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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說說教育與職場

    該打。

    原則性錯誤,這就比較嚴重的錯誤,而且屢教不改,那麼淳淳善誘已經失效。作為家長,不打不行啊,這已經到了該打的地步。

    當然也不能隨便打,應該說是懲罰。讓他明白為什麼打,為什麼該打,為什麼這樣打。打只是懲罰,最終讓他醒悟,打不是為了施暴,所以,打一定注意手法和輕重。

    打哪裡。怎麼打,打幾下等。儘量保持理性。

    當然,有時候很難做到完全理性,但相信問這個問題的家長已經很理性了,因為他應該一直沒打過。

    總之,打只是手段,讓孩子真的明白和改正才是目的。必要的懲罰讓他能夠明白事情的輕重,明白有些原則性的錯誤,犯了就要受懲罰,現在家長懲罰,以後就是更嚴重的社會懲罰。

    所以,如果是屢次三番、而且是原則性錯誤,那就改懲罰。

  • 2 # 薛一一i

    在孩子的生活和學習中,有且只有一個領導者:那就是她自己。陪伴孩子,質量比時間更關鍵,其實也可以儘量的透過各種方式去陪孩子,至少讓孩子覺得你是和他在一起的,比如經常透過影片聊聊天,每天關心他們一下透過影片聊天,等等方式,保護孩子的初心,科學方法與自家孩子心理發展相結合,做孩子身邊智勇雙全的陪伴者,關注並喚醒"自我驅動力"。而不是動手去傷害孩子甚至去打孩子

  • 3 # 喵百通

     首先,不知道您指的原則性的問題,是指什麼?孩子為什麼會屢次犯呢?在他第一次犯這種錯誤的時候就應該加以教育,避免以後再犯,這是不是也有家長的不對在裡面。

    其次,針對打罵孩子,建議能不打罵就不打罵,能用語言解決的,就不要動用武力。

    現在的孩子很脆弱。

      大人的力量是遠遠高於小孩的承受能力的。

      有些家長生氣時,抬手就向孩子打去,更甚者還會抓起身邊的掃把、樹枝、尺子等工具打孩子。如孩子認錯態度良好則罷,如孩子“犯犟”,則很可能是越打越氣,越氣越打,甚至失去理智不能自控。不少家庭悲劇就是這麼造成的。大多打孩子的家長要理智一些,他們認為,孩子總歸要打,但頭打不得,打屁股沒事,小屁股肉厚打不壞。事實上,屁股照樣是可以“打壞”的——輕者,孩子皮下血腫,神經受損,重則,殃及內臟(如腰部的腎臟等)或由於廣泛性出血而引起休克。要知道,孩子的小身體是非常嬌嫩的,又怎能夠經得起成人的掌心和拳頭?

      孩子的神經系統十分脆弱,粗暴的態度及打罵恐嚇,都會使他的精神高度緊張、恐懼,甚至引發心裡障礙。會感覺父母不疼愛他,拋棄了他,沒有安全感,產生暴力行為,會撒謊。而且嚴重的還會產生仇恨心理。

  • 4 # 象山易學堂

    打孩子不是一種好的教育方式,相信大家都有了共識。

    可是,如果孩子犯了原則性錯誤,父母該不該打孩子,讓孩子知道問題嚴重性、長記性,下次不再犯呢?

    近日,一個爸爸暴打兒子的影片在網上熱傳。4分14秒的影片裡,爸爸用棍子打了兒子幾百下,兒子左躲右閃,不斷求饒,看的人揪心不已。

    爸爸打孩子的起因是,孩子在八天時間偷了家裡的7000多塊錢,然後和朋友一起花光了。父母發現後非常生氣,兩人決定爸爸負責打孩子,媽媽負責錄下影片,發給和兒子一起花錢的小夥伴,譴責他們,讓他們良心不安。

    於是,爸爸拿棍子將兒子堵在床上就開打,兒子被打疼後縮到床角,爸爸乾脆脫了鞋到床上繼續打。四分多鐘,爸爸接連打了幾百下,最後,奶奶搶走了棍子,孩子的暴打才結束。

    隨後,媽媽果然把影片發給那了幾個小夥伴,不過,這段影片也很快在網上流傳開來。

    有人說,孩子偷家裡錢,就該打,父母打孩子,就是讓孩子長記性,

    父母不給一些教訓,這樣下去結局會很可怕。

    那麼,孩子犯了原則性錯誤,父母該不該打孩子,讓孩子長記性,以免鑄成大錯呢?

    我的看法是:

    可以罰,但不能打,否則,不但不會有達到教育的目的,還容易引起更嚴重、更惡劣的影響。

    先看打孩子的兩個負面心理影響:

    1、捱打的孩子容易自暴自棄、破罐破摔

    孩子被打後,表面看,孩子似乎聽從了家長的“教導”,實際上,自尊心受到損害,產生自卑心理,極易走上自暴自棄之路。

    尤其這個孩子,影片可見,已有十幾歲,正是自尊心最強的年齡,父母把影片還傳給了小夥伴,孩子的自尊掃地,今後怎樣面對?

    再說,十幾歲的孩子已有了獨立意識,既然能偷拿錢,揮霍一空,說明孩子對家庭並沒什麼感情,也不能體恤父母,這樣的暴打,導致的結果是,

    或者孩子為避免皮肉之苦而說謊欺騙家長,家長髮現後,再打,孩子再說謊,這樣慢慢就成了惡性迴圈、死迴圈,

    或者孩子索性破罐破摔,做錯事不回家,在社會上混,父母想管也管不了,那樣的話,危害實在大。

    2、捱打的孩子容易性情暴躁、有暴力傾向

    孩子犯錯,父母打孩子是最簡單、貌似效果最直接的,但從長遠看,貽害無窮。

    孩子的模仿性很強,遇到問題,父母以武力解決,動手打他,他也會有樣學樣,到外面打別人,慢慢地,性情暴躁,行為粗野,容易有暴力傾向。

    拿這個孩子來說,父母的打罵,只會讓孩子產生這樣的想法:

    你有啥本事,不就會打人嗎?

    我以後還拿錢,大不了你再打一頓,還能拿我怎麼辦?

    孩子產生這樣的對立情緒、抵抗意識、逆反心理,當然不利於身心健康成長,這當然也不是父母樂意看到的。

    家長打孩子是擔心孩子越來越錯,後果不堪設想,顯然,打孩子不能起到這個效果。

    家長打孩子是擔心孩子越來越錯,後果不堪設想,顯然,打孩子不能起到這個效果。

    那麼,孩子犯了原則性錯誤,家長該怎麼管呢?

    有個網友的意見,就比較有建設性:“捱打的孩子根本不懂家長掙錢的辛苦,應該讓他出去擺地攤或者別的,把這七千塊錢掙回來,讓他知道掙錢多麼不容易。”

    孩子的成長都是在感受中完成的。

    孩子辛苦擺攤後,知道賺錢的不易,才能更體恤父母,更知道感恩,更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更珍惜現在的生活,也能端正自己的生活態度,

    這樣入心、入腦滋養式的教育方式才真正能起到“四兩撥千金“的教育效果。

    類似的還有,一個英國爸爸在孩子犯錯後的懲罰,也很智慧:

    這個爸爸10歲的兒子在學校欺負同學,爸爸覺得這絕對不能忍,很生氣,但對兒子,他既沒罵也沒打他,而是罰兒子去跑步——取消一週坐校車的資格,跑步去學校。

    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老爸開車在後面跟著。哪怕下雨,也不能上車,也得跑。這個爸爸說,之前兒子在學校總是惹事生非,透過跑步,兒子更表現好了不少,連老師都誇。

    這個爸爸還說,自己的作法沒防礙別人,是比較健康的懲罰方式,不用打孩子,只是給孩子一點教訓,讓他知道後果就好。

    孩子犯錯,懲罰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讓孩子知道,自己錯在哪,承擔犯錯的後果,下次不再犯。

    對孩子來說,每一次犯錯,就是一個成長的機會,家長一定要抓住這個機會,讓孩子從錯誤中吸取教訓,這樣孩子才能健康成長。

    如果非打即罵,孩子會覺得雖然我錯了,但”你打也打了,罵了也罵了,我們兩清了,我以挨打受罵來補償,咱倆互不相欠了“。

    孩子的情緒都用來對抗父母,沒有靜下來,對錯誤深入反思,白白浪費了犯錯改正成長的機會,於人於己都不利。

  • 5 # 年芳芳華

    孩子屢犯原則性錯誤,該不該打?

    有幾種情況分析:

    第一、所謂原則性問題是家長制定還是社會普遍認定的?如果是家長制定的,該問題執行難度有多大?是否對孩子根本就不適用?

    第二、孩子有多大?12歲—18歲孩子處於嚴重逆反期,棍棒伺候或許更加適得其反。

    第三、除了“打”,是否還可以選擇其他的方式?比如帶孩子參加諸如國學等學習,參加夏令營等有助於培養孩子遵守規則的活動,參加法律知識教育活動等

    第四、7歲以前是孩子養成習慣的黃金期,所以,一定要讓孩子在幼時就形成良好習慣,一旦錯過這個時期,逆轉的難度就越來越大了。

  • 6 # 青青牧河

    我認為屢犯原則性的錯誤,家長應該給以懲罰性的教育,必須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至於打不打,怎樣打,打哪裡,這個就由父母自己決定。

  • 7 # 楊俊斌

    我的看法是:可以罰,但不能打,否則,不但不會達到教育孩子的目的,還容易引起更嚴重、更惡劣的影響。

    先看打孩子的兩個負面心理影響:

    1.捱打的孩子容易自暴自棄、破罐破摔

    孩子被打後,表面看,孩子似乎聽從了家長的“教導”,實際上,自尊心受到損害,產生自卑心理,極易走上自暴自棄之路。

    尤其這個孩子,影片可見,已有十幾歲,正是自尊心最強的年齡,父母把影片還傳給了小夥伴,孩子的自尊掃地,今後怎樣面對?

    再說,十幾歲的孩子已有了獨立意識,既然能偷拿錢,揮霍一空,說明孩子對家庭並沒什麼感情,也不能體恤父母,這樣的暴打,導致的結果是,

    或者孩子為避免皮肉之苦而說謊欺騙家長,家長髮現後,再打,孩子再說謊,這樣慢慢就成了惡性迴圈、死迴圈,

    或者孩子索性破罐破摔,做錯事不回家,在社會上混,父母想管也管不了,那樣的話,危害實在大。

    2、捱打的孩子容易性情暴躁、有暴力傾向孩子犯錯,父母打孩子是最簡單、貌似效果最直接的,但從長遠看,貽害無窮。

    孩子的模仿性很強,遇到問題,父母以武力解決,動手打他,他也會有樣學樣,到外面打別人,慢慢地,性情暴躁,行為粗野,容易有暴力傾向。

    拿這個孩子來說,父母的打罵,只會讓孩子產生這樣的想法:你有啥本事,不就會打人嗎?我以後還犯錯,大不了你再打我一頓,還能拿我怎麼辦?

    孩子產生這樣的對立情緒、抵抗意識、逆反心理,當然不利於身心健康成長,這當然也不是父母樂意看到的。

    家長打孩子是擔心孩子越來越錯,後果不堪設想,顯然,打孩子不能起到這個效果。

    孩子犯錯,懲罰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讓孩子知道,自己錯在哪,承擔犯錯的後果,下次不再犯。

    對孩子來說,每一次犯錯,就是一個成長的機會,家長一定要抓住這個機會,讓孩子從錯誤中吸取教訓,這樣孩子才能健康成長。

    如果非打即罵,孩子會覺得雖然我錯了,但”你打也打了,罵了也罵了,我們兩清了,我以挨打受罵來補償,咱倆互不相欠了“。

    孩子的情緒都用來對抗父母,沒有靜下來,對錯誤深入反思,白白浪費了犯錯改正成長的機會,於人於己都不利。

  • 8 # 大帥大語文

    我來回答一下,供您參考。

    首先,您提出一條“原則性錯誤”,我覺得得把這個概念界定清楚。例如,偷錢?談戀愛?打架鬥毆?吸毒?曠課?

    其次,懲戒手段。我們得肯定懲戒的意義,教育部也授予了教師懲戒權。“打”是懲戒的一種方式,起到警示作用。不過,“打”的危害也很多,例如,讓孩子留下心理陰影,或者產生暴力傾向等。

    最後,恩威並施,多陪伴,多引導,方是正道。

  • 9 # 老張學聊

    應當打一打“屢次犯原則性錯誤”孩子。

    古人“棍棒底下出孝子”,“嬌兒無孝子”的觀點之所以經久流傳,不能說全對,但一定有它經久流傳的道理。既然是“屢次”而且“犯原則性錯誤”,有“預謀”地打一下未嘗不可。但應彰顯關愛,適時適當,打出水平,打出成效。

    孩子“原則性”錯誤而且“屢次”。或許一次又一次偷拿他人物品,或許一次又一次無端打人,或許一次又一次汙言穢語,也或許一次又一次犯上作亂……總之,假如“屢次犯原則性錯誤”,是不能得過且過,一味遷就的。聽之任之,放任自流,孩子的錯誤行為會固化,會成為積習。那將是十分可怕的。在這種背景下,“打”未嘗不是更為合適的懲戒、教育手段。

    “打”的過程,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要有“預謀”的“打”。

    在孩子“屢次犯原則性錯誤”的基礎上,父母“打”孩子,要精心“備課”,為什麼“打”,誰來“打”,什麼時候“打”,怎樣“打”,開頭中間結尾都應事先有所設計。不應有洩憤心理。一方面或父或母態度要嚴肅,讓孩子充分感知問題嚴重,另一方面或父或母要有理有據,讓孩子自我感覺“受之無愧”。

    第二、父母只能“單打”,來不得“混合雙打”。

    孩子“屢次犯原則性錯誤”後的“打”

    “單打”足夠,千萬不能“混合雙打”。“打”的過程中父母應分別扮演不同角色。一人執行“打”的“艱鉅任務”,另一人不應添油加醋,而應滿懷愛和期待地對錯誤的嚴重性,改正的緊迫性和必要性扮演好“解說”角色。

    第三、“打”要適時適度

    這裡的“適度”是指:一方面,對孩子“屢次犯原則性錯誤”的打,時間要合適。不能在孩子吃飯的時候,睡覺的時候或者即將參加重要活動等時候進行。另一方面,部位要適當,來不得一時興起,亂打一氣。頭部、前胸後背等重要部位要有意規避。第三方面,應把控好打的深度。畢竟懲戒、令其改過自新是我們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皮開肉綻不是我們的本意。應適可而止。

    第四、地點要有選擇。

    對“屢次犯原則性錯誤”孩子的“打”,應遵循在最少人在場,最少人知道的原則,以充分保護孩子的自尊。孩子儘管存有“屢次”、“原則性”的過失,但畢竟不是十惡不赦,無藥可救。父母應以“治病救人”為念,高度保護孩子的“臉面”。應該明瞭,人的自尊心一旦喪失,往往會依然故我,可能破罐子破摔,那將是非常可怕的。

    第五、“打”後要給予充分愛撫。

    對“屢次犯原則性錯誤”的孩子的“打”完成後,父母完成了高級別警戒警示,接著來的應該是充分的愛撫。要讓孩子充分感知,世界上最愛我的是我的父母。父母期待我成人成才,期待我改過自新,期待我不斷進步,期待我成為他們的驕傲。讓孩子在包括“打”在內的愛中被啟發,被喚醒,湧動打造全新自我的強烈慾望。

    對孩子的“打”包括對“屢次犯原則性錯誤”孩子的打,不能成為家常便飯,應少之又少,能不打則不打。應慎之又慎,只有不得已才為之。

    “可憐天下父母心”。

    讚賞父母有“預謀”的,適當適度、充滿愛意的“打”一下“屢次犯原則性錯誤”的孩子。

    以上是對“屢次犯原則性錯誤”該不該打的見解,或有失偏頗,期待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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