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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五彩雲霞615792

    在歷史的長河中,人的一生很短暫,大人物、名流、英雄可以載入史冊,流芳百世。壞人也可以遺臭萬年的方式流傳後世。但絕大多數人都是極為普通平凡的人,當人生走到盡頭,生命中至,灰飛煙滅,久而久之,漸漸的就會被人們遺忘,而唯一能夠證明你曾經來過這個世界,曾經活過的就是文字,這就是文字的魅力。大人物有人為他們樹碑立傳,小人物只有靠自己在世時自己用文字給子孫留下自己來過的記錄。所以,趁自己還活著,用筆記錄下你的足跡留給子孫,證明你曾來過這個世界!

  • 2 # 寧武愣頭青

    可現實有時候就是那麼的殘酷無情,為了生活由不得多想。風裡雨裡,不管你願不願意,能有一口飯吃,有時候更會求爺爺告奶奶的討好別人

    許多事情,總是在經歷以後才會懂得,一如感情:錯過了,遺憾了,才知道其實生活並不需要這麼多無謂的執著。

  • 3 # 彭家二小姐二月芙蕖

    看到這問題,我沉思了很久,對普通人來說,咱也不能名垂青史,載入史冊。

    如何證明自己來過?小時候,去公園玩兒,也學著別人,用小刀在竹子上刻上:xxx到此一遊。那時候證明自己來過,好簡單,再次去時,非得去找到那根竹子,字還在,特開心。多年過去,那根刻字的竹子在與不在已沒那麼重要了。

    二十年前,外婆去世了,我媽三個姐姐,一個妹妹,一個弟弟,外公看到我母親,就唸叼外婆,外公說:母親長的最像外婆,簡直跟外婆年輕時一模一樣。幾年後,外公走時,把對外婆的念想留給了母親,母親愛繡花,給外公外婆繡了遺相,裝框掛在祠堂裡,方便子孫祭拜,讓我們記住外公外婆的樣子。讓我們寫日記,把與他們的點滴記在本子上,說有一天,他們百年後,給我們留個念想,不用去祭拜,心裡永遠想著他們就行,以後給我們的孩子說說他們的點滴……

    五年前,我的父親也走了,老家風俗,人走燈滅,所有生前用過的東西全燒過去,我們唯一的念想只有日記,過節時的思念。

    證明自己來過,就是成家,一代代的傳承,子孫對你的懷念……

  • 4 # 極峽幽蘭

    這個問題有點可笑,怎麼證明自己還活著,每天和家人同事在一起吃飯.上班,沒事的時候和親人朋友通通電話,和別人交流當然就證明自己還活著,如果這些都不願做就每天堅持寫日記,發朋友圈,每天更新,或者在網上直播都可以證明活著,要證明自己來過這個世界,自己做過工作,有意義的事,自己的照片,作品,都能證明來過這個世界。

  • 5 # 心靈擺渡人

    來跟我一起做,食指放於鼻子下,看看是否有呼吸;或者手指按壓手腕脈搏處,看看是否有跳動。要麼青史留名要麼遺臭萬年,是我們最好的證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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