朝的開國者是昏庸的。王莽能夠篡漢成功,是不可能昏庸無道的。要知道一個昏庸的人,怎麼能奪取大漢天下的政權。那麼我們就說說是怎麼改革導致 被推翻的,總結起來大致有這麼幾個。
一,實行“王田”,把土地歸國家所有,奴隸改名為“私屬”,並禁止買賣;
二,實現“五均六管”和“賒貸”制度;鹽、鐵、酒等物品由政府經營。
三,改革幣制;實現物價管理,並徵收商業、山澤稅。
四,改易官名和地名;征服“西海”,擴大疆域,改變少數民族首領封號。
細看王莽實行的這些個改革,都是對百姓有利的。可是王莽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當時的社會背景。中國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已經經歷了數千年的時間。那根深蒂固的奴隸觀念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從人們的腦海中抹去的。導致王莽最後改革失敗。引發動盪,最後被綠林軍起義推翻了新朝。
第一:王莽的個人簡歷
王莽(公元前45年-公元23年),字巨君,新都哀侯王曼次子、西漢孝元皇后王政君之侄、王永之弟。中國歷史上新朝的建立者,即新始祖,也稱建興帝或新帝,公元8年-公元23年在位。
王莽為西漢外戚王氏家族的重要成員,王氏家族是當時權傾朝野的外戚家族,王家先後有九人封侯,五人擔任大司馬,是西漢一代中最顯貴的家族。族中之人多為將軍列侯,生活侈靡,聲色犬馬,互相攀比。唯獨王莽獨守清淨,生活簡樸,為人謙恭。而且勤勞好學,師事沛郡陳參學習《論語》。他服侍母親及寡嫂,撫育兄長的遺子,行為嚴謹檢點。對外結交賢士,對內侍奉諸位叔伯,十分周到。這個世家大族中的另類,幾乎都成為了當時的道德楷模,很快便聲名遠播其人謙恭儉讓,禮賢下士,在朝野素有威名。西漢末年,社會矛盾空前激化,王莽被朝野視為能挽危局的不二人選,被看作是"周公再世"。公元8年12月,王莽代漢建新,建元"始建國",宣佈推行新政,史稱"王莽改制"。
王莽統治的末期,天下大亂,新莽地皇四年,更始軍攻入長安,王莽死於亂軍之中。王莽共在位16年,卒年69歲,而新朝也成為中國歷史上很短命的朝代之一。
第二、推行改制的背景
1、漢末以來,政治腐敗,朝廷奢華無度;
2、地方搜刮盤剝,再加上豪強地主大量兼併土地;
3、百姓流離失所,生活困苦,經濟凋敝,人心浮動,政治危機愈演愈烈
4、王莽推行新政期間,屢有旱、蝗、瘟疫、黃河決口改道等災害頻繁出現;
第三、改制措施
王莽改制是新朝皇帝王莽為緩和西漢末年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從而樹立自己的威信,鞏固自己的統治而採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包括土地改革、幣制改革、商業改革和官名縣名改革,但王莽的改制不僅未能挽救西漢末年的社會危機,反而使各種矛盾進一步激化,終於導致了赤眉、綠林為主的農民大起義,新朝遂告滅亡。
1、王莽不切實際地廢除了五銖錢,盲目推行各種新幣制,使貨幣的流通和信用受到了嚴重的削弱, 使財政經濟陷於癱瘓。王莽的幣制改革本意是削弱豪強大族的經濟實力,但由於幣制複雜混亂,導致民間交易很不順暢,造成了民間物價的不穩定。並且每次改制的錢幣大小不斷縮小,價卻越來越高,實質上剝削了普通民眾的財富。
2、以王田製為名恢復井田制,雖然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抑制漢末土地兼併帶來的的危機,但嚴重損害了大地主豪強的利益,使他們開始厭惡王莽的統治。由於沒有切實的強制措施,地主豪強多餘的土地大多沒有交出來,所以朝廷沒有足夠的土地分給應該受田的無地、少地農民,使他們也失去了信心
3、禁止買賣奴婢並沒有改變奴婢的身份,也未獲得民眾支援。實際上官僚地主暗中進行的土地和奴婢買賣並未停止,因而被處以重罪者的不計其數,更引起了他們的激烈的反對。三年後,王莽只得讓步,於是土地和奴婢買賣合法恢復。
4、為了抑制商人對農民的過度盤剝,制止高利貸,控制物價,改善財政,王莽在始建國二年(10年)下詔實行五均六管(管通管)。所謂五均,即在長安、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等城市設五均司市師,管理市場。各城設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工商各業,向市中申報經營,由錢府按時徵稅。每季度的中月由司市官評定本地物價,稱為市平。物價高於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於市平則聽民買賣;五穀布帛等生活必需品滯銷時,由司市官按本價收買。百姓因祭祀或喪葬無錢時,可向錢府借貸,不收利息,但分別應在十天或三個月內歸還。因生產需要也可貸款,年利不超過十分之一。所謂六管,是由國家對鹽、鐵、酒、鑄錢、五均賒貸實行管制,不許私人經營;控制名山大澤,對採集者徵稅。但五均的前提是政府必須掌握相當數量的商品和貨幣,並且有強有力的管理手段。由於沒有這兩方面的條件,王莽只能依靠富商大賈來推行,反而給了他們搜刮百姓的機會,形成危害更大的官商壟斷性經營。由國營對鹽鐵等實行統管統制,早已被實踐證明是行不通的,再次實施自然不會有好結果,而由國家控制名山大澤,實際只是給主管官員增加了財源。最終,國家沒有增加收入,百姓卻加重了負擔,正當的商人和手工業者也受到打擊。
5、掀起了空前絕後的改名運動,無論地名、官名、建築名,幾乎都進行了修改,而且還任意調整行政區劃和行政部門的職權。此後仍一改再改,有的郡名一年間改了五次,最後又改還到原來的。官吏和百姓難以記住,所以每次頒發詔書和公文,都要在新名後注舊名。頻繁的改名給正常的行政工作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帶來極大的麻煩,造成官民心理上的厭惡。
6、王莽對邊疆少數民族的境外政權也採取了一系列錯誤政策。他脅迫羌人“獻”出青海湖一帶的土地設立西海郡,以便與國內已有的北海郡(國)、南海郡、東海郡合起來湊全“四海”。為了使這塊荒地像一個郡,必須強制移民,於是增加了五十條法令,以便增加成千上萬的罪犯,滿足移民的需要。為了這個西海郡,王莽招來了最初的不滿。他將原本臣服於漢朝的匈奴、高句麗、西域諸國和西南夷等屬國統治者由原本的“王”降格為“侯”。又收回並損毀“匈奴單于璽”,改授予“新匈奴單于璽”;甚至將匈奴單于改為“降奴服於”,高句麗改名“下句麗”;各族因此拒絕臣服新朝。王莽又主動挑起了無謂的爭端,輕率地決定動用武力,不僅導致邊境衝突,還使數十萬軍隊長期陷於邊疆,無法脫身,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造成邊境戰亂不絕。
第四。失敗原因
1、王莽改制期間出臺的一些政策違背了客觀規律。
如“王田制”,將全國土地收歸國有,並按井田制重新分配。王莽著意於立即消除土地兼併,初意未始不善,但這一政策違背了當時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發展規律,這就註定了它的失敗。結果,既沒有能力兌現無田者可按標準受田的承諾,又危及官僚大地主的特權利益。
再如幣制改革恢復已被歷史淘汰的原始貨幣,直接違反貨幣發展規律,徒增貨幣流通的障礙。
2、改革過急過速,容易採取一些過頭的政策措施而損害大多數人的利益,致使改革失地社會基礎。
如王莽將奴婢改為“私屬”,並禁止奴婢買賣,本意是要制止奴婢數量的擴大,解決社會上日益嚴重的奴婢問題。但這項措施也遭到了上自蓄奴之家,下至失地之民的反對,因為禁止奴婢買賣,既觸犯了官僚、豪富的利益,又使失去土地而無路可走的農民斷絕了一條賣身為奴的生路。
3、王莽還採取行政手段,對不恰當的改革措施強制推行,引起普遍不滿。
如幣制改革中以小易大,以輕換重,所鑄大泉,重不過12銖,只相當於五銖錢的2.4倍,卻要當五銖錢50枚用,所鑄重一銖的小泉,卻要與五銖錢1枚相等。如此不合理比值的存在,就難以禁止盜鑄私錢。王莽只得實行諸如“以私鑄錢死”、“一家鑄錢,五家坐之,沒入為奴婢”等嚴刑酷法來強行禁止。但是,政策強制對於經濟規律是無法抗拒的。想當然的改革措施終究得不到貫徹,不切實際的亂改還引起社會的混亂。
第五、總結:
王莽改制的失敗,固然有其歷史的必然性,但他性情狂躁、輕於改作,一味慕古、不切實際,剛愎自用、所用非人,這些性格特徵使他在改制中既不能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政策,又不能建立一個高效率、有威信的推行新政的領導班子,因此改革註定要失敗。在歷史上是一個備受爭議的人物。王莽被很多史學家譽為“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社會改革家”。認為他是一個有遠見而無私的社會改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