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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時間都快或了一年,開發商沒有任何通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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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愛笑的鐵蛋

    商品房買賣合同裡面寫的很清楚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逾期180天以內的話 開發商每天要支付購買者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超過180天的話 購買者有權解除合同 在合同送達的15天內 開發商要支付購買者全部房款(包含首付款和銀行貸款) 同時要支付購買者相應的利息和違約金 這個利息是不能低於同期華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利率進行計算的 違約金是總房款的百分之一 當然了 如果購買者不願意解除合同的話 還是開發商每天萬分之的違約金賠償

  • 2 # 賣糖的孩子

    您好,您先注意下這個樓盤的工程是否還在進行中呢?如果是,那就是遲交房的問題,等到交房時協商違約金就可以了。況且現在又碰上了疫情,這屬於不可抗力,延遲交房在情理當中。如果這個樓盤目前還沒有完工,且在疫情前就已經停工了,那您就得考慮會不會是開發商資金鍊斷裂造成的了。這就有可能近期都無法交房。只要他五證全,那交房就是時間問題,賠償也是在能交房的時候按合同執行就可以了。

  • 3 # 貴圈Fang事

    有合同在手裡,就不怕。很多時候都會需要這種情況,那我們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我們先去詢問房開商,讓他們給出一個延期交房的理由,然後確定一下多久能交付。如果給了一個期限,然後就讓他們出具一個證明。

    再有一個就是根據合同,開發商應該做出賠付。這個事也要他們認,如果他們認,就保證在有證據的情況下,保護好證據,再等到他們確定交房的時間後,讓他們賠付。

  • 4 # 市政運營工作營

    開發商說的理由牽強了,1月15日應交房,疫情正式要求各地區停工停產的1月底2月初了;正常應該在交房日前就應該準備交房的程式了,沒有通知交房,看你們當地的疫情是不是真的影響當地的正常時間節奏,是的話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理解,畢竟是安全更重要;如果沒有,那要看當時的具體干擾因素的,你們的購房合同里約定的很清楚才對。

  • 5 # 弘旭房產

    你好

    一般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雙方都會約定開發商具體交付商品房的時間。而要是到了約定的時間開發商卻沒有按時交房的話,這無疑會對購房者的利益造成損害。那遇到這樣的情況,購房者要怎麼處理才好呢?接下來就來為大傢俱體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一、開發商沒有按時交房要怎麼辦

    針對開發商延遲交房,業主們可集結起來找開發商討個說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式。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此外,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如果開發商沒有按期交房,業主可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購房人如欲解除合同,應當先進行催告。催告之後超過三個月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

    二、延期交房的注意:

    因地震而導致延期交房應該經過權力機關認定屬於不可抗力。屬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須由政府、法院等職權部門認定,並透過法律約定。如果確實出現了 因地震 影響而延期交房,需要有關權力部門裁定後才能認定。而不是由開發商口頭約定,業主可要求開發商出具有關權力部門的裁定公告。經過權威部門裁定才能不追究違約責任,否則購房者依然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按照《合同法》,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如果開發商不能出具有關權力部門裁定公告,業主可依據購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條款,按交付期限計算賠償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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