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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唯心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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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雷昇交易技術
不管什麼交易,都是有風險的,如果無風險,就沒有收益,收益與風險是相關的。
不管是套利,趨勢,不管什麼交易方法,都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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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面具說
無風險正向跨期對沖,具體是怎麼個套利法?
簡而言之,一旦發現遠期合約價格高,而近期合約價格低,而且價格差距大,那麼就可以同時賣出遠期和買入近期,一旦價差縮小,則可以平倉獲利。
聽起來挺完美,但真是這樣嗎?
我們知道,期貨市場其實交易的不是商品,而是風險。
你這又買進又賣出的,顯然是和風險玩了個托馬斯全旋,真的會沒有風險嗎?
咱們把可能發生的情況做個羅列。
1.最理想的情況,遠期下跌,近期上漲,兩個方向的單子都賺錢了,這時嘴都笑歪了。但這種情況發生的機率比較小。
2.遠期下跌好,近期也下跌。常做交易的朋友很清楚,這種情況是常態,而且近期下跌時通常比遠期幅度大,由於你是近期買進遠期賣出,這種情況下會造成遠期賺的錢不夠彌補近期賠的錢,總體來說就賠錢了。
3.遠期上漲,近期也上漲。這種情況和第2種情況正好相反,遠期賠錢,近期賺錢,總體也賺錢,這種情況也挺常見。
4.最不利的情況是遠期上漲,近期下跌。這是一種非常危險的情況,兩個方向都賠錢,好在這種情況也不多。
表面上看有利和不利的情況是五五開,但實際上卻不是。
因為還有一個時間的因素。
有了時間的因素,局面就不是五五開了。要近期合約和遠期合約並不是同時到期的,你總是面臨近期合約是交割或轉期的選擇問題,如果是盈利狀態,倒也罷了,怎麼都行,但更常見的是在成本線上徘徊,盈利不足以覆蓋轉期成本,亦或者乾脆就是潛虧的狀態,這就造成你總要在不利於自己的情況下選擇是交割或者轉期,而且這還不是一次,每轉期一次,你的成本就加高一碼,這很可能就導致小虧變大虧,比較典型的就像中行的原油寶,每次轉期,就等於割肉一次,一直割肉到最後遠期也到期了,只能認賠了事。
在實際操作中,你會發現,這種套利方式,把簡單的交易複雜化了,自己除了創造了更多的手續費,幾乎沒有任何建樹。
用簡單的方法去交易,似乎更加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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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PC嘚啵嘚
套利是有侷限性的。
學術界發表了一篇論文叫做《套利的侷限性》。發表論文的兩個作者一個叫安德烈·施萊弗,一個叫做羅伯特·維什尼。安德烈·施萊弗是哈佛的經濟學教授。長期資本管理公司有一個非常有名的合夥人,叫做羅伯特·默頓,他同時是哈佛經濟系的教授,也是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得主。
其實在1997年這個論文發表之前,安德烈·施萊弗已經在哈佛講過這篇論文,因為在論文發表之前一般先要在系裡面講一講。講的時候羅伯特•默頓其實在下面聽這篇論文,當時安德烈·施萊弗在論文裡面講了一個例子,就是孿生股票,而且就是以皇家荷蘭和殼牌為例子,講了套利的侷限性。
具體例子如下:
這是一個孿生股票的案例,這個案例在歷史上是比較有名的,無論是在學界還是業界。當時有兩個公司,其實是同一個公司,叫做孿生股票,一個叫皇家荷蘭,一個叫殼牌。由於歷史併購原因,導致其實是同一個公司的兩個品牌在不同的地方交易。皇家荷蘭主要是在荷蘭和美國交易,殼牌主要是在英國交易。皇家荷蘭基本上持有這個公司現金流的60%,殼牌持有這個公司現金流的40%。根據基本的溢價定律,這兩個公司市值比應該就是6:4,也就是3:2。
但是,如果我們觀察股價的話,發現基本上不會是這樣的,它們經常會有偏離。但是在1997年末和1998年初,皇家荷蘭和殼牌,它們的市價比並不是1.5:1,而是偏離了大約10%左右。當時在美國交易的皇家荷蘭被高估了10%,也就是說它們的市值比是1.65左右。為什麼皇家荷蘭相對會被高估呢?當時也是有歷史背景的,因為當時在美國有網際網路泡沫,大家對美國的股票都比較興奮,所以在美國交易的皇家荷蘭相對來講被高估了一點。
被高估10%左右的話,如果你是一個專業的投資人,這個時候你應該作什麼樣的策略從中去掙錢呢?其實一個非常直觀的做法就是買入相對來講被低估的殼牌,賣空相對被高估的皇家荷蘭。不管石油行業發生什麼事情,你買入一個、賣空一個,這兩個東西完全對沖,所以基本面風險全都沒有了。那你這麼做會有風險嗎?你可能覺得這沒有太多風險,因為1.65可能最後會收斂到1.5,你就能掙其中的10%。但其實這也是有風險的,下面我就講一個當時特別有名的對沖基金,就在這上面做了一筆交易。
當時有一個對沖基金叫做LTCM,就是長期資本管理公司。長期資本管理公司基本上是歷史上最有名的對沖基金了,因為它裡面的團隊全是明星,有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獲得者,比如說羅伯特·默頓,還有舒爾斯,布萊克-舒爾斯公式的那個舒爾斯,這都是大家聽到過的明星。這是學界的。業界的有約翰·麥利威瑟,當時是在所羅門兄弟的印錢機,基本上就是最頂級的交易員。團隊裡面還有誰呢?還有一些以前在美聯儲的前高官,所以說它什麼都有,屬於最頂級的對沖基金。這個基金是1994年左右成立的,1994—1997年基本上不虧錢,一直在掙錢,非常穩定,沒什麼回撤。
這個時候,在1997年末、1998年初,它傳統的掙錢機會基本上有點枯竭。這個時候它就看到皇家荷蘭和殼牌價格的偏離,就進入了交易,大概1998年初的時候開始進場。進場就是剛剛說的那種交易,買入相對被低估的殼牌,賣空相對被高估的皇家荷蘭。前前後後大概放了多少錢進去呢?放了21億美金左右去做這個交易。
最後發生了什麼事情呢?大概在1998年中期的時候,它被迫清倉了。它在清倉的時候,皇家荷蘭不是收斂到殼牌基本面的價值,而是繼續被高估了20%。所以說你看它賣空相對被高估的皇家荷蘭,開始只是相對被高估10%,現在相對被高估20%,這個時候它在這一筆交易上就虧了大概1.4億美金。
回覆列表
答案:有風險。
所謂正向跨期無風險對沖交易,其實就是一種套利行為,其原理在於,當遠月合約價格大於近月合約且其差大於套利成本時,買入近月合約,同時賣出遠月合約。
如果近月與遠月合約價差縮短,則平掉合約倉位獲利。如果近月與遠月合約價差擴大則一直持有該合約到完成交割實物。
理論上看起來完美,完全無風險。但如果你信了,就掉進坑了。
金融交易的定價原則就是風險與收益對等,任何交易品種,策略,都是有預期收益才會有人去買賣,同時也必然有風險。而對於無風險正向跨期套利而言,它只是風險相對較小,同時它的預期收益也是相對固定的,但絕對不能因為它的命名寫了"無風險"三個字,就以為風險為零了。它除了其他不可抗力風險以外,存在著極大被投機資本惡意逼倉的風險。
舉一個例子,最近比較火的原油期貨,近月合約就比遠期合約價格低很多,除去倉儲費,交割費,資金成本,理論上完全可以買近月的合約,同時賣遠月合約。但實際上,如果你買了今年五月合約,賣了遠期合約。結果可能是,五月合約打到負數價格時你爆倉了,由於保證金不足,不得不平掉多頭合約,虧損巨大,而且你的遠月合約也瞬間失去了風險對沖,面臨極大的風險。
所以,交易有風險,入市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