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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翼蝶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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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韓律師
家庭主婦離婚可以要求補償。
《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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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水茗華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離婚率現在已經是越來越高了,有的地方已經達到了80%以上,夫妻間的財產是共有的,夫妻離婚享有平分財產,這方面可以去諮詢律師更為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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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小賢
朋友你好,在法律上並沒有直接規定,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請求支付相應賠償金的權利,但是並不意味著家庭主婦就不能要求,根據最新《民法典》規定如果一方存在過錯情形(下文分析),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請求對方支付相應的損害賠償金。
1、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多賠償嗎?首先家庭主婦放棄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家庭上面,在丈夫忙於事業的時候,既要贍養雙方的老人,又要撫養教育自己的孩子,還要負責一家人的飲食起居,可以說付出了很多的精力,有一個勤儉持家的妻子,丈夫工作上也會更加輕鬆。
俗話說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往往有一個顧家的女人,但現實往往是妻子放棄一切做起家庭主婦,由於失去了獨立經濟生活來源,大事小事都需要向丈夫伸手要錢,本來這也是應該的,男人就是負責掙錢養家的,可是就有一部分男人覺得自己的妻子在家裡就是很輕鬆,還經常要錢,因此不斷髮生矛盾。
而且女人一旦做起了家庭主婦,一心撲在家庭上,少了必要的社會交際,也不怎麼投資自己了,丈夫反而後在事業成功後嫌棄自己的老婆,因此很多家庭主婦到最後都面臨著與丈夫離婚。但是在法律層面,法律並沒有因為家庭主婦特殊的身份而規定,家庭主婦可以在離婚時可以要求獲得更多的經濟補償,原則上對於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雙方是平均分配的,特別情況下考慮到女方沒有工作可以適當多分一點。但是隨著《民法典》頒佈,規定了在特定條件下,如果丈夫存在過錯,家庭主婦在離婚時可以要求丈夫支付損害賠償金。
2、 家庭主婦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損害賠償金的情形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可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夫妻雙方離婚的,沒有過錯的家庭主婦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損害賠償金。
(1) 丈夫在婚後與她人重婚,例如丈夫事業成功後又找了比人結婚的情形。
(2) 丈夫在婚後與她人同居,例如丈夫事業成功後開始膨脹了,和別人同居的情形。
(3) 丈夫存在實施家庭暴力的情形
(4) 丈夫存在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情形
家庭主婦去在離婚時,法律並沒有規定其可以獲得更多的賠償,但是如果家庭主婦的丈夫存在以上4種情形的,在離婚時除了分配夫妻共同財產,還可以請求對方支付相應的損害賠償金。你認為家庭主婦在離婚時,應該多獲得一些經濟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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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遨遊自我
難道家庭主婦做的家務活,照顧的孩子都是她自己的,跟男人無關?既然結婚了,就有很多共同的東西,男人賺的錢不屬於男人自己,而是屬於整個家庭,家庭主婦不過是犧牲個人自由和前途在家上班的人,價值無法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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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笑露於臉
首先你做家庭主婦,當初是你同意兩個人共同付出的吧!如果在婚姻裡生活不和諧,可以共同溝通吧!如果實在不行了,要離婚了,你做家庭主婦是不可以賠償的,財產實施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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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飄雨桐
其實,這個世上最不好做的一種職業叫做家庭主婦。是的,她很偉大。偉大的,放棄了個人的事業。並且,犧牲了很多個人的時間。全身心的,投入到這個家庭當中。讓做老公的完全沒有了後顧之憂,安安靜靜的處理好家裡家外的全部事情。
真正做到了:老公負責賺錢養家,女人負責貌美如花。然而,如果老公願意給錢你、固然是好的。但,老公給錢你、給得不是很爽快。估計,你也不會內心好過。免費的午餐,說真的還比較難以下嚥啊。
此時,你覺得離婚了要求補償——合適嗎?
不少家庭主婦,在離婚的時候都欲哭無淚。覺得,被自己的老公拋棄了、被這個家拋棄了。除了當家庭主婦,她什麼都不會啊。可,家庭主婦又沒有工資、更沒有獎金的。
我可以告訴你:沒有任何法律法規可以保護你的利益。你說,你為這段婚姻付出了時間和精力。但,你的老公也是付出了時間與精力啊。他,還拿錢來養著你呢。離婚了,這個好處是不會給你的了。你要求補償,也找不到合情合理的證據。
那麼,法院或者可以建議:你前夫給你相當的補償,可這些只是屬於道義上的補償。他給你是人情、不給你是道理,你也沒得有任何怨言。如果,這個前夫還是感謝你曾經為這個家的付出。他,多多少少給你一些補償是可以有的。但,一來他要有足夠的良心;二來他也得有足夠的金錢啊。否則,自己都不夠用。還要給你,怎麼可能呢?
所以,女人即便結婚了最好還是有自己的事情。這樣一來,哪怕情感發生變化、你都可以不用害怕。作為家庭主婦,真的受制於人。現在,你後悔了吧?唉,你會想著至少經濟可獨立——就不會甘心當家庭主婦,更不會離婚了還要想著怎麼拿到金錢上的補償啦!
當然,提還是要提的。但,不要抱著太太的希望。離婚後,你要學會獨立生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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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阿Q讀書館
我看前面有朋友在法律層面給您做了詳細的說明,在此我就不重複了。
從你的問題我隱隱感覺,你是很沒有底氣的,因為覺得自己是家庭主婦,對家庭沒有貢獻,或者按照傳統觀點,錢都是他賺的。所以,你對自己有沒有資格分得家庭財產底氣不足。
其實這一點上你要正確認識。家庭主婦也是一種職業,是一個家庭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你對家庭也有著重要的貢獻,千萬不可妄自菲薄!即使你沒有工資收入。
說個例子吧,我媽始終不覺得目前是她的兒子媳婦在養她,雖然她沒有工資收入。她的理論是,我幫他們帶著兩個孩子,如果我不帶,他們勢必有一個人上不了班,賺不了錢。從這個角度來說,她賺2000塊的話,至少有1000塊是我的功勞。當然我媽並不是要那1000塊錢。話糙理不糙,這跟家庭主婦對於賺錢的丈夫是一樣的道理。
離婚並不可怕,但需要慎重和理智。如果破鏡已經難以重圓,那就底氣十足地離婚,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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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浪確彥清
你所說的補償指的是什麼?如果婚姻存續其期間男方某方面給你造成損失或損害,在離婚時沒有得到應該的補償或賠償的。詳細情況可諮詢律師會給你確切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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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鏡亦非臺92448852
現在這社會做家庭婦女,自己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離婚如果男的耍手段的話,那女的是分不到啥財產的,等於做了多年的不要的錢的保姆!所以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不管工資多少,有一份自己的工作,還是比較好的,現在渣男太多,你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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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結婚前有沒有工作,除去開銷每個月能存多少錢,這是你值不值錢的底氣!第二,現在做家務的保姆一個月工資三千左右,一線城市也就四五千,可參考五八同城,包吃包住,完成情況不好可能會扣工資。第三,孩子也是你的,不是為他生的,除非你從此跟孩子斷絕關係,老了也不要孩子贍養,那麼你可以說是為他生的孩子,可以索要代孕費,至於合不合法另當別論,所以帶孩子這事不是你的籌碼,相反這個僱主能讓保姆上班時間帶自己的孩子已經相當開明瞭。第四,剛才說了,孩子是你自己的,所以孩子的開銷你應該負責一半,這個從你保姆工資裡面扣,你買衣服化妝品這些的也該從你工資里扣。好了,你自己算算你還剩多少錢,讓他補給你吧,我是女的,我最見不得祥林嫂,簡直丟女人的臉,什麼為家庭付出啊之類的聽著就噁心,你為你孩子付出的等你孩子大了以後跟孩子要去,算在你老公頭上算什麼本事,你在家洗衣做飯你老公給了生活費的,他不欠你,這種活本身就不值錢,你哪來的逼臉獅子大開口的?你不願意幹你可以不幹,找個保姆也就幾千塊,你出去上班,出一半保姆工資和家裡生活費就好了,怕是你自己賤掙點錢不夠保姆工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