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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子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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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小草
閻愛民、馮爾康的《宗族史話》是這樣描述的:唐代劃定皇族內的親疏關係,是規定“九廟之子孫,繼統為宗,餘曰族”(《舊唐書·職官志》)。就是說凡是繼承帝位的五世宗親,稱為“宗”,屬於皇家的近親,可稱為宗室成員;其出了服的人則泛稱為“皇族”,是為疏屬,我們也可稱其為皇姓。在清代,皇帝的五世宗親稱“宗室”,俗稱“黃帶子”,出了服的皇親稱“宗室覺羅”,以系紅帶子為標誌,因而俗稱“紅帶子”。
小草認為這個意思就是:比如黃帝有五個兒子,他們都有繼承皇位的權利,但是最終坐上皇位的才算是宗,其他的就為族。而繼承皇位一般是以立嫡立長為原則,所以一般嫡長子就是宗,其他的兄弟姊妹即為族。
五世宗親是指:高祖、曾祖、祖、父四親,加上己身為五世,再由己身向下延及子、孫、曾孫、玄孫,也是五世,這樣從高祖至玄孫為九代。
宗親還有大宗親和小宗親之分
嫡長子為大宗,繼承父位,稱為宗子,也就是族長,餘子為小宗,分封出去。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都以嫡長子的身份繼承父位,為大宗,也稱“宗子”,是各自所在大、小宗族內的宗族長;嫡長子的同母弟與庶兄弟分封出去,為小宗。大宗代代相傳,都以嫡長子系統傳下去,叫做“百世不遷”。凡始祖的後人,不論親疏遠近,都要尊奉大宗宗子,接受他的治理,而且這種關係是永遠不變的。小宗下傳五代後,便與大宗喪失關係,這是小宗親親屬範圍,叫“五世而遷”。所以小宗尊奉高、曾、祖、禰四世祖先(四親),加上己身為五世,大宗則可奉祀始祖、先祖,沒有代際限制。
去年比較火的《知否》電視劇,其實就可以看出一些宗族的關係,比如顧家,雖然顧廷燁在顧家被自己的後孃欺負,趕出家門,但只要他族譜上的名字沒有被撤銷,那麼他就是顧家的長子嫡孫,顧家的爵位和財產也是屬於他的,現在我們的生活中,對宗族的概念已經很模糊了,以前一個宗族就像一個大家庭一樣,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目前只有中國大陸和臺灣、香港地區,以及世界各國華人社群,還有它的蹤影和異化形態的宗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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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圓you圓
族和宗,族親和宗親有何區別?
大家好,我是圓圓,下面我來說一下族親和宗親的區別:
族族:這個詞有多種意思,其中就有氏族,家族,宗族,民族,種族。古時候的族還可以作為行政單位使用。這樣來說,族的範圍是很大的。
族親族親:指同族的親屬。這個詞出自唐朝韓愈的《元和聖德詩》:“皇帝大孝,慈祥悌友。怡怡愉愉,奉太皇后。浹於族親,濡及九有。天賜皇帝,與天齊壽。”這裡的族親是指家族裡的親戚,這個範圍就很大的了,有父族、母族、妻族。
宗宗:一般是指家族的上輩,民族的祖先,又指同姓的人。
宗親宗親:指以姓氏為區分的同宗親屬。這個詞語出自《呂氏春秋·大樂》中的一句話:"故能以一聽政者,樂君臣,和遠近,說黔首,合宗親。" 它是中國古代親屬的分類之一,其他的則是外親、妻親。宗親一般有下面幾種情況:(1)同源於一個祖先的男系血親。如高祖父、曾祖父、孫、玄孫等。(2)旁系(男性)宗親。如族曾祖父、族祖、族兄弟、從祖、從父、從祖兄弟、親兄弟、伯父、叔父、兄子弟子、從子、族子、族孫等。(3)本宗男系血親的配偶,即嫁入本家的女性。如曾祖母、祖母、母、兒媳等。(4)本宗未出嫁的女性。如未出嫁的三從姐妹、未出嫁的再從姐妹、未出嫁的堂姐妹、未出嫁的親姐妹、未出嫁的女兒、未出嫁的侄女等。這麼看來,宗親就是父族親戚。
綜上所訴,宗親屬於族親的一種,如果把族親比作一棵大樹,那麼宗親就是樹上的枝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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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國網中國視窗四川
族親,即同族的親屬,同源於一個祖先的男系血親,如:族曾祖父,族祖,族兄弟,從祖,從父,從祖兄,親兄弟,伯父,兄子,弟子等。族,有許多意義,其中一個是指宗族,指同一個家族或者民族聚居在一起,組成一個戰鬥單位,所以,族也可指氏族和家族。族,具體指父系單系親屬集團,以一個成年男姓(宗子或稱族長)為中心,按父子相承的繼嗣原則上溯下延,這是宗族的主線。主線旁根據血緣關係的遠近,會有若干支線。族內有家,所謂“大宗,尊之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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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謀士說
站在歷史文化的角度來講“族”是一個很廣的概念,“族”大到民族,次一點就是宗族,範圍再小一點就是家族。古代的“族”往往指的是家族,嫪毐與秦國太后私通,被發覺後,夷滅三族。這裡的“三族”指的是“父族、母族、妻族”,甚至還有滅九族。明朝“靖難之役”時方孝孺被朱棣滅十族,這裡的“族”指的是族親。在古代有連坐法,一個人犯法,自己的家族和家族成員的親屬,都會被牽連。
而我們現在所理解的“族”,指的是民族,目前中國有56個民族,比如我就屬於漢族。在古代沒有民族概念,只有宗族和家族概念。古代華夏族人以中原自居,被稱之為中原人,居住在東方的人稱之為“東夷人”;居住在西方的人稱之為“戎人”;居住在南方的人稱之為“南蠻人”;居住在北方的人稱之為“狄人”。而四周的人,稱當時稱他們為“中原人”。而民族劃分是在近代才出現的,所以古代沒有民族意識。
什麼是“宗”?按理說,“宗”在前“族”在後,現代往往合成為“宗族”。不過在古代“宗”和“族”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在古代“宗”指的是宗廟,也引申為“祖宗”。西周建立後,周天子就制定了“宗法制”,在宗法制裡面“宗”分為“大宗”和“小宗”。在“宗法制”當中有一個很核心的內容就是“嫡長子繼承製”。而“大宗”裡面的“嫡長子”才有資格繼承天子之位。
根據《荀子·儒效篇》記載:“(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周文王姬昌兒子的後人屬姬姓,周公平定天下,封國71個,其中姬姓諸侯國有53個。那麼,這53個“小宗”姬姓諸侯國與“大宗”周天子就屬於同宗,他們之間就屬於“宗親”關係。而其他的異性諸侯,與周天子不是同宗。
這裡要說明一點的是,先秦時期,姓和氏是分開的。有些姓又分成了若干氏。到了漢代姓和氏合二為一,所以同“宗”的人不一定同姓。但是,同一個家族的人一定是同姓。比如,孔子的先祖是子姓,與商朝的後裔同宗。從子姓裡面有很多氏,比如後來的宋姓和孔姓也屬於同宗。
什麼是“族”?現在我們理解的“族”指的是民族。在古代,是聚族而居,往往指“家族”。“族”的血緣關係更近,比如清朝時期的“湖廣填四川”,從湖南和湖北等地,以家族為單位遷徙到某處。這個家族的子孫後代,往往有字輩排行,這種同姓村落居住的人就屬於同族。他們雖然離開了原來居住的地方,但是他們的姓沒有改變,其家族成員按照字輩排行被記錄在了族譜當中。現在的“族親”其實就是家族親屬。
“族親”除了本家族成員(叔伯、堂兄弟),在古代還包括母親的家族和妻子的家族,這些親戚其實都屬於族親關係。所以,古代犯法在連坐的時候,除了本家族遭殃往往會連累到母族和妻族。
也許你會發現,一個村子裡面往往是同姓居住在一起,其實這些人都屬於同族,他們建有祠堂,還有撰寫有族譜。除了族譜,還有家譜。家譜一般包括祖孫三代人,往往會傳給下一代,而族譜由同宗族的老人來管理,同姓的子女和妻子都會被寫入族譜當中。
總之,同宗的人不一定同姓,也不一定在同一個地方。而同族的人,往往同姓,居住在一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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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關山聽風
族和宗,族親和宗親,這幾個概念到如今確實比較複雜,要分清其中的區別,是不太容易的,在理論上可分清楚,但在現實當中是分不清楚的。
古代的對這幾個概念是有明確定義的,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各姓氏之間早已突破了當時的定義,還出現了一些新的概念,豐富了其中的內容。
(宗祠內部)
同姓未必同宗中國同一姓氏未必同宗,也就是說雖然同屬一個姓,但不一定同一個祖宗。這裡就包括歷代以來,皇帝、官員、地方土著首領等賜姓,還有改姓等。在古代,族和宗,族親和宗親可以稱宗族,宗和族不分家。比如《紅樓夢》第二回,冷子興對賈雨村演說過榮國府時,有這樣一段:
雨村因問:“近日都中可有新聞沒有?”子興道:“倒沒有什麼新聞,倒是老先生的貴同宗家出了一件小小的異事。”雨村笑道:“弟族中無人在都,何談及此?”子興笑道:“你們同姓,豈非一族?”雨村問:“是誰家?”子興笑道:“榮國賈府中,可也不玷辱老先生的門楣了!”雨村道:“原來是他家。若論起來,寒族人丁卻自不少,東漢賈復以來,支派繁盛,各省皆有,誰能逐細考查?若論榮國一支,卻是同譜。但他那等榮耀,我們不便去認他,故越發生疏了。”
(家譜)
從這段對話中可以看出,明清時期,宗和族是難以分開的,既可以理解為混用,為同一種意思,也可以理解為宗和族在古代還是有區別的,宗的範圍要寬一些,族的相對來說要細一些。冷子興先說同宗,後改口說“豈非一族”是一種說話的技巧,拉近了賈雨村與榮國府的距離,果然,賈雨村順著杆子往上爬,承認與榮國府為一族,並說是“同譜”。賈雨村的意思是同宗的肯定的,是不是同族,還得族譜認定。過去同姓之間是不準通婚的,在清朝時,朝廷律法規定,同姓不同宗,可以聯姻,同姓同宗是明令禁止通婚的。
古代社會同姓間的“連宗”古代同姓之間,存在不同宗情況,各有各的族譜,不存在宗族關係。但同姓之間為了某種利益,往往會結盟,也就是為了聯合在一起,增大宗族勢力,進行“連宗”,也就是說承認同屬一個祖宗,認作本家。
比如說,湘、桂、黔邊三省區邊界地區的楊氏家族,大多為苗、壯、侗、瑤、土家等多民族,但他們認可是北方楊家將的後代。這讓一些有些歷史知識的人感到好笑,南北兩家楊姓,明顯是同姓不同宗,沒有半毛錢的關係,認為這裡的楊氏家族是受楊家將愛國事蹟在民間的影響,往自已臉上貼金。
(楊文廣塑像)
然而歷史往往會發生讓人想不到的事,常識代替不了歷史的真實。湘、桂、黔邊三省區邊界地區的楊氏家族認北方楊家將為祖宗,他們並沒有搞錯,也不是受楊家將愛國事蹟在民間的影響,更不是往自已臉上貼金,是有歷史原因的。
據史料記載,原來,當年蠻族首領儂智高叛亂時,在荻青的統率下,楊延昭之子、楊業之孫,北宋名將楊文廣被調任廣西鈐轄(即廣西臨時戰區的統兵官),進行平叛。當時湘、桂、黔邊三省區邊界地區的楊氏集團,為非常有實力的少數民族飛山蠻的首領,飛山蠻轄地屬朝廷羈縻(相當於現在的自治)土著政權。為了穩定後方,免遭兩面夾擊,楊文廣前往播州(今貴州遵義一帶)與當地楊姓“連宗”,也就與當地楊姓認了本家。據《中國苗族簡史》載,當時飛山蠻土著政權出兵兩萬,協助朝廷平定儂智高叛亂。這就是古代“連宗”的作用。
宗族難分家古代“宗”在姓氏內部來說是總稱,而分支一般稱族,合稱宗族。但是,每個姓氏又有自己的分法,各有各的說法。
(宗祠內部)
比如,同一個宗族在一個地方的歷史越久,這種關係就越難分清楚。同宗族的人相見,一般稱宗親,或家門,分支內部稱家族,族親。分支家族以下又分“房”,稱房親,再有支房,其內部也多是以房親相稱。到了最末端的小家族,五服、八服內,實在不好稱呼了,就只好稱“自己屋裡的”,或者以大門、地名相稱,如“老大門的”、“新屋裡的”、“大門內的”、“大門外的”等等,這種宗族往往在一個地方居住上二十到三十世,歷史千年,支派繁多。
又比如,一些家族在現居住地歷史不太長的,最多十來世,因支派要簡單些,其稱法又不同,有的五服內稱“宗親”,有的稱“族親”,有的稱“家族”等,各姓氏有各姓氏的說法,規矩由自家內部定。
從全國的普遍性來說,“宗”的血緣關係比“族”的血緣關係要遠一些,“宗”包括了“族”在內。現在大多數地方不分宗和族,而是宗族合用,我認為這種用法更準確些,本來宗與族就不應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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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真葉舞清風
族親是同一個家族的成員之間的稱呼;宗親是一個姓氏成員和與之有親情的成員之間的稱呼。
宗親比族親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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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誠愛生活說房
族親是同一個家族的成員之間的稱呼;宗親是一個姓氏成員和與之有親情的成員之間的稱呼。
宗親比族親更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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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宛如清揚
因為種種原因,咱們許多人對親屬的概念,已經很模糊了,家庭成員稱謂還可以用得很溜,但是一旦遇上了宗親族親什麼的概念,那就分不太清了,咱們一起回顧一下吧:
宗親:
指同宗的親屬。
這個詞出自《呂氏春秋》,其中,《大樂》部分裡有這麼一句:“故能以一聽政者,樂君臣,和遠近,說黔首,合宗親。”是咱們古代親屬分類的一種,和它相對的就是外親,妻親。
族親:
族,有許多意義,其中一個是指宗族,指同一個家族或者民族聚居在一起,組成一個戰鬥單位,所以,族也可指氏族和家族。族,具體指父系單系親屬集團,以一個成年男姓(宗子或稱族長)為中心,按父子相承的繼嗣原則上溯下延,這是宗族的主線。主線旁根據血緣關係的遠近,會有若干支線。族內有家,所謂“大宗,尊之統也。”(宗族內所有的女性都是男性的附庸,“無專門之道。”)
簡單來說,族親成員:
同源於一個祖先的男系血親,上到高祖,曾祖,下至玄孫。
旁系男系血親,族曾祖,族祖……,從祖,從孫直到族孫等。
本宗裡男系血親的配偶,高祖母,曾祖母,下至孫媳等。
本宗出嫁女性。什麼從姐妹,堂姐妹,親姐妹等……
宗親是指五服之內的親屬,不一定是本家族的人,但都同姓(女人夫姓在前),是有親戚關係的,同氣連枝。如果是本家族的親屬,則可稱為族親。宗親包括族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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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春日之虎
首先告訴你族>宗,宗是族的組成部分。族親範圍>宗親的範圍,宗親是族親的組成部分。
大都看過小說或電視居《白鹿原》,白鹿原上凡是姓白姓的,都是一個族親,凡是姓鹿的,也都是一個族親。然而姓白或姓鹿的就不一定是一個宗親了。一個宗親的,傳統上認為是五服之內的,也就是說,是同祖五代之內的,出了五代一般就認為是族親了。
中國過去是一個農耕社會,過去非常重視同血緣關係的聯絡,家裡有什麼紅白事,都是同族內的人來一起籌辦,但家族人口旺盛的,一般出了五代宗親,就不在來幫忙了,除非家族不興旺了,才會繼續用出了五服的。
更為明顯的是,過去講究同祖的不可聯姻,但實際上,特別是在基層民眾社會中,同族聯姻的是常態,但五服之內的是不得聯姻的。
我的老家是個大村子,村子高姓佔了人口百分之九十,村子裡的高姓都認為他們是一個祖宗,但實際生活中,高姓人並不認為是一個宗親,認為是一個宗親的也就是五服之內的人,出了五服的也就被認為是一個族親了。
不但如此,有的被認為是一個族親的,並非是同祖,甚至不為同姓。比如說,有一家人原來沒有兒子,就要了一個別姓的兒子,這個兒子當然跟其姓的。但後來自己生了個兒子,有的家庭,就會讓過繼的兒子,另立門戶並恢復其原來的姓,他們之間會被認為是同族的,但不會被認為是同宗的。
總的說起來,族親群體大於宗親群體,宗親群體是族親群體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說是其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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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海陸雙豐
族親和宗親的區別?
這個問題根據我的瞭解來說說:族親指同一個家族的人,也就是同姓同一個祖公的(海陸豐地區叫同宗同公),舉例:本人姓陳家族約一千五百人左右,分為兩大房頭,都是同一個祖公所傳,我們的一世祖公當年十三歲清朝康熙初時,單身匹馬從福建漳浦來到陸豐建居,我們家族的春聯為:潁川世澤,東海家聲。
陳姓在廣東是第一大姓,海陸豐也是人口最多的姓氏,姓陳的都是我們宗親(我們這叫同姓不同公),雖然他們有的春聯也和我們一樣,有的也是來自福建漳浦。下面說說宗親和族親的區別,其中最明顯的是:我們同宗同祖公的族內人不能結婚,無論隔了多少代都一樣,同姓不同祖公的宗親就可以結婚。
還有我們婚喪嫁娶來往時,比如喜宴的請柬,家族的稱呼寫:家印某某叔公,稱宗親的為:宗印某某叔,喪事時的穿戴倒是沒有分別,都稱為:厝內,帶一樣的麻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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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戈話事
在宗族概念裡,只有宗親之稱,而沒有族親之謂。當然,社會上也會有族親的說法,但這種說法所說的族親,則與宗親的名詞屬性不同,是個形容詞,是指不同宗族之間的親近——異姓族群之間或不同民族間的親和。因為族親與宗親是屬於不同詞性,所以“族親和宗親有何區別”之問,其實是個偽命題。
實際上,提問者是想問族和宗有何區別。
那麼,族和宗究竟有什麼區別呢?
宗的本意是祖宗,延伸意是同根同源。因此,宗族中的宗,是指同源同祖。所以,宗是指以縱向為主導的親緣。
族的本意是族群,延伸意是同類。因此,宗族中的族,既可以指同源同祖的族,也可以指不同源祖的族。所以,族的親緣關係可以是縱向的,也可以是橫向的。
由此可見,與宗比較,族的內涵比較寬。族,可分為六個層面。1、家族,2、氏族,3、姓氏族,4、同行族,5、民族,6、國族。
1,家族。一般指同姓同宗的若干代宗親。如民國時期的四大家族、封建社會時滅九族的九族。這裡要說明的是,九族為什麼是屬於家族的範疇?九族是指父系四族、母系三族、妻系二族。父系四族包括本家族、出嫁姑母的所屬家族、出嫁姐妹的所屬家族、出嫁女兒的所屬家族;母系三族包括外祖父家族、外祖母的孃家家族、出嫁的姨母所屬家族;妻系二族包括岳父家族、岳母的孃家家族。由此可見,九個家族裡,每一個家族都分別是“同姓同宗的若干代宗親”,所以說,九族是屬於家族範疇。
2,氏族。一般指同姓同宗的很多家族組成的族人。名稱頭銜或冠以開朝始祖之名,或冠以開居始祖之名,或冠以名人之名,或冠以地域之名。如愛新覺羅努爾哈赤氏族、蘇軾氏族等等。
3,姓氏族。指同姓同宗歷代族人。如陳姓族人、李姓族人。為了區分同姓而不同宗,一般在姓氏前面加上“堂口”——發源地名。如穎川鍾氏。
4,同行族。指不一定同祖宗、不一定同源地、不一定同性別或年齡的同類人。如上班族、月光族、丁克族等等。
5,民族。指種族。如漢族、蒙古族、壯族、維吾爾族、彝族、瑤族、黎族······。
6,國族。指一國各族。如中國56個民族統稱中華民族。
上述六個層面之族,前三個層面的族,與宗共性,即表示以縱向為主導的親緣,相互之間具有或遠或近的血緣關係。而後三個層面的族,則與宗毫無共性,即使族中有所謂的親緣,也僅僅是橫向的友誼關係,相互之間不存在一般的血緣關係。
由於族與宗具有共性,因此兩者之間會有同義詞。如族人和宗人、同族兄弟和同宗兄弟等。但由於歷史習慣的稱謂固化,有些詞語是不可相互替代的。如宗廟不可以叫族廟,宗親不可以稱族親。等等。
如果根據上述族的六個層面就來判斷,族的內涵等於並大於宗,就不對了。宗的有些詞義,族是不可及的。如儒宗、宗師等等。
說到宗族,最後想說說“宗社”這個詞。何為宗社?其實就是宗廟與社稷。中國的歷代皇朝,都把宗族興盛和江山穩固放在首位。其具體體現在皇宮前的“左宗右社”,即左建宗廟右建社稷壇。所謂社稷,社是指土地神,稷是指五穀神,社稷合言寓意就是江山。所謂社稷壇,可以理解為臣服一統的各個民族。所以,社稷就是“各族”的演義。可見,“宗社”之義,其內涵的實質就是宗與族——宗興族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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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一多
族和宗,族親和宗親有何區別?以下是我的理解。
我們常說祖上哪裡人,列祖列宗,同祖同宗等等。祖宗,就是你們這一支最先的那個人。比如劉姓家族的人,如果以漢高祖劉邦開始計,劉邦這一支的劉姓後人無論延續多少輩,劉邦都是他們的祖先,也就是始祖,也可以稱為宗祖,就是一脈相承下來的,這就是宗親,一個祖宗(劉邦)。而劉邦的哥哥和兄弟自然也會有後人綿延相傳,他的兄或弟的那一支無論延續多少輩,劉邦的哥哥或弟弟都是他們這一支的祖宗,他們系統內也是宗親。劉邦和他哥哥(或弟)分成了兩個支脈,平行延續,各自相承。但自劉邦和他哥哥始,他們這兩支都是族親(注意,不是宗親),因為都是劉姓家族的,也只能算得上族親,不是宗親。我們平常說的同宗共祖也是指宗內,而不是族內。
再比如,我們中華民族是個大家庭,有56個民族。56個民族兄弟姐妹和睦共融。這裡的56個民族,就是56個族,很顯然56個族不是一個宗內的。漢民族是這個大家庭中的絕大多數,漢民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所以說我們是炎黃子孫,漢民族這一支內的宗祖就是炎帝皇帝,而其它55個民族的始祖肯定不是炎帝黃帝。但現在其它55個少數民族和我們漢族同在中華民族這個大家庭中,可以說我們56個民族是族親。
四海之內皆兄弟,宗親也好族親也罷,我們都住在這個地球村裡,人類應該和睦共榮,共同維護人類的文明成果,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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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沱湖岸邊009
根據古法禮儀規範文字《儀禮--喪服》的規定,同一高祖五代以內直系血親叫族親,同一支脈或同一遠祖的血緣親緣叫宗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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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w山河
族和宗,同為親緣關係,但含義有差別:族,指橫向親緣關係,如五服關係,等;宗,指縱向親緣關係,如父、祖、曾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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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w山河
族和宗,同為親緣關係,但含義有差別:族,指橫向親緣關係,如五服關係,等;宗,指縱向親緣關係,如父、祖、曾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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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味哎兒
在中國血緣指的是親戚,這樣的人際關係。用於分辨人群當中的親疏遠近的關係。
其中,親指的是直系親屬,也就是血親關係,實際上就是父系;戚指的是旁系親屬,也是有血緣關係的,但是屬於母系。
這就是一個人的血緣,由父親的一半,和母親的一半構成。
在父系社會當中不統計母系的血統,只以父系的血統為標準。這樣統計起來就簡單化了。
因此在結婚通婚這件事上,同血緣的人不能結婚,只能同非血緣關係的人結婚通婚。
這樣結婚的人所生的孩子,每一代就減少一半的父系血緣。當達到第10代的時候,父系的血緣幾乎就沒有了。
總結歸納這種現象,古華人就建了一個5服制度。
五服:祖,宗(太爺),爺,父,吾,子,孫,重孫,玄孫,重玄孫。共10代,或10輩。
第10代的重玄孫就是出五服的人。
所以五服共有九代人,或九輩人。以吾為中心,九代人對摺起來,有四代人可重合起來,剩下單獨的吾輩人。這4個重合的就被稱為服,加上吾輩,就統稱為五服。
實用中的五服,到了重玄孫輩,就可以跟原先祖代的人群通婚以外,記譜的時候就可以另立開頭,記為祖,再向下續譜了。
因此,祖與重玄孫,在記譜中是頭尾的關係,也是互替的關係。這種重玄孫變為祖的記譜方式,就是一紀。
即,祖至重玄孫是一紀代的人群,其中的每一代或者是每一輩兒,稱為世。
這就是華人的世紀概念。
這就是經常可以看到的,二世同堂,三世同堂,四世同堂,五世同堂。
幾世同堂,只算父與子,不算孫及孫以下輩。這裡的父與子的子,是輩份序列中的吾輩。
二世同堂,就是父與吾,不分家,共同居住。...............................為一院。
三世同堂,就是爺.父.吾,不分家,共同居住。.............................為一家。
四世同堂,就是太爺.爺.父.吾,不分家,共同居住。....................為一宗。
五世同堂,就是祖.太爺.爺.父.吾,不分家,共同居住。...............為一族。
吾與子為一房,子與子為一室。
所以大兒子和二兒子的住處,被說成1房2房。子與子之間打架,說成是同室操戈。
現在的華人大概可以爺輩為例。
爺爺生的孩子,是伯,爸,叔。
自己的爸爸生的孩子,都是親人。伯叔生的孩子就是同宗。都是爺的同族人。這樣一輩一輩的向上或者是向下推,都是這樣的族和宗的劃分。
規律就是上一輩,以上的輩分屬於族輩份單位,以下的輩分屬於宗的輩分單位。
實際上就是涵蓋與被涵蓋的概念。
現實中只能達到太爺這個層級,也就是人們能看到最早或最大的輩分是太爺。
因此太爺名下的不論幾代人,都成為族親。
太爺的親生兒子們,結婚生兒育女,這些新生兒女之間就是宗親。
太爺生的兒子們有自己的爺爺。
自己的爺爺生了自己的伯爸叔,這個叫做同門。同門間的孩子們互相稱老表。也就是表哥表弟。
爺爺生了自己的爸爸,爸爸生的孩子就是血親,在填各種表格的時候也叫直系親屬。孩子們之間稱親兄弟姐妹。直系親屬,包括爸爸媽媽和兄弟姐妹。並不涉及其他人。
在填表格的時候說自己的祖籍,有兩種填法,一種是自己爺爺的家所住的地址,一種就是直接寫父親的家所住的地址。因為有的人家看不到太爺這一輩的人的。
但是這是小格局統計的每一世的劃分方式。
大格局的劃分方式,在後面提及。
由此可見,如果15歲有孩子,那麼10代人就是150年。如果20歲有孩子,那麼10代就是200年。如果30歲有孩子,那麼10代就是300年。
所以人們的記憶,差不多可以聽到自己太爺講的故事。而太爺可以聽到他太爺的故事。而自己可以把聽到的故事講給第4代聽,並且第4代也可以講給他的第4代聽。
這樣人們可以記住的歷史,在口傳上,兩代太爺,加上自己這一輩子,再加上兩代玄孫。太爺按8代算,玄孫按8代算,自己和各代按80歲算,大概口傳歷史可以記錄1360年。
所以在解釋司馬遷寫史記的時候,除了家傳史學以外,他遍走民間各處聽一些傳說故事,才完成的史記編著。
中國漢朝以前還有一個傳統,就是把前王朝的貴族們封為垢土。
垢土,就是土地爺的意思,用於表明土地原先是他們的。
因此編撰歷史的時候,可以去採訪這些歷代的前朝貴族的後代人的。
大格局的劃分方式,以一紀為單位,仍然按祖至玄孫統計。重玄孫另立譜了。
這樣祖先,只有最早的那個,是主根的,其他都是分支。這樣就有了遠遠遠房的親了。
在中國絕大多數人,祖地都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超過春秋戰國的都是夏商周的貴族後代的傳人,不是貴族的,沒有姓留下來,所以只有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獲得姓以後,才可傳承下去。
現在中國可以追溯到周朝以前的姓,是姬姜等極少的幾個。春秋戰國時期,以國為姓,老百姓才有了真正自己的姓。是立了大功,皇帝賜給了姓。更多的是自己編出個姓。也有惹禍了改姓的。
所以大格局上的祖,就是第1個獲得姓的人,然後他的孩子稱為宗,以後再分枝分葉。這就構成一個總族譜的譜系。中國現在能追溯到這個層面的,人家不多。
現在的華人能追溯到宋朝就不錯了。絕大多數只能追索到明朝。
因此這個大格局的人際關係通常不太使用。被使用的都是小格局的譜系。
現在華人最靠譜的譜系是有第1塊立的祖碑,次一級的就是總族譜。
現實中有總族譜的人家並不多。絕大多數都是宗譜,因此祖廟很少,宗祠很多。
華人沒有祖廟的原因是,春秋戰國以前,包括春秋戰國時期在內。王保祖廟,諸侯保宗祠。可見與老百姓沒關係。
真正的春秋戰國,是廢除了氏族同居處的方法,開始了姓族同居一處的時代。秦始皇以後,打破了姓族同居一處,強調了夫妻家庭為一處的社會結構。
這裡的同居一處,就是財產共同擁有共同享用,是一個當時的社會生產單位。
所以秦始皇統一六國,建構的是夫妻家庭,為生產單位的形式。
這樣就可以得出一個人類歷史的程序。
最開始的時候,除了母系社會以外,是以單一人種同居處的。
隨著人口的增加,一個人種,就分支出不同的多個種族。
隨著人口的繼續增加,一個種族內,就再分支出各個不同的民族。在中國炎帝以前。
隨著人口的繼續增加,一個民族內,就再分支出各個不同的氏族。在中國黃帝以後。
隨著人口的繼續增加,一個氏族內,就在分枝處各個不同的姓族。周朝末春秋階段。
隨著人口的繼續增加,一個姓族內,就再分支出各個不同的家族。六國沒統一以前。
隨著人口的繼續增加,一個家族內,在分支出各個不同的家庭。一對夫妻的家庭。
這都指的是生產單位。
現在的生產單位是,幾個非親非故的人員,湊成一個公司的生產單位。這就是工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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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發展到我們這一代人,由於歷史的原因,造成現在大家家族意識普遍淡薄,尤其是生活在城市裡的人。對親人的概念只限於爸媽的直系親屬,而對於家族各種親屬的概念,大多都是一知半解,不太清楚,甚至使用混亂,更有甚者對家族人員間的親情冷若冰霜。
但是尊宗敬祖,孝字當先是中國古老的傳統。家族成員裡認親戚是有宗法的,是要認宗親族親的。
“族親”和“宗親”的具體區別。
一、宗親,指同宗的親屬。語出《呂氏春秋》:“故能以一聽政者,樂君臣,和遠近,說黔首,和宗親。”它是中國親屬分類之一,另外是近親、妻親。二、 族親,即同族的親屬(1) 同源於一個祖先的男系血親。如高祖父、曾祖父、孫、玄孫等。
(2) 旁系男系血親。如族曾祖父、族祖、族兄弟、從祖、從父、從祖兄弟、親兄弟、伯父、叔父、兄子弟子、從子、族子、族孫等。
(3) 本宗男系血親的配偶,即嫁入本家的女性。如曾祖母、祖母等。
(4) 本宗未出嫁的女性。如未出嫁的三從姐妹、再從姐妹、堂姐妹、親姐妹等。
宗親就是五服之外的外姓親屬。宗親不一定是本家族的人,與本家族有親戚關係的五服內親屬都算宗親,現宗親一次概念與古代又有所外延,使用更加廣泛。
如果本家族的親屬,則稱為“族親”。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嫁進來還是本家族的只要是親戚就是宗親,族親則必須是一個姓氏的直線下來的親屬成員。族親包含宗親在內。
一句話:“族親是同一個家族的成員之間的稱呼;宗親是一個姓氏成員和與之有親情的成員之間的稱呼。”
這就是宗親和族親的區別,大家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