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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ONE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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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地不容的存在
光速和傳統意義上的速度不同,光速是恆定值,也就是光速不變,因此光速可以理解為光的一種屬性。由於光子質量為零,因此不違反相對論。
根據波動方程式,速度=波長乘以頻率,所以光速是由頻率和波長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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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乙九丁
光速,這是一個恆量運動快慢的複合單位,是由空間長度和時間長度決定。空間長度1米是經巴黎的地球子午線長度的四千萬分之一。時間長度1秒是地球自轉所形成的一個太陽日的八萬六千四百分之一。空間長度和時間長度先確定的,後來才測定的光速。所以,光速才有了這麼一個尷尬的數字,299792.458Km/秒,要是秒再長一點,或是米再短一點,光速湊個整數多方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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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摶文氏
這是科學家測定的,就像測定聲速一般
但光速也和聲速一樣並非不變,例如人類至今觀測到的唯一超光速現象——切倫科夫輻射。它的參考系是不同的,所以光速的測定也需要介質因素。
而真空速度就是在真空條件下測定,是自然既定條件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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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邪哥說
光是宇宙中能量的一種轉移方式,能量以光的形態轉移的先天條件決定了它的真空速度大約是30萬千米/秒,少於或多於這個速度它就會極速消散。
雖然光在轉移中也會遺失不少,但這30萬千米/秒是保持光的形態能夠傳輸最遠的最適合的速度,大於或小於這個速度,能量損失過大,達不到最大轉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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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癸辰淼淼淼
光速的數值為299792458米/秒,這件事本身不為什麼。
只是因為我們常用的公制長度單位是米,常用的公制時間單位是秒,因此光速的數值為 299792458米/秒 ,它同樣可以是1,079,252,848.8千米/小時,或是186282.397英里/秒,或是1英尺/納秒。都可以。
光速的數值最初是透過測算得出的,伽利略曾試圖在兩座相距大約1公里的山坡之間用速度=路程/時間計算光速,但由於光速太快,因此根本無法測算。這是有史料記載最早的光速測量實驗。1676年,科學家透過觀測木星的一顆衛星艾歐的公轉週期變化,首次測定光速約為地球軌道速度的9300倍,這是人類首次估測光速的數值。其後數百年間,隨著測量技術的不斷髮展,人類對光速的測量值越來越精確。
但事實上,由於實驗和測量永遠存在誤差,人類測量的光速不可能是精確值。1980年利用穩頻氦氖鐳射器測定的光速值為299792.4581千米/秒,誤差範圍是0.0019千米/秒。
人類已經認識到光速在真空中恆定(這是更龐大的問題,不展開了),現在又有了非常精確的測量手段,測量值已經非常接近精確值,於是1983年,第十七屆國際計量大會上,決定給真空中的光速一個精確值。這個精確值並非測量值,而是根據誤差非常小的測量值規定的精確值。也就是299792458米/秒。
在此之後,這個定義的光速又反過來定義了傳統上的計量單位,“米”在1983年被重新定義為光在1/299,792,458秒內傳播的距離。
說結論:因為這個世界很有可能是一臺計算機模擬出來的。
在牛頓看來,兩個物體的相互作用是瞬間發生的,不需要時間,可以認為作用的傳播速度是無窮大。
但後來很多實驗發現光速是有限的,而且這個速度是宇宙中物質運動速度的上限。以及,各種相互作用也是光速傳播的。
唯有量子糾纏引起的機率變化傳播得比這個速度快,這導致後來著名的EPR實驗,這是後話。
那麼,這些現象給我們什麼提示呢?
假如,現在有一個程式設計師,老闆提出一個需求,在計算機裡模擬一個宇宙。
首先,程式設計師決定先實現萬有引力。
程式設計師充滿幹勁地去找數學老師,老師扔給程式設計師兩本高等數學,上下冊。
於是程式設計師自學了高等數學,發現,可以很簡單地計算出兩個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微分方程一解,任意時刻的位置和速度都能直接求得,也就是說,兩個物體之間的引力相互作用存在解析解。
當加入第三個物體後,微分方程居然解不出來了,程式設計師去問數學老師,老師丟給程式設計師一本數值分析。
於是程式設計師自學了數值分析,發現可以對微分方程進行數值計算,即使得不到解析解的情況下,可以用迭代的方法,解出微分方程在任意精度的數值解。
但這樣就引入了一個新的問題,那就是時間的最小單位。如果迭代步長太大(或者使用了低階的迭代方程),很有可能方程就不收斂,或者說累積誤差就會增大,以至於計算結果和真值差太遠,甚至會引起計算結果變為無窮大,導致程式報錯。
所以,選擇一個很小的步長來推演整個體系,並使用更高階的迭代方程,能讓數值解更接近真實解,並讓微分方程代表的體系穩定持續地執行。
這只是一個星系的恆星數量,什麼破電腦,這都跑不動。程式設計師一路抱怨著,再去問數學老師,怎麼最佳化程式碼。數學老師扔給程式設計師一本有限元分析。
程式設計師自學完有限元分析,發現,一個多體系統裡,如果計算每個粒子與其他所有粒子的相互作用,其計算量隨著粒子數量的二次方增加,最後導致計算機難以處理大量粒子的相互作用,導致不能實時執行,引起卡頓。而解決這個問題的思路在於,可以將空間分割為網格,使得每個格子裡最多存在一個粒子,粒子與粒子之間直接的相互作用計算,轉變為粒子與其所在格子的相互作用。格子只與其相鄰格子進行插值計算從而更新狀態。這樣下來,終於能在時間複雜度O(nlogn)下完成粒子相互作用計算了。程式設計師提交了萬有引力0.2版。
這個版本引入了場的概念,讓粒子之間直接相互作用,變成粒子和場的相互作用,場是格子和臨近格子之間的梯度,梯度驅動著粒子的運動。透過簡單的二次插值,就能得到精度很高的結果。但引入場概念是有代價的,那就是對於粒子系統來說,原本瞬間能完成的相互作用,變成要透過場將這個作用傳播出去,而由於計算量問題,每一次迭代計算對場的更新只能更新有限的範圍,這導致了場的傳播有一個速度上限,這個速度跟計算機計算能力有關。但是,在小範圍內,這個效應並不明顯,並不妨礙這個版本的應用。
一週過去了。0.2版反響不錯,老闆告訴程式設計師,使用者呼籲為粒子系統加入體積和碰撞的設定。
程式設計師這次沒有去找數學老師,自己琢磨出了將空間按k-d tree分割處理後,單獨處理每個碰撞判定的方法,這樣避免了重新對所有粒子量量進行距離計算,防止系統重新變為O(n^2)複雜度。
程式設計師提交了萬有引力0.3 體積與碰撞。
沒兩天,使用者又發現了程式的問題。那就是在一個迭代週期內,本來應該進入同一個網格,觸發碰撞判定的兩個粒子,因為速度太大,直接跳過了該網格而進入了下一個不發生碰撞的網格。導致兩個粒子穿過了彼此,而不是發生碰撞。
程式設計師只好硬著頭皮去找數學老師。數學老師丟給程式設計師一本書,洛倫茲變換。
程式設計師自學了洛倫茲變換,領悟到,只要將粒子的速度和質量聯絡起來,使得粒子在一個迭代週期裡,運動距離不能超過一個格子,這樣就避免了碰撞穿透的問題。
程式設計師提交了萬有引力0.31版,修復了碰撞穿透的問題。
這個版本受到了使用者的一致好評。到此,一個模擬天體運動的模擬器基本完成。場和物質的運動速度的上限存在是因為,數值求解微分方程存在時間(迭代步長)最小單位,粒子數和計算量之間需要用有限元方法來妥協,導致最後在一個時間單位內,物質和場運動不能超過一個空間網格。這就是後來老闆讓更新的電磁作用模型遵守的時空結構,也就是為什麼光速是這麼一個值。
後來,老闆提出要加入基本粒子模型,原子和原子核,電磁相互作用,而且必須相容之前的架構,導致模擬器到現在還有一些問題還沒來得及完善,這都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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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奇石小鬍子一石一詩
光的傳播本質上一種電磁波的傳播。光是由光子組成的,光子快速做有規律的運動就形成了波,波的速度就是光的速度,即每秒中為30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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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遊民思
光速=299792458m/s
1/s =9192631770Hz
光速=299792458m 乘以
919263177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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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鄭城小可愛
光速299.792.458米/秒這個值是1975年世界計量會議定議的。它是目前人類測量技術的極限。也就是說,它的這個值只不過是人類能夠測量速度最快的值。就好象一個螞蟻測量地球,在它最大能量範圍內定義了地球的大小,其實地球大到它們不可想象。
人類根本上不能製作一個近三十萬公里的真空環境,科學家們怎麼可能作出這個真空光速的測量試驗呢?
科學,就是假的,不可靠的,是可以推翻可以證偽的,大家不必迷信它。
就如這個定義上的光速,還要靠我們後輩去推翻去更新,不要停留在197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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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盤洗手
我覺得題主想問的是:一般都說光速是30萬公里/秒,為什麼精確值是299792458米/秒,而不是整數300000000?這是因為先定義的是長度米,然後用這個“米”作為尺子去測算光速。這是物理學發展歷史造成的。如同秦始皇統一度量衡一樣,國際上根據物理量的本質,將七個物理量作為基本物理量,並規定了國際標準值。長度單位“米”就是其中的一個基本物理量,國際標準“米原尺”的長度就是國際統一認可的“1米”。至於“米原尺”是啥樣的,百度一下可以找到具體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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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henHong0602
可以說是一個好問題。為什麼不多一米,也不少一米?為什麼不取整了剛好是30萬千米?
就好像在地球表面海拔一米,溫度25攝氏度,純淨水中的聲波在水平方向的傳播速度,它也是一個固定的數值,這也是很神奇的,為什麼不多一點,也不少一點?
想來你會知道,如果把上面的條件稍微改一下,比如海拔,或者溫度,或者增加雜質改變水的密度,這個數值就會有一點改變。
這樣說,大概你能明白是什麼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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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詩人的眼睛看世界
首先要知道:時間單位和長度單位都是人類自己規定的,自然規定的時候,是按照已知的常規性的事物的特徵,比如時間就是根據地球一晝夜的平均時長制定的。
也就是說,人類的這些衡量單位,本質上都是某一事物的特徵,人類那些衡量單位泛用,只是取相似度,所以不要在具體的數值上較真了。
再說速度,人類所說的速度指的是事物單位時間內位移的距離,所以人類能驗證的速度,應該是在人類可控範圍之內,至於那些人類不能驗證的速度,比如光速,要麼來自所謂的理論推導,要麼來自於想象出來的資料。
總算回到問題上,是什麼決定了光速?人類所說的光速,時間是人類制定的時間單位,長度是人類制定的長度單位,而人類對光子的本質認識並不清楚,所以光速只是一個理論推導資料。
有人說,測光速時,曾在行星際進行,其實你沒有把那些所謂的空間知識貫穿來看,比如實測行星距離時,用的光速和發射波計算的,而測光速時,就是上面逆運算,就如同我們做數學題進行驗算。
不過光畢竟也是物質,所以光在穿越不同物質時,速度有所變化,比如真空“真空不是真的空無一物,而是沒有微觀物質和宏觀物質。”所以速度最快,而穿越空氣,空氣相對於光子則是龐然大物,所以空氣中的光速就降低了,光速穿越的物質在物質三態裡級別越高,速度就越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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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廣東一葦
因為時間是我們自己定的,就是太陽一出一落,而光是太陽發出的,既然我們確定了一個量(時間),那光速就確定了。至於30萬公里是測出來,但應該可以算出來,就是現在不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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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兔斯基聊科學
光在真空的速度是299792458米/秒。光速為什麼是每秒鐘299792458米?為什麼不是每秒鐘300000000米?對於有強迫症的人來講,這是一個讓人感覺非常難受的數字吧!
光速
光速為什麼是一個看上去毫無規律可言的數字?這個問題很好理解。我們無須知道光速是怎麼計算出來的。這是我們對“米”這個長度單位定義造成的。
以前的時候,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長度計量單位。例如我們國家的長度單位是尺,英國用的是英尺。因此,同樣的一段距離用不同的長度單位測量出來的數值是不一樣的。而現在我們熟悉的米最早起源於法國。米的定義是發生在1789年法國大革命發生以後。米最初的定義是把經過法國巴黎的那條經線從北極點開始到赤道距離的一千萬分之一作為1米的長度。
米原器
很顯然,那個時候的人們已經能夠計算出地球每條經線的長度。不然的話我們就無法知道經過巴黎這條經線從北極點到赤道的千萬分之一到底有多長?人們生活在地球上,把關於地球的一些引數作為我們計量的標準顯然是比較科學的。最起碼要比英國的某個國王對英尺的定義合理多了。13世紀時,英國的一個國王在地上狠狠的踩了一腳,對著大臣們說:“這個腳印就是一英尺,這就標準!”
後來米成了國際上通用的長度單位。這樣後來研究光速的科學家們在計算光速的時候自然就用米作為長度單位了。然而地球上一條經線的長度和光速之間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絡。所以科學家們用米作為長度單位計算出的光速必然不是一個整數。
米的定義
後來科學對米的定義進行了修正,規定光在真空中於1/299792458秒內行進的距離為1米。看了科學家用光速重新定義了1米的長度,強迫症是不是犯了呢?為什麼不是1/300000000呢?如果科學家強行把1米的長度定義為看上去更好理解的1/300000000的話,那麼我們以前使用米做為單位計算的一切數值恐怕都要重新計算一遍了。
光速
所以,長度單位米最初的定義和光速沒有必然的聯絡。這種原因決定了光速的數字是299792458。要是我們用尺作為長度單位,那麼光速就會變成899377374尺/秒了。這個數字是不是也令人摸不著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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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小梗說動漫
我猜題主想問的是為什麼光的速度是這個速度而不是其他速度。
其實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例如為什麼電子的電荷量是這個值?為什麼萬有引力和距離的平方成反比?為什麼是平方而不是三次方?
物理學其實是一種探索自然規律的學科,它不去探索為什麼是這個規律,或者說物理學也解釋不了這種規律。
如果想要解釋這種規律的話,也有一種解釋。那就是光之所以是這個速度是因為人的存在。
科學家猜想過,如果電子的值稍微大一點或者小一點那這個宇宙將不復存在,或者說光的速度稍微大一點小一點這個宇宙就會不復存在,這也就意味著這個宇宙就不會有生命。
根據目前的理論認為宇宙起源於一次大爆炸,並且宇宙在大爆炸之前可能進行過多次多次大爆炸和大坍縮。也許之前的宇宙的光的速度不是這個值呢,因為光的速度不是這個值,所以以前的宇宙沒辦法孕育生命,也有可能之前的宇宙光的速度即便不是這個速度但仍然孕育出了生命,只是和我們不同的生命,最後他們都死於宇宙大坍縮。
那麼問題來了,這個宇宙是誰創造的呢?是上帝嗎?如果是上帝,那上帝又是誰創造的?這樣問題就進入了一個死迴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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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太上邪神
光在絕對真空中不能傳播,光能夠在太空中傳播是因為太空不是絕對真空,在太空中存在各種各樣的粒子。
古希臘哲學家把在太空中存在的粒子統稱為“以太”,相對論建立在“以太”是不存在的基礎上,相對論建立在太空是絕對真空的基礎上。衛星上天后,證實了古希臘哲學家是正確的,愛因斯坦是錯誤的,太空不是絕對真空,相對論是謬論。
“以太”是存在的,這是衛星上後,得到的空間常識。一些科普者故意曲解“以太,把“以太”與“靜止以太”混為一談,企圖瞞天過海,推廣相對論。再重複一遍,古希臘哲學家定義的“以太”是在太空存在的各種粒子。太空不是絕對真空,在太空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粒子,這是已被現代科技證實的事實,現代科技已證實了“以太”是存在的。如果無法否定太空中存在著粒子,就無法否定“以太”的存在。
相對論是謬論,電磁波屬於機械波,電磁波傳播需要傳播介質。根據機械波的傳播特性,機械波的傳播速度是由傳播介質的溫度、密度等物理狀態決定的,那麼光在太空中的傳播速度是由太空中“以太”的受到空間壓力、溫度、密度等物理狀態決定的。
由於萬有引力的存在,在地球周圍空間、太空周圍空間、銀河系周圍空間,受到的萬有引力是不相同的,所以,“以太”在不同星系周圍太空中 ,受到的空間壓力是不相同的,“以太”在不同星系周圍的密度也是不相同的,光在不同星系周圍的太空中傳播,傳播速度也必將是不同。
光在太空中的傳播速度299792458 m/s,這個速度是光相對於其傳播“以太”的速度,不是相對於任何參照系的速度,這個速度是光在地球周圍太空中的傳播速度,而不是在所有星系周圍太空中的傳播速度。
機械波的傳播速度預設以其傳播介質為參照系,機械波的傳播速度是由其傳播介質的溫度、密度等物理狀態決定的,機械波在相同物理狀態的介質中傳播,傳播速度恆定不變,機械波的傳播速度不受其傳播介質運動速度的影響。
1、邁 克爾遜莫雷實驗結果,光在地球的大氣中傳播,傳播速度是由大氣的氣壓、密度、溫度等物理狀態決定的;2、邁克爾遜莫雷實驗結果,光在地球相同氣壓、溫度、密度等物理狀態的大氣中傳播,傳播速度恆定不變;3、邁克爾遜莫雷實驗結果,光在地球的大氣中傳播,傳播速度不受地球運動速度的影響。
邁克爾遜莫雷實驗結果,證明了電磁波的傳播規律完全符合機械波的傳播特性,證明了電磁波屬於機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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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E=MC²,其中C的是光速,M是物體的質量,E是所需要的能量。所以,速度V的變化導致需要的能量變化,而且是呈指數形式增長的。 所以這也說明,沒有任何物體是可以超越光速的,即使是光速,也就只有光能夠達到,也就是沒有質量的光子。但是,這個結論只是根據狹義相對論反推出來的,如果愛因斯坦的狹義相對論不試成立的話,那麼這個結論就沒辦法證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