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天馬動力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問題是他們三人得到的資訊是錯的。他們不知道丁元英的背景,只知道是個窮困潦倒賣唱片的高人。要是知道2億變4億,還有歐陽雪50萬變120萬的事,肯定不會退股。

  • 2 # 雲中之筆

    雲中答題,相互學習。

    丁元英以扶貧命題,準備幫助王廟村人脫貧致富,緣起於送心愛之人芮小丹,一個神話般的禮物。

    而之所以,芮小丹讓丁元英在王廟村寫一個神話,是她發現丁元英,不僅會扒拉算盤珠子,還會扒拉靈魂。

    指定歐陽雪買股票、與韓楚風的賭注以及為王明陽畫句話,一次次的事實證明絕非偶然,讓她更加的相信丁元英能做的到。

    同時她也清楚地發現,自己離丁元英有多麼的遙遠。這樣做也是為了,讓他在自己的身邊停留的久一些。

    從最初的考察到策劃過程,丁元英就說過允許幾個人趴上井沿,能不能爬上來只能靠他們自己。他救不了他們,這樣做的根本目地是向王廟村,輸入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生存觀念。

    其實,丁元英此次的拔刀見血,更擔心的是趴上井沿看一眼的人如再掉下去,會不會患上精神絕症。而這也是他前往五臺山求心安的原因。

    允許幾個人趴上井沿,這幾個人主要就是指馮世傑、葉曉明與劉冰。

    馮世傑,是一家汽車美容店的老闆,在王廟村裡也算個能人。為人善良老實憨厚,因為家鄉貧窮,一直惦記著想為其做點實事。但自己能力有限,找不到出路。

    葉曉明音像店偶遇丁元英,透過對《流浪者之歌》的點評,及芮小丹“鴻門宴”上的所見所聞,讓他隱隱地感覺丁元英是個高人,或許這個人,能為家鄉的貧窮指條出路。

    葉曉明,古城一家音像店的老闆,為人精明靈活擅長交際。初見丁元英向其借唱片,為了日後的人際關係做鋪墊。而對於整個格律詩計劃,丁元英的每一次動作,也只有葉曉明能看出其中玄機。

    丁元英對葉曉明的評價是,葉曉明為人聰明,但評價一個人聰明僅僅是不夠的。這句話潛在的隱藏了葉曉明是有侷限的。

    劉冰,古城一家商場的角落裡,經營著一個入不敷出的唱片店。見利忘義貪圖虛榮,身上有十足的小人得志的樣子。

    與丁元英相識,趁火打劫的收購了唱片,而他不知道這就是,馮世傑、葉曉明口中所說的高人。在得知王廟村的計劃後,自私的將收購丁元英的唱片,說成是一段交情,千方百計的想從中,不勞而獲的分一杯羹。

    馮、葉、劉三人,最後都在格律詩公司為其墊資的情況下,成了公司的股東。馮世傑是生產總經理,葉曉明為市場總經理,劉冰自封辦公室主任。

    三個人選擇退股,是在公司參加國際音響展會中,丁元英大幅度的下調了產品價格。而這一舉措,固然使展會中的公司產品銷售一空,但也因為價格因素,從根本上損害了音響老大樂聖的利益。

    為此,樂聖公司掌門人林雨峰,緊急召開公司大會,要求公司法務部,起訴格律詩並將其置於死地。

    當一紙訴狀送到葉曉明手中時,他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於是與劉冰連夜趕回王廟村與馮世傑商議對策。在丁元英宣佈展會前降價的決定,三人起初都摸不清用意,以葉曉明為首是持反對意見,最終選擇了保留。

    所以三人商議後的結果是求和,若不成功就立即退股。

    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決定呢?

    首先,面對起訴他們的,是音響界的老大樂聖公司,樂聖的地位與實力,可以和外國品牌相抗衡。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摸了老虎的屁股,是吃罪不起的。在他們認為尤其是在葉曉明心中對樂聖公司,寄予的是一種依託與庇護的心理。樂聖掌門人林雨峰的一句若訴訟失敗,就從辦公樓跳下去,從心理上更加的讓他們失去了信心。其次,面對樂聖公司的起訴,先不說賠償問題,僅一筆訴訟代理費,就超出了他們的承載能力。因為公司自開業以來,丁元英的計劃與決策,一直沒有讓他們看到眼前的實惠。三個個體戶,對這場訴訟成敗未定的情況下,相到的首先是自己要面對的損失,而不是對丁元英全盤計劃進行分析與思考。最後,選擇求和退股,以及沒有用心思考丁元英的目地,主要還是他們三個人在能力上的侷限性。葉曉明看似對丁元英的決定,每次都能做出敏銳的判斷,但這僅僅是聰明而已。而丁元英說過,評價一個人僅僅用聰明顯然是不夠,還要具備膽識以及氣魄。從丁元英玩轉股票的角度來看,綜合的需要技術面、制度面、產業結構、以及市場政治經濟學等。而這些因素與條件,在馮、葉、劉三人身上是不具備的,也就無法綜合的去透視丁元英的計劃,更無法推斷訴訟的走向與成敗。三個人的思維與性格底色,決定了他們對事情的判斷,面對風險盡最大可能得保全或減少損失,儘管他們放棄了爬上井底的機會,但也是各自文化屬性的決定下,應有與應該做出的合理選擇。

    馮世傑說,咱幾個是扶不上牆的爛泥。有自責愧疚也有不甘。

    葉曉明說,小家子氣,沒見過世面。自知之明但也心甘情願。

    劉冰,最終患上了精神絕症。

  • 3 # 風韻YYYC

    他們的聰明只能是扒著井沿看一眼,沒有跑到井外的智慧,人物設定就是如此,原想扶貧的,最後依然盡力為村民著想,圖利者肯定不願有損失。

  • 4 # 江城四叔

    首先糾正一下,並不是一收到應訴通知書就立即退股了,而是在求和失敗後才選擇了退股。個人認為這是源於他們缺乏對客觀事實的清醒認識,對事件發展態勢的誤判。

    事情的起因

    格律詩在音響展覽會上,以3400這個行業內人士都認為不可能的價格銷售了500套雙組分音箱,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樹立了樂聖“高價低配”的資本家形象,引起了行業震動和普通大眾的熱議,事後也沒有給樂聖一個說法。用樂聖老闆林雨峰的話來說就是“有人摸了老虎屁股,還沒給錢”。所以樂聖當即召開董事會,研究對策,隨後作出了起訴格律詩的決定,並提出了公開道歉和600萬元的賠償要求。

    三人所認為的隱患,也就是“導火索”

    事實上,在展會開始之前,三人已經感到非常不安了,認為降價事件將會帶來很大隱患。有此為證:

    意識到這個問題後,連夜回古城開會的時候,葉曉明就當場提出了質疑:

    並表達了自己的擔憂:

    最終,經過股權表決,葉曉明被迫執行這一決定,但“保留個人意見”。這也給三人退股埋下了一根導火索,只需要一個他們三人所認為的具體事件來引爆了。

    事態發展過程和導致退股的引爆點

    事情的真正轉折點發生在1998年6月16日上午,葉曉明在店子裡收到了法院送來的樂聖起訴格律詩的原告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他所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隨即,他與劉冰合計後決定立即回古城與馮世傑共同商量對策。

    經過三人仔細分析後,他們拎出了各自可能造成的損失:打贏官司,訴訟費都交不起,公司面臨資金和經營困局,打輸官司,更不用說了,他們所投資的現金資本金沒了,還倒欠歐陽雪為他們墊支的資本金。其中,以葉曉明所欠的墊支款最多,達18萬,這將對他造成巨大打擊。

    因此,他們必須“自救”,最後想出來的辦法就是找樂聖公司“求和”,並且一致決定不通知丁元英,直接逼迫董事長歐陽雪共同前往樂聖公司求和。

    然而,在他們意料之外的是,樂聖公司不但沒有接受他們的求和訴求,還請來了一堆媒體,直接將求和過程公之於眾,並揚言“如果公理都不在了,我就從這兒(九樓)跳下去”。這簡直是赤裸裸的打格律詩的臉。

    至此,他們三人埋下的導火索就這樣被“求和失敗”這根火柴給點燃了。在回去的路上,葉曉明向歐陽雪直接提出了三人要求退股的要求。

    沒想到歐陽雪想都沒想就同意了。隨後,肖亞文入主格律詩,並找到了關鍵的證據,打贏了官司。也直接證明了他們對事件發展態勢的誤判,這也導致了後來的劉冰因心理不平衡,藉機敲詐公司無果後跳樓身亡。

    本回答寫到這裡,可以說解決了本答主所提出的其中一個原因:對後續發展態勢的誤判。那麼,為什麼又說是他們缺乏對客觀事實的清醒認識呢?主要有以下幾點證據:

    1,三人始終對丁元英的操盤手法存在懷疑。從最開始的丁元英沒出資、不佔股份開始,到丁提出要在歐洲作測評、找代理,再到在北京郊區找門店,再到丁提出在展會上大幅降價銷售音箱。每一個節點都讓他們無法理解。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在於三人的眼界有限,也沒有基本的營銷策劃知識積累。

    2,對樂聖所處行業地位的盲目崇拜。在他們三人看來,作為音響界的老大,樂聖的地位不容挑戰,而且根本無法撼動,更何況格律詩這樣一個“行業新兵”。此外,葉曉明與在行業內從業經驗相對多一點,也對樂聖公司老闆與黑社會的淵源有所耳聞,這也讓他們有某種恐懼感,他們深信“老虎屁股是不能隨便摸的”。殊不知,任何所謂的強者,都有弱點,他們根本沒有想到,丁元英在行事之初就有了預案。

    3,對媒體和法院的參與感到惶恐。也許他們以前從未被媒體聚焦過,更不用說惹上官司了。他們對媒體的有一種本能的抗拒,對有“青天大老爺”形象之稱的法院那種根深蒂固的恐懼。在他們的意識裡,攤上媒體會招致罵名,惹上官司會涉及賠償。不過,讓他們沒想到的是,這完全符合丁元英最初“讓媒體、法院起鬨”的預設。

    4,對自身(格律詩)的認識不足。事實上,其一,格律詩的3400元的售價依然還有110塊錢的利潤,只不過是因為王廟村的參與降低了成本,從而誤導了樂聖對格律詩該款音箱成本的誤判。進而鑽進了丁元英設定的“圈套”。其二,樂聖,包括葉曉明所認為的壓榨勞工、逃避保險、使用童工等問題。丁元英事前就做了安排——將農戶與格律詩分開,建立的是合作關係,並不僱傭關係。這也是丁元英給樂聖挖的第二個坑。其三,對法律認知的空白。他們不懂法,不知道其中所存在的機會。

    綜合這幾點來看,認定他們缺乏對客觀事實的清醒認識就說得通了。

    所以,為什麼他們會選擇退股?答案就是這兩點:一是對事件發展態勢的誤判,二是缺乏對客觀事實的清醒認識。

  • 5 # 使用者11605696264

    因為普通人是無法理解資本運作的可怕的,可以黑邊白,可以堂而皇之的殺人放火。樂聖起訴失敗的根源在對格律詩農戶試生產這個基本情況居然不知道。尼瑪這是騙三歲小孩了,樂聖那樣規模的公司,組織架構和公司制度肯定有吧。那麼法務部門和律師團隊全部是一群蠢豬嗎?!連起訴方農戶式生產,扶貧性質這種最基本的情況也不去調查取證,瞭解不清楚就敢對簿公堂。就算林雨峰個人一時興起,下達了對簿公堂的決定。那麼其他人,這些部門在幹啥?!我們普通人打官司請個律師也不會犯這種毀掉職業生涯的愚蠢錯誤。而書中那麼大公司,那麼一群牛人,還有法務部門和強大的律師團隊,尼瑪集體失憶抽瘋啊?!唯一的解釋就是丁元英應運資本運作的力量收賣了樂聖除林雨峰以外的所有人,大家做局逼死了林雨峰。書中處處強調狗屁矛盾文化,樂聖只有矛沒有盾,只有進攻不防守。為林雨峰的失敗和自殺埋伏逼,真是可笑。現實中華為公司不就是狼性文化著稱嗎?!他們忽略防守了嗎?!連防守都做不了你進攻個屁。

  • 6 # 墨影娛

    {還未思辨與“亮劍”至最後一刻,就自以為看透了一切,慌忙做出了自己的草率決定。——退股!}

    不是說好的一起脫離水深火熱的生活,奔向上層社會的嘛?怎麼才剛“高潮”,就突然冷卻退縮了呢?難道曾經的那份熱情已經被現實無情的給澆滅了?

    筆者言:沒有足夠的資訊量作為基礎與絕對客觀的角度看待此事,“葉馮劉”三人只能作出他們認為對的絕對。

    當“葉馮劉”三人得知丁元英的那次決策後,當時就知曉會出大亂子,因為如果“格律詩”這樣做,無異於摸了老虎的屁股,那老虎能願意?必然會引來老虎的強勢反擊——“樂聖”公司的訴訟書!(索賠600萬RMB

    當一接到這個資訊的時候,“葉馮劉”三人雖然早有準備,可也嚇了一大跳,因為這根本就是他們一輩子不可能償還清的。但他們也不是沒有想辦法,經過一夜的長談,他們想出了一個自以為是辦法的辦法——“求和”!(用10萬元和一份誠意企圖打動“樂聖”的寬容。

    可結果註定要讓他們這些“小民思想”的人失望了,因為思維境界不在同一層次上,所以他們的處事風格自然也就不能為林雨峰所接受。

    既然,求和失敗?那麼“格律詩”就成為了死亡之地——不走,還留著等死嗎?(‘葉馮劉’三人如是般想到。)

    他們以為盡到了他們所能的全部,在窮盡他們所有的辦法之後,失敗了退走,是他們認為正確的事情。

    可他們沒有想到的是這件事的幕後操盤手是誰?——丁元英!大人物可不會讓自己的任何一個計劃都隨隨便便的付諸東流!早在佈局之初,結果就已經註定了。

    奈何“葉馮劉”三人沒有“一條道走到黑”的覺悟,不過, 也正常,因為現在也是各種雞湯,各種道理橫空出水的時候,更何況那時候“說鬼話、辦鬼事”的如此昌盛的時候呢?

    恐怕,就是換做任何一個人置作“葉馮劉”的處境,也會有不少人做出“退股”的決定吧?

    綜上所述:是筆者個人對“葉馮劉”三人退股行為的觀點淺述。

    那麼,大家認為為什麼“葉馮劉”三人會做出退股行為呢?如果是你,當時不會不也退股呢?

  • 7 # 三元智慧

    樂聖起訴狀的送達意味著公司面臨市場風險的來臨。由於三個人對末來風險的不可預知,僅僅是憑藉對樂聖的瞭解,感覺無法應對,便自動提出退股份一事。

    這個是初級市場時期,民企、商人創業的一般的經歷。

    不過,作者豆豆也是透過這些底層商人的基本剖析,試圖證明“神人”的非凡謀略。

    《遙遠的救世主》後改為電視連續劇《天道》曾轟動一時。不過後來電視劇內容刪減片段太多,還是看看書感悟不一樣。

  • 8 # 阿道夫哈卡

    格律詩公司的股東只有歐陽雪、劉、馮、葉四人,丁元英並沒有股份參與,只是起建議的用,倒成了丁元英是光腳的,他們是穿鞋的,沒有丁元英這樣的高人給他們兜著,他們心裡發慌。

    他們低成本、高質量的音響產品是怎麼來的,是王廟村村民在不是人呆的地方幹不是人乾的活,拼的就是個不是人。在北京音響展覽上他們雖不情願但還是遵從歐陽雪在丁元英那兒的建議:以極低但不低於成本價的價格出售音響。他們認為:這樣的做法辛辛苦苦忙活一陣子卻沒賺到錢,樂聖在之前幫過他們現在卻以極低價格競爭,是不地道、不人情的不正當的競爭。但在外人看來,確是質疑他們的產品低於成本價出售,是觸犯經濟法律的不正當競爭。不管他們三人是否將此混為一談,他們已經主觀臆斷自己是不正當競爭,心理上已經輸了,所以在起訴書一過來,大公司和小公司的碰撞,還沒上法庭就已經判定自己會輸,面對鉅額賠償金,三人無力承擔,猶如達摩克利斯之劍,哪還顧得了其他,連夜趕往歐陽雪之家,以之前就不同意這麼做為由強烈要求撤股。沒有一點擔當。

    之後辦完撤股手續後,歐陽雪開始思考,到底是誰要請高人幫忙,自己請過來的高人卻處處懷疑和猜測....

    其實說到底,還是認識能力的問題吧

  • 9 # 天賜禪心

    《天道》是個有思想,有深度的浮世繪,雖然才短短24集,卻寫盡天下芸芸眾生。電視劇我看了一遍,原著《遙遠的救世主》到目前我看了三遍。這是一部非常有振人靈魂,啟人心智的完美作品。值得反覆的去看,不同的年齡你會有不同的感悟。電視劇也拍的不錯,很忠於原著。老戲骨王志文把男主演繹的絕對到位,形神俱佳,入木三分。

    回到上面的問題上,我透過分析三位的性格特點,你就很容易明白他們退股的原因了。

    劉冰,自私,目光短淺,不甘心平庸,卻能力有限。過高的慾望和看不清自己是他自殺的原因。唯利是圖是這種人的典型特徵,沒有利潤了,還要賠錢,他肯定選擇退股,這是他這種能力和水平的人,能做出的,自認為最正確,最聰明的決定了。

    葉曉明,很聰明,但太過謹小慎微,格局不夠,雖然有一定的悟性,但對人性的瞭解還沒有入門,內心不夠強大,也缺少一種責任和擔當,出了問題首先想到求和,求和失敗,認為格律詩必死,立即選擇退股。退股他是始作俑者,劉冰同意,馮世傑跟隨。這是他的性格和眼光決定的。

    馮世傑,有助人的善根,即使因為自身認知有侷限,看不到長遠,但能抓住眼前核心利益,而且他考慮問題是站在王廟村集體的角度出發,是一個心中有大愛的人。缺點是沒有主見和領導力。退股不是他的本意,他是隨波逐流。

  • 10 # 斌比冰水冰

    機遇和風險往往相伴相生,遙遠的救世主中,在初起步的格律詩被行業巨頭樂聲起訴後,劉冰收到律師送達的起訴書後,直接拿去找馮士傑,葉曉明商量對策。葉曉明覺得丁元英搞的是花架子,拿著大價錢去國外辦理認證,然後在展銷會上低價促銷,得罪了自己的供應商國內HIFI王者樂聖,一直對丁元英的決策有異議,但是丁元英的可以爭論,但是爭論沒有結果必須執行,至此時,馮葉劉無法看透丁元英的決策原因,而且結合他們找來丁元英辦扶貧,但是最後的出資人卻是歐陽雪,三人不知道實際出資擔保的卻是丁元英,所以導致錯誤的判斷,以為格律詩大難臨頭,不敢投入身家,所以一起做出退股離開的選擇。

    馮世傑勤勤懇懇做小生意有成,葉曉明就是那種交際不錯,見過不少世面,有效聰明卻無大智慧的人,劉冰就完全是聰明氣都側露了的那種人,三個人都是在社會上有很多經歷和見識的人,成立格律詩的時候,三人錢不夠,葉曉明大部分算是借的歐陽雪的資金出資,劉冰就完全算是借的資金出資成為的股東,可以說三人投入的就是自己的身家性命,歷年所得,所以在遇到樂聖這個音響界的抗旗者的官司的時候,是真的怕了。積蓄虧了也就罷了,若因此還欠一屁股債你說你敢不敢。限於眼界,所以三人做出了退股的選擇。

    馮世傑退股但是卻保了生產線,這是一個想好好做事做實業的心態。葉曉明見多識光,本來他的最大價值就是見識,但是因為無法看清高人丁元英的佈局,他的見識就毫無價值了。至於劉冰,完全是臉皮夠厚,失去了股東資格之後,還想著繼續打工,留一個元老的資格,以做觀望,哪知後來結局出乎意料,所以心裡不平衡,導致了最後的悲劇。

    反觀肖亞文,本來丁元英讓歐陽雪去請肖亞文幫助打官司,但是肖亞文章拿到資料之後,對事情的來龍去脈有了清晰的認識。有一點非常非常重要,當初丁元英操盤私募基金大賺其錢的時,肖亞文是為其打工的,其能力見識,操作手法可以說是見識過的,才會有後來願意幫助丁元英找房子,甚至專程拜訪芮小丹以求牽上丁元英這條線不斷。所以在歐陽雪自己都覺得是燙手山芋的時候,敢於辭職,借錢投入所有積蓄來進這個局。她的見識是因為對丁元英的瞭解,對他的思維方式的瞭解,所以相比馮葉劉本就有優勢,更能看清楚其中關鍵。

    丁元英自是高人,對其他人的思維完全是降維的碾壓,肖亞文,歐陽雪也能因此成事,但是若以此覺得馮葉劉三人當時做出退股的決定是眼瞎則未免是從結果去否定過程罷了。在當初三人的位置上,因為資訊不對稱,根本不知道丁元英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所以面對自己全副身家的時候只好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而馮世傑因為想老老實實做事,保住了生產線,所以即便在退股之後,格律詩勝訴之時,肖亞文也不得不重新吸收他為股東,葉曉明靠的是頭腦,但是沒有了那份紮實幹活下苦功的心態,反而成為雙刃劍,完全出局。劉冰呢完全是本著佔便宜的心態入股退股,既看不清形勢,也不好好做事,由於心理不平衡,還把自己逼上了絕路,何苦來哉。

    其實我們若是要從小說中學習一些道理,覺得有些啟示的時候,不要把其中他們做出的錯誤決定導致的結果作為評判去說這個人聰明或愚笨,好好想想他們的思維是如何形成的。其實我覺得我們大家還別不服氣,我們自己可能連劉冰那種做法都做不到,他好歹還能湊上桌,因為臉皮特厚啊,我們能做出嗎?做不出可能就是王廟村中的村民,被動的接受罷了,上桌的沒機會都湊不上呢。

  • 11 # 宇哥帶你讀原著

    早晨從下午開始,帶你一起讀《天道》的原著小說:《遙遠的救世主》第三回。

    看原著,更深入。

    丁元英決定平價銷售格律詩一號

    對於丁元英平價銷售的這個決定,從一開始馮,葉,劉三人就是拒絕的。

    丁元英算出一對音響最終只有110元的利潤,他們認為這樣的利潤還沒有銀行利息高,這生意以後根本就沒法做了。

    但是丁元英並不這麼想,他認為即使公司是零利潤,只要王廟村的農民掙到了錢,那就是有意義。

    葉曉明他們雖然不同意丁元英的做法,但是也別無選擇,因為丁元英有歐陽雪的授權,所以按照公司章程,他們只能無條件接受。

    格律詩一號銷售一空,樂聖公司陷入困境

    格律詩公司在北京國際音響展示會上的突然斷崖式的降價,效果立竿見影。

    而在這場價格戰中,受到衝擊最大的就是樂聖公司。

    因為格律詩一號音箱中超過半數的成本就是樂聖公司的,所有的樂聖追崇者都會指責樂聖的暴利。

    樂聖決定起訴格律詩公司

    樂聖公司的董事長林雨峰認為格律詩摸了老虎的屁股,他決定起訴格律詩公司。

    樂聖公司對格律詩音箱的成本進行了最嚴苛的調查和評測,一致認為格律詩音箱的生產成本肯定是高於售價的,這樣就適用於《反不正當競爭法》,官司的勝算非常大。

    樂聖的律師團隊決定向格律詩公司提出600萬元的賠償要求,這既是對格律詩的威懾,又是要讓所有的後來者知道:老虎的屁股是摸不得的。

    在林雨峰看來:樂聖公司就是一家只有矛沒有盾的公司,最好的進攻就是防禦。

    這一戰,是樂聖與格律詩的生死之戰,拒絕任何形式的調解,務必置對方於死地。

    葉,馮,劉被樂聖600萬索賠額嚇倒

    收到起訴書的那一刻,葉曉明和馮世傑,劉冰都不約而同的意識到格律詩徹底完了。

    他們被600萬的起訴額嚇到了,在他們的一貫觀念中,樂聖想吃掉格律詩,就像大魚吃小魚一般的容易,格律詩完全沒有一丁點兒的勝算。

    這是一個死局,而要破這個局,唯一的辦法只有兩個:

    一是與樂聖和解;二是抽身逃離這個局。

    此時的他們想到了丁元英,但是他們卻拒絕找丁元英出謀劃策,因為他們覺得找他也沒用,事情的解決方法沒有第三種。

    於是他們找到了歐陽雪,決定讓歐陽雪和葉曉明去向樂聖公司道歉,並願意賠償樂聖10萬元。

    結果可想而知,他們此行就是自取其辱。

    葉,馮,劉將所有的股份賣給了歐陽雪

    求和失敗之後,葉,馮,劉三人就按照他們預定的計劃向歐陽雪提出了退股的要求。

    按道理說這樣的要求是極其無恥的,想發財的時候就千方百計的請人來投資,一旦遇到了難事,就想一走了之,而且還不想自己有絲毫損失。

    歐陽雪其實完全有理由拒絕他們的無理要求,但是她沒有,她一口就答應了他們三人的要求。

    對此葉,馮,劉三人都很吃驚,他們均有一種被女人輕視的感覺。

    葉,馮,劉此時並沒有去思考歐陽雪為什麼願意接收他們的股份,因為按照他們的判斷,格律詩一旦敗訴,那麼他們的股份就是一文不值。

    他們看不到格律詩的未來,於是他們怕夜長夢多,當天就與歐陽雪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歐陽雪當場就付給了他們現金。

    馮世傑是王廟村人,所以他要為王廟村的人著想,他沒有要現金,而是將錢抵扣了王廟村村民的欠款。

    是什麼導致了馮,劉,葉的錯誤判斷?

    馮,葉,劉的退股是因為他們看不到格律詩勝訴的理由。

    按道理說他們是最瞭解格律詩的,他們並沒有不正當競爭,他們賣3400元,也不是低於成本價,而是略有盈餘的。

    那麼他們為什麼會一接到起訴書的時候,就斷定自己會敗訴呢?

    原因就是:傳統觀念作祟!

    一是傳統的“事實勝於雄辯”的觀念,二是傳統的疑罪就是有罪的觀念,三是傳統的青天大老爺觀念。

    傳統的觀念讓葉,馮,劉斷定自己會敗訴

    我們華人一直就是接受的這種傳統文化教育,所以他們三人相信法律是神聖的,是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的。

    葉,馮,劉三人正是因為對王廟村的做法太瞭解,他們都明白這其中有太多的不道德,不符合規矩的行為。

    而他們的對手樂聖公司是正大光明的,是站在道德制高點的,所以他們斷定了他們會失敗。

    再加上600萬的標的光是訴訟成本都要90萬元,這麼高的費用他們是打不起這個官司的。

    也正是以上的綜合原因,再加上他們不願吃虧的小農意識,讓他們選擇了對他們最有利的方法,那就是退出股份。

    這就是所謂的“爛泥扶不上牆”吧。

  • 12 # 西門町

    1、起訴樂聖相當於打破他們的信仰,對於發燒友來說。

    2、對行政力量有天然的恐懼,加上精神信仰的加持,心理已經崩潰。

    3、有句話叫窮折騰,底層商人農民對金錢的執著和看重是無法想象的。用血汗折騰的金錢數額,一說可能要失去,哪還有倫理道德,僅僅管得住自己的嘴和口袋。

    4、從眾心理,沒主見惹的禍。

  • 13 # 劉東柺子雞

    不說小說《遙遠的的救世主》說電視據電影,國內我的認知

    排名第一的《天道》能引人思考……

    排名第二的《活著》活在當下

    排名第三的,大家接龍好不好

  • 14 # 玄黃血

    因為深圳樂聖對格律詩發起訴訟,索陪600萬,一是葉馮劉三人認為官司必輸,身價底子薄,擔不起風險。

    二是經濟糾紛官司律師費是官司標底的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三十,而格律詩註冊資金才一百萬,三人認為打與不打都得不償失。

    三是音響利潤太薄,而音響的主要元件是樂聖套件,現在跟樂聖勢成水火,公司前途渺茫。

    四是在深圳談判期間,林雨峰在媒體前放話不贏就跳樓,更加重了他們對官司的失望。

    其實他們忘了,丁和小丹的初衷是扶貧,只要王廟村的個體戶有活幹,格律詩就是成功的,致於格律詩本身有多少利潤,只要不虧,就可以去生存。這點與葉馮劉三人的想法肯定是相背離的,他們才不管王廟村能不能生存下去,只要公司有最大利潤就行,當然可能馮世傑的初衷是想幫王廟村的。

  • 15 # 方圓相成

    主要是對丁元英沒信心,他們只知道他是個高人,但高到哪種程度他們並不知道,他們的潛意識裡那個音響公司是個牛逼的存在,不可戰勝,他們已經未戰先敗了,但是肖亞文不同,她曾在丁元英身邊做事,親自看他在狼嘴裡分肉,所以她對他有信心

  • 16 # 勇38468480

    本身出發點就不一樣,有人想跳出深井,有人本身就在井外,就好比上帝在操作著一切,例如我想跳出井外就必須關心我本身所關係的一切利益,而扮演上帝的角色的那個人,他所關心的就一定是結果了,但是結果並不一定代表所有股東的利益,所以很明顯的退股是很直接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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