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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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善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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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x無為
門面出租的時候,業主和租客會有白紙黑字的租約協議,租金、面積、租賃日期等,到期後如果租客未續簽,也失去聯絡,建議可以到相約的單位做備案(警局),然後業主自行收回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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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島牛南希律師
2、對於租客留在房子內的物品,你可以騰空並找地方儲存,同時報警備案,防止將來對你不利;
3、將房子騰空後,你可以考慮自己使用或者繼續對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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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享受陽光a
你好,首先你出租的門面應該有先前與租客簽約的租房協議合同,拿出來看看租客姓名,身份證號等然後去工商局或者公安局查詢申請查詢找到此人聯絡方式,透過社群居委會去協商溝通解決問題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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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灣區珠海晏梓
2、對於租客留在房子內的物品,你可以騰空並找地方儲存,同時報警備案,防止將來對你不利;
3、將房子騰空後,你可以考慮自己使用或者繼續對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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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樓百科
大灣區珠海晏梓
2、對於租客留在房子內的物品,你可以騰空並找地方儲存,同時報警備案,防止將來對你不利;
3、將房子騰空後,你可以考慮自己使用或者繼續對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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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雨路人
第一、在該門面醒目地方張貼責令搬遷時間和搬遷事宜,第二、如果知道承租人的地址發掛號信發律師函,第三、如果租房無人經營時,租賃時間到期後到當地派出所備案,在派出所民警見證和拍攝錄影下搬出租房內物品(最好有地方放物)。
你不是還有押金嗎?不知道你合同是怎麼跟他簽訂的,聯絡不上書面通知。張貼在商鋪門上拍照,到時間收他違約金或滯納金。按合同規定時間一到押金不退,然後重新出租,開啟門看裡面是不是還有他的東西,找個地方騰出來,有的自離的就省事很多,裡面的東西他早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