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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萬物的規則

    這個問題涉及了歷史上人們對物質粒子認知的演變。

    最原始的粒子學說是由古希臘學者留基伯和德謨克利特等人提出的,也被稱為樸素原子論。

    他們認為萬物可分,持續不斷地分割下去,總會得到一種不可再分的微粒,物質便是由許多這樣微小的、不可分割的單個顆粒組成。

    這種不可再分的顆粒被稱為“原子”。不同物質對應著不同的原子,萬物的多樣性是由於構成物質的原子不同、所處狀況不同及原子之間結構不同造成的。當然,這個觀點本質上只是一種哲學猜測,與現代科學的研究方法無關。牛頓的微粒說大體也是如此。

    以上是哲學思維下的粒子觀,而採用現代科學方法研究萬物本質的,是1803年,英國化學家、物理學家道爾頓,他創立了原子論,認為不同的原子具有不同的功能。

    而在1811年,義大利科學家阿伏加德羅在原子論中引入“分子”的概念,認為不同的原子可以形成不同的分子。這時,原子分子學說就正式成型了。

    等到了1869年,俄國的化學家門捷列夫提出了元素週期表。

    在這個時代,人們認為原子是不可分割的最小微粒,同種元素的原子性質和質量都相同。

    而在19世紀末的最後幾年,相繼發現了電子、X射線和放射性現象,使人們意識到原子仍然可分。

    帶負電的電子由英國科學家湯姆遜於1897年,在研究陰極射線時被發現,支援了洛倫茲的電子說。

    帶正電的質子在1918年被英國物理學家盧瑟福從原子核中轟擊出來。

    而電中性的中子也是由盧瑟福所預測,但直到1932年才被英國的詹姆斯·查德威克發現。

    而再後面,就是反粒子和研究宇宙射線時發現的各種短壽命的粒子了,當然粒子對撞器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還有夸克假說,而它們最終形成了粒子標準模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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