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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雲淡風輕—12

    很有可能。但是,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如果是同學之間因戀愛關係產生的強姦案,我贊同學校的處分決定。如果是強姦了陌生人或者是平時並不怎麼交往的學生,我同意開除。

  • 2 # 荼蘼香晚

    我相信不會!浙大沒做錯,不能被輿情綁架!否則,大學的獨立思想,法治無從談起!

    規矩就是規矩,規矩或許有不足之處,有不通人情之處,可以改,但沒改規矩之前,還得按照規矩來。

    至於“開除”還是“不開除”這兩個都合規的選擇項,浙大選擇了後者,從教育和教育機構的意義來說,是可以解釋得通的。

    依法治國,而不是迎合人情,是法治的底線,不能媚世情而偏離底線。

    當然,如果進行調查後另有其他真相,那就另當別論!

  • 3 # dear迷me

    要是開除了我更看不起浙大,中國是依法治國又不是依輿論治國,他的處罰符合你自己浙江大學的校規,你自己這樣朝令夕改更撈。

  • 4 # 使用者星空abc

    可事情詭異之處在於,這個男生現在已經畢業了,工作也有了著落。換一個說法就是學校隊他的處罰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是不是很奇葩?2020什麼情況都能發生!浙大牛的一比

  • 5 # 風月談基

    有很大的可能重新處罰該學生。

    我們培養人才是先做人,後成才。

    如果一個人品德都有問題,儘管他才高八斗。也可能是一個社會的毒瘤。作為浙江大學應該會重新思考這個處罰。

    一個偏遠山村的學生為何喜歡留戀網咖?為何會犯強姦罪呢?如果這樣的學生不開除學籍,那麼和那些已經拿到騰訊offer 的畢業生作弊被開除學籍的兩人來說很冤枉。不是嗎?

    高校培養的是人才,是有德有教養的人才。而不是沒品沒德的禍害。

    在這麼大的輿論壓力嗎壓力下,我相信浙江大學會做出一個很好的判斷和選擇,而不是因為某位學生初犯而不重罰?

    強姦初犯?還是要等到他再犯嗎?

    只有痛了,他才能記住這個痛,才能好好成長。也希望浙江大學能夠考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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