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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研習社

    可以說,英國女王有多大權力,日本天皇就有多大權力。額,可能比女王的權力還要小一些。 明治維新以後到二戰結束時,日本天皇的權力還是很大的。在《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章第一條中,就有這樣的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第三條又規定:“天皇神聖不可侵犯。”第四條也是關於天皇的:“天皇為國家元首,總覽統治權,依本憲法規定實行之。”等等等等,一直到第一章結束,都在講天皇有什麼什麼權力。然而,日本戰敗以後,在盟軍的壓力下,日本政府對憲法進行了修改。這個修改可不得了,天皇一下子回到解放前,權力跟在幕府時代的時候差不多。按照佔領軍的意思,修改後的《日本國憲法》中有關天皇的內容如下:第一章第一條:“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徵,其地位以主權所在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意志為依據。”第三條:“天皇有關國事的一切行為,必須有內閣的建議和承認,由內閣負其責任。”第四條:“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所規定的有關國事行為,並無關於國政的權能。”等等等等,也是一直到第一章結束,都在強調天皇的權力受到什麼什麼限制,天皇沒有什麼什麼權力。看,夠慘吧,天皇一下子成了“象徵”,也就是……擺設。那麼,作為日本國“象徵”的天皇,還能行使哪些權力呢?可以任命內閣大臣,然而,大臣是國會提名的。可以任命最高法官,然而,法官是內閣提名的。可以公佈憲法修正案,召集國會,解散議院,減刑,接見外國使臣,授予榮譽稱號等,然而,這些都要在內閣的建議和承認下進行。也就是說,天皇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進行任何政治行動。人家英國女王好歹還有個簽字的權力,相比之下,日本天皇可真是夠清閒的。參考文獻:1.施超倫:《現代日本人的天皇觀及“象徵”天皇制問題》,《日本問題》,1987年第4期。2.賈璇:《關於日本天皇制的內涵》,《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1期。

  • 2 # 陽明山夫

    沒有權力,是日本國民精神的象徵,至於這個是什麼精神,也只有日本國民自己知道了。日本看起來安倍首相權力最大,但僅是跑腿的角色,太上皇是駐日美軍總司令,天皇制度的存在,其權力其實是無形存在向。美華人在,安倍唯美華人馬首是瞻,美華人撤走,天皇仍是小日本的老大了。

  • 3 # 陳定定教授

    二戰後期日本以無條件投降為條件,允許天皇作為象徵性國家元首保留下來。並迫使其發表人間宣言,否定其人間“神”的地位,承認不再具有神性。現在日本天皇的權力依據的是《日本國憲法》(又被稱為“和平憲法”)中關於天皇權力的規定。

    日本現行的憲法第一章就是關於天皇權力的規定,摘錄如下:

    第一條 【天皇的地位·國民主權】

    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徵,其地位以主權所在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意志為依據。

    第三條 【內閣對天皇的國事行為的建議和責任】

    天皇有關國事的一切行為,必須有內閣的建議和承認,由內閣負其責任。

    第四條 【天皇的許可權、天皇國事行為的委任】

    ① 天皇只能行使本憲法所規定的有關國事行為,並無關於國政的權能。

    ② 天皇可根據法律規定,對其國事行為進行委任。

    第五條 【攝政】

    根據皇室典範的規定設定攝政時,攝政以天皇的名義行使有關國事的行為,在此場合準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第六條 【天皇的任命權】

    ① 天皇根據國會的提名任命內閣總理大臣。

    ② 天皇根據內閣的提名任命擔任最高法院院長的法官。

    第七條 【天皇的國事行為】

    天皇根據內閣的建議與承認,為國民行使下列有關國事的行為:

    一、公佈憲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及條約。

    二、召集國會。

    三、解散眾議院。

    四、公告舉行國會議員的選舉。

    五、認證國務大臣和法律規定其他官吏的任免、全權證書以及大使、公使的國書。

    六、認證大赦、特赦、減刑、免除執行刑罰以及恢復權利。

    七、授予榮譽稱號。

    八、認證批准書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外交文書。

    九、接受外國大使及公使。

    十、舉行儀式。

    第八條 【皇室財產授贈】

    授予皇室財產,皇室承受或賜予財產,均須根據國會的決議。

    從以上條文可以看出,日本天皇已經沒有實權,屬於國家象徵,受議會管理。

    另外,根據日本憲法還制定了《皇室典範》,日本憲法體制下的皇室典範是作為一條法律被訂定,和其他法律一樣,制定與改訂經由國會實行,皇室制度成為與國民同級,與國會事務相關。《皇室典範》中對皇位繼承和皇室成員以及天皇的具體權力義務關係做了明確的規定。

    現任天皇明仁(1933年12月23日—)是日本第125代天皇,1989年1月登基,年號“平成”。

    2017年10月,日本政府將明仁天皇的退位日期定在了2019年3月31日。皇太子德仁隨後將在次日成為新的天皇。

  • 4 # 手機使用者山丁子

    這個沒作過深入研究,但知道現在的日本天皇其實就是聾子耳朵一擺設。前一段安倍晉三的軍國主義右翼傾向氾濫要修憲,天皇無可奈何甚至要退位。而歷史上日本天皇的權力是通天的,發動侵略戰他應當是第一號戰爭罪犯而被絞死或槍斃,當時的天皇對中國及世界人民欠下的血債是難以盡數的,但據揭幕者講後來被美華人利用為戰後長期操縱日本,天皇倖免於極刑。戰後日本的憲法也是美華人的傑作。兩個時代比,不用對照前後日本憲法內容就知,兩部憲法對天皇權力而言,一個在山頂,一個在谷底。正為如此,在當今臺上的日本政要的歷史認知態度更使周邊國家敏感。謝邀答。

    (圖片來自百度)

  • 5 # 帖木兒大都督

    坊間戲稱:「明治養士,大正養國,昭和養鬼,平成養豚」(豚即豬),這句話不僅是日本青年的寫實,也是日本天皇近況的最好形容。

    從明治大權獨攬,集合日本士族之力,開始日本崛起之路,大正天皇在明治基礎上糅合了武士、小資產階級和大地主階級,舉國上下將其視為神明。昭和天皇則是經歷了從權力巔峰跌落到深淵,舉國玉碎荒唐至極,而目前的天皇明仁,就是一隻被美國和日本政客合力圈養的吉祥豚。

    沒有任何實權,無條件服從內閣需要,拿著定額津貼出席外務活動,旁系子弟不得不打工維持生計,就連退休都要聽人眼色,嚷嚷了十幾年身體不行,才在前兩天終於光榮宣佈“即將退位”。

  • 6 # 北京不冷東京熱

    現在日本天皇的權利更多是名義上的,根據日本宮內廳的介紹,日本天皇一般的權利更多是三方面的。

    1:宮中的公務

    2:國內各地巡幸

    3:國際親善。

    關於第一個,宮中的公務,就包括1:新年接受民眾參拜。2:天皇生日接受民眾參拜。3:內閣總理大臣與最高法院院長任命儀式。4:其他官吏的任命儀式。5:勳章授予式。6:駐日外國使節的國書授予式。7:外賓的接見儀式。8:拜謁與民眾接見式。9:與外賓的午餐、晚餐儀式。10:每年春秋兩季的皇宮2000人園遊會。11:宮中祭祀。

    關於第二個,國內各地巡幸,就包括每年出席戰爭遇難者慰靈儀式,日本學士院頒獎儀式,日本藝術院頒獎儀式,全國植樹節,國民體育大會等。

    關於第三個,國際親善,包括接見外國首腦、來賓,總統,訪日與離日外賓的接見,國書交換等。

    從以上可以看出來,現任日本天皇更多從事的是禮節性、象徵性的工作。不過即便如此,對於當今的明仁天皇來說,公務已經十分繁忙。這成為了當今高齡的天皇想要提前退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 7 # 易水不寒

    既然題主誠心誠意地發問了,那麼我將我所瞭解及收集到的相關資訊告訴給大家。大家現在可以來了解一下天皇及其相關的資訊。

    “天皇”在日本來說是一個特殊的存在。為什麼說他“特殊”?是因為他一直處於有權和沒權之間。譬如說,誰被選上了內閣總理大臣(即首相),那就得跑到皇宮接受天皇的正式任命即授予名正言順上的首相權利。

    否則,你這個首相根本不算數,只是一個按照民主選舉出來的優勝者而已,在最後,其天皇會簽署一份任命書,任命你為“總理大臣”並會對你說:“責任很重,你很辛苦。”

    如果首相要宣佈解散國會實行大選,也必須先跑到皇宮向天皇報告,徵得天皇的同意後方可行事。 天皇其實在日本只是一個象徵。哪怕是他畫押簽字,做出最後的定奪,都只是一種手續而已,天皇從來都不表示反對意見,因為他不能干預國家行政。

    所以,如果說天皇是國家元首,他也確實是。但是,他卻又沒有國家元首的實際權力,即使對政府的執政有意見,甚至在政局處於混亂狀態時,他也不能像泰國國王那樣發號司令治理國家。

    所以日本的天皇更像是一種傀儡政權,也像是日本民眾心中的一種寄託,也像是其民族的思想支撐,無實權但有思想影響力,更像是老一輩的政治家,後來者必須尊重和敬仰。

  • 8 # 雲中史記

    虛位元首,僅此而已,這個話題還不如說天皇存在的意義。

    日本天皇平時幹嘛呢?最多的就是給政府和議會定好的檔案簽字,不管法律還是政令、條約等等,根據政府的決定任命高階官員,根據安排會見外國元首等禮儀性的外交事務,其他就是出席各種國內的活動了,僅此而已。

    在日本國內,自二戰之後就有一種對天皇存在意義存在質疑的聲音,這些人主要覺得天皇有戰爭責任,每年要給皇家那麼多錢供養沒意義,天皇是封建殘餘得廢除,作為一個民主國家,有天皇這樣一個獨特角色不合適,還有天皇作為神道教的代表,讓很多人感覺不舒服。

    不過作為“萬世一系”的已經傳承了124代天皇的千年王室,大多數日本人對它還是很有感情的,最近的一次2009年的民意調查顯示,表示“天皇保持與目前一樣的象徵性就很好”的人佔受訪者的82%,希望廢除天皇制的人只佔8%,在如此強大的民意基礎上,天皇至少在可預期的百八十年,還是可以安穩地坐在位子上的。

  • 9 # 孤客生

    身為法西斯陣營三魔頭之一的日本在戰爭結束後並沒有和希特勒的納粹一樣被完全地摧毀在歷史中,當時麥克阿瑟為了減少日本國民的抵抗、更加方便地管理日本這個佔領區,他放了當時日本最大的戰犯裕仁天皇一馬。

    除了少數戰犯被處決外,很多的甲級戰犯們後來都陸陸續續回到了日本的政壇,開始在戰後的日本叱吒風雲起來。

    麥克阿瑟當時幫助日本重建了他們的工業,美國方面也投入了很多物資使日本在戰後重新崛起了起來。

    在經濟的高速飛漲下,代表的是日本奇蹟般的復生,在這個過程中,麥克阿瑟也如同日本人的救世主一樣,用他的手指點開了日本人思想上的枷鎖,給他們開啟了民智。

    日本天皇千世不變的地位以及日本民智的開啟

    在二戰結束之前,日本人幾千年來一直相信著日本天皇是神的後代,因為古代日本沒有人說過“帝皇將相寧有種乎”之類的話,所以他們始終覺得天皇理應享受著他們尊崇的地位、過著神仙一樣優越的生活。

    而從來沒有人想過要推翻天皇,即便日本歷史中有不少時期天皇失去了權力、失去了軍隊,但是也從來沒有人敢對日本天皇不敬。

    對天皇的敬畏一直流傳在日本人的骨血之中,就如同犬身上一直流傳著對老虎的敬畏一樣,雖歷史變遷,都不曾改變過。

    二戰時期,日本天皇權力大到了極致,不像很多人說的那樣,以為日本裕仁天皇在當時只是一個簡單的傀儡。

    當時裕仁天皇手中掌握著滔天的權柄,所有日本人都狂熱地信仰著他、所有軍人都無條件地聽從他的命令,因此他才是日本當時最大的戰犯。

    只不過因為種種原因的需要,他才被美華人放過了一馬,被美華人用東條英機來當做了他的替罪羔羊。

    在日本被美國控制之後,隨著日本民智的開啟,日本人不再相信日本天皇是神後代的說法,他們知道了日本天皇也是簡簡單單的普通人,甚至是那種長相比較猥瑣的普通人。

    這個時候,支撐日本天皇制度千年不倒的基石徹底倒塌了,人們開始對日本天皇的地位產生了一些質疑。

    日本天皇等於沒有的權力

    雖然日本人不再神話日本天皇,但是仍有不少日本人對日本天皇保持著心裡的尊敬。

    雖然戰後日本天皇的地位受到了憲法的保障,但是他們也自此徹底失去了他們的權力。

    裕仁天皇是1989年死去的,在他死後,他的兒子、當時日本的皇太子明仁上位了,明仁天皇從1989年開始一直繼位到現在,大概已經有了29年的時間,在這29年的時間中,他和國家權力是基本上不沾邊的。

    要說現在日本天皇有多大權力的話,他幾乎可以說得上是沒有什麼權力的。

    首先在國家大事方面,他沒有參與的話語權,雖然他經常代表日本去拜訪別的國家首腦或者接待來訪日本的外國首腦,但是這方面他同樣跟權力沾不上多少邊。

    因為他的這些外交活動都是要受到日本政府方面安排的,日本政府方面讓他做什麼他就得做什麼,雖然日本政府對他恭恭敬敬,不敢有所放肆,但那只是表面文章而已,並不代表日本天皇有什麼樣的權力。

    還有日本的首相在上位之前,需要日本天皇親自給他授職,他才可以登上首相之位,不過日本天皇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用也是沒有太大自主權的。

    他並不能決定由誰來當首相,日本首相都是由日本國內的兩個議院決定的,在他們決定由誰來當首相後,日本天皇所能做的就是公事公辦地給他們授職。

    在婚姻方面,日本天皇或者皇太子也是沒什麼權力的,他們想要娶誰為妻,都必須得透過一個由日本內閣總理大臣、最高法院法官等人組成的皇室會議同意,他們才可以和自己的意中人結婚。

    日本天皇身上僅有的權力

    如果真要說到日本天皇有什麼權力的話,那應該還是有一點的,日本在戰爭後保留了日本天皇居住的龐大皇宮、保留了服侍日本天皇的大量人員。

    在現如今日本天皇手下有著將近2000人的服侍,這些人中有保安、有清潔工、有廚師、有園丁、有醫生、有司機,只要用得到的職業人員,在當時日本天皇身邊都是應有盡有的。

    如果說是在日本天皇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裡,他對自己手下這2000來號的人,應該是有一些權力的,就比如一個公司的董事長對於自己手下員工的權力一樣。

    所以說這就是現在日本天皇的權力,現在他們手中掌握的權力基本上都是虛的,都是不能由他們自己做主的,因此這些權力等於沒有,要說起現在的日本天皇,最可惜的是他和自己的父親並沒有如同德國的納粹一樣被徹底地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中、被掩埋起來,這是最讓人可惜的。

  • 10 # 清水空流

    應該說,自二戰以後的日本天皇的權力被極大的縮減。就目前來看,已經是很小很小了。和其他國家的君主立憲制定皇帝想比,日本天皇的權力無疑是最小的。

    在1889年的日本憲法裡明確規定,:日本萬世一系由天皇統治 天皇為國家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憲法而實行。這就是說,日本是君主立憲制國家。日本天皇民間是有強大號召力和影響力,日本天皇被神格化了,是神不是人。所以在日本人的心目中,他是日本的精神象徵。

    所以,在二戰期間,無論哪一個派系上臺都必須對天皇孝忠。日本天皇在二戰中的默許和就等於縱容。日本天皇裕仁應該是瞭解日本政府的行為。但他不加以阻止就是最大的犯罪。所以二戰的日本第一戰犯就應該是天皇。這個事毋庸置疑的,但美國出於個本國利益考慮,放過天皇的並且保留天皇制。這也是日本為何不承認侵略的原因,而美國則開始改造日本。日本天皇在二戰後,釋出第一個公告就是《凡人宣言》說自己是人不是神。就此日本天皇喪失了國家元首的地位。

    首先,在日本憲法裡,日本天皇就是作為國家的象徵出現,而非國家元首。日本最高立法權歸於國會,而行政權歸於首相,司法權歸於最高法院。‘’軍隊‘’指揮權歸於首相。

    現在的天皇的權力主要是禮儀性質的,作為對等。天皇負責接待來日本訪問的外國元首,還具有立法的簽字權利,承認法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得天皇簽字,但這僅僅是一個手續問題。即便是日本國會判處天皇去上吊。日本天皇也必須無條件簽字。這應該是一個很輕鬆的工作。再就是人,國會一旦選舉出新的首相,天皇便會授予他首相的職位,這需要有天皇的蓋章和授予儀式。而且日本內閣大臣,最高大法官都必須經過天皇簽字任命。但也僅是形式上的。

    而作為日本首相的必須對天皇足夠的尊重和‘’愛戴‘’首相出國訪問回國、解散參眾兩院,重新開始大選,都要報備給天皇,出訪回國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皇宮簽字備案,是否見天皇則另說。簽字是必須做的,在日文中這件事叫做“記賬”。

    就實際權力而言,天皇的權力可以被認為是國家元首,但他在憲法和法統角度,他又不具備國家元首的實際權力,看似尷尬。但實際上天皇的影響力是實際存在的。

  • 11 # 博學多才文盲

    皇帝制度,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制度。歐洲的皇帝可以國管理軍隊。之前是部分軍隊。日本也同樣。但是美國非常討厭皇帝制度。強行要破壞。最後日本跟美國談判,保護了皇帝制度。

    但是天皇不可能在有權利了。一個是美國不喜歡。一個是憲政制度為什麼會產生?就是因為,從皇帝制度變成共和制度需要戰爭。

    可是日本在二戰之中已經進行了戰鬥。而且天皇跟整個日本已經徹底戰敗了。只不過很多人認為天皇是天神的後代。所以保護了天皇。

    但是政府很難再給天皇權利了。因為新的政府幾乎是從新建立的。而且二戰審判期間天皇和他的勢力被控制住了。美華人走了以後。日本政府控制了日本整個國家。警察之類的在日本國會跟內閣手裡。後來還有了自衛軍。天皇完全就是傀儡了。

    而且日本自古就不是天皇在統治。天皇跟日本存在了兩千年。可是早期的歷史存在可疑的地方。而且最近一千年裡。皇族的外戚勢力。控制了國家。成為世襲的大將軍。後來出現了亂世。然後又出現了幾個將軍家族統治這個國家。知道了明治天皇以後。才有實權。所以天皇本來就是傀儡。短暫的得到了權利。

  • 12 # 沉墨I方之城

    如果要說現在日本天皇有多大的權力,我們可以直接參照《日本國憲法》關於天皇權力的那部分。

    二戰結束後,美軍入駐日本本土,開始清算二戰時期的日本戰犯,這算來算去,頭號戰犯不是東條英機,而是日本天皇。

    照理說,管他天皇不天皇,既然是戰犯,而且還是頭號戰犯,該吊死就吊死,該槍斃就槍斃吧。東方的政治學裡有一門基礎學科——賄賂。

    天皇是日本傳承了2000多年的信仰體制,天皇被日本民族視為神族,是所有日本民族的信仰基礎,就這樣讓國際社會給吊死,日本人肯定是不甘心,不接受的。

    但是作為戰敗國,接不接受不是你說了算,於是前面提到的那門基礎學科派上了用場,天皇指使人行賄,行賄的物件就是當時美軍在日本本土軍隊的最高指揮官麥克阿瑟將軍。

    麥克阿瑟接受了日本天皇的黃金和女人,就極力說服國際社會和美國國會,以天皇如果被列入戰犯被吊死,那麼日本的國體和社會秩序就發生很大的混亂,這不利於美軍在日本的管理,更不利於把日本打造成一個遠東地區的重要軍事基地。

    總之一句話,麥克阿瑟全力保住了日本天皇的性命和體制,但是卻在《日本國憲法》裡做出了很大的關於天皇全力的修改。

    修改前的日本憲法是明治天皇時期制定的《大日本帝國憲法》,裡面非常詳細的確定了日本天皇的權力,比如:“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的天皇統治”、“天皇的權力神聖而不可侵犯,天皇為國家元首,總攬帝國之統治權”等等,只看上面引用的幾句就能知道天皇在明治時期的權力有多大。

    那麼修改後的憲法又如何確定天皇的權力的呢?

    《日本國憲法》規定:

    “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徵,是日本國民整體的象徵,其地位以主權所在的全體日本國民的意志為依據”

    “天皇關於國事之行為,必須由內閣建議和承認,並由內閣負責”

    “天皇只能行使憲法規定的國事行為,並無關國政之權能”

    上下對比,我們可以看出,日本天皇在二戰結束後,從憲法上根本杜絕了實際權力落入天皇之手,天皇成為了國家的象徵、擺設。

    而這種象徵和擺設甚至都不如英國女王,英國女王好歹還有個某某國書的簽字權,日本天皇是完全不能涉足到具體國政的,最多也就是在某某首相上臺後,象徵性的給天皇遞交上任證書什麼的,這已經很露臉了。

    2019年5月1日,日本前任明仁天皇退位,傳位給兒子德仁天皇,改國號為“令和”。自此天皇進入新的天皇時代,但是依然是象徵時代。

  • 13 # 法無真理

    在日本憲法中這樣說道:天皇僅僅是日本的象徵。因此日本保留天皇可以理解為保留這種傳統。但是日本天皇已經沒有了任何權利,而首相見了他都要行禮,這也只是一種傳統而已。日本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沒有國家元首的國家。天皇沒有權利,首相也不具備作為國家元首的權力。但是當政黨提名並選舉後產生的首相還是要去皇宮接受日本天皇的任命。

    很多人在想如果日本天皇不同意又該如何,但是這是不可能的,這只是一個傳統罷了。天皇在授命儀式上會給首相一個任命書,還會說“任命你為總理大臣,責任重大,你會很辛苦。”當首相釋出新政策或者出國訪問回來,都要先去面見天皇,還要在皇宮簽字表示自己已經回國。這只是日本的習俗而已。

    和英國皇室不同的是,英國皇室能夠為當時政府提出一些意見,說明英國皇室可以參與政事,但是日本天皇卻一點都不可。日本內閣開會結束後,會議紀要必須當天送到天皇手裡,供天皇批閱,而且日本高階官員也都要由天皇任命才可以。所做的這一切都只是一個形式,畢竟日本天皇在日本人心中是一種寄託,所以這些習俗和形式也都要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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