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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K線財經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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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龔講事
我覺得,如果這是一件真實的事情,那麼這個人就會因為自己的消費而買單。雖然銀行櫃員給你列印錯了,但是事實上你只有800元錢,你心裡是清楚的。在明知自己只有800元錢的時候,你依然選擇不告訴告訴銀行依然把多餘的錢取出來用,那麼你這個就是犯罪了。就跟你看到人死亡,而不去救一樣,一樣是犯錯。雖然銀行也有錯誤,但是你這樣就變成了你的錯誤。如果要是你把錢都用了,最後又還不上,那麼你就有可能享受牢獄之災。所以做人還是規矩一些,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也不要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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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睿思天下
朋友們好!
儲戶肯定是要還錢的啊,儲戶還不上錢有可能坐牢的。銀行錯把存戶存的800元打成了800萬,儲戶還把錢花完了,這樣儲戶就涉嫌不當得利了,下面來分析一下。
銀行肯定有責任銀行錯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了80萬元,這樣的錯誤對於銀行來講也是一個很嚴重的失誤了。這事確實是銀行失誤了,銀行內部肯定也會對犯錯誤的職員進行處理的。一般情況下,銀行職員至少是要寫檢查,被扣工資的,這些都是少不了的。銀行職員犯了這樣的嚴重錯誤,肯定是會想辦法要回這些錢的。
這樣的嚴重失誤,一般情況下銀行當天稽核就能夠發現的,如果沒有發現,可能銀行內控制度也有點問題了。這樣的情況下,銀行肯定是有一定責任的。但是銀行有責任,並不代表儲戶就可以隨意處置這筆錢。
銀行肯定會追討這筆錢的銀行一旦發現出現了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了80萬這樣的事情,肯定是會找儲戶追討這筆錢的。如果儲戶已經花完了,不想歸還這筆錢,銀行也會繼續追討的,畢竟銀行是不會吃虧的。如果銀行再三追討這筆錢,儲戶都不歸還,最後銀行肯定會報警處理的。如果報警了,那麼儲戶就面臨著大麻煩了。
儲戶面臨的選擇如果銀行把儲戶的800元打成了800萬,而儲戶已經花完了這筆錢。這時候,儲戶是應該歸還這筆錢的,如果儲戶不歸還這筆錢,儲戶就已經涉嫌不當得利了,由於數額超過了規定的標準,就涉嫌刑法270條所列的侵犯財產罪。
這樣的情況下,儲戶是必須歸還這800萬的。如果歸還了,一般就不會有什麼特別嚴重的處理,如果是堅持不歸還這筆錢,那麼不僅可能要坐牢,還會被處以罰金,然後還需要繼續歸還這筆錢。
綜上所述,銀行把儲戶的800元打成了800萬,儲戶花完了。儲戶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不當得利了,必須立刻歸還這筆錢,否則的話,可能要坐牢,還會被處以罰金,然後也還是要歸還這筆錢的。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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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緣石
如果你明知這個錢不是你的,把它花了,這就是違法的。如果你沒注意,稀裡糊塗地把錢花了,你這就是過失。當然瞭如果你沒有能力償還,就讓法庭裁決一下。畢竟是由於銀行的錯誤導致了你的過失。所以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全款賠償。你一樣可以起訴銀行,它的錯誤導致了你的破產,銀行會反過來賠你一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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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夢幻財經
題主這個問題有點誇張了,你要說銀行工作人員錯把8萬元打成80萬元這還可以相信,把800元打成80萬元,相差了3個0,這工作人員是有多瞎才會有這種錯誤,不過既然問題提出來了,我們當真有銀行工作人員錯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元,而且儲戶還花光了錢,那麼儲戶的後果會怎麼樣呢?
首先,銀行工作人員把儲戶存的800元打80萬,這是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職,而儲戶拿著銀行多存到賬戶的錢都花光了也有錯,雖然儲戶賬戶多存的錢是銀行工作人員失誤錯打的,但那也是儲戶的不當得利,儲戶拿去花了也是不對的,從責任上來看,雙方都有責任。
其次,雖然雙方都有責任,但是銀行還是要把這筆多存的錢追回來的,銀行肯定會主動聯絡儲戶,讓儲戶把錢退回來,即便儲戶把錢花光了,但最後還是要還錢的,儲戶執意不還或者沒錢還,銀行只能透過警方來協調了,警察肯定會讓儲戶把錢退給銀行,儲戶若還錢就完事,不還錢就另外處理了。
最後,如果經過警察的協調,儲戶還是不還錢或者沒有那麼多錢還,那儲戶相當於欠了銀行一筆不收利息的貸款,而銀行就會起訴儲戶,儲戶則會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出行受限,不能乘坐飛機和高鐵,對生活有很大的影響。
所以,儲戶最嚴重的後果就是會被銀行起訴,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回覆列表
銀行把800塊錢打成800萬,你還可以在三天之內揮霍完?你想的太簡單了兄弟!
就算銀行真的管理不善,三天時間都沒有發現這個錯誤,然後你真的把800萬給揮霍完了,那銀行有責任,你自己責任更大。
從現實來看銀行不可能把800塊錢打成800萬,三天時間都不發現的。
我們都知道銀行有一個很霸王的條款,那就是離櫃概不負責,如果銀行少給客戶錢了,客戶想找銀行理論是比較麻煩的一件事情。
而有時候,因為銀行工作人員的疏忽,確實有可能給使用者多打錢了,這時候有些朋友就會想著,既然銀行多打錢了,那使用者是不是也可以離櫃概不負責為由,然後把這錢花完之後一點責任都不用負責呢?
我只能說大家想的太簡單了。首先銀行有嚴格的資金管理程式以及工作程式,正常情況下銀行不可能出現把800塊錢打成800萬三天時間都不發現的,一般情況下只需要半天時間,銀行就有可能發現這筆錯誤。因為銀行在交接班以及每天下班的時候都要核對賬務,而且要多個人交叉核實,只有賬目對得上了才有可能完成交接或者下班。
如果銀行在核對賬戶當中發現你只存了800塊錢,不管你是存的現金還是透過其他電子銀行轉賬,銀行都會有記錄,如果在核對賬目當中發現錢對不上,那銀行肯定會馬上把相關的資料調取出來,同時調取監控檢視具體問題,很快銀行就可以鎖定把錢多打給你。
一旦銀行發現問題之後,肯定會馬上跟你聯絡,如果聯絡不上你,銀行肯定會馬上報警進行處理,然後對你的賬戶進行凍結。一般情況下出現這麼大的金額漏洞,只需要半天左右時間,銀行基本上都可以追回。
可能有的朋友會說,一旦發現自己賬戶有800萬之後,可以透過曲線轉賬等方式迅速把這個錢轉出去,然後更換聯絡方式讓銀行聯絡不上。
這個問題也想得太簡單了,因為銀行不論是網上轉賬還是取現,每天都是有限額的,目前大部分銀行個人取20萬以上現金都需要提前幾天預約,而且透過網銀或者手機轉賬,大部分銀行都是限額在50萬以內,所以你不可能一下把800萬全部取出來或者轉走(除非你是對公賬戶)。
就算銀行真的把800塊錢打成800萬三天時間都沒發現,你把這800萬花光了最主要的責任還是你自己。
銀行工作人員把800塊錢打成800萬,這個肯定是有責任,出現這種錯誤之後,這個職員肯定會受到嚴厲的批評,甚至會被辭退。但這個銀行工作人員有責任,並不影響你自己那部分責任,如果銀行多打給你800萬塊錢,你隨便拿去用,那叫做不當得利。
對於不當得利,只要你按時償還給銀行,主動還給銀行,那你就沒有什麼問題,銀行甚至還會給你獎勵,比如給你獎勵幾百塊錢,幾包煙,甚至給你一面錦旗。
但是如果你拿到這800萬之後,趁著銀行沒有發現,隨便拿去揮霍完,如果還不上那你就要承擔刑事責任,還不上甚至可能還要面臨牢獄之災。
根據中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該條規定明確了不當得利人負有向利益受損人返還義務、利益受損人享有向不當得利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的權利的法律效果。
如果你拿銀行這800萬花光之後沒有能力償還,那就不是不當得利就這麼簡單,而是會構成侵佔罪,而侵佔罪是要負刑事責任的,像800萬這麼大的額度弄不好還要坐10年以上的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