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百靈姐
-
2 # 天河水29209501
說明不夠愛,但是又比較合的來,所以就會有捨不得放棄,又不想結婚的感覺。這時候如果有一個人遇到了真愛,這段關係馬上就會解體,如果兩個人都找不到更合適的人,到了一定年齡可能就會結婚了。
這樣的結合也不一定就不幸福,有的時候還會比因為愛情結婚的更穩定,因為為愛結婚的兩個人在生活中未必就是最適合的,柴米油鹽慢慢的就會把愛磨沒了!而這種因為想結婚而決定結婚的人,大多數都會比較珍惜婚姻生活,儘量做到讓對方滿意,尤其是經過了幾年的試婚,彼此的脾氣秉性都瞭解的差不多了,所以在婚姻生活中發生矛盾的時候會比較少,婚姻生活反而會更長久。
-
3 # 小E額
我沒嘗試過談兩年以上的戀愛、我跟我老公談了一年多就結婚了、我們結婚前算同居了三個多月吧、他比我小7歲、我們談戀愛的時候也吵吵鬧鬧、彼此嫌棄過、但是很奇怪 都還是想結婚、我們的父母開也都同意,也許你們三年間已經沒有激情了、甚至也沒有責任了。如果有責任想共度一生。不會沒有有想結婚的衝動的。這樣下去還不如分手算了,彼此重新找到對的人
-
4 # 慕離笙0815
我想這樣的感情對大多數人而言都是如同雞肋一樣,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其實你是明白婚姻對於人生的意義的,否則你也不會這麼猶豫。魯迅先生說:真正的英雄是看透生活的本質後依然能夠熱愛生活。我想這句話放在婚姻裡也很合適。
現代社會每個人的獨立意識、自我意識都很強了,讓許多人認為大家誰離了誰都能過的很好,可如果真是如此的話,愛人對於我們而言區別於他人的意義又在哪裡呢?
真正喜歡一個人應該就是你們之間經歷過矛盾,爆發過爭吵,甚至面對過現實中各種問題的拷問,可最終依然選擇了攜手前進,選擇了共同度過餘生歲月。
一段感情的開始,本就是源於衝動,是你想和這個人在一起的衝動,當感情度過了熱戀期慢慢進入平穩期時,你依舊繼續想和這個人在一起,那好,順理成章的結婚吧。
現在連這種衝動都沒有了,你就應該好好思考這段感情對於你而言意義在哪兒了。
回覆列表
首先我不贊同未婚先同居,如果同居了三年,兩個人還是沒有結婚的念頭,還是選擇分開吧。三年的時間足夠了解兩個人的性格,習性,興趣愛好等,如果兩個人沒有共同的生活語言,不想廝守終生,還是建議先分開,沒有必要再浪費時間,感情在彼此身上。特別是女生,還有幾個三年的黃金年華,還有多少個三年的青春年華。分開之後如果兩個人互相想念,放不下,就可以考慮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