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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塵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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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年輕160
什麼愛狗屎!與大眾價值取向,格格不入的一群,與畜牲為伍的病態人!如果再去搗蛋,與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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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綿羊的眼神
狗肉節是當地風俗習慣,怎麼說就是殺狗嘛,對於殺狗這問題確實很慘忍,狗是人類朋友,是忠於主人的,人類不該這樣虐待它,當然了,如果說是養殖大戶養這麼多麼狗不殺養來幹嘛呢?至於,愛狗人士,本身是很疼愛狗,對於殺狗這問題是很反對,強烈抗議。但是,愛狗也有分寸對吧,很多新聞頻繁報道出流浪狗咬人事件,難道傷人的狗就不該殺或不能捕捉?出了問題誰負責?愛狗人士嗎?不可能……更不能用所謂愛狗來綁架這問題,我想說的是,該養就養但要負責的養起來,起碼不是流浪狗,該的吃就吃,也不用去理會別人,如果禁止不殺,我相信幾十年之後,狗就是人類公敵,因為,滿街都是流浪狗,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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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漫話商丘
立夏吃狗肉是某些地方的習俗,雖然說這樣的習俗並不一定是被認可的。狗肉節和愛狗人士真的每年的這個時候都紛紛亮相。哪裡有狗肉節,哪裡就有愛狗人士,哪裡就有愛狗人士去抗議。那麼。我對愛狗人士有哪些看法呢?①要理性,不要極端。
最近幾年愛狗人士總是會或多或少有極端行為出現。我們在新聞中一聽說愛狗人士,後面總會有“上路攔車”相隨,甚至產生過攔車被撞死的慘劇。“上路攔車”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對自己對他人的安全都會造成影響,這是我們非常不願意看到的結局。所以也算是一句忠告:要理性,不要極端,用正當方式愛狗。②人權大於狗權
對於狗這類動物,愛狗人士有愛的權利,別人也有不愛的權利。極端愛狗人士的某些行為,侵犯了別人可以不愛的權利。人權大於狗權這是毋庸置疑的。 借用一句話,“我養狗,愛狗,但這不妨礙我吃狗肉”。
愛狗人士從最初的褒義詞變成現在的局面,和愛狗人士太偏激引起社會反感有很大關係。所以再次建議,切勿用偏激和極端的方式來處理這類問題。最後說一句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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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花花守護天使
唉,老話重提,大家請自便吧?你自己覺得怎麼樣好,你就怎麼樣做,因為任何人也不能強迫任何人,大家說,是這個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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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碧雲6
狗肉節是一個地方的傳統習俗流傳下來,也是一種族群文化的傳統遺留。
一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在其中肆意干擾,阻撓與搗亂有背常理,是一種蠻橫不講理的作法,決不能以自己的惡與好來干涉別人的習俗與文化傳統,這就如同回族人不食豬肉一樣,你可以不吃,但不能阻撓別的族群吃。與此情同一理,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什麼信仰也沒有,就是出於一種瘋狂的變態心裡,不想讓別人食狗肉,這是決不允許的,對這些人應當依法驅離,必要時應當給以治安處罰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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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她大叔521
我要說的是愛狗人士不是愛心,而是愛好,只不過是一種為愛好極端投入了人力物力和財力罷了,與真正愛心❤沒絲毫關係,把這個要搞清楚。牛遠比狗對人類貢獻大的多,愛狗人士哪個少吃過?要說愛惜生命,豬也是生命,那個愛狗人士少吃過豬肉?說透了是吃飽了撐的瞎鬧騰。你餓他們三天給他們一根狗大腿看看,連骨頭都剩不下,還TM顧得上什麼愛心。看下圖,讓狗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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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橋62195686
本身沒有狗肉節,是這些愛狗人士搞出來的。我姐夫是玉林的,原來沒有聽說過,也都是這幾年才知道的。愛狗人士是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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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狄光2
因為這些狗絕大多數是偷狗賊從愛狗人士家偷的寵物狗。不然哪來的這麼多肉狗,世上還沒哪個地方有養狗來吃的養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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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北方雪野一樵夫
在此給所有從事狗肉生意的商家提一個小小的建議,一定要從正規的渠道採購狗肉,切莫收購那些來歷不的狗,這樣既能保證狗肉的質量,又避免自己成為偷狗賊的銷髒者,更為重要的是,合理合法的做生意,不給那些“愛狗人士”留下尋釁鬧事的機會。
奉勸“愛狗人士”,愛狗無可非議,但是要理智文明的愛狗,首先你不是執法者,不具備執法權力,所以最好不要再做高速攔車、到狗肉店干涉營業等愚蠢的事情了,如果你真的懷疑別人,你有權力報警,由警方來處理,高速攔車、干擾商家正常營業本身就已經觸犯法律、擾亂了社會秩序,希望你們最好收斂一下自己的行為,不要讓自己成為過街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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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0891809279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往往很多人會拿自己的主張去約束別人,這是不文明的行為,有些傳統習俗流傳很久也是法律允許的,不能用個人的行為去壓制別人,限制別人的自由,如果遇到鬧事必須報警,在這裡也要提醒運輸宰殺都要按規行事,不做違法事,做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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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好人一生平安1434492
聽見愛狗人士這個詞就有點堵心,愛狗人士你愛你的狗別人無權干涉,可是你也無權干涉別人,你的狗是你的朋友,但它不是人類的朋友,因為它只忠於你,看見別人它是要叫要咬的,你們這些人把狗當親爹親孃來養可以,但是別人吃狗殺吃關你屁事,你們算哪根蔥,我就不喜歡養狗,但我對別人養狗橫加干涉行嗎?有些什麼鳥愛狗人士跑去攔別人的車搶人家的狗,請問你們給錢了嗎?如果沒給錢就是搶劫,就是犯罪,車主完全可以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犯而奮起自衛,對那些瘋狂之徒打得他失去搶劫侵財能力,如果換成我,為了保護財產不受侵犯,我會對攔車搶劫者拿刀亂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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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手機使用者75814463268
屁的愛狗人士筒直是狂犬病!!!你們祖宗十八代吃雞、豬、牛、羊肉嗎?它們都那麼的可愛!難道你們的祖宗是吃樹葉過來的!別裝斯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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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更正你個說法,中國根本就沒有什麼“狗肉節”!玉林曾經擬辦“狗肉節”,因“狗粉”的群起攻之,於是輿論大譁,玉林官方為了“不惹事”官宣撤辦,使這次活動“胎死腹中”。
不辦“狗肉節”並不等於不允許傳承習俗,也不等於不準吃狗肉。畢竟習俗和吃狗肉並不違法!
從玉林撤辦“狗肉節”那年起,當地民眾與“狗粉”就展開了一場持久拉鋸戰。“狗粉”洶洶而來,原住民嚴陣以待;“狗粉”逐攤佈道,原住民依俗大快朵頤;“狗粉”封屠場阻交易,原住民開高價發橫財;“狗粉”上電視強辭辯論,原住民迎戰力爭。
為一條狗鬧成全世界關注重點,將社會人為撕裂,實屬不應。
吃狗肉在中國有幾千年的傳統,實在沒有阻止之必要,飲食習慣可以引導,而不可能強制廢止。堅決反對一些個把個人意志強加於他人的作法,因為其本身就違法和不道德的。
當然,對供給食用的狗肉是必須加以規範和區分的。譬如,對人類作出貢獻的工作犬,如軍犬、警犬、搜救犬、護衛犬、導盲犬等等,它已經從普通的家畜上升為人類夥伴了,並在一些特定的條件下為人類作出了特殊功勳,對這些犬隻,人類必須給予相當的禮遇和尊重,是絕對不能食用的。又譬如寵物犬,其已經與豢養人家融為了一體,主人視它為家人,雙方都有了精神和感情寄託,把這種狗弄來吃了,讓其主人情何以堪?再譬如患病犬,它已是某些人畜共患疾病的傳播者了,食用會危害到人類健康,所以必須堅決杜絕食用。
對於食用狗肉,國家或地方政府應該有個基本的限制界定,為管理機構提供最基本的法律依據,不應該“大撒把”任由社會自我調節和揚棄,國家(含地方)應該負起責任來。
其實,“狗粉”與吃狗肉人經過這麼多年的爭鬥,可以說“狗粉”丟盔棄甲一敗塗地,從“道義”和實際效果兩方面都沒佔著便宜,已經漸漸偃旗息鼓步入勢衰,即使再鬧,也就是這麼兩下子了,泥鰍還能掀起風浪嗎?