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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宜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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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沒心沒肺33221
說說我自己吧,目前正準備和老公離婚,有一個女兒一歲。斟酌許久才決定離婚。特別反感他,女兒隨我姓,當他爸爸死了。不讓見。
1.沒有責任感,我是培訓中心的老師,收入基本穩定,因懷孕初期有先兆流產,所以自懷孕後課時減少三分之二,收入也減少,要我老公每個月給我兩千檢查及生活開銷,他說每個月給我兩千他就沒錢吃飯了,還不是按時給,想起來給想不起來不給,還見我不要計較。女兒出生後更是如此。我生完孩子第二個月就開始工作。
2.生活習慣差到極致,哪有個當老師的成天不洗漱,謊話連篇,不求上進。好好的家每天像個垃圾堆,跟個大爺一樣等著我收拾。看到就來氣,從來沒有厭惡過一人厭惡到手機裡不能有他的名字出現。
他說錢是省出來的,那為什麼自己不省點花,要我和女兒省?
這樣的父親能給女兒帶來什麼?我不希望我女兒今後找她爸爸這種男人。遠離垃圾人
不給你看孩子是有原因的,人心傷了,涼了,你說什麼做什麼都沒用。女人狠起來更可怕,更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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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稻香806
離婚後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讓對方看到孩子。
有這個想法是出於因離婚而對對方的恨,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讓對方看到孩子,只要對方堅持,你曇很難做到的,因為與法與理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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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遇見784533
辦法有,但違法。離婚孩子給你,但另一方也有探視權。除非對方有違法行為,法院會禁止對方探視或者不得近身。如果一定不讓對方看孩子,對方可能會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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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說故事的二姑娘
如果對方不是不愛孩子,出於對孩子的考慮,應該保留孩子與對方見面的權利,有利於孩子性格完整性的發展,畢竟離婚對孩子傷害已經很大了,再強制剝奪孩子與至親見面的權利很不明智,當然,可以理解你不想與對方有關聯的心情,但是這種關聯從你們結婚,有了孩子就客觀存在了,極端的處理方式也會傷害到自己,真心心疼孩子,不管你做出什麼選擇,一定要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好好愛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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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溪底石
離婚後不讓對方看望孩子是最笨最不負責任的辦法。你光是考慮你自己的感受,從不考慮孩子的成長。兩個人過不下去了可以離婚,但要儘可能的使孩子的心理受到最小的影響。不然,等孩子心理受了影響,有你受的好罪。你不要想著用不讓對方見孩子的辦法來懲罰對方,這是很蠢的行為。你越不想讓孩子見對方,孩子將來就要非見不可。你越封閉,他就越強烈。單親家庭的孩子心理受影響後,他的發展就受影響。你把孩子培養不成,可想你自己的將來!請心胸開闊一些,多為孩子考慮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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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情感麻花辮
呵呵,逗你的啦。
這個是有點不太現實的,我也不建議。
因為對於孩子來講,父母離婚了歸離婚了,但孩子仍然需要親爸親媽的關愛。
如果純粹不讓看到,對於孩子的成長也不太有利。上一代的恩怨歸上一代,不要把孩子作為武器或者戰線。
另外,從法理上講,不讓生父母看望孩子,也是不行的。
除非有特殊的法律上的規定,比如父母一方有嚴重的暴力行為,這樣的話,法庭會下達禁止接近孩子的禁令。
否則,那也是他的權利。不能剝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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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呃你是不是
設定障礙,最好的是設定心理上的障礙,比如讓他覺得看孩子就是害了孩子。植入一個想法,讓他與已有的自認為正確的價值觀產生衝突或者讓他用負面的情緒,比如羞愧、憤怒來左右想要見到孩子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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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擺的s氣質
我也準備離婚,我恨他們,我甚至想殺了他們這對狗男女的心都有!我上班又帶小孩讀書,他居然帶小三去旅遊,去玩。可是我再恨我也不要牽連小孩,我會同意他見小孩,小孩想他的時候也可以去找他。因為我不希望孩子在成長的路上有遺憾!甚至覺得沒有爸爸而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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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林榕在紐約
不能這樣做,對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會帶來很多問題,孩子需要父母的愛陪伴長大,有什麼比孩子的幸福快樂更重要的嗎?夫妻不和可以分開,孩子與父母之間的那份情感是永遠無法割捨的,為了孩子還是好好的處理好這層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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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塵飛揚007
首先這樣的思想不贊同你的。離婚是你們兩個大人的事情。自己的錯誤自己去承擔。為什麼還要拉上孩子?孩子做錯了什麼?即便是結一百次。再離上一百次。孩子的親生父母只有兩個。誰都無法替代的。只要子女還沒有成年。只要他們還想得到自己父母親的關愛。任何一方都不應該阻止的。更不能用自己的孩子做砝碼來要挾對方,懲罰對方。因為這樣做傷害最深的是自己年幼的孩子。如果可以最好也不要再孩子心裡播種仇恨。除了給孩子帶去痛苦,沒有任何意義。在這件事情上。能不能把孩子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前面去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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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我也許喜歡懷念你
你們離婚是你們的事,你們不做夫妻了,那就再見了,但是對於孩子來說這兩個大人照樣是他的父母,不要把自己的感情灌輸給孩子,他不應因你們離婚而失去父親或者母親。當然,如果一方有吸毒、賭博、家暴、酗酒等惡習,還是避免讓孩子跟TA見面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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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老趙聊保險的哪些事
問君能有幾多愁
前面大家透過法律知識,情感也給你回覆了很多,
我只想說,孩子永遠是你的,永遠見你父親!是誰也沒辦法改變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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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檸濛5
離婚後有什麼辦法可以…?答,離婚後最好還是雙方能夠都有照看孩子的權利。這樣能讓孩子身心不因離婚而受到傷害!如果一方為了報復另一方,想盡一切辦法不讓看孩子,那麼等孩子長大。他會看到一個心裡不健全的人!這樣,在無形中孩子內心深處,會形成心裡變態,和正常家庭的孩子會有區別。勸告世人不要有這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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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我自己的經歷吧,11年婚姻,吵鬧5年,去年她又起訴我離婚,我也想方設法的做了挽留,可是她一意孤行,那就離,心想著退一步,以後可以復婚的,當時房子都沒有爭取,女兒給我,孩子撫養費也沒有要她的,她連家裡的插線板都拿走了,錢財身在之物,沒必要跟女人計較,沒想到離婚之後聯絡過兩次,她依舊是那麼有恃無恐的對待我,我也死心了。過年回來第一個電話直接就問我什麼時候把孩子送過去,哪怕你態度對我好點,我不是那麼不近人情,她也打了不少電話,我直接掛了。那天她過生日,下午打電話過來,我是同意孩子去陪她兩個小時,可是等孩子回來告訴我,她居然帶了一個男的跟孩子一起吃飯。過年給孩子200塊壓歲錢,孩子過生日,都沒來看。其實不是不想讓她看孩子,孩子告訴我,每次孩子看見她媽她就哭,我不想讓孩子受傷害,她還發資訊給我,不會讓我好過的。真的慶幸我離婚了,難道她就不希望我幸福嘛?我幸福了孩子就幸福了。這個道理難道不懂嘛!我一直在一讓再讓,一忍再忍,真心對不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