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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雲中鶴32

    你說你一六十歲的老頭還玩什麼輪滑啊!你不知道老年人的骨頭碎性嗎?再說你與狗相撞這不是學藝不精嗎,最後還訛人家一筆,這良心不是大大的壞了嗎!

  • 2 # 平淡人生一帆順

    年近六旬大爺王,家住北京石景山。曾經工作在首鋼,退休之中家中玩。不是湖邊去散步,就是戶外去爬山,或者公園太極打,或是聊天扯扯談。反正一天有事幹,鍛鍊身體保健康。

    人老心紅不服老,老王近日滑輪玩,還真有模又有樣,不輸青年女與男。這日公園又開練,快如閃電笑開顏。正當得意把形忘,一隻小狗站路上,剎車不及人狗撞,老王倒地痛喊娘。

    只因狗未把繩拴,主人救助也趕忙,將人送到醫院看,墊付醫藥費三千。診斷大腿骨頭斷,愈後十級有傷殘。老王聞後眼淚淌,從此運動再難狂。不免心中生了怨,狀告對方要賠償。

    一紙訴狀交法院,索取賠償23萬。事實理由很簡單,被告沒把狗繩拴,而且公園屬休閒,不是狗逛的地方。如今我因你受傷,一切愛好只能忘,不找你來去找誰,俗話好狗道不擋。

    狗主一聽傻了眼,連聲大呼己冤枉。我的狗是小型犬,脾氣性格特溫良,離己從未兩米遠,再說是你把狗撞。你那速度那麼快,不出事才是荒唐。賠償一點我接受,二十三萬是發猖。

    法院當庭未宣判,還在考慮怎麼辦。此事依我個人看,雙方責任都要擔。狗主沒有把繩栓,而且狗又站路上,責任你想沒一點,白日做夢不正常。傷者老王也有過,是你自己把狗撞,速度過快控不住,落下今日的下場。還是和平好協商,一粒胡椒熬碗湯,合理合法作賠償,不必兩人太鬧僵。各位你有啥話講,下面評論你開腔。(文原創。圖片來自網路,侵權聯刪)

  • 3 # 施家四郎

    老人家玩這些高風險的東西確實不宜,應該有預見性,但遛狗不拴必須付一定的責任,不要說狗大狗小,因為那是責任。遛狗的人記住了嗎?!

  • 4 # 凡人閒聊

    分清責任大小,承擔賠償玩滑輪挺時尚,我單位一個同事和我同歲77了,一位好友72了,夏季玩滑輪,冬季玩滑冰。玩滑輪和滑冰是鍛練身體的好專案,只要身體允許練練挺好。練滑輪的場地,要具備安全條件,必要的安全措施。相對來說應該封閉或者"劃地為牢",用繩攔上,防止無關人員或狗進入。我市的滑輪愛好者,在建國十週年紀念塔東側,約100米處,有固定的地點,其他人自覺繞行。不知這位60歲的人練滑輪是在什麼地方?如果在人行道上,或者公園不是指定區域,人來人往的地方,練滑輪,本身就沒找對練的環境。也就是說,自已有過錯。在各城市對養狗都有規定,不準散養到處隨意亂竄。給狗放風,溜狗,養狗人用繩牽著狗,嚴禁進入公園,農貿市場等場所。狗沒拴繩人沒牽著,違反了地方性法規。《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滑輪者,如果是自已摔倒骨折,自已負責。但這次是被狗相撞造成骨折的,理應由狗主人負責賠償。如果滑輪者在指定的滑輪區域,狗闖入,將滑輪者撞成骨折,狗主人負全部賠償責任。如果滑輪者在不合適的地方練滑輪,有過錯,自已承擔次要責任,自負30%損失。狗主人過錯大,承擔主要責任,對滑輪者骨折賠償70%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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