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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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肖嚴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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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踏雪尋夢春
首次起訴離婚後,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基本都是調解或和解!法院判決離婚後,孩子父親享有探視權利這在法律中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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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睿故
不知道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或許只有你們自己知道。
但是孩子要有爸爸才行。離婚是夫妻結束了婚姻關係、親密關係,但孩子和父親、孩子和母親的親子關係無法結束,任何一方也不應該設定任何障礙。
你不讓孩子爸爸看孩子,說明你嗔心重、怨恨孩子爸,但這不應該成為阻擋孩子和他爸爸的障礙。
順便思考覺察一下,到底發生了什麼,才會讓孩子爸爸不管你?要多狠多傷人才有這效果?
如果你沒有做錯什麼,而他對你非常不好,從常理和今世今生講不通的話,那就是前世因緣了。西方有透過深度催眠追溯前世的方法。有本書《前世今生》魏斯著,大的新華書店和網店都有賣,有機會可以看一下。
果由因造。種什麼因,結什麼果。遇到艱難困苦咱不怕,只要能透過一些事情改變自己的心性,走多大的彎路都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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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章哥
為孩子想過嗎,做事不考慮後果,說離婚就離婚有點責任心嗎?自私自利,死要面子,沒有擔當,沒有責任心,也許結婚都是個錯誤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離婚之後,夫妻對子女均有監護權,子女跟隨父或妻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權行使探望權並支付小孩兒的撫養費。另一方行使探望權,一方必須配合,如果一方不進行配合,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是法律層面的規定。
另外,從情感角度上分析的成長,孩子是你們倆共同的孩子,如果不讓男方探望小孩兒或者與小孩共同生活,則剝奪了小孩兒的父愛,對小孩以後健康成長是極其不利的。
在我所接觸的案件中,單親家庭的小孩成長會受很多負面影響,這種負面影響的根源來自於夫妻雙方的離婚對子造成的傷害,比如沒有安全感、比較自我、甚至成年後對婚姻樹立不了正確的觀念。
其實作為父母,因為不能良好的處理夫妻之間的關係而導致離婚,這本身對子女就是一種傷害。而現在不讓子女接受父親的愛,其實是這種傷害的延續。
再從另一個角度上來看。孩子也是男方的孩子,一般來說,他不可能對小孩造成傷害,他也是為了盡到父親的職責,同時如果父親能陪伴或者照顧小孩,本身也是對你自個無論是從經濟上,和時間上的解放。又能讓小孩兒體會到父愛,又能緩解你的壓力,何樂而不為?為什麼要憋著?不讓小孩兒見他的父親,其實這是一種變相的報復對方,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只是你帶有過多的仇恨或怨恨,體會不到這種報復罷了。
最後,祝你生活幸福美滿!早日解開心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